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系统工程论文,以德论文,是一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落实“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首要地在于提高认识
江泽民同志“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是在总结、吸取了历史上几千年治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出发,从我国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需要出发,从保证稳定健康的社会秩序的需要出发,从提高全民族的文明素质、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上各种歪理邪说的需要出发而提出来的。
老百姓评价社会政治风气,主要是从实际利益、从善恶好坏等道德标准上评价的。现在人民群众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较改革开放以前有了很大提高,因此,改革开放、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深受人民欢迎的。然而,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存在的严重腐败现象、不良社会风气,某些地方的不良社会秩序,都给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消极影响,人民群众是有意见的。正因如此,讲以德治国,也肯定会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然而,对“以德治国”的问题,并不是人人都很重视的。有的同志认为,经济搞好了,一切社会问题最终都会解决;只有搞经济是“实打实”的,其他的东西不过是花架子而已。还有的同志一直在担心,政治和精神文明讲多了,就会冲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还有的同志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目前法制体系尚未健全,依法治国的事情还没有做好,讲“以德治国”就有可能会冲淡法制建设。还有的同志担心讲德治过了头会否定法治,回到“人治”的道路上去。鉴于这种情况,很有必要开展“以德治国”的研究和讨论,以澄清一些思想认识问题。
“法治”是一种刚性的方法,靠国家机器的强制;“德治”则是一种柔性的方法,主要靠教育说服、环境薰陶、榜样感染,靠人的内心信念来维系。从历史上看,法治可以让人身服,德治则可以让人心服。高明的政治,总是把两者交相为用,使宽猛刚柔配合得恰到好处,从而达到社会治理的目的。我们今天讲“以德治国”,与历史上的政治家们讲德治是完全不同的。“以德治国”是与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全一致的,并不像古代的德治那样是统治阶级对付老百姓的软刀子。我们讲的“以德治国”,是从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素质方面讲的,尤其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队伍的品德和素质。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队伍的品德素质提高了,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就是坚持为人民服务的,讲“以德治国”,就是要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保证中国共产党始终能代表人民的利益,为人民服务。
“以德治国”是经济良性发展的保证。一个信用缺失、道德沦丧的国度,不可能有快速、持续发展的经济。目前我国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单位和个人不守契约、制造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现象,严重地影响了经济建设秩序,妨碍了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增长。因此,“以德治国”不仅不会冲淡经济建设,相反会促进经济的发展。
“以德治国”与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治国是相一致、相配合的。道德和法律作为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两种规范,关系极其密切。社会主义的法治,不像历史上的法治那样专为治人而设,而是要伸张正义,惩奸除恶。其本质是保护人民权益,体现社会主义道德精神。讲道德建设,讲“以德治国”,也都是在社会主义法治下进行的。法治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在法治治不到的地方,就要靠道德来调节。人们的道德水平提高了,守法意识也就增强了。假如全民素质低下,违法犯罪现象必然会大量出现,社会治理成本也将会大幅提高,甚至会出现法不责众的局面。领导者和执法者的道德素质、责任感增强了,法治也才能搞好。如果领导者和执法者没有好的道德素质,再好的法律也起不到好的作用。因此,讲“以德治国”不仅不会冲淡法制建设,相反会促进法制建设。
“以德治国”与“人治”是两个概念,不能在两者之间划等号。所谓“人治”,就是人大于法,就是社会的治理者不受法律的约束,凌驾于法律之上,而且以个人的意志和好恶随意修改法律法规,立法、执法不讲程序。在今天,人民不允许这种现象出现。“人治”既与社会主义法治相对立,也与社会主义道德相对立。
“以德治国”是要在社会上形成正理正气占主导地位的局面。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正气正理得不到很好的提倡,歪风邪气必然猖獗。讲“以德治国”,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会使各种歪风邪气、歪理邪说没有市场,从而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值得提出的是,“以德治国”的宣传和教育,是个长期的事业,坚持下去才能取得实效。如果只是一阵风,那就不可能有实质性的功效,“以德治国”就会流于暂时的宣传口号,而不能称之为治国的思相和方略。只有深入人心,才能发挥其巨大作用。
二、“以德治国”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加大研究的力度
“以德治国”作为一项治国方略,内涵是极其丰富的,应该进行深入的研究。没有一批人研究它,连何为“以德治国”都弄不明白,当然也就谈不上真正地贯彻落实。要研究,就要设项目、有投入。这方面的研究,只靠搞政策研究的人是不够的,需要专家学者的参与。
在“以德治国”的研究方面,至少应该研究这样一些问题:
其一,研究中国古代德治的思想、方法、经验和教训。中国有德治传统,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讲德治而迅速灭亡的教训,这些都值得研究。中国共产党还很年轻,执政经验才五十多年,以后任重而道远,需要向历史学习。历史的变化是有规律的,只有学习、掌握历史规律,才能掌握住中国的命运。
其二,研究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体系。道德是要靠人自觉地遵守的,因此,它必须符合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我们应该认真提倡具有高度先进性、有较高要求的道德,同时也要注意建设具有广泛性、体现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普通的、实实在在的道德。
其三,研究建立“以德治国”的良好的社会运行机制,使“以德治国”能够在社会机制的保障下切实地加以实行。
其四,研究社会道德教育的规律,建立起符合人的品德形成、变化和提高规律的儿童道德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的科学体系。邓小平同志讲过我们最大的失误是教育的失误,这也应该包括道德教育的失误。现在的家长和老师,重智育而轻德育,重成才而轻做人。这不利于青少年的成长,也不利于国家的治理和建设。
其五,要研究德治与法治的相互配合问题。法治和德治,一刚一柔,相互为用,缺一不可。法治如何体现德治的精神,给道德的倡导提供有力的保障,这是一个大问题。古代对重要的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规范总是有法律上的保证的。伦理道德是国家意识形态的范畴,必须要靠国家机器做后盾。当然,德治虽重要,但不可讲得过了头。如果削弱法治,甚至以德代法,就会产生坏的后果。德治的弱点是不能治恶。因此,古代的政治家们都是阳儒阴法,把德治提得很高,而又牢牢地抓住法治。我们还是应该依照江泽民同志所说的,“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使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很好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