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项目建安合同文本标准化管理研究论文_李河橘,杨清

核电项目建安合同文本标准化管理研究论文_李河橘,杨清

李河橘 杨清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构建一套核电项目特有的建安合同标准文本,对规范合同管理、减少合同纠纷、防范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利益有重大的意义。本文从建安合同文本标准化类型划分方案、建安合同标准化文本的编制方法和原则,对文本标准化工作进行了分析和建议。

关键词:核电;建安合同;标准文本

1.建安合同文本标准化的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当前国内建筑市场合同签订有一定指导意义,但是鉴于核电项目涉及的专业广泛、接口复杂、技术要求严格等显著特点,国家示范文本并不能满足核电项目的建设需求,因此构建一套核电项目特有的建安合同标准文本,对规范合同管理、减少合同纠纷、防范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利益有重大意义。

2.建安合同文本标准化类型的划分方案

通过对核电项目各类建安合同的分类梳理,综合考虑项目技术复杂性、专业性、金额及工期等方面,本文将建安合同标准化文本分为三类:(1)通用施工合同标准文本(主要适用于核岛、常规岛及主要BOP子项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合同金额较大、接口较复杂的建安工程的施工发包活动);(2)简明施工合同标准文本(主要适用于工程项目中工期较短的、技术相对简单的、金额较小的建安工程的发包活动);(3)海工、隧道、大件吊装、土石方工程标准化合同文本(主要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海工、隧道、大件吊装、土石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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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安合同文本标准化的方法及原则

3.1标准化文本框架的确立

框架的确立主要需要遵循以下两个原则:(1)充分考虑并覆盖核电建设工程涉及到的各个领域的合同需求;

(2)顺应市场的发展规律,注重与国内及国际市场接轨,吸取现有的适用的示范文本中成熟可用的框架条目;

以“通用施工合同标准文本”为例,体系框架的确定应在参照“国家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结合核电项目建安工程合同的特点,对合同整体架构、体系进行优化、合并与补充。

“通用施工合同标准文本”的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条款的条目总体上采用了“国家示范文本”的编制条目,并从文本实用高效的角度考虑,将可以合并的内容予以合并。如将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合并为合同条件,对于“国家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中的“合同文件构成”与通用条款中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合并为合同条件中的“合同文件的构成与优先顺序”等。对于原国家示范文本中未包含而在核电项目中较为重要的条目予以增加,如“协调、现场的占用、临时性工程、税费、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附件部分,因为核电项目专业涉及面相当广泛,重大建安合同的签订往往涉及到商务、采购、设计、质量、安全、法务、进度、信息等多方管理,国家示范文本的附件内容较为简单,故合同附件部分需在国家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对多方管理进行整合优化,从而确定最终的合同附件清单。

3.2标准化文本内容的完善

文本内容的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与合同附件应首尾呼应、互相补充

以“通用施工合同标准文本” 为例,合同条款应简明扼要,侧重于确定原则或目标,具体的措施和细节则统一放入合同附件中描述,对于合同条款中需要细化的内容,均配有内容翔实的附件。

(2)优化工作范围和接口

工作范围及接口是合同附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标准合同文本编制过程中将此部分描述统一、简化,并将原来需要协调其他承包人的工作修改为承包人自身的工作,更有利于推进工程进展。

(3)建立健全配套的造价标准化程序文件

在合同文本标准化的过程中,应详细梳理建设工程造价的组成,并对每一个组成部分配套出台相关的标准化管理程序,各程序明确规定费用划分的界限,互不重叠,而又完整覆盖。程序应包含设计、施工管理、商务、调试、信息文档、质保、安全、项目控制、采购仓储等领域,通过标准化程序文件的完善使合同执行更加规范。

(4)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核电特色条款

针对核电项目特殊的工程属性,合同文本应体现核电业务特色条款如核级与非核级质保体系要求、核安全文明施工等。

(5)注重与市场接轨,吸取借鉴国家示范文本中的合理条款

最新版的国家示范文本中更加注重对发包人与承包人市场行为的规范和权益平衡。核电建安合同也应秉承遵从市场、平衡合同双方权益的原则,增加“暂估价、暂列金额、计日工”的规定及相关的操作程序等,并在某些固定单价合同模式基础上增加对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及合理调价的约定,充分风险共担的精神。

(6)紧密结合当前的国家政策要求

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及“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保函替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财管[2017]49号)的要求,以及国家示范文本提出“缺陷责任期”概念的基础上,标准合同文本应推行履约保函及质量保证金保函的模式,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减轻施工企业的负担。

(7)增强合同文本的可操作性及严谨性

合同内容不仅应做到全面完整,还要从如何使用的角度充分合理规范地设置合同条款,对于一些项目特点突出的条款,可留有空白由合同签订人员根据不同的建设工程特点进行完善;对于存在多种情况的条款,可提供多种选择方式。针对每一份标准文本应编写相应的使用说明,介绍标准文本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与标准文本配套发布,增强可操作性。

标准文本一经发布,除留有空白或可供选择的条款外,合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应对标准文本中其他条款随意修改,如确实需要细化、修改和完善时,需经评审并将修改评审记录反馈至标准文本的编制部门,形成标准合同文本编制闭环管理。

结语

核电项目建安合同文本标准化工作是循序渐进、长期系统的过程,已形成的标准文本,要及时跟踪经验反馈信息,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公司的市场经营情况、核电市场的发展情况,对标准文本集中升版,形成滚动编制、持续提升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宿辉,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建筑经济,2013第6期:12-15

[2] 赵富为,核电项目建安工程合同管理浅谈,科技信息,2010第17期:389

论文作者:李河橘,杨清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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