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对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学理论的继承与发展_民族学论文

列宁对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学理论的继承与发展_民族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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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理论发展史上,列宁做出的贡献是卓越的。列宁关于民族问题的一系列理论阐述,大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的理论宝库,成为留给我们的一份非常珍贵的思想财富,直到今天,它仍然是指导我们正确地制定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工作,研究、解决民族问题的最基本的指导思想。列宁的民族学理论是列宁主义的重要组织部分,也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整体理论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

列宁的民族学理论既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问题的一系列优秀成果,同时也切合时代需要,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理论体系,为马克思主义民族学埋论体系的更加成熟、完善做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

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历史发展相适应,十九世纪中叶民族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正式诞生了。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为了扩大殖民地,统治当地的国家和民族,必须了解、研究殖民地国家各民族的社会状况,一批专门从事民族学研究的专业人员与组织应运而生。他们陆续组织了一些考察队到殖民地和边远落后的民族中进行调查研究,详细记录了各族人民的现实社会现状、生活方式、文化风俗,出版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这些通过实地调查或田野工作逐渐积累起来的资料,成为民族学研究得以发展的肥沃土壤,也为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的产生提供了重要的知识积累。

马克思主义民族学与马克思、恩格斯科学社会主义的整体学说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两位马克思主义奠基人的一生,正好是民族学这门科学产生和发展的时期。十九世纪中叶,当西方民族学刚刚开始形成时,就引起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密切关注。他们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对民族学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与指导作用,成为建立科学的民族学的理论基础;同时,当时出版的大量的民族学资料对马、恩的学说与世界观的发展亦有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学问题的理论和观点,本身有一个逐步充实和深化的过程。在马克思的《关于罗马尼亚人的札记》、《资本论》、《经济学手稿(1857—1858)》、《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社会经济形态》等著作中就已有了关于民族学相关问题的论述。在马克思晚年,尤其注重民族学问题,阅读了一大批民族学著作。仅目前已知的经过马克思认真阅读、分析、摘录的就有十多部著作。〔1〕在恩格斯的《论日尔曼人的古代历史》、 《反杜林论》、《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论俄国的社会问题》、《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马尔克》、《德意志意识形态》〔与马克思合著〕以及《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著作中也有许多关于民族学问题的精辟分析。在民族学学科领域,马克思、恩格斯探讨的主要是人类的起源、氏族组织、婚姻家庭形态、原始公社制度及其解体、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民族(nation)的形成、国家的起源及阶级实质、发展前途等重大问题。这些问题同时也属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范畴,总体上归属于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大理论体系。但这毫不妨碍我们把它看作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的传统论题。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甚至忍痛放下《资本论》的写作,而孜孜不倦地去钻研当时陆续问世的各种民族学著作。马克思的目的在于:计划在积累起来的民族学资料的基础上,参考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撰写一部关于古代历史研究方面〔实际上还是与民族学密切相关〕的专著。可惜,由于马克思的早逝而没有如愿以偿。然而,恩格斯作为同志、战友,最终实现了马克思的“遗愿”,他根据马克思的摘要和批语,以摩尔根提供的事实材料为依据,加上自己对欧洲一些民族历史所作的研究和新补充的材料,写成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一不朽的名著,对一系列的民族学重大理论问题进行了总结性的、深邃而透彻的分析、论证。正如周恩来所说:它乃是“马克思主义的第一部民族学著作。”它的出版,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的正式创立。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副标题即是“就路易斯·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作。”但是将《古代社会》与恩格斯的这部著作仔细对照,就不难发现,两者间的差别该是有多么的大!恩格斯既继承了摩尔根的正确的东西,并作了补充、发展,同时,敏锐地发现了摩尔根不正确的地方,并加以修正。毫无疑问,《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学发展史上的一块里程碑。

马克思、恩格斯自始至终是把民族问题看作是无产阶级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给了民族问题以应有的重视。但是,如同任何一门其他科学的发展一样,马克思主义民族科学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随着世界形势的急剧变化,新的民族问题不断暴露出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面临着新的考验。为了正确引导民族革命方向,解决世界范围内被压迫民族的民族问题,批驳形形色色的修正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理论的非难,革命导师列宁挺身而出,继承,捍卫马克思主义民族思想,并适时地就一些新生的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未直接论及或论述不多的民族现象、民族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全面、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者对民族问题的立场、观点、方法,为分析、解决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如果说“列宁主义是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马克思主义”〔2〕,那么, 列宁的民族理论便是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如果把列宁的民族理论及研究方法同马克思、恩格斯相应的理论和方法作一番比较,那么我们就很容易发现,列宁在许多方面是直接从马克思、恩格斯那里继承来的。

首先,列宁全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学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一些基本观点(这些观点实质上来自历史唯物主义,但通常也把它们当作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的观点),比如,关于劳动在人类起源过程中的作用、关于“两种生产”的理论、氏族与婚姻家庭史的理论、原始公社的理论、私有制产生的理论、“直接过渡”的理论等等。马克思、恩格斯以前的古典、古代史学家、民族学家如达尔文、格罗斯、尼布尔、瑟尔沃尔、梅恩、蒙森等人尽管说在原始社会史研究的某些方面都很有建树,但是,因都缺乏唯物史观及方法论的指导,所以,难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憾之处。只有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史观才使原始社会史的研究真正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思想,不仅在自己的论著、言论中常常表露出来,而且以一个革命实践家的宏伟气魄,将理论付诸实践,检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为后来者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其次,在民族发展阶段的划分上,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划分法。在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讲到的民族有:“蒙昧民族”、“野蛮民族”、“纯粹的打猎民族”、“专靠打猎为主的民族”、“不知道制陶术的各民族”(摩尔根认为向野蛮时代过渡就从制陶术开始)、“游牧民族”、“在氏族制度可得到证实的一切民族”、“所有正处于(由群婚向对偶婚过渡—作者)这一发展阶段的民族”、“处于蒙昧时代高级阶段的西北部民族”、“起源于同一部落的民族”、“一个在凯撒时代还过着群婚生活的民族”等等〔3〕。 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提到了“狩猎民族”、“游牧民族”;经济学手稿《导言》中提到了“游牧民族”、“渔猎民族”;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讲到:“‘民族’”这一称号适应于许多印第安部落……”,“在氏族制度盛行的地方——而且是在政治社会建立以前——,我们发现各民族都是组织成氏族社会,而没有超出这个范围”、“‘民族(natio )一词在这一段文字里应该是指部落联盟……’”,“这里所谈的‘民族’(nationes),乃是各个不同的有近亲关系的部落或单纯是指部落而言……”。〔4〕显然,马克思、 恩格斯是把那些处在原始社会野蛮时代的初级、中级和高级各阶段,以氏族制度为特征,以氏族组成的胞族、部落、部落联盟为社会组织结构的人们共同体称作民族的,他们的经济生产方式主要是以原始的畜牧游猎为主,所以,又可以直称他们为原始游牧民族、原始渔猎民族。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还提到文明时代的民族,这就是阶级社会中的民族。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两位导师认为:“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讲到:“劳动本身一代一代地变得更加不同、更加完善和更加多方面。除打猎和畜牧业外,又有了农业,农业以后又有了纺纱、织布、冶金、制陶器和航行。同商业和手工业一起,最后出现了艺术科学;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这里提到的民族显然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类进入了阶级社会以后的人们共同体,是奴隶制、封建制条件下的民族。或可称之为古代民族。

在恩格斯的《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一文中还提到一种“新民族”(Nationaviaten)。 原话是:“从中世纪早期的各族人民混合中,逐渐发展起新的民族……”。这里的“新民族”,既与原始民族有质的区别,亦与古代民族明显不同,它是指资本主义时期形成的现代民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产阶级在一定范围内消除了各民族〔确切地讲是古代民族〕之间的孤立与隔绝状态,按照资本主义生产的要求把各民族统一起来了。在恩格斯的其他著作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新民族(neue Nation)的要素到处都已具备; 各行省的拉丁方言日益分歧;一度使意大利、高卢、西班牙、阿非利加成为独立区域的自然疆界依然存在,依然使人感觉到。但是任何地方都不具备能够把这些要素结成新民族的力量……”。〔5〕这个“新民族”可理解为现代民族。

总而言之,马克思与恩格斯是把民族分成原始民族、古代民族、现代民族三个类型。前两类可以合称为前资本主义民族。两位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民族发展阶段的科学论述,奠定了科学进行民族学研究的基础,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

列宁在自己的著作中将民族分为二部分,即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民族和十分不发达的民族。列宁认为:“祖国,民族——这是历史的范畴。”〔6〕“客观现实又告诉我们除了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民族之外, 还有许多很弱小和经济十分不发达的民族。”〔7 〕列宁讲的“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民族”又在其他一些地方称之为“先进民族”〔8〕、 “工业民族”〔9〕、“资产阶级民族”〔10〕、 “过度成熟”的民族〔11〕等。而“十分不发达的民族”包括了“未开化的民族”、“落后民族”以及“殖民地和半殖民的民族”等。他指出:“必须考虑到这个民族是处在从中世纪到资产阶级民主制或从资产阶级民主制或从资产阶级民主制到无产阶段民主制的道路上的哪一个阶段……。”〔12〕列宁将英、俄、法、德、日、美划为资本主义高度发展和“过度成熟”的民族。这些民族是“在1789—1871年期间多半领导过他族人民争取自由的斗争的民族,在今天,在1876年以后,由于它们的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和‘过度成熟’,已经成为全世界大多数居民和民族的压迫者和奴役者。”〔13〕而他在谈到落后的、尚处于低级社会发展阶段的民族时讲到:“在最落后的民族中,现在还有奴隶制的遗迹,例如在非洲现在还可以找到奴隶制的机构。”〔14〕“欧洲人常常忘记殖民地人民也是民族”〔15〕;“他们有些是处于直接的殖民地附属关系中,有些是象波斯、土耳其、中国这一类半殖民地国家,还有一些则是被某个帝国主义大国的军队打败,由于签订了和约而深深陷于强国的附属关系中。”〔16〕“资本主义使民族分成两类,一类是压迫别人的,实行大国主义的(帝国主义的)、有权利和有特权的民族,另一类是占绝对多数的民族,是被压迫的、附属国的或半附属的和没有平等权利的民族。”〔17〕

由此,我们看出列宁关于民族发展阶段的划分,仍然是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划分方法。列宁的“十分不发达的民族”正相当于马、恩两位导师的“前资本主义民族”,亦即原始民族与古代民族;列宁的“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民族”与马、恩两位导师的现代民族、即“新民族”是属于同一范畴的。只是由于马、恩所在的时代是上升的资本主义时代,当时的民族问题不似列宁所处的帝国主义时代那么尖锐、复杂,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有一个逐渐表现的过程,所以,列宁关于“资本主义民族”的论述更详尽,而马、恩对前资本主义民族的论述则更丰富一些。

再次,在资产阶级民族的形式问题上,列宁全面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关于现代资本主义民族的形成,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作了精辟的分析,一针见血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和发展对资产阶级民族形式、交往方式的巨大影响。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产阶级在一定范围内消除了各民族之间原始、封闭、孤立与隔绝状态,按照资本主义生产的要求,把各民族统一起来了;“资产阶级日甚一日地地消灭生产资料、财产和人口的分散状态。它使人口密集起来,使生产资料集中起来,使财产聚集在少数人的手里。由此必然产生的后果就是政治的集中。各自独立的、几乎只有同盟关系的、各有不同的利益、不同法律、不同政府、不同关税的各个地区,现在已经结合为一个拥有统一的政府、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和统一的关税的国家(民族)了”〔18〕。“正象它使乡村从属于城市一样,它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另一方面,随着世界市场的开拓,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民族工业被消灭了,“而且每天都还在被消灭。它们被新的工业排挤掉了,新的工业的建立已经成为一切文明民族的生命攸关的问题。”世界上的民族有了压迫与被压迫的区别。

列宁对资本主义民族的形成论述比较多,而且自始至终是将世界各国人民的现实状况与资产阶级民族的形成、发展问题联系起来考察,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民族形成问题上的一系列正确思想,批驳了一些错误的论调,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民族是社会发展的资产阶级时代的必然产物和必然形式。”〔20〕同马克思、恩格斯一样,列宁研究民族形成问题,首先就把着眼点放在民族形成的经济基础之上。在列宁看来,资本主义产生的条件和资本主义民族产生的条件是同时形成的,两者形成的过程也是互为补充的。当然,资本主义之前的所有社会发展都为民族的产生准备了物质和精神的前提。但资本主义民族产生的过程本身,是伴随着封建主义经济基础的消弱、崩溃,伴随着机器大工业生产的诞生、壮大而日渐成熟的。列宁曾这样认为:“正是矛盾的发展一天天更加暴露出这种联系(指经济联系)的力量,迫使社会的各个分子和各个阶级力求联合起来,同时这种联合已经不是一个村社或一个区域狭隘范围内的联合,而是全民族甚至不同国家的某一阶级的一切代表的联合。只有从自己的反动观点出发的浪漫主义者才会否认这些联系的存在及其比较深刻的意义,而这种联系是以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的共同性为基础,不是以地区、职业、宗教等等的利益为基础。”〔21〕大机器工业作为一种联合社会化因素,“它摧毁中世纪壁障,消除地区、地域、职业的区别”〔22〕,甚至把山村居民们也卷入到资本主义关系中,为建立广泛的、有共同文化特色的居民联合体——新民族——平了道路。列宁曾以美国民族的形成为例,说明资本主义的发展与民族形成的关系。他曾说过:“大家知道,由于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具有特别有利的条件并且特别迅速,这个国家的民族差别就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更加迅速彻底地消失,成为一个统一的美国民族。”〔23〕

列宁同样也把资本主义民族形成后的世界民族格局分成两类: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并深刻地指出:“资本主义使民族分成两类,一类是压迫别人的,实行大国主义的(帝国主义的)、有权利和有特权的民族,另一类是占绝对多数的民族,是被压迫的、附属国的或半附属国的和没有平等权利的民族。”〔24〕

值得特别提及的是,列宁在论述资产阶级民族形成的时候,还把共同的地域、共同的语言作为民族形成的重要因素予以阐述。他说过:“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广泛而迅速的发展,要求有广阔的、联合为国家的统一地域,只有在这样的地域里,资产阶级,和它在一起的还有它的死对头——无产阶级才能团结起来,消灭一切老旧的、中世纪的、等级的、狭隘地方性的、小民族的、宗教信仰的以及其他等等的界限。”〔25〕“民族不是文化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而是语言共同体。”〔26〕

作为一位伟大的革命实践家、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在民族理论问题上,列宁不仅仅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基本观点、方法与世界观,更可贵的是在自己的革命生涯中,他身体力行,坚定地捍卫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理论,并在一系列理论问题上补充、完善、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理论。

列宁对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理论做出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主要的有:

(一)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联合。民族平等是从广义的一般平等原则深化出来的,是平等原则在民族关系方面的推广或引申。“平等”本来是一个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口号,由早期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在反封建斗争中,“平等”原则所起的作用是不可抹灭的,但是,资产阶级用抽象的、形式主义的“天赋人权”的提法掩盖了资本主义社会事实上的极不平等,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与虚伪性。只有在马克思主义诞生后,才赋于“平等”彻底、真实的含义。

民族平等原则是无产阶级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它是指世界上所有民族,不分大小、贫富、先进与落后,都一律平等。列宁曾对资产阶级鼓吹的抽象的一般“平等”(其中包括民族平等)进行了批判,认为那是一种用名义上的平等来欺骗被压迫者的行为。〔27〕列宁所主张的民族平等是要求各民族在一切权利方面完全平等“决不容许一个民族享有任何特权。”〔28〕“谁不承认和不坚持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不同各种民族压迫或不平等作斗争,谁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甚至也不是民主主义者。这是毫无疑问的。”〔29〕

列宁所主张的民族平等不仅要求各民族在权利、地位、语言、文字、宗教等方面的完全平等,而且也是最重要的在于通过发展民族经济、文化,消灭各民族间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而导致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列宁告诫原先处于压迫或统治地位的民族团体中的无产阶级,不仅要遵守形式上的民族平等,而且要照顾、帮助,直至牺牲自己的某些利益去保证和实现各少数民族在事实上的平等。“要特别谨慎地对待被压迫民族的民族感情,不仅要帮助以前受压迫的民族的劳动群众达到事实上的平等,而且要帮助他们发展语言和文字,以便消除资本主义时代遗留下来的不信任和隔阂的一切痕迹。”〔30〕

与列宁民族平等思想密切相关的是他的民族团结、民族联合思想。马克思主义者坚持民族平等,最终是为了达到民族团结、求得共同繁荣。所以,列宁在大力提倡民族平等的同时,一刻也没忘记促进各民族的团结、联合。他不仅重视无产阶级本阶级不分民族的团结、联合,而且强调无产阶级要同一切被压迫民族团结和联合起来。列宁号召“各民族的工人在统一的无产阶级组织,如政治组织、工会组织、合作社和教育组织中融合起来。”“我们要完成的是国际工人的事业,使各民族工人为了统一的共同的工作而团结起来,联合起来,融合起来。”〔31〕列宁认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资产阶级民族理论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既坚持各民族间的平等,又坚持各民族的团结、合作。

(二)关于多民族国家的建党原则。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按照什么原则来建党,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与机会主义政党相区别的重要标志之一。列宁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摈弃按民族特征建党的联邦制。还是在1789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宣告成立时“党为了消除它的民族性的一切想法,而定名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而不是俄罗斯社会民主工党。”〔32〕。1903年在布鲁塞尔和伦敦举行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以列宁为首的“火星派”同坚持以民族特征建党的错误思想进行了尖锐的斗争。大会决议指出,按民族特征建党,把联邦制作为建党的原则,必然带来极大危害,“将对各不同民族觉悟无产者更充分地在组织上接近造成重大障碍,并不可避免地会使俄国的整个无产阶级特别是犹太无产阶级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33〕

十月革命之后,先后成立了俄罗斯、乌克兰、立陶宛等独立的苏维埃共和国。与此同时,这些共和国的共产党也相继成立。但一些共和国的共产党员并不懂得他们党同俄国共产党之间组织关系的实质,不理解虽然在国家关系方面确立的是联邦制,但在党的关系上却应该是民主集中制。1919年3月在列宁领导下的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上, 断然反对成立由各个独立的共产党组织的联盟。大会决议中确认:“必须有一个统一的集中制的共产党,有一个统一的、能领导俄罗斯联邦的党的全部日常工作的中央委员会。全党不论其民族成份如何,都应无条件地履行俄国共产党及其领导机构的一切决议”。〔34〕

(三)关于民族自决权。民族自决权,是列宁为解决俄国民族问题而提出的革命口号,是列宁民族学理论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据统计,列宁有关民族自决权的文章,总共有五十多篇。其中有几篇,如《我们纲领中的民族问题》、《关于自决权问题的争论总结》等是专门论述民族自决权问题的。列宁最早提到民族自决权是在1902年。十月革命前约有四十多篇提到民族自决权。1921年后就很少提及了。因此,我们认为,列宁民族自决权的口号,绝对不是在各民族人民实现了自由解放,实现了平等联合,建立了社会主义的苏联之后提出的,而是在俄国民主革命尚未成功,社会主义革命尚未实行,布尔什维克党尚未正式建立的时候提出的。

列宁的民族自决权口号,既集中体现了被沙皇俄国压迫下的各民族人民的共同要求,又集中反映了被帝国主义奴役下的各殖民地民族国家人民的共同利益,因而受到世界各国被压迫民族的普遍欢迎。

列宁阐释的民族自决,“就是民族脱离异族集体的国家分离,就是组织独立的民族国家”〔35〕。它是根据无产阶级在国内、国外斗争中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提出来的,它与资产阶级和一切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提出的民族自决口号有着根本的区别。列宁的民族自决口号,是一个彻底反对民族压迫的口号,一个彻底反对帝国主义殖民政策的口号。

1903年5月22 日列宁在一封信中曾指出过:“……我们原则上承认民族自决权,但是它不能超出无产阶级斗争的团结所决定的合理界限。”〔36〕这是列宁很重要的一个忠告,我们啥时候也不能忘记。

也正因为民族自决权这个口号是针对压迫民族和帝国主义的,是代表被压迫民族的共同利益的,所以,在反对民族压迫,反对帝国主义殖民统治的斗争中,这个口号成了一面战斗的旗帜,指引着被压迫民族的人民为争取民族解放、独立、自由而奋斗。

另外,在民族殖民地问题,在反对大国沙文主义,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如何正确对待民族宗教等问题上,列宁也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做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限于篇幅,在此就不详细论述了。

注释:

〔1〕马克思民族学摘录笔记,参见荷兰历史学家克雷德(L.krader)编《卡尔·马克思民族学笔记》。汉文译著中也有,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5卷

〔2〕《斯大林全集》第6卷963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8—139页。

〔4〕《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第96、76、234、235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168页。

〔6〕《列宁全集》第23卷198页。

〔7〕《列宁全集》第23卷54页。

〔8〕《列宁全集》第21卷269页。

〔9〕《列宁全集》第23卷107页。

〔10〕《列宁全集》第21卷398页、419—420页。

〔11〕《列宁全集》第21卷279—291页。

〔12〕《列宁全集》第29卷146页。

〔13〕《列宁全集》第21卷《社会主义与战争》

〔14〕《列宁全集》第29卷433页。

〔15〕《列宁全集》第23卷58 页。

〔16〕《列宁全集》第4 卷333页。

〔17〕《列宁全集》第30卷261页。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55—256页。 这里的“国家”一词有人把它就译成“民族”。实际上这里的“国家”与“民族”很难分开。

〔19〕同〔18〕

〔20〕《列宁全集》第2卷600页。

〔21〕《列宁全集》第2卷第177—178页。

〔22〕《列宁全集》第2卷203页。

〔23〕《列宁全集》第23卷283—284页。

〔24〕《列宁全集》第30卷261页。

〔25〕《列宁全集》第20卷29页。

〔26〕《列宁全集》第2卷192页。

〔27〕《列宁全集》第31卷125页。

〔28〕《列宁全集》第19卷100页。

〔29〕《列宁全集》第2卷11页。

〔30〕《列宁全集》第29卷102页。

〔31〕《列宁全集》第20卷287页。

〔32〕《列宁全集》第8卷464页。

〔33〕《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选辑》(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9年版15页。

〔34〕《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决议》,俄文版425页。

〔35〕《列宁全集》第20卷397页。

〔36〕《列宁全集》第34卷1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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