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才市场机制构建中的障碍与对策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机制论文,对策论文,障碍论文,我国论文,人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C96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0766(2006)03—0028—05
人才市场作为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中起着不可或缺的载体作用。20多年来,尽管我国已初步形成政府所属人才中介为主、民营中介为辅的人才市场体系,但在人才市场机制运行与创新方面,还存在不少的障碍,影响人才强国战略的实现。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对人才市场机制构建中的障碍进行深入诊断,探寻破解困境的路径和对策。
一、我国人才市场机制构建进程中的障碍与原因分析
在研究人才市场机制的过程中,我们从人才市场发展布局与配置资源基础作用发挥、人才市场发展体制环境、人才市场本身三大机制构建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四个方面着手,采用点面结合的方式,在研究四川省人才市场机制构建现状的基础上,对其他省市人才市场机制构建情况作了了解,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人才市场发展不平衡,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参差不齐。从调研情况看,目前人才市场多种多样,有政府人事部门主导的人才市场、劳动部门主导的劳动力市场、民营的人才中介等,有的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也参与人才中介组织的建设。这些作为人才市场机制的重要物质载体在分布上明显不平衡。从地域分布看,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较多,经济落后地区较少;从其性质看,政府主导的多,民营的较少;从功能发挥看,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配置人才资源的作用明显,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一些民族地区,有名无实,作用非常有限,甚至部分地区的人才市场软硬件不配套。调查显示,有46.4%的人认为人才流动的规模较小;50%的人认为人才流动的速度较慢;40%以上的人认为人才流动不合理,由此可以看出,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好。
我国人才流动的规模
回答人数 有效百分比
太大 365.5
较大159
24.5
适中153
23.5
较小266
40.9
太小 365.5
总计650100
我国人才流动的速率
回答人数 有效百分比
过快 253.9
较快143
22.1
适中161
24.8
较慢300
46.3
太慢 192.9
总计648100
我国人才流动的合理性
回答人数 有效百分比
非常合理 182.8
比较合理 158
24.3
说不清 227
34.9
不太合理 225
34.6
很不合理 233.5
总数
651100
2.政府在人才市场发展中的职能定位不清晰。从人才中介组织的性质看,有高达80%以上的人才中介组织是在各级政府部门(含劳动部门、人事部门、党委组织部门)主导下建立的,客观上存在管办不分、政事不分的现象,而且,这些政府部门或党委组织部门主导的人才中介组织的经营性职能和公共服务性职能也未能有效分离,不利于职能转化。从人才中介组织的市场准入与监管看,政府融市场准入与市场监管职责于一体,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不利于公平、公正执法,也不利于人才中介组织本身健康发展。从现有监管体系看,政府劳动、人事、工商等部门在监管过程中有趋利倾向,或各自为阵,或因监管职责不清晰,导致监管过程中协调难度大,监管成本高。
3.人才制度供给缺失,成为人才市场机制构建的体制性障碍。主要表现在: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社会保险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住房制度、身份制度等壁垒的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才供给主体实现社会化;供需信息渠道不畅,供求预警机制不健全,人才评价标准不统一,人才价格与价值背离,缺乏公开统一的行业价格标准,薪酬没有成为调节人才供需的价格信号和杠杆,人才价格机制不健全。
我国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回答人数 有效百分比
户籍制度 470
73.0
档案管理制度
423
65.7
社会保险(失业、养老、497
77.2
医疗保险)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452
70.2
住房制度409
63.5
身份制度407
63.2
其他
416.4
注:本题为多选,表中数据不能叠加。
4.人才中介组织经营机制不健全,行为不规范,服务不完善。由于我国人才市场建设起步较晚,而且大多数人才中介是在政府主导下建立的,其内部经营机制不够健全,相当一部分人才中介组织没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缺乏相应的用人制度、财务制度、分配制度等,其本身抗风险的能力较弱,52.2%的人认为人才中介组织行为不规范,55.7%的人认为人才中介服务不完善。
我国人才流动中介组织行为的规范性
回答人数
有效百分比
很规范18 2.8
比较规范 18328.2
说不清
10816.6
不太规范 27442.2
很不规范
6610.2
总计649 100
我国人才流动中的市场中介服务的完善情况
回答人数 有效百分比
很完善
152.3
比较完善 171
26.5
说不清 100
15.5
不太完善 296
45.8
不完善
649.9
总计
646100
5.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人才流动的风险和成本高。调查显示,有77.2%的人认为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是人才市场发展的主要障碍。这表现在:有些单位没有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职工建立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人才流动风险大;由于社会保障水平比较低,不同地区社会保障政策的差异以及不同单位在为职工建立社会保险过程中执行政策的力度和标准不统一,使人才流动之后社会保险缴费的转移与衔接产生诸多不便。
单位建立的社会保障
选择人数 有效百分比
基本养老保险 72
73.5
基本医疗保险 93
94.9
工伤保险
17
17.3
失业保险
36
36.7
生育保险
10
10.2
补充保险
27
27.6
其他 33.1
二、完善我国人才市场机制构建的对策思考
在人才市场机制构建过程中,要在充分考虑其构成要素的基础上,优化人才市场机制的物质载体,健全人才资源的市场化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运行机制。
1.优化人才市场机制的物质载体,健全人才市场体系。
重视人才市场的合理布局,协调发展。人才市场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完善人才市场体系,需要加强人才市场建设总体规划,既要关注其空间分布,又要注意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要关注其量的发展,又要关注其质的提高。在人才市场布局的过程中,不能采用一个标准,应有所区别。在经济发达地区的人才市场以提高质量、创建品牌为主;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一些民族地区,政府要加大力度对人才市场培育和引导,适量发展,逐步发挥其作用。
拓展人才市场发展空间,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网络化的、开放型人才市场体系。我国加入WTO的保护期即将结束,服务业也将全面对外开放。为应对挑战,加快整合现有人才市场是非常必要的。各地应打破行政区域封锁,突破地域限制,组建跨区域的人才市场,壮大实力,增强抗风险的能力。也要积极主动融入全国性人才市场和国际人才市场,探索国内国际人才市场合作途径和领域,实现人才资源信息共享,为人才流动提供快捷便利的人事服务。
人才竞争更多在于高端人才的竞争。在发展人才市场过程中,要突破现有人才市场概念,大力培育专业性人才市场、行业人才市场、高新技术人才市场、企业家人才市场等,鼓励成立“猎头”公司,使高级人才的配置尽快由集市方式向“猎头”方式转变,为高端人才的成长和流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在人才市场组织形式上,注重多样化,不拘一格。利用网络资源,加快虚拟人才市场建设,构建以互联网为平台的网上人才市场;利用报刊、电视等传媒,构建以此为平台的大众传媒人才市场;利用发达的电信网络,构建以短信服务为平台的移动人才市场等。
整合政府部门所属人才市场,实行功能区隔,分梯次推进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目前,政府部门或党委组织部门所属人才市场都是分散经营,容易造成人才市场的“孤岛”现象,应整合政府人事、劳动部门、组织部门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所属的人才市场,统一管理与经营。对现阶段政府部门所属人才市场的功能实行有效区隔,逐步实现经营性职能与公共服务性职能分离。以经营性为主的政府所属人才市场应分梯次与政府部门脱钩,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发展、自我约束”的要求,实行企业化经营。以非营利性公共服务为主的人才市场应由政府主办,或者鼓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协办,以提供大量、优质公共产品。
完善人才市场准入制度,鼓励民营人才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各地人才市场准入规定大多数是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以前设立的,有的市场准入规定违背了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和原则,特别是人才市场准入的前置许可条件较多,导致民间资金和外资进入市场的行政障碍大,造成市场投资主体单一,有效投资不足,建设速度比较缓慢。《行政许可法》生效后,各地应及时修改人才市场准入规定与《行政许可法》相冲突的部分,降低准入门槛;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市场,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吸收先进的国外管理技术和经验,为市场注入活力。
提高人才市场中各种组织的经营质量是促进人才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有关部门应该积极引导这些组织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严密的内控制度,尤其要积极指导和帮助民营人才中介组织完善内部经营机制,加强自我约束,增强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2.完善人才资源市场化供求机制。供求机制是商品供求关系与价格、竞争等因素之间相互制约和相互联系而发挥作用的机制,是人才市场机制构建的基础。在人才市场中,供求机制通过人才供给与需求的非均衡状态拉动人才市场价格,通过价格信号来调节人才供求,实现供求之间动态平衡。供求机制的形成本身有待于供求主体的确立、到位并形成交易。
确保供求主体到位。人才与用人单位供求主体地位的确立,是保证供者自主择业,求者择优选人,实现供求双选共赢,完成市场交易的起点和基础。要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打破人才单位所有、部门所有的限制,明确劳动者的劳动所有权归个人,确立其人才市场主体地位,实现人才供给主体个人化。进一步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减少对用人单位的行政干预,确立其人才市场的需求主体地位。深化户籍制度和住房货币化制度改革,为人才流动创造必要的外部环境。改革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人才自主流动的人才档案管理体制。
建立人才供需公共信息平台。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主导建立人才公共信息平台。通过建立人才信息标准,完善人才供需信息发布制度,促进人才供需信息的公开化和社会化。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人才信息化网络建设,逐步实现国内国际人才市场联网,提供及时、可靠的供需信息;强化人才供需信息统计申报制度,确保建立人才供需信息平台所需要的数据来源。
建立人才供求预警机制。人才供求预警的目的在于使人才供给的数量与结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避免人才的浪费或短缺。有关部门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国际形势,通过科学手段预测未来一定时期人才需求总量及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相应的教育培养规划,避免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才供需脱节。
3.健全人才资源的市场价格机制。人才市场价格机制的建立并发挥作用是以价格为依据的。在人才资源市场配置过程中,价格既要真实体现人才智力商品价值,又要切实保证用人单位合法合理的利益,同时,还要反映市场供求变化,促进人才资源配置。
构建科学的人才评估体系。人才评估是人才市场价格机制形成的基础。在构建人才评估体系过程中,要按照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的原则,建立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改革各类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人才评价手段,努力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水平,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
建立公开透明的激励分配制度。市场公开既有利于供求双方对市场行情的全面准确把握,又有利于公平竞争。实现人才价格信息公开,需要完善公开透明的激励分配制度,实现社会分配阳光化,为人才市场价格的形成提供合理基础。有关部门也应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防止分配过分悬殊,维护社会公平。
加强对分配环节的引导。人才价格的形成依赖于人才本身价值、市场供求和市场参考因素。市场参考因素主要是有关权威部门发布的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人才的市场指导价格。在人才价值实现过程中,各用人单位加强分配环节中各要素的调查与研究,完善自身分配制度,实现人才本身价值与支付价格的统一。
4.健全人才资源市场化竞争机制。充分有效的市场竞争是发挥价格作用、调节供求,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前提,也是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动力。公平竞争环境下的人才流动有利于促进市场供求关系趋于平衡,也有利于促进人才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价值,推动人才不断创新。
营造良好的人才竞争氛围。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大力提倡竞争,强化人才竞争意识,引导人才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同时,也应从制度着手打破人才单位化、部门限制,逐步建立党政部门人才退出机制,完善事业单位人才聘用制度,健全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制度,把人才推向市场。
健全公开透明的人才选拔任用制度。公平竞争是人才竞争机制构建的灵魂。2002年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2005年国家颁布了《公务员法》,这些法律制度和规定的出台对健全党政机关的人才选拔任用制度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规定并采取切实措施贯彻落实。在其他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应该逐步建立并完善人才选拔制度,为人才脱颖而出营造公平的制度环境。
建立人才淘汰机制。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中的必然现象。在构建人才市场机制过程中,不仅要建立人才激励机制,还应建立人才淘汰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人才的进取精神。人才淘汰机制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一些股份制企业中运行比较好,但还需要深入研究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的人才淘汰机制,改变“只进不出”的现象。
健全人才教育培训机制。教育培训是提高人才竞争力的关键环节。健全人才教育培训机制,应加强人才培训制度建设,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和市场的微观操作行为,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开展符合自身实际的培训,加大政府对市场功能较弱地区人才培训的财政倾斜力度,特别是农村地区技术人才培训。
健全竞业避止法规。健全竞业避止法规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健康发育的重要环节。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规定,建立同业竞争规则,避免人才流动过程中对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侵犯。
建立人才供需诚信档案。杜绝人才虚假信息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确保人才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在对人才供需信息真实性审核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建立协同机制,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对人才供需信息审核,严厉打击各种虚假信息,净化人才市场环境。
5.完善人才流动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构建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健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一是制定适应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的社会保障立法规划。尽快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形成以此为中心、完备的社会保障法规群。二是将成熟的各种社会保障条例上升为法律。三是将比较成熟的政府规章或有关政策进一步修订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四是注意有关法律调整和政策相结合,注意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与实施系统。应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调整、运行方式设计以及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社会保障事务管理权限划分;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障实施机构设置、职责划分,社会保障实施机构与受保障社会成员群体的关系以及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与运营等。同时要健全社会保障监督机制。要从建立监督机构、完善监督内容、改变监督方式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充实社会保障部门内部监督部门监督力量,完善外部有关监督部门的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情况的监督和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控制,确保职工的“养命钱”、“救命钱”不流失。要加强日常监督又要加强预警监督。
注释:
①本论文为四川省软科学项目“我省人才市场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的阶段性成果。文中数据为课题组问卷调查的统计分析。发出问卷700份,回收问卷665份,有效问卷65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