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本时代的书籍形式与余台市新庸的编纂风格与写作过程_玉台新咏论文

抄本时代的书籍形式与余台市新庸的编纂风格与写作过程_玉台新咏论文

纸抄时代书籍形态与《玉台新咏》编纂体例及成书过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例论文,成书论文,形态论文,过程论文,书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玉台新咏》与《文选》差不多是同时代的著作,但在书籍形态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玉台新咏》的编目方式比《文选》混杂;编纂体例也不像《文选》那样统一,既有符合通行体例的部分,也有超出通例的情况。另外,书中关于梁王室诸王称号上也有明显的矛盾。对这些问题清人纪容舒已经提出,日本学者铃木虎雄、内田泉之助、兴膳宏①等在不同程度上都进行了解答,但多纠缠于版本流传,未涉及本书原始形态的问题。笔者以为这些体例不一的情况,留存了纸抄卷轴本的原始信息,联系具体历史背景,可发现对梁王称号不一的情况却符合本书最初的流传环境。以下拟从这一角度入手,对上述问题作一些分析与推断。

一、卷轴装、册页装标目之差别与《玉台新咏》编目之异

在现存的《玉台新咏》早期刊本中,多存在卷首目录与卷内目录不一致的情况,此事的产生与本书产生的最初形态——纸抄卷轴,有很大的关系。《隋书·经籍志》除著录专门的“目录”外,还在一些书名后专门注明目录的情况。这种情况分为两类:一是在本书之外,另有单独一卷目录。如:《三礼目录》一卷(郑玄撰,梁有陶弘景注一卷,亡)、《论语孔子弟子目录》一卷(郑玄撰)、《河图》二十卷(梁《河图洛书》二十四卷,目录一卷,亡)、《史记》一百三十卷(目录一卷,汉中书令司马迁撰)。这一类中,有的目录还不止一卷,如“《梁武帝集》二十六卷(梁三十二卷)、《梁武帝别集目录》两卷、《四时采药》及合目录四卷,显然,这是因为原书容量较大,需要多卷立目。这类以目录单独为卷的例子在敦煌文献中也存在,如:P.2861《无上秘要目录》,注明一百卷,二百八十八品,可以推定这是一卷单独的目录卷,与正文是分开的。二是目录附于原书之后以“并目录”加以说明。如:《楚辞》十二卷(并目录后汉校书郎王逸注)、《晋伏滔集》十一卷(并目录梁五卷,录一卷)、《晋聘士殷叔献集》四卷(并目录梁三卷,录一卷)、《晋太子前率徐邈集》九卷(并目录梁二十卷,录一卷)、《晋给事中徐乾集》二十一卷(并目录梁二十卷,录一卷)、《晋司徒王珣集》十一卷(并目录梁十卷,录一卷,亡)、《晋荆州刺史殷仲堪集》十二卷(并目录梁十卷,录一卷,亡)。与第一类情况有所不同,由卷数看,这些书规模不是很大,很少超过二十卷,这种目录不会单列成卷,很有可能是附于原卷之中。如敦煌卷子P.2549上有《古文尚书·秦誓》,尾部注明卷十三,末有《古文尚书虞夏商周书目录》。依“尧典一、舜典二、大禹三……”顺序排列,各部分末另起一行注明“右虞书五篇、右夏书四篇、右商书十七篇、右周书三十二篇”,最后又有“凡虞夏商周书五十八篇”。这应保留了简帛时代书籍的目录格式,上文所说的“并目录”可能是指这一情况,因为它们是在正文之外,所以要加“并”专门说明。《隋书·经籍志》著录《玉台新咏》时并未有“并目录”的说明,或许原初就没有单独的总目。由书籍形态演进历史看,为全书单独编目,置于书首,这一方式的流行应是在进入册页装之后的事,因为卷轴书与册页书不同,内容同在一页中,读者无须借助目录找出相关内容。独立于书之前的目录主要是为阅读册页书籍的读者提供方便的,册页装是在纸抄书后期才出现的,大约是在晚唐五代时。由俄藏卷轴书看,其时书籍仅在各卷外部前端标明书名卷数。在现存的日本古抄卷中,有在卷首独立标目的文字,但都是为本卷内容标目,并不见全书的总目。如《翰林学士集》、《王勃集》古卷就是如此。卷首标目,可使读者在展卷之时即可了解全卷内容。全书总目,若仅置于一卷之中,并不能为读者提供这种方便。目录在卷末,相当于全文的内容简介,尚无后期的检索功能。故现存的《玉台新咏》总目应是在书籍册页化之后加上的。

我们更需要关注的是卷内目录的问题。自纪容舒、纪昀以来,就有学者注意到现存《玉台新咏》在编目方式上各卷存在着不一致的现象,②纪氏于卷首目录下分别加注说明:

此卷(卷五)及七卷目录体例特为不同,盖麻沙人随意书之。非孝穆之旧,即不害于宏旨,姑仍宋刻。”“此卷(卷六)目录体例参差。吴均、王僧孺既惟书名,张率、徐悱又加乐府诗字,姚翻以下又并出诗题,殊为靡杂,盖麻沙人随意为之。今亦始从宋刻,以存旧式。”“此卷(卷八)目录凡一人一题者,皆书其题,一人数题者,则总标曰杂诗,例又不同,今亦从宋刻之旧。③

他将这一切都归之于麻沙人之随意,是因为认定它有一个统一的标目方式。相对于后起的卷首总目,各卷内的标目可能更具有原始性。将《玉台新咏》各卷内标目形式加以比较,会发现它们原初就是不同的。

在卷内的标目形式上,《玉台新咏》前四卷可归为一类,它们主要由以下几种类型组成:

(一)诗人+诗题(总题)+诗篇数,如:

李延年歌诗一首/苏武留别妻一首/辛延年羽林郎诗一首/班婕好怨诗一首(并序)/宋子侯董娇娆诗一首/枚乘杂诗九首/秦嘉赠妇诗三首/魏明帝乐府诗二首/阮籍咏怀诗二首

这种形式可被称为标准式,主要适用于一人选一首诗或一人选多首题目相同的诗。

(二)诗人+诗题A+(诗数)+诗题B+(诗数)+诗题C+(诗数)……

如果同一作者有多首不同题的诗,诗人名仅出现在第一首前,之后诗人名承前省略,直接出诗题。如:

曹植杂诗五首、美女篇、种葛篇、浮萍篇、弃妇诗一首/傅玄青青河边草篇、苦相篇、豫章行、有女篇、艳歌行、朝时篇、怨歌行、明月篇、秋兰篇、西长安行/和班氏诗一首/张华情诗五首、杂诗二首/谢惠连七月七日咏牛女、捣衣、代古/鲍令晖拟青青河畔草、拟客从远方来、题书后寄行人、古意赠今人、代葛沙门妻郭小玉诗④

(三)诗人+组诗题+诗数量+诗题A+诗题B+诗题C……

同一作者名下既有组诗,又有单首诗,诗数加在组诗题后,分题后不加诗数,组诗之后出现的其他诗题,恢复到“诗题+诗数量”的形式,诗人名仍可承前省略。如:

陆机拟古七首(+拟西北有高楼+拟东城一何高+拟兰若生春阳+拟苕苕牵牛星+拟青青河畔草+拟庭中有奇树+拟涉江采芙蓉)、为顾彦先赠妇二首、为周夫人赠车骑一首、乐府三首(+艳歌行+前缓声歌+塘上行)/荀昶乐府诗二首(+拟相逢狭路间+拟青青河边草)/(分题+号表明题在诗后)

对照敦煌文献可以看出早期刊本中的这几种标目形式可能保存了一些古抄卷旧貌。敦煌残卷P.2555存有《玉台新咏》卷二部分内容,其中有张载、潘岳、石崇三人诗,其顺序与今本完全相同。《玉台新咏》中有张载《情诗》五首、《杂诗》两首,残卷仅见后两首诗题,在诗篇前,单独一行写明“杂诗二首”,与上述模式(二)一样,作者名承前省略;“石崇王明君辞一首”,以小字注明“并序”,与上述模式(三)也完全相符。但潘岳部分的目录形式与今传本不同。罗振玉《敦煌本玉台新咏残卷跋》言:

与今本尤异者,潘岳诗之前,此本先题“潘岳诗四首”,下小字夹注“内顾二首悼亡二首”,其《内顾》前别出题目,《悼亡》诗前亦然。盖此书之例,先题作者姓名及总篇数,下分注各篇篇题数,每诗之前仍冠以本篇题目;今本则但书潘岳《内顾》诗二首,而总篇及小注皆削去。经后人妄改,旧例赖此本存之,尤可喜也。《新咏》刊本以寒山赵氏重椠宋嘉定乙亥陈玉父本为最善,且有此失。⑤

其说未确。这种没有总题、以诗人名直接诗题的例子,在前四卷中已是特定的形式,而不是偶有所失。这可以与其他类似诗集类的敦煌卷子作比较,在各类诗集写卷中,初唐《珠英集》是一种比较合适的材料,其形成年代与《玉台新咏》相隔不远,共五卷,收有两百四十多首诗。现存两种抄卷残卷(S.2717、P.3771),内容集中在第四、第五卷。两种残卷都存有卷首目录,有作者总目与诗题分目两部分,前者为:职官+郡望+作者名+总篇数,后者为:诗题+篇数+诗体(“五言”)。如下所示:

珠英集第五

太子文学扶风马吉甫三首 秋晴过李山池五言/秋夜怀友一首/同独孤九秋闺一首

蒲州安邑县令宋国乔备四首 杂诗一首五言/出塞一首五言/秋夜巫山一首五言/长门怨一首

太子文学河南元希声二首 赠皇甫侍御赴都一首四言/宴卢十四南园得园韵一首五言

司礼寺博士清河房元阳二首 送薛大入洛一首五言/秋夜弹基琴歌

洛阳县尉杨齐惭二首 秋夜燕徐四山亭一首五言/晓过古函谷关一首五言

恭陵丞安定胡皓七首 奉使松府一首五言/夜行黄花川一首五言/登灰坂一首五言

每位诗人都有总目,这与上述残卷潘岳诗目格式相同,但无小注。这个目录形式似乎比以上《玉台新咏》古本更齐整一些,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如一般都在诗题后加“一首”之类数量,但第一首“秋晴后过李山池”后则无,可见出纸抄书形式确有未定之处。抄卷中很多诗题出现于诗后,这一标目形式延续了简帛书的形式,如《毛诗》古本诗题都在诗篇后,又如阜阳《诗经》残简中:“鹊巢四十八字”、“(野有死)麇四十四字”、“此右驺(虞)”、“日月九十九字”、“南有朻四十八字”、“右方邶国”“此右柏舟”、“君子阳阳三十一字”、“右方郑国”、“右方唐国,凡十二篇八百一十四字”、“七月三百八十三字”等⑥,都是位于诗后。这里不仅把每首诗题目字数书于诗篇之后,而且把每一组总题、篇数、字数也写在每一类之后。简帛时代的书多无独立的篇名(或以一篇首两字为题),这些篇名多是整理者在做章句时加上去的,属于正文之外的内容,故只缀于正文之后。在诗题后注明诗数,有分篇断章的作用。对单篇者也加“一首”两字,似乎是多余的,这是对章句标目形式的延续,后来的印刷书籍也沿用这一方法。这些可证明宋刻本存有古抄卷的原始信息,罗氏以一纸孤证否定古本之旧,似乎理由不足。

将这四卷标目形式归为一类,其共同的特点有二:一是保留了一些古老的标目形式;二是各卷中体例不统一,都出现不少例外的情况。如卷一“苏武诗一首”,人名+诗十一首,无诗题,仅此一例;卷二“魏文帝于清河见挽船士新婚与妻别一首/又清河作一首,又甄皇后乐府塘上行一首”,对一人多首者在诗题前加“又”表示,这种形式似乎更古老,与其他标目形式不同。又如对单篇诗,有的在诗题后加“一首”数量词,有的未加。如卷一“古诗无名人为焦仲妻作”、卷四“陆厥中山王孺子妾歌”后则无“一首”两字,卷二曹植一人名下既有诗题后加诗数者:“杂诗五首”、“弃妇诗一首”,又有不加诗数者:“美女”篇、“种葛篇”、“浮萍篇”,同一人出现了不同的标目形式;又,卷三陆机名下组诗与单首诗混编,前后两首诗题连书,似非疏漏所致。推其因,这些内容可能是编者从曹丕、曹植等本集(或其他更原始的文献)中直接抄录过来的,未作改动。这一原始化的状态与标目风格也可表明这四卷可能成于同一时间。我们可称为“混合式标目”。

上述编目特点在卷五之后有了变化。与一至四卷相比,卷五至卷九诗目表达形式比较统一,多数采用了上述(一)的表达形式:诗人+诗题+诗数。一人多题者,第一首出现诗人名,后承前省略;有组诗题者,分题书在诗后,很少有例外,仅有个别者,在诗题后无“一首”两字,这可能与上述《珠英集》一样,系抄写时疏漏所致。卷首总目中,以“诗人名+诗篇数”为目,显然是后世重新编辑的结果。由这四卷看,敦煌残卷中出现的“潘岳诗四首”这一标目方式,也不一定是当时的通例。这四卷统一化的标目体例可被称为“统一式标目”,它们应成于一人之手,与上述“混合式标目”显然不是成于同一时间或一人之手。

在第十卷中还出现了更简约的方式,凡一人数首者都总题其数,并在诗人名后加一“诗”字,可称为模式(四):诗人名+诗+篇数+诗题A+诗题B……这种形式仅在第一卷中有一例,但在卷十中却是通例,如:

王元长诗四首:+拟古、代徐干、秋夜、咏火;沈约诗三首:+襄阳白铜鞮、早行逢故人车中为赠、为邻人有怀不至;江洪诗七首:+采菱二首、渌水曲二首、秋风二首、咏美人治妆;范靖妇诗三首:+王昭君叹二首、映水曲;何逊诗三首:+南苑闺怨为人妾思、咏春风、秋闺怨;王僧孺诗二首:+春思、为徐仆射妓作。

这应是编者有意编辑的结果。由敦煌残卷中“潘岳诗四首”一例看,第十卷中的这种总括诗人诗数的标目方式也是当时通行的方式。另外,这一卷标目与上述几卷还有一个明显的不同之处,即对萧纲的标目,卷七、卷九都书作“皇太子圣制”,卷十则去“圣制”两字。从标目方式看,至少第十卷不应与上述几卷在同一时间编辑,也非出自同一人。

在《隋书·经籍志》中,《玉台新咏》一书被著录为十卷本,这十卷原初应是分为十个卷轴。各卷相对独立,如果抄手不同、抄录时间不同,难免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隋书·经籍志》对有些书注明:“梁十卷,录一卷”,说明其时书籍在流传过程中,卷数分合也是常有的事。如敦煌文献P.3590《故陈子昂集》文末标明:“故陈子昂集拾卷,合成一卷。”今传本中诗题标目的不同,正是这一原始信息的反映。转换成册页书之后,编者在重编总目时根据卷内标目作了不同的编排。因此,宋刊本卷内标目与总目的不同,恰可证明它留有古卷轴抄本之旧貌。我们依据其中的原始信息可推断出《玉台新咏》十卷原初不是一次完成的,而应产生于不同时间,成于不同人之手。

二、分卷、排序方法之异与编纂时间问题

本书各卷分卷的依据与作者的排序方式有明显的不同,也可证实上述观点,其大致情况如下:前六卷分卷及排序方式是统一的,将同时代诗人设为一卷,并基本能以作者年代先后排序。如第一卷是两汉人:枚乘、苏武、辛延年、班婕妤、宋子侯、张衡、秦嘉、蔡邕、陈琳、徐干、繁钦、无名氏。第二卷是魏晋人:魏文帝、刘勋妻王氏、曹植、魏明帝、阮籍、傅玄、张华、潘岳、石崇、左思。第三卷是晋宋人:陆机、陆云、张协、杨方、王鉴、李充、曹毗、陶潜、荀昶、王微、谢惠连、刘铄。第四卷多是宋齐之人:王僧达、颜延之、鲍昭、王素、吴迈远、鲍令晖、丘巨源、王融、谢朓、陆厥、施荣泰⑦。对于当时的编者与读者而言,这些诗人可视为古人。其排列方式可谓之“齿序法”。

相对于前四卷而言,第五、六、七、八卷可称为梁人卷。其中第五、第六两卷也严格依作者年资排序,如卷五:江淹、丘迟、沈约、柳恽、江洪、高爽、鲍子卿、何子朗、范靖妻⑧、何逊、王枢(梁天监人)⑨、庾丹。这一卷多是由齐入梁的诗人,且多活动于天监前期。卷六:吴均、王僧孺、张率、徐悱、费昶、姚翻、孔翁归、刘令娴(徐悱妻)、何思澄。他们多是活跃于天监后期(502-520)的诗人,何逊(466?-519)与吴均(496-520)卒年只差一年,何子朗与何思澄是同宗兄弟,却都分置两卷,显然是以天监为界的。这两卷在卷序与人名排序上维持了前四卷的齿序标准。如此编排的原因极可能是:对编者来说,他们都属前人。其中有些诗人卒年差别甚微,能作出如此细致的区别,证明编者很有可能与他们是同时代人。

卷七、卷八两卷卷序、卷内排序与前六卷不同。卷七:梁武帝、萧纲、萧纶、萧绎、萧纪。他们是梁皇室父子,其尊卑长幼的顺序是非常清楚的。值得关注的是,编者不考虑萧绎的帝王之尊,仍依兄弟排行,将其置于萧纶之后。卷八的情况有所不同:萧子显(489-537)、王筠(481-549)、刘孝绰(481-539)、刘遵(?-535)、王训(511-536)、庾肩吾(487-550)、刘孝威(?-548)、徐君蒨(?-540前)⑩、鲍泉(?-552)、刘缓(?-547?)(11)、邓铿(12)、鄄固(531年在世)、庾信(512-580)、刘邈(549年在世)、纪少瑜(535在世)、闻人蒨(不详)、徐孝穆(507-583)、吴孜(不详)、汤僧济、王叔英妻(13)。这些都是徐陵同时代的人,且多数都活动至梁末。其排序既不是依生年的齿序,也不是依卒年的先后,由已知人物情况看,可能是依各自的身份地位排列的,可称为“职序法”。

第九、十两卷,是依诗体分卷的,对诗人的排序综合了以上两种方法。第九卷所录是杂言诗,作者排序是:司马相如、乌孙公主、张衡、秦嘉、魏文帝、曹植、傅玄、苏伯玉妻、张载、陆机、鲍照、释宝月、陆厥、沈约、吴均、张率、费昶、萧纲、萧绎、萧子显、王筠、刘孝威、徐君蒨、王叔英妻。排列方式比较整齐,属第一类“齿序法”。其中第一首纪容舒已指出应是梁武帝诗,是被后世抄写者误作古诗排在首位了。

第十卷是五言古绝:贾充、孙绰、王献之、桃叶、谢灵运、宋孝武、许珤、鲍令晖、王融、谢朓、虞炎、沈约、施荣泰、高爽、吴兴妖神、范靖妻、何逊、吴均、王僧孺、徐悱妻、姚翻、王环、梁武帝、萧纲、萧子显、刘孝绰、庾肩吾、王台卿(14)、刘孝仪(483-550)、刘孝威、江伯瑶(15)、刘泓(16)、何曼才、萧驎(17)、纪少瑜(18)、王叔英妻、戴暠(19)。这一卷中新出现诗人十六位,其中九位是梁朝诗人。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卷中,以梁武帝为界,前面的诗人排序与前六卷相同,此后的排序方法又同于第七、八卷。由初步考证看,何曼才之后的五人可能都是入陈之人,虽对他们的官职情况多不了解,但王叔英妻后又有戴皓,亦不同于第八卷将妇人置于最末的做法,可能考虑到卒年先后这一因素,估计这部分应经过陈人的又一次编辑。

兴膳宏先生发现后一种排序与萧纲《法宝联璧序》中所列有关人名及排序相同,都是依职序法,据此推论《玉台新咏》一书与萧序写作时间相同。在卷序上,梁室父子年龄未必都大于卷八中的诗人,其能置前,似乎是由于帝王之尊的地位。如编者把汤惠僧(20)、王叔英妻置于最末,当缘于他们的社会地位,这如同后世总集中将缁流、妇人置于末卷一样。徐陵出现于僧人、女性之前,可能未必出于自谦,依当时官序,他确实处于这个位置。但同为梁代诗人,又为什么不置于五、六卷之前呢(21)?其说之意义就在于由这种差别发现了这两卷所收多是与编者同时的“当代诗人”,这可能就是七、八两卷分类立卷的具体原因。最明显的例子,同为妇人,且是姐妹二人,妹妹刘令娴在第六卷中置于何思澄之前。姐姐王叔英妻在第八、九、十卷中却置于末后。对于这种区别,以上述的“前人”与“今人”之别来解释,则较为合理。

对兴膳先生这一分析还可由另一些材料得到证明。一是唐法琳《辩正论》卷三列举梁代奉佛之士,其序为:

梁尚书令沈约、梁尚书仆射朱异、梁始兴令陆咸、梁侍中袁粲、梁国子祭酒张充、梁太子侍读王晔、梁东宫太子庶子柳澄、梁中书令王僧孺、梁著作箫子显、梁度支尚书萧子恪、梁秘书监何敬容、梁吏部尚书谢举、梁行军主簿刘孝威、梁黄门陈伯之、梁中庶子孔休源、梁中庶子平西安北戎昭将军襄阳令刘遵……梁天官尚书刘孝绰、梁襄州太守柳津、梁文学王元长、梁领军将军刘孝仪、梁左丞张稷、梁宁蛮长史徐摛、梁中书颜之推、梁侍中中庶子温子王训、梁散骑常侍章侯王规。(22)

其中如萧子显、刘遵、刘孝绰、王训,与《玉台新咏》所列诗人相同,排序也相近,由所注明的官职看,是依各自社会地位排列的,将刘孝威置于其兄刘孝绰之前,也许就是因为其官职略高(23),法琳可能依据了当时的文献。二是武后时代出现的《珠英集》,所录都是当代诗人作品,也是详列作者官职,并依官序排序。这些都可证明以职序为当代人排序,是一种流行的方法。

如上所述,由作者的分类与排序看,全书明显分成古代(1—4卷)、当代(5—8卷)两部分,由其排序方式看,作者基本上可归纳为以年齿排序的前人(一至六及第九卷)与以社会地位排序的今人(七、八、十卷)两部分。排序的不一致与编者年代有明显的关系。以社会地位排序,显然是顾及作者在当时的影响,这说明编者很可能与作者为同时代的人。

先前铃木虎雄先生也注意到编卷上的这一区别,并据《大唐新语》“以大其体”一句,作如下推断:“起初,或许只是收集梁代流行的艳诗,后来又进一步推广到之前的时代,将同样种类的诗篇也收集进来。”他认为书中梁代作品编于萧纲为太子的时代,而梁以前的作品则编成于萧纲的晚年,又认为最初的集子和后来《玉台集》之间的分界是很难判定的。(24)他的发现甚有创见。如果将兴膳宏先生提供的新材料与发现的问题考虑进来,就不难看出一至六及第九卷应为一单元,七、八、十应为另一单元,而第十卷是两种排序方式的综合。若认可《玉台新咏》一书不是在同一时间编纂完成的,就可以推断该书起初可能只是一卷当朝人作品,后来又增加了前人之作及各类诗体的各卷。这种推断也可与“大其体”说相印证。

对此说可由书名的变化上加以进一步推断。《隋书·经籍志》记:萧淑《西府新文》十一卷,《颜氏家训》曰:“吾家世文章,甚为典正,不从流俗,梁孝元在藩邸时,撰《西府新文》,讫无一篇见录者,亦以不偶于世,无郑、卫之音故也。”(25)颜之推父颜协是萧绎为镇西府时的谘议参军,他为其父作品未选入《西府新文》辩解,可见本书收录的是当代人作品,作者主要应是在西府任职的文人。由颜之推评语看,《西府新文》一书也以郑、卫之音为主,当与《玉台新咏》属同类作品。两书取名方式一致,“西府”与“玉台”,都指编文之所,“新文”、“新咏”一致,所谓“新”应指当时之作。如此的相似性表明两书可能产生于同一个时期。萧绎大同三年(537)为镇西将军、荆州刺史,大同六年(540)改为镇南将军、江州刺史。《西府新文》一书应成于540年之前。其时萧纲已为太子,依常理应是萧绎仿萧纲,不应是萧纲仿萧绎。故《玉台新咏》一书,最初可能在540年之前产生。本书在《隋书·经籍志》中著录的书名是《玉台新咏》,但在《大唐新语》与《元和姓纂》中却被称为《玉台集》,(26)书名不同,可能不是偶然的省略,很可能就是不同的书。如同产生于萧绎西府中的“新文”一样,《玉台新咏》应指当时在萧纲身边的东宫文人所写的新作,这应是萧纲当太子不久时的事,《玉台集》可能是徐陵后来重新编辑的合古今于一体的诗集名。由此看来,《玉台新咏》、《玉台集》起初可能就是两部书,后来再被人重编合成一书,而保留了前一种书名。据其中有入陈诗人这一情况看,重编合成的时间很有可能就在入陈之后。

三、关于梁武帝与皇太子的称号与成书时间的关系

本书选录了徐陵作品,徐陵卒于陈后主至德元年,依不录存者的编纂通例看,本书最后的编定应是在此之后了。此说难圆之处在于既出于陈人之手,为何称梁武帝的谥号,而称萧纲、萧绎为皇太子与湘东王呢?关于这一点,可从陈朝人对二王的态度上得到解释。

梁大清三年(549)梁武帝死后,萧纲于当年五月即位,大宝二年(551)十月被害。因为这完全是由侯景操控的,对其合法性,当时人并不承认。如湘东王萧绎就一直不认可,《通鉴》卷一百六十三记:“绎以为天子制于贼臣,不肯从大宝之号,犹称太清四年。”(27)他一直用梁武帝大清年号,一直用到大清六年。其即位诏特言:“可改太清六年为承圣元年(552)。”(28)陈霸先于大清三年十一月起义兵讨伐侯景时,就遣使与萧绎联系,并上劝进表。徐陵其时也曾给萧绎上过劝进表,在平定侯景之乱后,王僧辩以皇帝礼仪办理丧事,但是,这未必符合萧绎本意。其时陈霸先与王僧辩的立场就不同,他认梁元帝一系为正宗,也以此为借口,在梁元帝死后,杀了王僧辩,把东魏送来的傀儡皇帝赶下台,扶持萧绎后人上台。如《陈书·陈高祖纪》记陈霸先说:

武皇虽盘石之宗,远布四海,至于克雪仇耻,宁济艰难,唯孝元而已,功业茂盛,前代未闻。我与王公俱受重寄,语未绝音,声犹在耳,岂期一旦便有异图。嗣主高祖之孙,元皇之子,海内属目,天下宅心。(29)

在陈霸先的意识里,梁之世系应是梁武帝接元帝萧绎,再接萧绎之子萧方智,如此安排,可突出陈霸先再造王室之功。在这种意识的作用下,他自然与萧绎保持同一立场,不会承认王僧辩所定的简文帝之庙号。

当时,与金陵地区相对,在江汉地区存在着不同的王室世系。首先,萧衍第六子邵陵王萧纶先有意称帝,“大宝元年,纶至郢州,刺史南平王恪让州于纶,纶不受。乃上纶为假黄钺、都督中外诸军事。纶于是置百官,改听事为正阳殿,内外斋省悉题署焉”(30)。其次,与萧绎对立的萧衍第八子萧纪也有称帝之心,《梁书》卷五十五:“大清中,侯景乱,纪不赴援。高祖崩后,纪乃僭号于蜀,改年曰‘天正’,立子圆照为皇太子。”(31)再次,萧绎死后,其孙萧庄又在北齐与王琳帮助下称帝,《北齐书》卷三十三:“梁将王琳在江上与霸先相抗,显祖遣兵纳梁永嘉王萧庄主梁祀。九年二月,自湓城济江,三月,即帝位於郢州,年号天啟,王琳总其军国,追谥建安公渊明曰閔皇帝。明年庄为陈人所败,遂入朝,封为侯。”(32)因萧渊明是齐扶持的,所以,他又承认萧渊明之帝号。他们对世系都有自己的说法,显然都不承认萧纲之号。

萧室后人中,以萧统儿子萧詧一支影响最大。萧詧为报兄仇,投靠西魏,554年在西魏帮助下消灭了萧绎,于555年自任梁主,建立一个微型梁朝。《周书·萧詧传》:“詧乃称皇帝于其国,年号大定。追尊其父统为昭明皇帝,庙号高宗,统妃蔡氏为昭德皇后,又尊其所生母龚氏为皇太后,立妻王氏为皇后,子岿为皇太子。”(33)萧詧认为自己是正宗太子之后,有权继位,对萧绎杀害其兄萧誉极为痛恨,故对萧绎称帝也是不承认的。当然,起初与之对立的陈朝也不会承认这个世系。但是,在陈后主时期发生了一个变化。萧詧死后,王位传到其孙萧琮时,587年隋开始南征,先亡南梁国,萧詧儿子萧岩、萧瓛等又携十万人脱离北周人控制,投奔了陈朝。《周书》卷四十八《萧詧传》:“琮之二年,隋文帝又征琮入朝。琮率其臣下二百余人朝于长安。隋文帝仍遣武乡公崔弘度将兵戍江陵。军至若州,琮叔父岩及弟瓛等惧弘度掩袭之,遂虏居民奔于陈。”(34)陈后主接纳了他们,并给予极高的礼遇,《陈书·后主纪》:

(祯明元年九月)辛卯,(萧)岩等率文武男女十万余口济江。甲午,大赦天下。冬十一月乙亥,割扬州吴郡置吴州,割钱塘县为郡属焉。丙子,以萧岩为平东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东扬州刺史,萧瓛为安东将军、吴州刺史。(35)

这是陈朝在南北对峙中一个意外的大胜利,也彻底解脱了旧国对自己纂国的诅咒。后主既为之实行大赦,也安排两人重新调整行政区划。后梁自认的世系是:梁武帝—萧统—萧詧—萧岿—萧琮。在接受萧岩投诚后,陈朝对此也应是接受的。因为如此世系忽略了梁文帝、元帝两人,可减轻陈人纂国之罪。由此推想,不称萧纲、萧绎为帝,可能是当时存在的一种特殊现象。

其时,北方的北周及后来的隋朝对萧詧王室所定的这一世系,也是承认的。周及隋为了利用后梁来牵制南陈,对其王室地位一直给以承认与保护。《周书·萧岿传》记:“开皇二年(582),隋文帝备礼纳岿女为晋王妃。”(36)这就是后来隋炀帝的萧皇后。这一特殊的关系决定了隋更需要承认“亲家”的王室世系。

由于对梁朝世系认识混乱,正宗世系难以确定,当时人对梁武帝后诸王的称号就各有不同的表达,当时学人已意识到这个问题,并采取了回避的方法。如何之元《梁典序》言:

洎高祖晏驾之年,太宗幽辱之岁,讴歌狱讼,向西陕不向东都。不庭之民,流逸之士,征伐礼乐,归世祖不归大宗。拨乱反正,厥庸斯在,治定功成,其勋有属。今以如干卷为世祖。至于四海困穷,五德升替,则敬皇绍立,仍以禅陈,今以如干卷为敬帝。骠骑王琳,崇立后嗣,虽不达天命,然是其忠节,今以如干卷为后嗣主。至在太宗,虽加美谥,而大宝之号,世所不遵,盖以拘于贼景故也。承圣纪历,自接太清,神笔诏书,非宜辄改,详之后论,盖有理焉。(37)

何之元虽然也用梁太宗、梁世祖的庙号,但是,也指出萧纲的年号“世所不遵”,这表明当时学人对其世系合法性仍是不承认的。何之元又曰:

高祖蹑斯颓运,有志吞并,斯实王者之宏材,有国之通准。……太宗孝慈仁爱,实守文之君,惜乎为贼所杀,至乎文章妖艳,隳坠风典,诵于妇人之口,不及君子之听,斯乃文士之深病,政教之厚疵。然雕虫之技,非关治忽,壮士不为,人君焉用。世祖聪明特达,才艺兼美,诗笔之丽,罕与为匹,伎能之事,无所不该……敬皇世祖之裔,允膺下武,而贞阳以旁枝外入,滥尸非次,陈武兴勤王之师,至正当口璧之后,驱斥潜王,诛除乱臣,国亡重康,彝偷复叙。(38)

他批评了萧纲,对萧绎大加称赞,何氏的立场与观点显然与陈霸先是一致的。这一立场决定了当时人只用其在梁武帝时代的太子名号,而不用简文帝、梁太宗之说。这表明由于各种复杂的政治因素,陈人对梁王室自梁武帝之后的世系关系,一直未有定说,各个时期各个地区都有不同的说法。如此大致可以解释《玉台新咏》现存本中对萧衍、萧纲、萧绎称号的矛盾现象,恰好又能证明《玉台》一书有可能编定于入陈之后的某个时期,由其不承认萧纲、萧绎的立场看,很可能就在萧岩投奔陈后主之后。

关于梁王称号的问题还可以提出一个旁证,即姚最的《续画品录》亦书萧绎为“湘东殿下”。姚最,《周书》卷四十七有传,其父姚僧垣为梁朝名医,侍梁元帝萧绎,后为北周诸帝及隋文帝的太医,颇受礼遇。其传又曰:

次子最,字士会,幼而聪敏,及长,博通经史,尤好著述。年十九,随僧垣入关。世宗盛聚学徒,校书于麟趾殿,最亦预为学士。……最幼在江左,迄于入关,未习医术。天和中,齐王宪奏高祖,遣最习之。……最于是始受家业。十许年中,略尽其妙。每有人造请,效验甚多。隋文帝践极,除太子门大夫。……最竟坐诛,时年六十七。(39)

《续画品录》序已言:“今之存者,或其人冥灭,自非渊识博见,孰究精粗。”(40)所录也非存者之作。《续画品录》作于为周世宗校书之时(557-559)。(41)其父堪称萧绎忠臣,《周书》本传记:“及大军克荆州,僧垣犹侍梁元帝,不离左右。为军人所止,方泣涕而去。”(42)但是,姚最在其书中仍称其为“湘东殿下”,当缘于萧詧王室的存在以及北周尊重后梁世系的政策。由此类推,当陈后主接受了萧岩投诚后,也当会采取类似的做法。

梁王室旧人,在投靠北齐、北周之后,多好整理故朝旧书,这也是南风北移的重要途径,许多南朝文献就是因此而转到北朝。如《北史》卷二十九记:

萧圆肃,字明恭,梁武帝之孙,武陵王纪之子也。……隋开皇初,授贝州刺史,以母老请归就养,许之,卒于家。有文集十卷,又撰时人诗笔为《文海》四十卷、《广堪》十卷、《淮海离乱志》四卷,行于世。(43)

萧大圜,字仁显,梁简文帝第二十子也……魏恭帝二年,大圜至长安,周文帝以客礼待之。……俄而开麟趾殿,招集学士,大圜预焉。《梁武帝集》四十卷、《简文集》九十卷各止一本,江陵平后,并藏秘阁。大圜入麟趾,方得见之,乃手写二集,一年并毕,识者称叹之。……隋开皇初,拜内史侍郎,卒于西河郡守。撰《梁旧事》三十卷、《寓记》三卷、《士丧仪注》五卷、《要决》两卷,并文集二十卷。(44)又如《南史》卷五十一记:

(萧衍侄孙)韶……太清初为舍人,城陷奉诏西奔。及至江陵,人士多往寻觅,令韶说城內事,韶不能人人为说,乃疏为一卷,客问者便示之。湘东王闻而取看,谓曰:“昔王韶之为《隆安纪》十卷,说晋末之乱离。今之萧韶亦可为《太清纪》十卷矣。”韶乃更为《太清纪》。……韶既承旨撰著,多非实录,湘东王德之。(45)

以上材料都提及萧室后人记录梁亡历史的著作,如《淮海离乱志》、《梁旧事》、《太清纪》等,我们由萧韶接受萧绎旨意写作情况看,这些书对世系的表达也应各不相同,这无疑对当时人产生了影响,导致出现一些混乱的情况。历史是由后人确定的,萧詧一系存在时间最长,且获南北双方承认,故可以推想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萧纲、萧绎的帝王地位是不被认可的,这种情况可能到了唐代才有了改变。故今本《玉台新咏》上标目称号之矛盾实存当时之原貌。

以上分别对编目方式、诗人排序、称号矛盾及书名之别等问题作了分析与说明,综合起来就可看出:《玉台新咏》成书不是一次定型的,先有集取当时人作品的《玉台新咏》,然后再有集合古今多体的《玉台集》。对梁王称号的混乱表明后者很可能产生于陈朝。不过,在后来的抄写过程中,初名《玉台新咏》又取代了《玉台集》一名。《隋书·经籍志》著录时即采用了这一书名,它是在经历侯景之乱与梁元帝焚书之后剩下的南朝书籍。隋末动乱中,隋朝宫廷书籍大多散失,仅存部分在西运长安途中又遭覆船之害,所存无几。《玉台新咏》一书是否存于其中,已不得而知。不过,自徐陵之后,到唐初,经过近四十年的动荡,这本书仍能存世,当是因为它已作为公开流行的书籍广为流传了。纸抄时代的书籍是难有定型的,一次重抄有可能就是一次重编,上述情况,都可归于这个原因。

本文系章培恒先生生前为《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专栏之约稿。先生于2009年3月嘱余撰稿,本人延至9月赴韩国讲学之际方草成一稿,并转呈先生。先生于2010年2月电话告示宜再深论《玉台集》与《玉台新咏》两书分合之事,其后又曾在电话中间及此事。遗憾的是,终因个人庸事缠身而未能及时呈上修改稿,谨此表达深切之悼念。本文修改过程中,曾得张金耀先生审读之助,在此致谢。

注释:

①兴膳宏:《〈玉台新咏〉成书考》,《中国古典文学丛考》,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

②参见崔炼农:《从赵均刻本编目体例探窥〈玉台新咏〉古本之遗》,《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③纪客舒:《玉台新咏考异》,《丛书集成》本,第6、7、10页。

④本文引用《玉台新咏》之底本为《丛书集成》纪容舒《玉台新咏考异》本,他本难得,此本差见古貌。

⑤罗振玉:《雪堂校刊群书叙录》卷乙下,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1998年,第49页。

⑥《阜阳汉简诗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3、4、7、10、12、17页。

⑦施荣泰,身世不详,唯《艺文类聚》卷三十称其为“梁施荣泰”,其人或跨宋、齐、梁三朝。

⑧《隋书·经籍志》:梁征西记室范靖妻《沈满愿集》三卷。范靖,生平不详,梁征西将军,仅萧恢一人,萧恢于天监十八年(519)至普通五年(524)任此职,范妻也应是此前后时期的人。

⑨文中所列年齿顺序主要依据曹道衡、沈玉成编纂《中国文学家辞典·先秦汉魏晋南北朝》(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个别加注说明。

⑩徐君蒨,徐孝嗣孙,《南史》卷十五:“为梁湘东王镇西谘议参军……竟卒于官。”(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41页)萧绎大同三年(537)为镇西将军,荆州刺史,大同六年(540)改为镇南将军,江州刺史,徐氏当卒于537-540年之间。

(11)《梁书》卷四十九:“除通直郎,俄迁镇南湘东王中录事,复随府江州,卒。”(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692页)萧绎大同六年任职江州,太清元年(547)调任荆州,其卒当在此之间。

(12)邓铿父邓元起卒于天监四年(505),四十八岁,铿受嗣,故他至少可算是天监时代的人。

(13)王叔英妻,是刘孝绰长妹。《南史·刘孝绰传》:“其三妹,一适琅邪王叔英,一适吴郡张嵊,一适东海徐悱,并有才学……。”(1012页)徐悱卒于普通五年,卒年三十二岁,其妻当小于他,长妹年纪或与之相近,普通五年(524)亦应在三十多岁,比徐陵年长。

(14)《南史》卷五十二记:嗣南平元襄王萧恪,梁武帝侄,位雍州刺史,其宾客有江仲举、蔡远、王台卿、庾仲容四人。王台卿应是普通(520-527)前后人。

(15)江伯瑶,可能是江伯操之误,《太平御览》卷一百八十五引《襄沔记》曰:“简文为晋安王镇襄阳日,又引刘孝威、庾肩吾、徐防、江伯操、孔敬通、惠子悦、徐陵、王囿、孔铄等于此斋综核诗集”(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本第897页)。

(16)刘泓,无考,所收诗有《和定襄侯八绝楚越衫》。李延寿《北史》卷二十九:“(萧祗)在梁封定襄县侯……太清二年(548),侯景围建业,祗闻台城失守,遂来奔。”(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059页)诗应作于萧祗入北之前。

(17)何曼才,无考。明冯惟讷《诗纪》将其诗收入《陈诗》中,或有据。萧驎,无考。《初学记》卷二十六同诗作“陈萧邻”,当为一人。

(18)《南史》卷七十二:“(纪少瑜)大同七年(540),始引为东宫学士……后除武陵王记室参军,卒。”(第1786页)《梁书·萧纶传》:“大同元年,为侍中、云麾将军。七年,出为使持节、都督郢、定、霍、司四州诸军事、平西将军、郢州刺史,迁为安前将军、丹阳尹。”纪少瑜为武陵王记室当在此后,即543年前后(《梁书》卷二十九,第432页)。

(19)戴皓,《艺文类聚》卷七十一、《初学记》卷一都作梁人。其《月重轮行诗》“皇储属明两”,表明他可能是萧纲东宫中文人。其《煌煌京洛行》有“长安树如荠”等语,表明他可能到了北周长安。《颜氏家训》卷三也有引用,唯人名误作“戴暠”,《颜氏家训》成书于平陈之后(589),颜氏将其作为前人名言引用,他可能卒于此前。

(20)汤僧济,无考。《艺文类聚》卷七十、《初学记》卷七作“梁汤僧济”,名列范云之后。

(21)纪容舒以《汉书·艺文志》中汉帝置于汉臣后之例证明《玉台》卷序符合古书之例,但未能说明梁室父子一卷又置于卷八之前的原因。

(22)《中华大藏经》(汉文部分)第62册,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496页。

(23)孝绰卒于539年。孝威是孝绰六弟,约卒于太清二年(548)。法琳所叙两人官职,应取两人最显之职。

(24)见内田泉之助撰《新释汉文大系60·玉台新咏序》转录铃木虎雄《玉台新咏集译解序》相关内容。

(25)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增补本),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269页。

(26)《太唐新语》卷三:“先是,梁简文帝为太子,好作艳诗,境内化之,浸以成俗,谓之‘宫体’。晚年改作,追之不及,乃令徐陵撰《玉台集》,以大其体。”(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42页)宋人曾慥《类说》卷五十七、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七、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七亦称《玉台集》。

(27)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5041页。

(28)姚思廉:《梁书》卷五,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31页。虽然即位诏也言:“皇考高祖武皇帝明并日月,功格区宇,应天从民,惟睿作圣。太宗简文皇帝地侔启诵,方符文景。”但这已是在他即位之后的事了,由其不用“大宝”年号看,他应一直不承认萧纲的正宗地位。

(29)姚思廉:《陈书》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7页。

(30)姚思廉:《梁书》卷二十九,第432—433页。

(31)姚思廉:《梁书》,第826页。

(32)李百药:《北齐书》卷三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442页。

(33)(34)令狐德棻等:《周书》卷四十八,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859、866页。

(35)姚思廉:《陈书》卷六,第114—115页。

(36)令狐德棻等:《周书》卷四十八,第865页。

(37)姚思廉:《陈书》卷三十四,第467页。

(38)严可均辑:《全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陈文》卷五,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333页。

(39)(42)令狐德棻等:《周书》卷四十七,第844、841页。

(40)隋姚最:《续画品录》,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59年,“序”第1页。

(41)参见谢巍:《中国画学者作考录》,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8年,第44页。

(43)(44)李延寿:《北史》卷二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062—1063、1063—1065页。

(45)《南史》卷五十一,第12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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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本时代的书籍形式与余台市新庸的编纂风格与写作过程_玉台新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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