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思考:创新资源的配置、创新模式和创新定位的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主创新论文,中国论文,道路论文,特色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是一个体系,由诸多方面和层面构成,与我国长期形成的历史、文化以及现实环境等紧密相连,是具有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道路。目前,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所面临的问题,已经不是要不要创新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从方法论上大谈创新的起源、动力、作用和意义等问题,而是要探讨具体如何创新的问题。现在我们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一般性的分析框架,通过这一框架可以有效地理解、引导、评估我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具体而言,笔者认为中国需要创新,要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必须对创新资源、创新模式、创新主体、创新方向等方面进行考量。只有在对上述问题展开系统性分析后,充分利用框架分析的思路,我们才有望更好地理解、描绘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当然,对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认识也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可能缺乏一个所谓的标准答案;而且,笔者对上述问题的考虑可能还无法确立一个清晰、直观、具体的答案,更多是起到开拓思路、指引方向、传递信号的作用。 二、创新资源的配置 我国作为后发国家,创新资源的配置和选择成为影响我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重要因素。尽管政府的目标不是在支持哪个潜在“成功者”的问题上用政府的判断来取代私营产业的判断,[1]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对创新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或是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无迹可寻。我们必须确定是否“不干预”足以让后发国家的中国可以建立起有效的创新能力。由于政府可动用的资源有限,在发挥因势利导的作用上,必须有选择、有方向地使用那些资源。[2]把创新资源优先配置到正确、合适的创新区域可以实现投入低、效率高、效益高的效果,即可以节省大量资金、人才和精力,也可能规避失败风险,获得相对较高的收益。当然,政府要发挥因势利导的作用,就要减少因无知而犯错误,提高成功的可能性。[2]因此,选择创新资源配置的重点,必须遵从“两力原则”,即“有能力、有潜力”,由此必须认真回答以下两个问题:第一,我们是否具备发展创新所需的必要能力?主要是探究我国是否具备(或可获得)相对应的技术、人才、资金以及是否能建立起竞争优势并使之持续。第二,我们是否值得去做?主要是探究创新领域的发展是否符合我国的长远发展以及是否具有适合的商业模式(赢利模式)。 借鉴波士顿矩阵分析法、温伯格准则(Weinberg criteria)和资源基础理论,根据资源能力保障和创新发展潜力分解为以下四种“原型”,并根据这些原型的特征确定我国创新资源配置的重点(见图1)。其中,资源能力保障(resources)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创新资源的数量保障(number of resources);二是创新资源的有效配置(efficient allocation of resources)。笔者认为,资源能力保障是上述两项指标的相乘,即:R(resources,资源能力保障)=N(number of resources,创新资源的数量保障)×Ea(efficient allocation of resource,创新资源的有效配置)。其中,创新资源的数量评价主要通过相关领域的产业经济专家、企业家、工程技术专家来判定,而创新资源有效配置的评价则主要通过相关领域的产业经济专家、企业家、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者来判定。创新发展潜力主要是指通过创新发现新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在能力和力量。具体而言,应该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技术本身是否可行;二是可行的技术是否能创造价值;三是可以获得所创造的价值。笔者认为,创新发展潜力应该是三项指标的相乘,即:IDP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potential,创新发展潜力)=Tf(technical feasibility,技术可行性)×Vc(value creation,价值创造)×va(value of availability,价值可获得性)。其中,技术可行性的评价主要通过相关领域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来判定,价值创造的评价主要通过相关领域的科学家、企业家、工程技术专家来判定,而价值可获得性的评价则主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者来判定。 图1 创新资源配置框架图 当然,以下几种“原型”只是为了克服经济社会过程中所面临的巨大不确定性和复杂性而作出的一种简单而初级的分类,很可能会遇到“未来是高度不可预测的”风险,即所谓的信息问题;同时,还可能会遇到复杂的政治过程,即不仅与科学本身相关,而且也与科学以外的利益相关。但是,笔者认为,这种简单而初级的分类,是促进创新资源向优势发展领域集中的依据,有益于我们进行管理并作出抉择。因为,针对不同类型的创新发展区域,我们可以进行优先权的选择并采取不同的发展策略,以使有限的资源投入发挥最大的效用。 1.等待观望区(Ⅰ区),主要是指那些创新发展前景难以预料,而我国并不具备发展资源能力的领域。我们应选择跟踪研究的策略,即采取以期权为出发点的思维方法,将投入作为创造一系列期权,在为获得明确进展、解决主要不确定性时[3]可以继续投入。 2.选择性投入区(Ⅱ区),主要是指那些市场规模庞大,增长速度快,创新发展前景比较确定,而我国并不具备发展资源能力的领域。其中,对于那些希望占据主导地位或志在必得且尚不具备发展资源和能力的领域,可以选择重点突破的策略,即持续性地全力投入。而对那些无意占据主导地位且尚不具备发展资源和能力的领域,可以选择跟踪研究的策略,即采取以期权为出发点的思维方法,将投入作为创造一系列期权,会依将来的情况不同而有可能造成注入推迟、加快或者废除原定的投资。[3] 3.重点投入区(Ⅲ区),主要是指那些市场规模庞大、增长速度快,创新发展前景比较确定,且我国已具备一定资源能力的领域。我们应选择重点突破的策略,即持续性地全力投入。 4.适度投入区(Ⅳ区),主要是指那些创新发展前景难以预料,而我国已具备一定资源能力的领域。我们应选择广泛跟踪的策略,即积极跟踪,随时评估,注意调整策略;我们需要在投入量和灵活度之间保持平衡,通过设置将来可斟酌决定的机会,[3]试探性地少量投资保留期权,一旦前景风险降到可容忍水平且资源能力有效提升后,才会选择大规模投入;否则选择终止或者延迟投入。 三、创新模式的选择 一国科技经济发展的基础与背景不同,对创新模式的选择不可能完全与他国一致。而且,对于一国而言,创新模式的选择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也会有所不同。鉴于科学技术对于一国的创新发展至关重要,作为后发大国的中国,所面对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必须根据我国国情,在不同阶段、不同背景下,根据自身现状和不同技术特点,同时又要尊重创新的一般规律,选择合适的创新模式以加速推进创新步伐。如果选择不当,不但不利于国家创新能力的提升,甚至有可能使国家承担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我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创新模式的选择。 所谓创新模式,是指一国根据其发展背景、资源禀赋和创新的战略地位,针对具体的创新项目,确定项目实施的具体目标以及所需科技资源和能力的主要来源与利用方式,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途径。目前,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将创新模式分为不同类型。按照创新所需资源和能力的主要来源不同,创新模式可以分为独立创新模式和合作创新模式;按照技术创新组织方式为标准,创新模式可以分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等。不同模式具有不同特点,适用于不同环境,又具有明显区别。要科学、高效地开展创新活动,我们必须选择适合本国发展的创新模式,由此就必须认真回答以下两个问题:第一,是否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第二,是否与我国的经济和技术实力相匹配? 借鉴波士顿矩阵分析法,根据技术梯度和技术地位分解为以下四种“原型”,并根据这些原型的特征确定我国的创新模式(见图2)。其中,技术梯度(technical gradient)是指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评价标准主要是两国间技术能力(technical capacity)的差异,即:Tg(technical gradient,技术梯度)=(发达国家相关领域的技术能力)-(我国相关领域的技术能力)。发达国家和我国相关领域的技术能力的评价通过相关领域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来判定。之后,根据Tg的分值和排序确定技术梯度。技术地位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是否具有基础性(basic)?二是是否具有公共性(public)?三是是否具有战略性(strategic)?评价标准既不是三项指标的简单相加,也不是三项指标的相乘,而是基础性、公共性和战略性的“化合物”,即:I(importance,重要性)=B(basic)×P(public)+S(strategic)。基础性的评价主要通过相关领域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来判定,公共性的评价主要通过相关领域的科学家、企业家、工程技术专家来判定,而战略性的评价则主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者来判定。之后,根据重要性(I)的优劣分值和排序确定技术地位。针对这一评价过程,首先,我们需要确定细分指标以正确定义基础性、公共性和战略性;其次,我们还要赋予并保证相关利益群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程序以确保重大技术不偏离实际;最后,我们还要避免只做加法而不愿放弃任何可能机会的期望,必须平衡资源分配并选择配置重点。 图2 创新模式选择框架图 当然,以下几种“原型”只是为了让我们在面对复杂问题时可以做到尽可能简化并对不可预测的、迅速变化的未来作出最好的准备。当然,我们很可能会遇到德国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所述的“认识的风险”,即不知道一个人不知道什么的风险。[4]但是,笔者认为,这种简单而初级的分类,有利于我们选择合适的创新模式。 1.低梯度非核心区(Ⅰ区),主要是指那些技术地位不是很重要且技术差距不是很大的领域。我们在选择创新模式上应采取顺其自然的态度,即尊重技术创新的一般规律,根据现实需要采取适合的创新模式即可。 2.低梯度核心区(Ⅱ区),主要是指那些技术地位很重要且技术差距不是很大的领域。我们在选择技术创新模式上应根据技术知识的属性和功能,即其复杂性、替代性、累积性、缄默性(tacit)以及外部技术供给者可信性等特征,分类思索并采取相应模式。一般而言,我们需要在知识协作成本与知识交易和相互作用成本之间进行权衡,需要考虑专用于产品和生产过程的技术知识的累积程度(累积程度越高,知识生产过程内部化的激励就越强),需要区分通用技术知识和特殊技术知识,需要考虑技术的互补性问题、弱可分性问题和技术相互依赖问题对技术知识的传播和获得的影响。[5]其中,对于技术复杂性低、缄默性强、外部技术供给者可信性差的领域,更偏向于原始创新、独立创新的模式;对于技术复杂性高、成文性(codified)强、外部技术供给者可信性高的领域,更偏向于集成创新、合作创新的模式。 3.核心追赶区(Ⅲ区),主要是指那些技术地位很重要且技术差距很大的领域。我们在选择技术创新模式上应更偏向于引进、模仿为主,但致力于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结合。同时,我们要注重集成创新和合作创新模式,以不断提高技术能力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系统。 4.非核心追赶区(Ⅳ区),主要是指那些技术地位不是很重要且技术差距很大的领域。我们在选择技术创新模式上应更偏向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和合作创新的模式。 四、创新定位的选择 定位就是根据自身内部资源、外部竞争状况,确定自己重点做什么可以让自身在众多竞争者中确定与众不同位置的过程。一个国家从客观层面上把握创新发展的定位,是实现发挥优势、错位发展、提高创新能力的关键,是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且大量事实也表明,实施创新定位管理也是各国保持正确发展方向,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重要保证。 我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确定创新定位,以提升创新能力,获取创新收益。其中,创新定位就是确定一国各创新主体在创新发展中的位置,明确创新的未来发展方向和重点。这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创新行为承担者的定位,即每一创新行为承担者在创新链条中所应承担的角色、地位和作用;二是创新方向的战略选择,即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要确定一个独特的、有价值的创新切入点和着力点,使得我国可以在世界各国的经济竞争中获得最佳位置,并通过影响和作用于各种市场竞争力量来保护这一位置。[6] (一)创新行为承担者的定位 首先,应确定究竟有哪些创新主体。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主体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现实的实践活动的承担者。从主体概念的内在规定性可以看出,创新主体在创新过程中具有核心地位和作用,创新主体的确定将直接影响到创新能力提升的效果与效率。而且,创新往往有多个行为承担者,只是不同承担者的作用不同而已。这也说明,创新主体通常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在相对意义上而言的,是一个具有内在机构的复合体。[7] 由于现代社会中知识日益以科学研究为基础,创新日益以组织或机构范围间的协作与合作为特征,创新活动需要大学、产业、政府三方共同参与、协同作战,所以大学—产业—政府三螺旋相互作用成为创新系统运行的核心。[8]同时,有学者认为,创新体系的各类主体,应包括具有创新积极性的本土企业、从事专门科学研究的大学和科研机构、与本土企业存在技术关系的供应商、对东道国技术发展和创新方向存在影响的跨国公司。[9]而且,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政府、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是一个较大的知识和相互作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同能力的各种角色围绕着共同的创新大目标聚集在一起。[10]综上,笔者认为,创新主体(innovation subject)是一个多元化网络系统,包括企业(本土企业和跨国企业)、政府(中央政府和基层政府)、大学和科研院所等创新行为承担者,这些承担者分工明晰,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相互协同。 其次,对不同创新主体进行角色定位。所谓角色,是处于一定社会定位的个体,依据社会客观期望,借助自己的主观能力适应社会环境所表现出的行为模式。[7]同时,科学知识所具有的公共产品性质以及因此而导致的不可分性、非排他性和非专有性,承认了在企业和大学之间存在着劳动分工。[5]因此,创新的成效越来越取决于各创新主体或创新承担者之间如何定位各自的角色、地位和作用。此外,各种创新性经济主体之间,以及在科学生产领域中的科学家之间、大学和企业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交流在对要素的解释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这些要素决定了新知识生产的速度和方向,并具有特定的应用领域。[5] 鉴于创新不仅包括发明、创造等技术活动,而且还包括市场实现等经济社会活动,所以,笔者认为,在创新过程中,在强调整体目标一致性的同时,需要不同参与者之间的分工和协作,需要在不同环节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不同参与者的作用,防止创新主体角色的错位、创新主体角色的缺位和创新主体角色之间分工不合理,[11]以保证不同参与者各得其所,并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这就正如绘制任何复杂图形,最基本的操作都是从坐标中找出原点位置一样(见图3)。 图3 产业技术的演进过程 资料来源:乔治·泰奇.研究与开发政策的经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根据创新环节所具有的不可分性、竞争性、排他性所造成的市场失灵的程度(见表1),同时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以及创新主体所应具备的对创新活动自主的决策权、进行创新活动所必需的基本能力、承担创新活动的责任与风险、获取创新活动的收益等特征,[7]笔者认为,不同的创新主体有其不同的能力和发展规律,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总体而言,各创新行为承担者在自主创新活动过程中的最适合位置或者说最应完成的功能和任务如下:大学承担公共产品的生产和分配的任务,企业必须能够集中由新的科学发现所推动的激励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承担了必不可少的中间人角色。[5] 第一,明确企业,尤其是本土企业,是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关键性主体要素,是一种知识生产的管理机制。[5]其主要作用是应用新知识产生创新性技术,并使之商业化且获得商业利益。当然,企业适应隐性知识和成熟技术的能力以及吸收新知识的能力,因国家、地区和部门而异。[10]但是,从自主创新活动链整体看,知识的创造过程和知识的扩散、应用过程之间的互补、互动和协调综合,是实现从科学技术到现实生产力转变的全过程。同时,知识的内在不可分性是知识经济学中通用的假设,然而知识在各类个体之间又是分散的,没有任何个体能够完全掌握所有知识。因此,作为自主创新主要应用者和创新风险收益承担者的企业,尤其是本土企业应该处于核心主体地位。因为,只有私人部门具有管理新技术的开发并使之市场化这一复杂过程的技巧和能力。[12]而且,创新是应对市场的各种需求以及其他社会利益而创造性地管理知识的一种能力。企业是创新的主要源泉,它们的绩效取决于激励的作用,这些激励是由经济的和规范的客观环境、苛求的投入路径(通过要素市场或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组织网络和产业群内部的互动作用)和它们具备的争夺市场及技术机遇的内在能力等所形成的。几种倾向结合在一起改变着成功创新的条件。[13] 第二,政府的任务是集中注意力放在市场失灵上,[14]即通过建设有效的机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保证创新的产生和发展,并在“不针对任何可以预见的商业化应用的基础研究、对市场还没有关注到的新技术的研究,以及能显著增加国家的技术积累的技术研究”[15]等领域进行投入。同时,政府将不再被视为仅仅是一个只在市场失灵的时候才进行有选择性干涉的机构,[15]作为技术学习的一个推动者发挥着重要作用,应成为技术学习的主动的促进者,[16]即通过各种直接手段或间接手段介入自主创新活动,加大科技计划投入和自主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并围绕重大战略目标组织和集成社会创新资源,实施国家重大自主创新任务。 理论上,技术流轨理论(technological-trajectory theory)指出,即使在资本充分流动的情况下,技术跨国界的流动也是不充分的。因此,在学习曲线很陡、供给基础设施和核心技术很难或很昂贵的产业中,技术流轨理论认为,政府干预自主创新活动具有合理性。实践中,美国在《有助于美国经济增长的技术:增强经济实力的新方向》报告中就明确指出,“联邦政府在技术开发方面的传统角色仅仅是支持基础研究和国防部、NASA和其他机构从事的使命性研究。这一战略对于上一代人来说是适当的,但是对于今天我们所面临的深远挑战来说就不合适了。我们不能依赖于国防技术在私营部门的偶然应用。我们必须直面这些新挑战并将我们的精力集中于我们所面临的这些新机会之上,承认政府可以发挥关键作用以帮助企业利用创新并从中获利。”同时,《技术与国家利益》报告中也“承认政府在提高私人部门的能力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12]而且,还明确提出了联邦政府所应追求的5个自主创新的政策目标:第一,创造一个推动私人部门创新和竞争的商业环境;第二,鼓励技术开发、商业化和应用;第三,投资建设世界一流的基础设施以支持美国工业并促进商业的发展;第四,推进军用和民用工业基础设施的一体化;第五,确保美国拥有一支世界一流的、能够参与迅速变化的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劳动大军。[12]此外,日本也认为,“作为今后技术开发政策的基本方向,那些规模大、周期长、风险高的技术开发,国家必须发挥火车头的作用,亲自领导实施开发。国家还要支援民间实施的产业技术革新,系统地整顿扩充振兴产业技术的基础。为使技术为人类社会顺利地接收,还必须切实实行产业技术管理。”[17] 根据“市场失灵”论点,以及我国当前存在着“市场缺失”和处于“赶超阶段”的实情,并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笔者认为,对于正处于转型过程中的大国中国而言,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政府都将在创新发展过程中扮演重要的多重角色。因此,在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根据我国的发展现状和历史传承,政府除了作为科研活动的主要资助者的角色以外,政府的角色应当是间接的、能动的,[15]更应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当然,我们意识到,没有明智的政府的正面刺激,没有哪个国家能实现经济的进步……另一方面,政府的不当行为妨碍经济的例子也很多。[18]而且,我们也必须看到,不同发展阶段,政府扮演的角色、发挥的作用会有所区别,因此,我们也要防止在创新驱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路径依赖”。 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区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作用。由于所处位置的不同,在推进自主创新过程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所起的作用可能会略有不同。地方政府在贯彻执行中央政府政策时,也可能出现“政令不通”或“社会屏蔽”的现象。从我国现实国情看,作为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是国家权力的代理人,它要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并贯彻执行中央政府的意志。但是,地方政府又有自己独立的利益诉求,其对中央政府政策的反应和行为取决于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即地方政府并不一定完全贯彻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而是在执行国家政策中最大限度地谋求自身利益。因此,在不同区域更多呈现异质性的前提下,为构建更加适应创新发展的分散化决策结构,中央政府可能也需要逐步把部分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权力下沉到地方政府,使得最靠近市场、最熟悉需求的地方政府能够最优配置资源,以推动适合本区域特点的创新模式的形成与发展。 第三,大学和科研院所,作为自主创新活动的重要承担者,主要功能是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能适应全球化发展的创新人才,传播科学知识、从事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是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面向世界科学前沿从事基础研究、知识扩散与知识传播的重要承担者。 在现代社会中,科学技术进步主导着一国的发展进程,而本土能力要通过培养相关领域的科学家、技术专家和工程师来实现。[16]大学作为知识创造主体和知识扩散的重要承担者,应该在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加强知识扩散和从事基础研究等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大学由于拥有高流动率的学生资源,保证了新思想和创新活动不竭的来源;另一方面,大学也是新的交叉学科和产业领域的潜在温床,而两者彼此互利、相互加强。[8]因此,大学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的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为一国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科技人才;二是通过学校师生的科研教学活动迅速地将科学技术知识扩散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特别是需要高度关注工程科学以及其他先进的技术领域;三是积极从事R&D活动,特别是在基础研究方面,并在国家确定和关注的某些关键性的优先领域,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近年来,世界各国高等学校在R&D活动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特别是在基础研究方面,发达国家的高等学校是基础研究活动最大的执行部门。 同时,大学还是一个天然的孵化器,为师生开拓智力的、商业的和两者结合的新冒险事业提供一个支撑结构。创业型大学将过去的教学、科研、决策咨询使命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使命结合起来。创业型大学培养准备创办自己的组织而不是为现存组织工作的创业型人才,创业型大学也直接参与新公司与新产业的形成与发展。应该说,过去,大学是一个次要的支撑机构,为社会培养人才,进行可能在很久以后才会对社会做出有用的科学研究,但现在,大学在创新中起着更为直接的作用。大学最初使命的“内在逻辑”已经从知识的传承(教育)拓宽到包括知识的创造(科学)以及所创造的新知识的商业应用(创业)。[8] 与高校相比,作为重要技术创新源的政府科研机构,应在培养专业创新人才、加强知识扩散和从事共性研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相对来说,研究机构倾向于保持工作人员的稳定,通常员工队伍更新得很慢;而且研究机构一般不参与学生培训,而学生培训能将知识转移到产业界。因此,尽管公共研究机构对产业创新和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经济分析却表明,在那些公共研究预算中,对大学比公共研究机构投入多的国家,研发对生产力增长的影响更大。尽管如此,公共研究机构依然起着关键作用,它能够为政府部门提供无偏见的、长期深入的和跨学科的专门知识,这对于政府部门完成其使命非常重要,而且这是无法从大学体系得到的。[18] 应该说,由于政府科研机构担负着国家科学技术知识储备的责任,因此,它将储备的国家科学技术知识有目的地向企业进行转移和扩散,对于提升一个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对企业而言,政府科研机构作为一个间接的、创新扩散源的作用比作为一个直接的、科学技术的创造源更重要,因为政府科研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资源有限,因而它们严重依赖于政府开发技术的努力,依靠政府资助的研究机构向它们转移技术,政府资助的研究机构对于技术开发和扩散来说是至关重要的。[19]此外,技术转移项目较之对工业研究开发的直接支持更为便宜,而且更不易引起政治上的麻烦。[20] 虽然,服务和咨询功能是公共研究机构的重点,但总体而言,其主要任务应该是不追求广泛的研究主题,而是面向使命的研究,以及集中进行更加应用型的研发,[18]即,从事的研究开发活动主要应体现政府使命,为政府达到特定的政策目的而服务,应从事虽没有直接商业价值但对于一国国防安全和国际经济竞争具有重大意义的科学技术知识的研究开发。因此,我国政府科研机构必须更加努力体现国家利益,为实现国家目标而服务,并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中心在国家关键技术发明创造中的核心作用,逐步加大对一些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行业共性技术、集成技术以及关键技术的研究,力争在促进科学技术知识的创造和扩散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即在关键技术领域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技术,并有力推动这些成果在各行业的充分应用。 (二)创新方向的战略选择 创新的本质是创造商业价值,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技术进步。创新更多地是来自对科学机会实用主义的寻觅,而不是来自天上掉馅饼式的浪漫想法或不顾一切独自追寻目标的孤独的先驱者。[15]其实,在每一时点上都有很多创新被引入,但实际上只有很少的部分被采用和实施。系统的结构性特征使创新之间存在差异。理解创新选择的环境对于更好地把握技术变革的实际速度和方向是必要的。[5]因此,笔者认为,一方面,创新不仅是通过开发新技术来实现跨越的“跳蛙过程”,也不仅是对现有技术扩散改进并消化吸收的“搭载过程”,更是一个基于本土需要对外国已有的先进技术进行再创新的综合过程,[21]创新方向的选择和推进十分重要,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创新发展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借鉴权变管理理论,创新方向也是可以管理的,管理创新方向的核心就是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使得创新发展方向符合一国发展的基本背景和要素禀赋,而非沿着发达国家的脚步亦步亦趋,或者盲目模仿其他国家的方向和措施。 具体而言,笔者认为,应当依据具体情境确定一种有效的创新方向,创新方向应该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方面:第一,是更加重视技术推动的创新还是需求拉动的创新?第二,是更加重视产品创新还是工艺创新?第三,是更加重视大企业创新还是小企业创新?第四,是更加重视颠覆性创新还是渐进性创新?第五,是更加重视传统产业的创新还是更加重视新兴产业的创新?第六,是更加重视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还是更加重视资本节约型技术进步?在回答上述问题的时候,我们主要从比较优势、定位原则等方面进行考虑,主要衡量创新发展的可行性。同时,我们也要从全球竞争的角度,立足培育本国竞争优势的客观条件。此外,鉴于事物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任何一端既包含着现实需要和可能的真理,也包含着可能存在的局限性,因此,我们还必须用辩证的方法使上述问题中貌似对立的两端结合到一起,尽可能地避免执于一端。 当然,现实世界是非线性的,很多问题没有期待中的唯一答案,只能平衡兼顾。笔者并不期待提供唯一确定的答案,而是只能以我们现有知识和对知识的理解程度,去判断哪些是合适的东西并形成自己的观点。同时,笔者也期望每位同仁都可以展开自己的思考。尽管我们真心地相信这些观点和判断是正确的,但由于自身往往处于很无知的状态;而且每个人对同样的事情,常因切入点的不同、观察深度的不同而见解不同,有时候结论可能会相反。因此,本文所形成的观点和判断正确与否,还需要学者的批评和讨论,在这个过程中,会更有助于我们发现正确的东西并达成某种共识。下面是笔者对上述问题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把握创新方向有所贡献。 第一,技术推动还是需求拉动?创新行为连接市场的供需两端,面对技术攻关的难度和市场需求的分散性,在创新过程中,技术发展的推动力量和市场需求的不断拓展,将为创新的成功提供必要的供给和需求支撑。[22]应该说,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两股最重要的力量,两者的良性互动有助于推动创新发展。因为,一方面,没有需求拉动,技术就会缺乏方向和动力;另一方面,技术推动节约了创新成本,而且“有效的、现实的”需求也在技术推动下不断扩大。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任何一方的缺失,都将使创新失去动力。实际上,绝大部分创新介于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之间,是新技术的可能性与市场可能性的富于想象力的结合。[23] 笔者认为,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的选择失当,会造成增加成本、减缓响应速度、降低成效等诸多问题。鉴于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的结合点不是一成不变的,何时应该技术推动以及何时应该需求拉动是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核心决策之一。片面地宣扬技术推动或需求拉动都是一种误导,对于不同创新类型项目、产业技术演进的不同环节(基础技术、共性技术、应用研究、开发)而言,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的作用可能会略有侧重。总原则是,高技术风险利用技术推动获得产业发展的技术,高市场风险则利用需求拉动来推动产业发展使用技术。其中,技术风险,涉及人们在做实验、解释实验结果并将实验结果应用于实践的过程中,如何才能获得科学的研究成果。市场风险,源于竞争对手和客户反应方面的不确定性,以及其他所有共同决定商业结果的要素所带来的不确定性。[15]当然,不论是技术风险还是市场风险,都是很难量化的,应该说,对它们的量化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因为技术风险依赖于人和外界环境,也依赖于科学规律(任何时候,总有一些科学规律是已知的,而另一些是未知的)。而且,技术风险的要素并不是互相独立的:人们理解并减少风险的各种行动跟科学规律、推理过程的模式以及参加者的性格相互联系在一起。尽管技术风险已经如此难以量化,但是,相比之下,市场机会的进展——不仅依赖于技术,还依赖于人们的行为、信仰和基础设施——不连贯得多。因此,一般来说,技术风险比其他风险更容易管理,很多优秀的风险投资公司更愿意承担技术风险而不是市场风险。[15]相对而言,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由于具有很大程度的公共产品的内容,技术风险相对较高,离实现商业化的距离相对较远,因而应以技术推动为主,主要目的是为产业发展获得技术。其中,能提高整个经济过程效率的一系列技术工具的整体被称做“基础技术”。共性技术包括被实验室证明了的概念,而不包括随后在此基础上开发的针对特定市场的产品和工艺。而且共性技术研究总要面对很多技术风险,要经历一个相对长的时间才能获得预期的商业化。[14]而应用研究、开发,由于将更多面临市场风险,应以需求拉动为主,主要目的是为产业发展使用技术。同时,创新周期长的项目以及使命导向型项目,由于从技术引进到被市场接受,所需的时间相对较长,商业化的前景通常会随着对技术和市场的了解而不断发展,此时应以技术推动为主。而创新周期频率高的项目,由于创新者追逐着一个不断变化着的目标,不断从市场变化中学习、适应,进而期待市场变化的能力更为重要,速度因此成为关键因素,而且由于技术发展得越快,把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分离开来就越难,[15]此时应以需求拉动为主。 第二,产品创新还是工艺创新?创新活动是指实际上或试图导致创新实现的所有科学、技术、组织、财政金融和商业步骤,主要包括产品创新、工艺创新、营销创新和组织创新。[24]其中,产品创新是指根据特征或使用目的引进新的或重大改进的商品或服务,包括在技术规范、零件和材料、合并软件、用户友善或其他功能特色等方面的重大改进。产品创新可以利用新的知识或技术,或是现有知识或技术的新应用或混合应用,既包括引进新商品和服务,也包括现有商品与服务功能和用户特征方面的重大改进。工艺创新是指新的或明显改进的产品或传输方式的实现,包括技术、设备和(或)软件上的重大改变。工艺创新可用于减少单位的生产成本或传输成本、提高质量,以及制造或传输新的或重大改进的产品。[24] 营销创新和组织创新主要属于微观层面的企业创新形式,而从中观层面的产业和宏观层面的国家而言,创新活动仅包括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两种创新形式。其中,产品创新侧重于结果,成果主要体现为物质形态的产品或服务;而工艺创新侧重于过程,成果主要体现为新工艺、新设备及新的管理和组织方法。同时,工艺技术也会影响产品性能,这些所谓的工艺窗口(process window)决定了产品的产量,往往也决定了产品的成本和可靠性。[15]因此,某种程度上,工艺创新的目的是避免传统制造业的外迁;而产品创新的目的则是吸引高端制造业的迁入。 笔者认为,究竟侧重于产品创新还是侧重于工艺创新,与技术生命周期(technology life cycle,TLC)的不同阶段和创新周期的长短紧密相关。技术生命周期是技术性能特征满足使用者需求的程度,随时间变化而变化,主要包括导入阶段、生长阶段、成熟阶段、衰退阶段四个阶段(见图4)。一般而言,在不同的技术生命周期阶段,创新的重点和方向各有侧重。处于技术生命周期的导入阶段、生长阶段,主要涉及的是技术开发问题,目的是要比竞争对手更快地开发技术,因此,此时更加侧重于产品创新。而在技术生命周期的成熟阶段、衰退阶段,主要涉及的是使用和集成技术问题,目的是要比竞争对手以更高效、更低成本配置和控制技术,因此,此时更加侧重于工艺创新。同时,创新周期长的产业应更侧重于工艺创新,而创新周期频繁的产业则应更侧重于产品创新。当然,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并非要人为割裂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的界限和适用范围,笔者同样认为,必须加强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的协同发展,并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 图4 技术生命周期 说明:R代表技术性能特征,即技术性能满足市场需求的程度。 资料来源:B.Kim.Managing the Transition of Technology Life Cycle[J].Technovation,2003,23 (5)。 第三,大企业创新还是小企业创新?自熊彼特(Schumpeter)在其《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出创新概念后,企业规模与创新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即究竟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在创新中的作用更大,就成为一个具有争议性的议题。熊彼特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一书中提出,“大企业是技术进步最有力的发动机。”[25]加尔布雷斯(Galbraith)、卡米恩和施瓦茨(Kamien,Schwartz)、汤森(Townsend)、科恩和克莱帕(Cohen,Klepper)等人也都先后通过研究指出,企业规模与创新能力密切相关,并认为大企业是推动技术创新的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力量。因为创新具有高风险特质,因而市场垄断地位是企业承受与创新相关风险的基础。然而,大企业创新所谓的优势地位一直受到各方挑战。阿罗(Arrow)、哈姆贝格(Hamberg)、曼斯菲尔德(Mansfield)、谢泼赫德(Shepherd)、盖尔曼(Gellman)等人则先后通过研究提出,完全竞争的中小企业在竞争压力下更有利于创新;而大企业尤其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大企业由于可以通过垄断获得超额利润而不愿承担高风险的创新活动,因此不利于创新。 笔者认为,不同规模的企业各自拥有不同的创新资源、创新能力、创新预期以及创新方式,很难明确得出企业规模越大就一定更加有利于创新或者说企业规模越小就一定更加有利于创新的结论。一般而言,中小企业会受到包括人才、技术、资金等投入在内的创新资源的约束,但是中小企业组织结构对市场变化反应灵敏而使得创新速度优势明显,同时,更期待在专业技术方面占据领导地位。[15]而大企业的创新资源相对丰富,市场控制力较强,但是组织结构更利于控制和改良,同时,更期待在短期内获得实质性的收入和利润。[15]因此,从创新表现出来的侧重点看,中小企业更擅长于破坏型创新,大企业则更擅长于渐进型创新;中小企业是产品创新的主体,大企业是流程创新的主体;中小企业创新更多体现在技术生命周期的导入阶段和生长阶段,大企业创新更多体现在技术生命周期的成熟阶段和衰退阶段;中小企业更擅长于创新的纵深化、专业化,大企业则更擅长于创新的拓展化、集成化;中小企业更擅长于在市场不确定性和技术不确定性很高的条件下从事创新活动,大企业则更擅长于在确定性高的条件下进行创新;中小企业更易采取外部技术,更愿寻求合作研发,大企业则更易主导技术进程,更愿独立研发。应该说,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创新侧重点上存在的差异,既有有利于创新的一方面,同时又有不利于创新的另一方面。而且小企业的创新优势往往是大企业的创新劣势,大企业的创新优势往往是小企业的创新劣势。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中国而言,单一的中小企业创新或大企业创新可能都无法实现最有效的创新,必须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创新和大企业创新间的互补性,吸取两者各具优势的制度安排,根据不同的情景模式选择最适合的、最有效的创新或创新组合。我们应该摒弃过去那种仅重视大企业创新,而忽视小企业创新的误区;同时,在创新的不同阶段选择最适合的创新企业规模,以发挥不同的作用。当然,在全球竞争日趋激烈、创新不断复杂化和创新门槛趋于提升的背景下,作为后发国家的中国,特别是在众多试图追赶的行业领域,尽管面对着大企业创新之咒(the incumbents curse),但还是需要集中相关创新资源于大企业以促进创新活动,实现创新的更高成功率。 第四,颠覆性创新还是渐进性创新?任何创新都是有风险的且需匹配相应资源条件(人力、财力和物力)的。一般而言,颠覆性创新是“不连续的创新”,主要指跳脱原有创新路径、模式而在某个方面发生的根本性变化,相对创新风险较大,且需要更多、更高的资源条件投入,在技术轨道上呈发散的、不连续的运行特征,但是却有可能引起游戏规则的根本性改变,因此成功后的收益相对较高。渐进性创新是“连续的创新”,主要指在原有创新基础上的不断优化,相对而言,创新风险较小,所需投入的资源条件也相对较少、较低,在技术上轨道呈线性的、连续的的运行特征,这种迈小步、不停歇式的创新,成功后的收益相对较低(见图5)。 图5 颠覆性创新和渐进性创新模型 资料来源:李善友.草创企业逆袭之道[J].中欧商业评论,2013,(6)。 笔者认为,究竟侧重于颠覆性创新还是侧重于渐进性创新,既与一国的资源和能力禀赋有关,又与技术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紧密相关。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看,产业主导技术的演进过程,就是颠覆性创新和渐进性创新交替发展的过程,也可以说,颠覆性创新贯穿于人类创新和发展的整个历史。[26]但是,颠覆性创新往往基于新的工程和科学原理,是技术上实现重大突破的创新,常常涉及游戏规则的改变,对探索能力的要求较高,且当前全球大部分颠覆性创新由发达国家或地区完成。一方面,从我国的资源和能力禀赋看,后发国家的中国目前还不具备作出修改全球游戏规则的硬实力和软实力,创新能力还有待提升。如果过于偏重颠覆性创新,面对的风险和阻力都很大,可能并不适合我国的发展现状。侧重于渐进性创新可能更具务实精神,更符合我国当前的实力。当然,作为大国的中国,也不能永远追随发达国家制定的规则,我们必须学会逐步在承诺遵守、学习、运用国际规则的同时,争取趋利避害,不断提升自身创新实力,适时增加话语权,并逐步改变发达国家制定的游戏规则,以更符合我国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从技术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看,导入阶段和生长阶段、成熟阶段的前期等阶段更多要求“有效率地做事”,可能要求具备较强的开发能力,更需要渐进性创新以使产品性能满足主流高端市场的需要。而在成熟阶段的后期、衰退阶段等阶段更多要求“做对的事情”,可能要求具备较强的探索能力,更需要颠覆性创新以使先发者服务不好、服务不了的用户发展为自己的“种子用户”。当然,我们并不是要人为割裂颠覆性创新和渐进性创新。如果认为创新不是颠覆性的就是渐进性的,这种想法要么狭隘、要么简单。实际上,很多创新介于颠覆性创新和渐进性创新两极间,是“动态的连续的创新”,是由渐进到飞跃的一个连续性过程,是渐进与飞跃的结合。因此,在技术变迁速度、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以及半全球化时代,我们要建立、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则在多数领域可能还要继续坚持传统的渐进性创新,以实现更低成本生产产品(服务)或将好产品(服务)变得更好的目的。但在面临越来越多的追赶陷阱时,我们也需要颠覆性创新,以实现新产品(服务)替代传统产品(服务),并在相关领域产生革命性变革,从而带来新的领域性增长。[27] 第五,是更加重视传统产业的创新还是更加重视新兴产业的创新?当前,面对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的局面,如何正确处理传统产业的创新和新兴产业的创新,具有高度的战略意义。一般而言,不同类型的产业会因技术特征、风险特点、竞争重点的不同,而导致创新特征存在较大差异,并对所必需的资源和能力具有不同的要求。相对而言,新兴产业的技术更新、变化相对较快且幅度大,整体技术水平和市场风险相对较高,竞争的关键是核心及关键技术的突破和重大市场需求的培育。而对传统产业而言,技术更新、变化相对较慢且幅度小,整体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市场前景相对稳定,竞争的关键更多体现在快速的市场响应速度和成本优势。因此,新兴产业创新更多具有“颠覆性创新”特征,更多需要“源创新”,即通过建立一个新的生态系统来实现新的理念价值,然后增强生态系统来提高新理念的价值,[26]这就要求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和对市场趋势的把握。传统产业创新更多具有“渐进性创新”的特征,更多需要“流创新”,即通过设计新产品、减低成本、优化供应链等增加现有价值链的价值,[26]这就要求具有较强的以完善现有产品技术性能、改善工艺流程为主的成本领先型创新能力。 笔者认为,究竟侧重于传统产业的创新还是侧重于新兴产业的创新,会因不同国家所面临的产业背景差异、发展阶段的不同而在选择上会有所不同。一个国家必须正确分析自身现有的经济基础和已有的产业结构,并在把握未来国际产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采取相应对策。作为后发国家的大国,我国的产业发展面临着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双重任务。因此,片面地宣扬以传统产业创新为主或新兴产业创新为主可能都会显得不合时宜。目前,在我国,发展中的传统产业仍有广阔的市场需求,仍然是我国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支柱,是总体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8]同时,正如部分国内外学者所述,低技术产业创新是理解不同发展水平国家比较优势的关键,[29]中国制造业的发展主要集中于低技术制造业部分,且中国低技术制造业可以通过全球动态网络扩大低成本优势的创新成果规模。[30]所以,我们应注重结合我国现有产业基础和创新能力,积极有序地加强传统产业创新,以促进传统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也许,正如迈克尔·波特所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才是关键。[31]与此同时,我国新兴产业的发展因面临着跨国公司的技术封锁与市场控制的限制,而面临两个瓶颈:第一个瓶颈是难以建立本土产品开发平台、上升到产品层次的技术学习,而陷入对跨国公司的技术锁定与长期的技术依赖;第二个瓶颈效应是难以突破跨国公司的市场控制和认知封锁,而难以实现本土产品的主导设计。[32]为避免长期陷入跟随者的角色定位,作为大国,在当前发展阶段和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应结合世界科技经济发展总体趋势,在强调实现国家目标、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要求下,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新兴产业创新方面,选择有限领域,力争实现重点突破。但是,新兴产业创新能否成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警惕“大跃进综合征”,即弥补挫折和失误的最佳方法是一举跃进至领域的前沿。[33]应该说,新兴产业创新并不追求全面覆盖所有领域,必须突出战略性、前瞻性,体现出鲜明的决策导向性。当然,我们并非要人为割裂新兴产业创新与传统产业创新之间的联系。我们必须认识到,新兴产业创新与传统产业创新不是必然隔断的。一方面,新兴产业创新受传统产业创新的影响。尽管在新兴产业发展初期,新兴产业创新面临着传统产业在技术和市场方面的约束,但传统产业创新是新兴产业创新的基础。另一方面,新兴产业创新可以通过产业关联效应将成果渗透、扩散、应用到传统产业中,从而带动传统产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和转型升级。因此,在面对新兴国家(地区)传统产业激烈竞争和发达国家(地区)主导新兴产业发展的“双向挤压”挑战下,我国必须正确处理传统产业创新和新兴产业创新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在加大传统产业创新和发展的基础上,适度激发新兴产业创新,通过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双轮驱动”实现我国创新能力的提升。 第六,资本节约型技术进步还是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有偏(biased)技术变革的引入既影响到每一种生产要素的局部生产率,也影响到生产过程中的整体效率。[5]根据希克斯(Hicks)和罗宾逊(Robinson)的分析,当技术变革不能分别改变资本和劳动的边际生产率时,技术变革就是中性的;反之,当资本的产出弹性随着劳动的产出弹性增加而增加时,就会出现资本增进或者劳动节约型进步,此时技术变革就是有偏的。当劳动的产出弹性随资本的产出弹性增加而增加时,就会出现劳动增加或资本节约型技术,此时技术变革就是有偏的。[5]当一种新技术是有偏的时候,它不仅促进了某种生产要素更加密集地使用,而且效率的提高仅出现在有限数量的技术中。要素禀赋、要素相对价格和技术变革的速度和方向间存在动态相互作用。一般而言,对于给定的利用密集生产要素的新技术,在最富生产率的新要素丰富的地区,行业及行业内的企业要比位于最富生产率的新要素短缺的地区的行业和企业的条件更为优越。在工资较低、劳动力丰富的地区,一种新的极端的资本节约型技术具有更加明显的积极影响。[5] 同时,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的政府在对技术发展的促进进行干预时,往往是有选择性的、功能性的。比较优势的动态变化反映了干预的本质。特别是技能密集型或者资本密集型的技术,并不适合大多数工人较多而资本较少的发展中国家。首先这些技术太复杂了,其次是这些技术节约了大量的劳动力,而劳动力在这些国家是最充足的资源。[34]因此,对于工资较低、劳动力丰富,且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还要持续高度重视就业效应的我国而言,我们必须进行适宜的技术选择,矫正当前我国产业发展中偏好于“资本密集型”技术的倾向和现实,更加重视资本节约型技术进步。也就是说,应该采用不需要太多资金且可以扩大就业的“劳动密集型”“适用技术”,而不盲目求高、求新、求精、求尖。而且,我们还要逐步重视对劳动要素内部结构(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高技能劳动与低技能劳动)产生影响的技能偏向型的技术进步。此外,傅斯金和劳的研究也发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1948—1985年)的技术变化是资本节约型的而不是劳动力节约型的。[14]当然,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一国的创新必须仔细考虑两个维度的问题:一是如何让现有资源禀赋更好地在创新过程中发挥作用,实现以更小的成本获取更大的收益?二是如何在培植当前具有优势领域的同时,通过学习或重组现有资源禀赋以防止落入“比较利益陷阱”?而且,下一个阶段取得的进步是由上一个阶段的行为以及资源储备来决定的。[34]因此,尽管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应避免过度投资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劳动节约型”技术,但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排斥先进技术。 五、结语 以上对各类问题的分析,本文希望表现出一种相对客观的学术研究态度。但是,任何判断又都发生在某个隐性的“阐释框架”(interpretative framework)内,每一种阐释框架即代表一种看待事物的方式。[35]因此,尽管笔者并不指望本文的判断都能得到所有研究者的同意和认可,因为每一个人眼中的世界都是不同的;但是笔者希望可以引发大家对这些问题的批判性思考,希望实现多重视角和视野的相互碰撞、渗透与融合,[36]希望结论可以在不断地对话和修正中取得进展,希望可以化解一些学者的“错误的前提,加正确的推论,加狂热的执行,等于万劫不复的灾难”的担忧。标签:企业经济论文; 企业定位论文; 中国资源论文; 企业创新论文; 国家部门论文; 社会资源论文; 经济学论文; 市场失灵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