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下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模式分析论文_齐晨昊

PPP模式下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模式分析论文_齐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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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投资项目中资金的使用量较大,因此政府财政资金可能会出现短缺的现象。本文将重点研究在PPP模式下,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模式进行分析,在该种模式下,能够拓展政府投资项目融资途径,将私人部门应用到政府项目融资模式中,促进我国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的良好发展。

关键词:PPP模式;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模式

我国经济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城市化发展逐渐进入到深入阶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数量逐渐增加,在该阶段,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模式需要进行进一步完善和发展,采用多种方式加入到政府投资项目中。政府与私人部门相互合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完成整个融资过程。

一、PPP模式融资理论基础

(一)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指的是为了推动、适应区域或国民经济发展、满足社会的基本生活文化需求,同时鉴于对国防、政治等诸多方面的考量,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兴建的投资项目。通常情况下,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经营性项目,例如轨道交通、机场、公路、环境卫生设施等;另一类为非经营性项目,例如学校、政府办公楼、医院等。

另外,在建设非营利性工程过程中,投资主体主要为政府,为提高非经营性项目的建设水平,应该大力推行代建制,依靠社会力量进行建设。而对于经营性项目而言,由于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投资周期长等原因,可以适当融入一定的社会资金,使社会企业参与到项目建设投资当中,同时拓宽政府投资对于建设项目的融资渠道。

(二)PPP融资模式的概念

传统融资模式当中,项目投资的主体始终为政府,并且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财税收入。为满足社会发展的基本设施需求、提高社会整体经济效益,政府经常会进行项目投资,但这种方式为国家的财政支出带来了很大压力,同时也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债务水平。而社会当中的部分企业出于提升社会影响、投资回报等目的,同样有着投资的意愿。在此背景下,PPP融资模式应运而生。所谓PPP融资模式,指的是公共机构、盈利性企业在彼此技术、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共同为社会提供服务和设施。另外,PPP融资模式除双方共享资源之外,还需要一起承担风险、收益与社会责任。从本质上讲,PPP融资模式是政府公共部门不再直接进行资产购买,而是通过公私合作购买相应服务,由社会企业进行相应服务设施的建设。

(三)PPP项目的运作流程

PPP项目的运作流程可大致分为五个阶段环节:①识别阶段;②准备阶段;③采购阶段;④执行阶段;⑤移交阶段。

在执行阶段,政府部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双方会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并且以项目建设为基准点,通过对项目收益预测、总体资产规模、政府参与合作方式进行深入分析,根据以上内容的实际情况进行融资安排。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合作公司经营权的授予,并由项目公司替代政府进行项目建设和经营。

项目建设完成后,在一段时间当中,项目合作公司具有项目的经营权,在此期间,项目公司所带来的收益、政府方的投入及政策扶持来带的效益都可看作为社会资本方的资金回收。合作期满之后,项目经营权及或有的产权需移交到政府部门。

二、PPP模式下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模式

PPP模式指的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PPP模式下,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采用多种运作方式实施(包括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和改建-运营-移交等),在此过程中公私双方需要对合作中的参与主体、竞争机制、规章制度以及风险控制、招投标融资等多方面展开研究。目前PPP模式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模式,本文将对其进行深入研究。

(一)外包模式

在PPP模式下,外包模式属于其中应用范围较广的模式,政府部门在此过程中承担主要的投资责任,同时一般具备项目的产权,而私人部门需要承担一定的项目职能和风险,从中得到相应的回报。在这种方式下,私人部门需要承担的风险较小。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对于建设难度不大、专利限制较少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私人部门与政府签订相应的外包合同(即“委托运营”),政府方承担投资、设计、建设责任,私人部门承担项目部分或全部的运营管理和维护职责,完成整个外包工作。这种外包方式能够引入竞争机制,利用私人部门的管理和技术,提升整个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率。

(二)租赁经营模式

租赁经营指的是私人部门对政府部门支付相应的费用,租赁公用资产,并对其进行管理和维护,在该种模式下,利润来源主要是所有经营与经营费用的差值,在此过程中扣除相应的租赁费用,最终得到利润。例如,采用租赁-建设-经营的方式,私人部门对现有的设施进行租赁,并与政府签订相应的合同,与政府长期建立合作经营关系,私人部门可以根据合同上的内容得到对应回报。

(三)特许经营

特性经营模式主要是由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私人部门在该协议中获得对应的经营权,进而从事经营活动,该协议中规定了经营时间以及经营范围,采用合作机制的方式,使政府与私人部门能够共同承担其中存在的风险,同时也共同分享项目的收益。在实际运营阶段,私人部门具有项目的经营权以及转让权,所得的收益作为项目投资回报,在达到协议期限之后,将权利归还到政府中。该种模式能够将政府以及私人部门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降低项目经营管理成本,并提高最终公共服务的质量。该种模式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种,BOT模式,该模式在我国的应用时间较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授予项目经营权,建立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主要负责项目的融资以及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经营权期满之后,项目公司将该项目转交到政府手中。该种模式下,私人部门承担其中的融资风险,并且得到协议期限中的利润,但是项目最终所有权为政府所有。第二种,BOOT,该模式与上一种模式的不同之处在于,私人部门具有设施的所有权,这是二者之间存在的最大不同之处。第三种,TOT模式,该模式指的是在一定期限之内,将项目产权以及经营权有偿转让到私人部门手中,政府井回收的资金应用在其他项目建设中,项目最终的所属权归政府所有。私人部门通过该种模式,采用经营投资的方式,得到相应回报,在满期之后,再将所有权归还到政府部门。

(四)剥离模式

该种模式归非公有机制所有,采用出售等方式,将社会公共资产或者股权转让到私人部门手中,该种模式可以分为完全剥离以及部分剥离,完全剥离中,私人部门实施监督管理,避免出现行业垄断的现象,提升服务质量。部分剥离膜模式中,政府资产管理中具有控制权,能够提高经营管理质量。例如在股权出售的过程中,政府放弃一定量股份的所有权,实现风险转移,降低在项目建设融资中存在的风险。以上几种模式是目前PPP模式下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常用的模式,每种模式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相关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融资模式,保证最终项目融资质量。在实际项目融资的过程中,可以使用产业投资基金的方式展开融资,投资基金主要通过信托以及契约等方式,将闲置的证券和资金进行收集整理,形成信托资产。例如,天津渤海项目投资,政府采用的融资方式就是产业投资基金,全体投资人员采用契约的方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在200亿左右,第一期募集了60.8亿人民币,将国家对天津滨海新区的定位作为基础,促进了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其中投资的领域主要包括现代制造领域、能源领域以及交通基础建设领域。通过该种方式给予社会各项领域一定的资金支持,该种模式下的风险水平中等,得到的收益较为稳定。

结束语

通过以上分析能够看出,在PPP模式下对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模式进行研究,能够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效率,对融资模式展开全面优化。本文从外包模式、租赁经营、特许经营、剥离模式展开研究,促进整个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的良好发展,最终达到提高政府项目融资效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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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齐晨昊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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