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进入和退出人民不是一个好情况”的评论_公有制论文

对“国家进入和退出人民不是一个好情况”的评论_公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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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有的人士又借口个别地区少数私营企业因受金融风暴影响办不下去接近破产的事,大做文章了。他们把个别说成一般,把有些地区对有的产业所做的有限调整,渲染成“国进民退”,说“这是一股逆流,不是个好情况”,提出“应尽快刹车”,要国有经济进一步让位,“从一切竞争领域中退出”,让私营经济进入更多关键支柱领域,放开手脚,取得更大发展。

是不是“国进民退”呢?恰恰相反,是出现了日益严重的“国退民进”:国有经济已下降到不到1/3,私有经济和外资经济已上升到占2/3。

所谓“民退”的实际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私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少到多,规模和比重节节上升。全国私营企业单位由1998年的1.06万个增长到2007年的551.3万个,增长了551倍;私营工业总产值从2082.8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47778.2亿元,增长了21.9倍;增加值从509.6亿元增长到15547亿元,增长了29.5倍;资产从1486.9亿元增长到37910亿元,增长了24.4倍;注册资本从681亿元增长到93873.1亿元,增长了136.8倍。这是大幅度地“进”,谈不到什么“退”!

2007年下半年西方爆发金融危机,迅速波及中国,沿海出口企业首先受损,生产大幅度下降。有些企业由于接不到订单,不得不停产歇业,有的因外方不付货款而陷入破产。广东、浙江一带的出口企业几乎全是私营企业,受到的冲击最大。有些企业实力雄厚,面对金融风暴的冲击,迅速调整产品结构。有的由于早就赚足了,趁机关门,把工人全部踢出去,另寻赚更大钱的生意。还有一些企业向政府喊苦,让政府出面并入国有企业,实际上是把工人及落后设备推给国有企业,既解脱负担,又趁机捞一把,把无用的设备卖了个好价钱。有的看到国有企业欣欣向荣,主动向处于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投资,另有所图。与此同时,由于有些产业结构失调,大量小企业浪费资源,效率低下,产能过剩,有关部门作了一些调整。这就是他们所说的“国进民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有赔有赚,时常调整本来是正常现象。调整包括产品结构、技术结构、投资结构的调整,也包括企业结构的调整。调整中有的发展,有的改组,有的淘汰。我国国有企业1998年有10多万家,2007年下降为2万来家,不到十年减少了80%;私营企业由2000年的176万户增长到2006年的498万户,平均每年增加64万户。实际情况是国有经济“退”了,私营经济“进”了。国有经济的“退”,有的属正常调整,但相当部分是以“改革”的名义转化到私人手中,成为私营企业“进”的重要原因。至于金融风暴下主动求助并入国有企业的私营企业数量微乎其微,并入的原因和出发点也多种多样,这实际上是私营经济发展的一种新形式新手段,与“国进民退”风马牛不相及。

他们把山西省搞的煤炭工业调整说成是“国进民退”,这是完全违背事实的。山西这个我国的产煤大省,煤炭储量居全国第一,产量占全国1/4。山西有拥有400多亿资产、15万工人、年营业收入超300亿的大同矿,500亿资产、14万多工人、年营业收入280多亿的山西焦煤矿集团,以及晋城无烟煤矿、潞安矿业这样的大企业,但更多的是年产30万吨以下的中小煤矿。多、小、散、乱,滥采乱挖,事故多,死人多,成为山西煤炭工业的写照。乡镇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70%,资源回收率仅15%,不到先进水平的1/4。浪费资源,破坏生态,事故频发,只顾眼前,不顾长远,严重阻碍了山西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2005年,国务院下达指示,提出煤炭工业应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路子,鼓励大企业兼并改造小煤矿。2006年,国务院又通过决议,批复同意山西煤炭工业进行可持续发展试点。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山西经过多次讨论,慎重决策,对煤炭工业进行重组。重组是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和市场原则进行的,重组中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实际投资作价,该进的进,该退的退,重组企业甚至给予比原投资高达1.5倍至2倍的补偿。重组之后,全省矿井数量从2598处减为1053处,企业主体从2000多家减为130家,但私营企业所占比例仍高于国有企业,国有、私有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办矿比为2∶3∶5。重组中,有些私有煤矿产能扩大了,煤老板股份增加了。根据宪法,资源是国家的,不能买卖,非法交易本不允许,但煤老板们得到了额外补偿。事实表明,这样做对国家有利,对社会发展有利,对投资者也有利。怎么能扯上“国进民退”!

他们把山东钢铁与日照钢铁重组说成是“国进民退”,更是无稽之谈。我国钢铁产量已超过6亿吨,实际只需要4.5亿吨,过剩1.5亿吨。生产集中度低,小企业多。有些地区为了追求产值,追求利润,盲目投资,盲目扩大产能。日照钢铁公司这家私营企业本来是采取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的办法办起来的,2004年产量不过200万吨,随后用银行贷款扩大投资,2008年产能扩大到1000万吨。今年,又投资78亿元,上热轧板项目,打算将产能扩大到1500万吨。这个项目是未经环保评审偷偷上的,被环保部叫停,可是它“白天停产,晚上机器轰鸣”,照常生产。在全国钢铁产能过剩的情况下,山东对几大钢铁厂进行重组,山钢与日钢签订重组协议,按照实有资产日钢获33%股权,山钢(产能超过3000万吨)获67%的股权。日钢带着资产入股,山钢与日钢属强强联合,重组是从国家钢铁布局出发决定的,不存在谁重组谁的问题,更谈不到“国进民退”!

他们还用有的民营航空公司破产,有的国有企业进入房产业,也说成是“国进民退”,更是驴唇不对马嘴。私营房产商可以买地、经营房地产,为什么国有企业不能买地、经营房地产?难道房地产应由私有企业主完全把持垄断,任意抬高房价,谋取暴利,盘剥百姓,而不准公有制企业盖点廉价商品房,为老百姓谋福利吗?至于有的私营民航公司本来就先天不足,缺乏实力和经营能力,勉强上马,得不到顾客信任,经营不好,办不下去,停航重组,更属正常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区过去掀起一阵阵“国退民进”风,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1982-1992年流失5000亿元,平均每年流失500亿元。20世纪90年代起流失额进一步扩大,每年流失1500亿元,每天流失9.2亿元。到2000年,90%以上国有小企业转入少数人手中。大量中型企业的国有资产通过“剥离”、兼并,经营者持大股,也转入少数人手中。目前这种流失并未完全停止。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不断发生。

更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以西方国家国有经济仅占10%作标志,说“国有经济比重下降是一个国家工业化逐步成熟的标志”,①提出目前“国有企业办得过多”,应“加强收缩力度”、“在总量上大幅度缩减,让位于私有经济”。②有的提出,国有经济应“腾位子,让地盘,放手让私有经济进入一切领域”。有的提出,应承认非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要再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由民营经济为主体”。③由于错误思想的引导,一些地方削弱公有制主体地位,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屡见不鲜。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这个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同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

——提高认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这里需要澄清一些似是而非的思想。一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什么。有人认为,我国宪法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仍然沿袭了“斯大林理论中对社会主义模式的定义”,“是所有制的歧视”。说私有经济是“人民群众自己创造财富的经济形态,真正实现了国际歌中唱的‘自己解放自己’。他们的财产是私有的,但这个私有已经包含了社会所有的意义在里面。它做得越大,越是社会的。最关键的是看剩余价值归谁所用,是用于扩大再生产还是挥霍掉了。”又说“很多国有企业被内部人控制,乱投资,中饱私囊,被内部人给挥霍浪费掉了。”④我国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的规定和公有制与社会主义制度关系的科学概括,并不是什么“所有制歧视”,而是客观真理,是广大人民经过多少年奋斗得来的最重要成果。不改造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制度。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广大劳动者从被压迫受剥削中解放出来,才有了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并不否定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相反,正由于建立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为后者的发展提供了条件。把私有经济发展看作“群众自己解放自己”,而否定建立公有制是广大群众最重要的“自己解放自己”,是片面的。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说成是“包含了社会所有的意义在里面”也是不对的。私有经济的活动客观上是为社会作贡献,但私有制的生产资料是私有的,不是公有的,也不是社会的。剩余价值用于扩大再生产,形成的生产资料仍归私人所有。有些国有企业存在问题,但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办得好是事实;说“很多国有企业”“被内部人给挥霍浪费掉了”,也存在以偏概全的片面性。

二是怎样看待公有制的比重。衡量一种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既要看质,又要看量,应把质与量统一起来研究。量与质比较,质居第一位,但量也不能忽视。因为质与量是难以分开的,而且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没有一定的质,就没有一定的量;而没有一定的量,也谈不到质。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质变,而质变随后又会带来量变。所以,把握其中的度,十分重要。对于国有经济的量,不能只看绝对量,还要看相对量,即看它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绝对量只是表现达到的水平和规模,相对量方能显示它在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如果只是绝对量增长,而比重却下降了,这意味着国有经济的实际地位降低了。

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掌握控制经济命脉,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而具有实实在在的内容。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为主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物质基础在整个社会经济关系中居主体,这就意味着国有经济必须控制经济命脉,公有制的数量和质量在国民经济中必须占主导地位。如果国有经济的比重严重下降,那只能意味着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在削弱,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在削弱。

削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是削弱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取消公有制主体地位,就是取消社会主义制度。这种情况必须引起高度警惕。邓小平同志说:“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现在有人担心中国会不会变成资本主义。这个担心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我们不能拿空话而是要拿事实来解除他们的这个忧虑,并且回答那些希望我们变成资本主义的人。”⑤

——增加投资,提高质量,扩大规模,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的综合实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能力。要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由国家投资,新建一批国有大企业。采取措施,支持现有大型国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兼并收购,提高它们的实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辟更大发展空间。鼓励中小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为大型骨干企业。时代在发展,技术在进步,国有经济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能力必须进一步提高,而不能被削弱。哪个关键部门和重要领域有空白,国有经济必须填补占领;哪个关键部门和重要领域被削弱,国有经济必须增强。一句话,国有经济必须始终保持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对整个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最终要以实力说话。实力不仅仅表现为资本的多少,更重要的表现为是否拥有、掌握最先进技术,能否创造更多先进技术。所以增强国有企业的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不断用先进技术武装国有企业,使之成为我国甚至世界的创新带头者和开拓先锋,这决定着它作用发挥的程度,也是它发展壮大的标志。在这方面,我们要采取一些更切实有效的措施,使之迅速出现成效。我们过去在“一穷二白”的条件下,卫星上了天,制造出运载火箭和洲际导弹;在西方技术严密封锁的条件下,研制出高性能计算机,发射了载人航天器。今天的条件比过去好得多,为什么不能在更多领域有所创新,走在前面呢?我们的国家大,一个省比世界上有些国家的面积还大。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就全国而言的,各地、各行业会有差别;各地各行业发展国有企业要从实际出发,从全局和各地的需要出发,但绝不是退得越多越好,办得越少越好。如果各地、各部门和行业都把国有企业“收缩”到微不足道的程度,怎么会有主导支柱作用呢?

——加强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体制为办好国有企业创造条件,但不能代替企业管理。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是办好国有企业的制度保证。通过改革开放,我国国有企业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但是,不少企业管理仍然落后,有的领导班子不健全、观念落后、决策水平低;有的忘记依靠群众,少数人说了算;相当部分企业技术落后,消耗高,污染严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基础管理、决策管理,提高干部和职工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企业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是进一步发展壮大国有企业的当务之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能光追求形式,关键在于要有社会主义的内容。管理制度不能照搬西方的,要有自己的创造,要继承和发展我们积累起来的一切优秀的东西。管理创新是很重要的,在这方面国有企业要起带头作用,作出新贡献。

——进一步发展集体经济。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建立在生产资料共同所有或合作所有的基础上,消灭了剥削,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分工,共同劳动,相互合作,按劳分配的关系。它适应不同层次的生产水平,规模可大可小,能集中劳动者的物质能力和智慧,通过分工合作,发挥集体经济的优势,在一、二、三产业各个领域,开拓广阔的新天地。实践证明了它的优越性。在我国农村,凡是保存和一直坚持集体经济的地方,各方面都表现得好,经济发展,各业兴旺,社会安全,群众共同富裕,就业充分,老有所养,幼有所教,人们生活幸福和谐。城市中也有一批办得好的集体经济。但整个地说,地方原有集体企业,大都已解体或转化到私人手中,所剩无几,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支持。现在到了大力鼓励、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时候了。应从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对集体经济的支持,鼓励集体经济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发展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促进它更快发展。

所谓“不该为的为了”

为了支持私营经济发展,有的人批评“政府设立行政许可,设立市场准入”,“不该为的为了,有些该为的没有为”。

任何国家,都有法制,办企业须登记,生产经营须遵守法律和市场规则。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更必须如此,整个社会主义事业必须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发展。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都必须遵纪守法,按市场经济的规则秩序运行。这样,社会主义才能健康顺利发展。我们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拓宽它的发展领域,但不能没有“行政许可”,也不能没有“市场准入”制度。放弃“行政许可”和“市场准入”,一是意味着国门洞开,允许外资可以任意进入我国所有领域,我国的经济命脉就会被外国资本操纵,主权就会丧失。二是意味着私营经济不经“行政许可”和“市场准入”,可以任意进入它所进入的领域,占领经济命脉,公有制为主体就不复存在。

他们又提出所谓“不能指定技术路线”。在我们国家,企业拥有自主投资、自主经营的权利。企业生产什么,怎么生产,由企业决定,政府不加干涉。但是企业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生产过程应符合防治污染和保证劳动者健康条例的有关规定,产品应符合有益于人民健康生活的要求。技术十分落后,造成严重污染的产品不能允许生产;野蛮开采,滥砍滥挖的生产也不应继续。制定科学的技术路线,淘汰落后,才能促进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没有技术路线,只能保护落后,给社会和人民生活带来损害,必然后患无穷。

注释:

①《国有资产管理》2009年第5期。

②《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年第2期。

③《理论动态》2007年第1731期。

④《中国改革》2009年第6期。

⑤《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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