论民族问题与经济发展——兼评《民族经济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论文,经济学论文,经济发展论文,兼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族问题是基于民族差别、民族矛盾所产生的以民族关系、民族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问题。在当今世界,普遍而大量存在的民族问题与其它重大的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常常使人感到困惑,并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在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以来的世界政治与经济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之后更是如此。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东部沿海的广大汉族地区的发展成就则更是举世瞩目。因而新中国成立以来一段历史时期内已逐步缩小的各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尤其是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又在无形中逐步拉大,且有越拉越大的趋势。这一严峻的现实,近年来一直是理论界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它使我们从来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去充分重视民族问题中的经济因素,去认真思考经济发展中的民族利益关系。而对上述现实问题的深入研究,作为民族学者,我们所熟悉的以研究文化现象为主的西方民族学(文化人类学),其治学方法不仅着眼点过于微观且往往不着边际,而前苏联学术界那种从概念到概念,尽量回避现实的研究方法则无异于闭门造车,难以体现理论的超前指导性。因而在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学科体系时,诸如政治人类学、经济人类学、发展经济学等新兴学科的治学方法和成果越来越为民族理论学界所注目。有关上述学科的一些论著常常能使人感到开卷有益,耳目一新。正因为这样,由云南人民出版社新近推出的《民族经济学》一书使我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民族经济学》一书是云南民族学院陈庆德副教授继《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开发概论》(民族出版社1994年出版)问世之后又一部研究民族经济的力作。该书共分上中下三篇,分别以“民族经济学的理论基质”、“民族经济成长的要素分析”、“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实证与选择”为主要内容,全书共32万余字。笔者在粗览全书的基础上,仅就其中的民族经济学的构建和理论基质方面的内容,浅述一些与民族理论相关的话题,尤其是民族问题与经济发展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借此抛砖引玉,以求教于该书作者和学术界各位同仁。
一、经济发展与民族问题的实质
民族问题的实质究竟是什么?这是指导人们处理民族问题,制订民族纲领和政策首先要解决的一个基本认识问题。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在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首先解决的也就是这一根本问题。
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批判并否定了把民族问题的实质说成是阶级斗争问题的“左”的错误观点。因为这种观点是对革命导师和领袖的只言片语加以断章取义,无限延伸而生造出来的,不仅和社会主义制度下民族问题的现实相违背,而且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了极大的危害。邓小平同志首先指出“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①随着全党全国工作着重点的转移,我们把加速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作为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并以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出发点、根本原则和奋斗目标,从而迎来了民族工作的又一个春天。然而在理论上,对于民族问题的实质进行科学表述,却仍然是见仁见智,尚未有一个为理论界所公认的提法。
对此,在我国的理论界,有的把“消除经济文化发展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当作民族问题的实质;有的则把“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当作民族问题的实质;有的则直接了当地把民族问题的实质说成“经济问题”,等等。上述提法的共同之处在于把民族问题与经济发展联系起来,看到了不发展经济,尽快改变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落后的面貌,现实生活中民族关系的许多问题都解决不了。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把一定时期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解决民族问题的原则和奋斗目标直接表述为民族问题的实质,则过于简单化,难以体现理论的预见性和概括性。
如果把经济建设问题当作民族问题的实质,那么是不是意味着经济发展了,民族问题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后进民族地区脱贫了,各民族之间就没有利益冲突了呢?事实并非如此,旧的矛盾解决了必然会产生新的矛盾。只要民族是个有内聚力的利益集团,那么不论经济如何发展,只要还存在着民族,各民族之间仍然会有不同程度的利益冲突。正如消灭了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之后仍然存在着民族问题一样,在实现了一定的量化标准的经济发展之后,仍然会出现民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甚至矛盾和冲突的表现更为复杂多样。笔者曾在1990年撰文指出“先进发达的大民族与落后的弱小民族之间的矛盾冲突往往不像几个实力相当、鼎足而立的大民族之间的矛盾冲突那么激烈和持久。”②因而民族问题绝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发展问题,而是一个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协调利益冲突,实现各民族互惠互利、和睦共处、共同繁荣的问题。
对此,作者在书中指出“今天,几乎每一个国家的政府都宣称要以经济发展的手段来实现各民族的平等与进步,然而,在世界经济中这种不平等却似乎在扩大。这表明当代世界民族结构中的发展与贫困的交错,绝非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民族经济学正是在对这一世界性难题的正视中崛起的。”(见该书第12页)正因为民族问题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民族经济学作为民族研究和经济发展研究相结合的交叉学科,才有它诞生的历史必然性。而“经济学历来所恪守的传统信条是:贫困源于经济的落后,依凭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将会解决贫因问题,这样,它便巧妙地回避了不同的民族和个人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究竟得到了什么,得到了多少的问题。经济增长并非给各民族体带来同样的利益,而在民族经济学的构建中,这个问题正是衡量经济发展合理性的根本价值标准。”(该书第7页)由此可见,尽管作者明确无误地把其研究对象与重点“聚焦于工业化后发展民族的经济问题”,侧重研究“如何提高国内少数民族经济体的生产力”,“促进其经济发展并使全体成员普遍受益”,并以此作为其民族经济学构建的历史使命。同时作者也由于没有把民族问题简单地归结为经济问题,因而作为对民族经济现象的系统研究,书中十分重视对民族经济过程中“非经济”的相关因素的分析,在方法论上提出了民族经济学必须“以民族集团的行为方式为基点,使其对经济发展的研究获得一个多元视角:不仅要考察各种经济物流量的变化,研究经济发展中的制度因素演变,而且要在经济变量的分析中结合民族文化要素来阐释一定经济状况的历史成因,并为之寻求符合各民族集团之间共同利益以及民族集团内部绝大多数成员利益的经济发展道路。”(见该书第58页)这一点始终贯穿于全书,不能不说是该书的一大特色,即拓宽了民族经济学的研究视野。
既然不能把经济建设简单地说成是民族问题的实质,那么要对民族问题的实质进行科学的表述,笔者就不能不重申自己在三年前提出的观点:民族问题即民族交往过程中的负效应。③也就是说,民族问题的实质就是各民族在交往过程中由于利益冲突、文化相斥所引起的影响民族关系、阻碍民族发展的社会矛盾。也许只有这样的的界说,才可能对任何一个历史发展阶段的民族问题都作出正确的解释。因而在笔者看来,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内容与理论构建,从民族关系和经济决策、宏观调控的角度来看,即是要研究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如何不断克服民族交往过程中必然产生的种种负效应(民族问题),而充分发挥交往过程中各民族互通有无,相互学习,利益互补,共同发展的正效应。
二、经济发展与民族趋同
尽管民族之间的相互交往会产生利益冲突、文化相斥的种种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发展的负效应,然而人类社会的每次进步和飞跃却无一不是体现了民族交往的正效应,即互补共进的效应。在中国民族关系史上,有著名的“茶马互市”和“胡服骑射”;在中国与世界各民族的交往中,则有养蚕、瓷器以及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火药、指南针、造纸术、活版印刷)通过“丝绸之路”传到西方,从而对整个世界历史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样,近现代西方国家的文化和科技传入中国,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也起到了重大的促进作用。因而正如作者在书中指出的“就人类社会的经济生活来看,经济发展过程无非是一个社会变革和交往发展的过程。这昭然揭示了民族交往关系在经济发展中的根本性地位和重要作用。”(见该书第68页)
有鉴于此,作者在《民族经济学》一书中就“经济发展中的民族同化与认同”作了专章论述,因为在他看来“一提及经济发展,就不能不涉及经济发展的主体——民族共同体的现状及其相互关系。尤其是对经济发展中不同民族历史和现实相互关系的研究,以及对民族同化与认同的正确认识,自然地构成了民族经济学体系最重要的理论基质”。(见该书第68页)应当承认,在陈庆德同志的著作和论文中,对这一问题的论述是相当深刻的,不乏新的见解,从而给人以启迪。然而,笔者却在这里感到了某种遗憾,即在使用诸如“同化”、“认同”这样的术语上,作者的界定和释义与民族理论、民族学中约定俗成并为人们普遍接受的定义并不一致。因而对于读者正确理解和把握《民族经济学》一书的内容造成了一定的困难,而与作者本来要“对民族同化的定义进行澄清”(见该书第69页)的良好愿望可能适得其反,也许反而造成了使用“民族同化”这一概念的混乱。
首先,作者认为把民族同化视为“某一民族或其一部分丧失本民族特征而变成另一个民族”是对民族同化的“片面性认识”(见该书第69页),而把民族同化解释为“民族同化是人类追寻自身一致性历史过程,并非只有在达到相似或相同的这个最终结果上才能视为民族同化,在人类趋向自身一致性的奋进中的一切行为,即使尚未实现完全相同的最终结果,其本身也在构筑着民族同化的历史过程。”(见该书第75页)“对此,笔者认为作者在其书中无疑是扩大了“民族同化”的内涵。而人类社会从产生民族到民族通过融合走向消亡的整个过程,即作者所说的“人类追寻自身一致性的历史过程”,是一个自始至终充满了民族之间同化和异化、分化和一体化等种种民族现象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同化仅仅指“一个民族丧失了特征变成了另一个民族”的现象,而不能囊括这一过程中所有的民族接近,民族趋同,民族融合,族际一体化以及单一民族与复合民族的相互演化。正因为这样,在民族同化中,才有同化民族和被同化民族的区分。诚然,对民族同化过程的研究,仍然有待深化。如对同化现象的产生与同化的最终实现就常常被忽略,对此笔者曾在1991年第4期《民族研究》刊发的《同化、一体化、分化及民族过程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向——兼谈民族研究的哲学方法论》一文中作了专门论述。而陈庆德在其书中以翔实的论据,向那种把民族同化视为优胜劣亡,先进战胜落后的传统观点提出的质疑和否定意见,无疑是深刻的。他指出“民族同化在特定的条件下,通常只表现出社会势力较弱或处于从属地位的民族群体为社会势力较强或居社会支配地位的民族群体所吸纳的内容”。(见该书第72页)对此,笔者认为还应加上人口多与寡的比较这一重要因素才更完全。因为无论是先进民族同化后进民族还是后进民族同化先进民族,一般都表现为人口众多且集中的民族同化人口较少且分散的民族。
在笔者看来,陈庆德在书中所说的“民族同化”拟用“民族趋同”、“民族接近”来表述,可能更为恰当。尤其是书中第79页“民族同化虽表现为人们的主观活动,但其最根本的内在推动却源于人类发展的经济要求,这就是民族同化的经济本质”一段,如用民族趋同与民族接近来表述,则更能说明民族经济学的创建与研究,正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去发挥民族交往中互补共进的正效应。
其次,关于“民族认同”,这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国内学术界在这方面的研究文章尚不多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亦无该辞条。作者在这里提出了“认同与同化的分离”,“认同选择对民族经济发展的影响”等一系列颇具现实意义的问题,认为民族同化与认同的分离导致了民族间的对立冲突和不平等,进而成为“人类尽管已经变得依赖于经济上的全球一体化,但仍不愿在政治范围内放弃民族的独立,并以在文化领域内自身特点的保持为共同体团结的凝固剂,来对抗全球范围内的民族压迫与剥削的重要原因。”因为“民族的平等和在人类社会性本质上实现全面认同,已不再是仅仅关乎人类某一部分成员自身发展的问题,而是整个人类发展的根本问题。”所以要“争取各民族的平等与发展,在对人类社会本质全面认同的追求中,创造一个新的人类文明体系”,并把这一目标视为民族经济学创建理论体系的根本意义。(以上见该书第91-100页)这一提法显然是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阐释民族问题的产生与发展,开拓了研究民族问题的视野。并且这一提法和笔者曾经提出过的“民族交往的双重效应决定了民族问题一开始就孕育着各民族相互接近和相互排斥的两种对立统一的矛盾趋向,并且贯穿于民族问题的始终,二者的此消彼长,制约着民族间的同化与异化、分化与一体化的转换、决定着民族问题中主次矛盾的易位”④的观点有着共通之处。
然而,笔者仍然觉得陈庆德所提的“民族认同”一词,界定不够全面,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严谨。因为“民族认同”内涵丰富,外沿宽泛,可以作多种解释。即可以指民族内部的认同,也可以指多民族国家内,国家对国内各民族的认同和主体民族对非主体民族的认同。而民族内部与民族之间既存在着“认同”,也存在着“不认同”和“认不同”等种种具体情况。陈庆德书中所指“同化”与“认同”的分离,主要指多民族国家中居统治地位的民族对被统治民族的排斥使得认同现象为被支配民族的单向认同。然而在笔者看来在这种情况下,民族之间的同化仅仅只可能是迫于生计所产生的表层文化上的趋同,而并非是被同化民族传统文化的彻底改变和民族自我意识的消失。因而只能说是趋同和认同,接近与排斥的并存。至于“对人类社会性本质的全面认同”,则已经是冲破民族壁垒、淡化民族区别、克服固有的民族局限性,用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来取代狭隘的民族与国家利益的要求了。当不属于“民族认同”的范围。
三、民族发展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长期以来,当我们谈及某个少数民族解放后的进步与发展,尤其是民族经济的发展时,往往以该民族地区内国家兴建了多少工矿企业从而使该地区的工农业产值、劳动生产率、人均国民收入和地方财政收支等有哪些巨大的增长来举例说明问题。不能说这种论证没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发资源,兴建矿山、农场、林场、电站对当地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和该地区经济建设的发展毕竟不是同步的。这同样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特别是在过去僵化的计划经济模式下,不论是前苏联还是在我国,这种不同步甚至表现为巨大的反差,以至孕育着影响民族关系,阻碍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不利于国家的统一等诸多不稳定因素。当然这些不稳定因素导致的矛盾激化程度,中国远远没有前苏联那么厉害。这一点也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不仅理论界和国家决策机构看到了这一点,现实生活中的逐渐增强的民族自我意识亦表明觉悟了的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也看到了这一点。对此,费孝通先生曾多次谈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应当首先是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党和国家也多次指出要加快改革开放,增强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活力,国家开发资源必须与发展当地民族经济紧密结合,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的利益。
同样,这一问题在陈庆德《民族经济学》一书中亦得到了高度的重视。书中第五章“区域经济与民族经济体”即对此展开了深刻的论述。指出“区域经济与民族经济体,作为同一经济过程中并存的两个侧面,本质上要求其体现出发展的一致性,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与共同进步,这正是民族经济学追求的理想目标。”(该书第61页)而在现实生活当中,区域经济与民族经济体发展是不一致的,由于不同民族在共同参加同一经济活动中所处地位不同,参与方式不同,发挥的作用和影响也不同,因而在同一经济进程中的收益分配亦大不相同。“当主导民族来自域外时,就往往使区域经济发展的利益具有外溢性质,区域经济的发展与民族经济体的贫困以日见强烈的反差共存一体,最后形成区域经济发展的根本性障碍。”(见该书第65页)他认为民族经济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同步在世界范围内是上世纪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遗产,而面对这一历史遗产,以实现各民族经济平等、共同繁荣为己任的民族经济学,应以民族经济体为基点来研究区域经济发展,谋求二者发展的一致性。因而该书的中篇和下篇都是围绕这一点而联系我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实际来展开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认为国家对发展民族经济的合理政策的构建,取决于国家对经济发展的目标设置。而目标的设置应分为社会政治目标和经济效率目标,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单项目标和总体目标。这三组目标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对立统一的,如“追求各民族经济的平衡发展与平等利益,既出于国家政治稳定的社会目标考虑,又出于全面实现经济现代化的考虑。”“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短期目标只应作为“共同富裕”的长期目标的一种阶段性实现手段而存在。(见该书第182页)那么在发展少数民族经济中围绕加速发展和民族平等共同繁荣的双重目标进行政策协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他认为应当把国民经济全局利益要求同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正确处理加速发展与民族经济平等的关系,必须坚持合理的民族经济专业化与综合发展相结合,正确处理各项具体政策之间的目标关系以及单项政策的协调配合关系。(见该书第181-186页)
在该书的结尾部分,作者强调了我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道路的选择,“既关系到发展模式的运用,也关系到政府职能的转变,既受到历史基础的制约,也受到未来发展价值判断的影响”,因而必须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使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真正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现各民族的繁荣进步。
笔者认为,陈庆德书中所提的民族平等与加速发展双重目标的提出,充分体现出了民族经济学与单纯的发展经济学的区别,也是贯穿全书的一条理论主线。通观全书,理论性和应用性结合较好,在广泛吸收国内外经济人类学、发展经济学与民族学、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观点的基础上,以国内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丰富资料为主又大量引用其它国家和地区的资料来说明问题论证自己的观点,使人开阔视野,是该书的特色。也是该书与其它具体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开发的著作有所区别的地方。
至于书中所提到的“民族经济体”,笔者觉得尚可进一步讨论。民族经济的存在是勿庸质疑的,否则也就没有“民族经济学”了。然而民族在现实生活中是否完全作为一个“经济共同体”而存在于人类社会生活之中呢?在笔者看来,人类社会自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阶段,由部落发展成为国家和民族之后,民族已不再是个经济共同体了。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也许说民族是个文化共同体还更为恰当。当然,单一民族国家可能例外,但世界范围内诸如日本、朝鲜这样主体民族占人口比例高达99%以上的国家毕竟太少了,况且在日本、朝鲜的领土之外,尚有不少大和民族、朝鲜民族的居民在其它国家充当少数民族。而在我国,各民族的分布是一个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格局。因此“民族经济体”的提法也许并不恰当。这里又回到了一个老话题上了,即“什么是民族?”笔者曾在《略论民族定义及民族共同体》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从文化的角度来划分的人们共同体,但仅就文化的差别不足以解释民族问题的产生和发展,因为民族还是个有凝聚力的利益集团。⑤然而这个“有凝聚力的利益集团”并非是个经济实体,正因为这样,民族问题才往往同政治、经济、军事、宗教以至生态、人口等重大社会问题相互交织而显得错综复杂。民族问题也才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民族经济学也才有别于单纯的经济学而独立存在,具有经济学其它分支学科无法取代的学术地位。
注释:
①《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85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②何叔涛:《实现事实上的平等与协调各民族的利益矛盾》,《黑龙江民族丛刊》1990年第3期。
③何叔涛:《论我国民族问题两种趋向和谐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的建立和保障》,《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3期。
④何叔涛:《论我国民族问题两种趋向和谐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的建立和保障》,《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3期。
⑤何叔涛:《略论民族定义及民族共同体的性质》,《民族研究》199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