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逐渐深入。各地在用地报批和征地工作实践的过程中发现了一定的问题,将这些问题进行总结,并且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改善和处理。本文重点分析研究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并且阐述如何完善建筑用地审批制度的改革,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设用地;材料;审批;国土资源;制度改革
1当前建设用地审批制度中的主要问题
1.1 程序复杂
当前我国很多地区在建设用地审批的过程中,程序非常复杂。完成建设用地审批的过程中需要办理相应的用地预审、环评、压覆矿产查询、地质灾害查询评估等。另外,很多用地审批的过程中涉及到基本农田,重点建设项目还需要进行方案的规划修改论证以及听证等。每项程序都需要通过层层审批,在此过程中会耗费很长的时间,自然资源部门内部审批的过程中程序较多,很有可能会对审批效率产生影响。
1.2 材料繁杂
因为审批的过程中程序比较独立,而且每一道材料在提交的过程中相对较为复杂,要求较高,还有可能出现交叉的情况,少则出现五六项材料需要提交,多则有十几项。这些不单单需要提交纸质件,还有可能需要提交一些电子件,在提交纸质件、电子件的过程中还需要进行核对,这样会导致审查的过程中工作量大幅度增加,无形当中让审查的准确率降低,在审查的过程中,有些材料的真实性无法有效地进行判断。
1.3 审查责任不明确
因为项目用地的复杂多样性,用地审批相关规定不够细致,有些全靠个人理解,导致很多审查的责任不明确,例如什么样的项目算是工业项目,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什么样的项目算是基础设施项目也没有明确的说明;学校用地能否进行单独选址报批等这些都没有具体文件的规定。
1.4审查人员素质较低
当前自治区逐步开始对审批文件进行规范,也进行了相应的培训。然而由于负责审查报批的人员较为年轻,很多人员刚出校门,转岗速度较快,相关经验相对较浅,队伍也不是很稳定,人员较少,尤其是县(市)基层工作人员需要承担多项工作,无法集中经历加强业务学习。很多人也无法担当起报批的责任,很容易出现差错,在报批的过程中,报件更正换件率也相对较高
1.5部门牵制多
建设项目审批的过程中涉及到农业、林业、环保、发改委等诸多部门,各个部门之间的意见均设置为前置条件,在此过程中需要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在走流程的过程中相对较为复杂,用地报批只是最后一关。项目用地没有进行批准之后不能动用不能等于项目没有进行批准,这样会给相关领导产生一种错觉,用地审批的过程中难度大,效率低,这对整个国土系统的形象产生较大的影响。
2当前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的改进方法
2.1.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制度
依照当前自然资源部的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城市建设用地申请的具体情况,在城市建设用地方面需要按照批次用地报自治区进行审批,年初(县)组件报地州审查后,报自治区审批以及履行征地审批实施之后,相关的用地单位在下半年才能进行用地,在审批之后,施工的季节往往已经过去。获批的土地只能在第二年才能进行使用,导致人力、物力、财力出现一定的浪费,另外也会一定程度上导致人力资源未用的情况产生。当前的城市建设用地报批时间无法符合经济快速稳定持续发展的具体需要,所以城市建设用地申报的过程中,需要提前到前一年的12月底,在当年的2月到3月份之间建设用地审批结束,为后续用地单位进行施工留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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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过程中,一些重点城市,尤其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地州的首府城市发展较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布指标不合理或城乡规划调整等问题,造成一些地块处在有条件或限制建设区,不能进行建设,需要进行规划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部分项目落地见效。在具体进行城市建设用地实施的过程中常会产生某些项目的指标已经用完,而其他指标依然有问题的情况或者是某些县(市)指标已用完,其他县市指标还大量存在的问题。所以在申报城市建设用地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对新增建设用地和耕地的规模进行确认,或者将几项指标作为建设用地发展过程中的上限,还需要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把部分县市剩余指标转接指标紧张的县市进行使用,保证计划指标能够有效地使用。
城市用地报批材料往往只涉及到耕地利用规划等相关内容,然而当前有诸多部门参与,审查会审的单位较多,这样可能会导致审查的过程中效率相对较为低下。所以可以并联审查,让审批的效率提高。
2.2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制度
依照当前国土资源部用地审批的流程以及相应的时限要求,在报批的过程中,审查时间达到一个月,在获得用地批复之后还需要消耗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用地报批的过程中审查时间相对较长,而且报批的过程中,环节众多也是当前对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产生制约的重要因素,在此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改进:
首先,重视审批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优化。参与建设用地审批的过程中,某些部门在审查过程中没有具体审查内容或者审查内容出现重复,造成用地材料在审查速度方面较为缓慢,所以建议可以让会审的单位减少,对部门内审查环节进行优化,采取具体经办人审查等制度,在建设用地会审的过程中由专门的负责人提出相应的项目用地意见。
其次,需要对国土资源部用地受理的规定进行改进。在国土资源部门收到用地需求后,将该地块信息发送各个部门,形成并联审查,缩短审查的速度,同时对相关程序进行改进,建议在政务大厅设置收件点,收到相关资料后通过相关的接线要求,向其他部门进行转发,在完成会审之后,汇总到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权限审批。这样可以确保项目用地审批的及时性,还可以对用地报批的流程进行完善,让报建的时间和工作成本大幅度降低。
第三,需要对新增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费、缴纳通知单的下达方式和时间进行改进。在完成审查之后,可以通过电子版、加盖电子印章等方式,利用内网报系统进行缴费通知书的下达,以方便及时进行缴费,让批复办理的时间缩短。完成批复印发之后,通过内网政务系统,将相关批复对外进行公开。
第四,需要注意对审批服务方式进行更新。当前在项目用地材料报批的过程中,各会审部门在审查意见方面往往不对外公开,各地区无法对材料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掌握。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通知后再进行补充材料的准备,在此过程中无法与会审的具体经办人之间进行沟通,造成通过率相对较低,而且补证不及时。因此,可以在网上发布或办件窗口张贴受理材料清单,让报件人一次性了解需要提交相关资料,最大限度地对时间进行控制。
结束语
伴随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建设用地审批的流程也需要与时俱进,加强改革。只有如此才能符合经济发展的具体需要,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稳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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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卢飞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0/16
标签:过程中论文; 建设用地论文; 项目论文; 部门论文; 城市论文; 时间论文; 材料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2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