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行厂务公开制度中几个问题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问题论文,制度论文,厂务公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9年初,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推行厂务公开的批示精神,联合发出了《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国家和集体控股的企业是推行厂务公开的重点,并要求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行。当前,以企业业务招待费报告制度、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厂务公开活动,已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新的有效措施,并已在全国各地的国有企业逐步推行。但在推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必须思考和加以解决的问题。
一、关于认识问题
实行厂务公开,群众是基础,领导是关键,关键在认识,认识在统一。厂务公开能否落到实处,首先取决于各级领导和经营者对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思想认识。因为厂务公开的要害在公开,难点问题也在公开,敢不敢公开,真公开还是假公开,都取决于各级领导和经营者对厂务公开认识起点的高低。从实践看,凡是厂务公开推行的好的企业,大都是经营者民主意识强,全心全意依靠职工自觉性高因而工作力度大。对于实行厂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在中纪委、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有明确的表述,同时,尉健行、吴邦国在全国厂务公开经验交流会议上的讲话中也作了充分的论述,但在推行中还存在五种模糊认识:一是认为当前中心任务多,工作忙,无暇搞厂务公开;二是认为当前经济环境不宽松,公开情况复杂,难度大,缺乏信心;三是认为企业内部该公开的事情已经公开,无需再强调;四是认为实行厂务公开是对经营者的不信任,妨碍厂长(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的职权;五是认为现在厂长(经理)难当,担心全公开会影响厂长(经理)情绪,影响企业效益。从企业看,一些企业的厂长(经理)怕失权、怕揭短、怕被举报,怕什么都公开了,事情就更难办了,不愿公开;一些企业的书记怕影响党政关系,不想牵头搞公开;一些企业的工会主席怕越位惹出麻烦,同时担心公开后对牵扯职工权益的事无力维护而不愿积极参与公开。分析上述原因,归根到底,就是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未真正得到落实,这些思想问题不解决,认识到不了位,厂务公开不可能搞起来,即使搞了,也是走走形式,做做表面文章,以应付上面的检查。因此,加大推行厂务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对厂务公开的认识是当务之急。当前,应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厂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各级领导干部领悟厂务公开的内涵,统一思想,形成以下六点共识,进而自觉纠正厂务公开“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的错误倾向,克服思想顾虑,树立群众观念,做到思想上有位置,工作上有安排,落实上有措施,行动上有成效。这六点共识是:
(一)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是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方针的有效形式。
(二)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制度的重要保证。
(三)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是促进企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
(四)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是提高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水平的重大机遇,是提高企业整体素质的必然要求。
(五)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是搞好依法治厂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证。
(六)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的目的在于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调动包括经营管理者在内的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搞好企业民主政治建设,加强企业廉政建设,推动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关于内容问题
1.内容的完整性。
厂务公开,顾名思义,是将企业的公务活动通过一定的形式向职工群众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让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的管理。那么,厂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完整、规范。根据省、市《关于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和一些单位的经验,厂务公开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方面的问题。包括企业年度发展目标、中长远发展规划、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财务预决算、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企业国有资产的变更处置、保值增值,对外投资及收益情况;企业的主要设备、主要原辅材料进货价情况;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清欠、贷款担保及偿还情况;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的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职工下岗分流安置方案等。二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包括企业购房、向职工售房的政策和条件、分房方案和分配结果;提薪晋级条件和奖金分配方案;专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的条件;劳动保护措施;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企业公益金使用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等。三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包括企业领导干部工资(年薪)、奖金、兼职、购房、通讯工具使用情况、购买本企业内部职工股情况,出国费用支出情况,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全年核定额和实际支出及其他重要开支项目;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结果;企业领导任期和离任审计结果等。一般来说,只要不是法律规定保密,不属于商业和技术秘密的事项,都应该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然而,在实践中有的企业却存在着回避“热点”,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对广大职工关心的业务招待费等“热点”问题,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住房、工资等问题,认为公开后会影响企业和业务单位的关系,易引发职工与干部之间的矛盾,影响稳定而不予公开或只公布结果,仍然是“暗箱操作”,直接影响着厂务公开的效果和持久发展。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规范和落实公开的内容,要突出“热点”,不做表面文章。厂务公开的内容除正常规定的项目外,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涉及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一定要坚持职工最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想明白什么就说明什么的原则,不回避“热点”、“焦点”问题。目前应坚持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民主参与的事必须公开;二是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民主监督的事必须公开;三是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民主管理的事必须公开;四是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必须公开。
2.内容的真实性。
厂务公开能否体现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职工当家作主,能否有效地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除要做到组织领导、措施办法和监督检查三到位及内容、形式和程序三规范外,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厂务公开的客观真实性。所谓厂务公开的真实,即把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职工切身利益、干部廉洁自律等重大问题,适时而不加隐蔽地向职工公布。保证厂务公开的客观真实,是厂务公开持续发展的需要,是调动职工积极性的需要,是实现权力有效制衡的需要。然而,在现实中,有的单位以“不好向职工公开”等为借口,或搞虚假的公开,或搞“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公开,数字随着人的意志上下浮动,可大可小,可粗可细;有的事先不向职工公布,职工不知道来龙去脉,到公开时已成为事实;有的是职工的热点都变成了企业冷点,你急他不急。这势必产生三方面的不良后果,一是对职工了解厂情产生误导;二是挫伤职工参与厂政的积极性;三是使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大打折扣。试想,一个职工对他所在企业的基本情况都不知道,他就不会获得主人翁名份和实际地位的体验。职工是朴实的,公布真情况知道真情况,公布假情况,职工也以为是真情况。因为是通过厂务公开出来的,所以假情况在职工心目中也变成了真情况。这种以假乱真的公开,倒不如不公开,因为它具有欺骗性,失去了厂务公开的本意,达不到应有的目的。并且,愚弄了职工。因此,厂务公开绝对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避大就小,掺杂使假,要必须在内容的真实上“动真碰硬”,原原本本、实实在在地将应当向职工公布的厂务内容进行公开,使职工获知应该获知的真实的厂务。
三、关于形式问题
厂务公开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但其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我国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创造,有我们的政治优势,有法律依据和保障。因为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已有《企业法》做了规定,职代会行使职权的全过程,都必须以保障广大职工发挥主人翁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科学决策为前提条件。职代会闭会期间委托各专门委员会行使职权,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的公开内容是执行职代会的有关决议或方案。因此,厂务公开即是职代会题中应有之义,是对职代会内容的充实和拓展。因此,厂务公开必须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同时,还可辅以公开栏、厂情发布会等其他各种有效的形式。然而,在实践中,却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倾向:一是有些单位怕麻烦,仅将职代会作为公开方式。由于职代会一般一年只召开两次,职工代表也只占职工的少数,从而使厂务公开失去了及时性、广泛性。二是有些单位认为有了厂务公开的其他形式就没有必要再召开职代会了,也不坚持职代会制度了,将应该属职代会职权范围的事,通过其他形式一公开了事,形成了对职工民主权利的侵犯。为此,在厂务公开的形式上必须将基本形式、必要形式和补充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以职代会作为实行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凡是法律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向职代会报告,分别由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遇事需向职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报告,切实落实职代会制度;要建立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领导与职工恳谈会、领导接待日、民主议事会、党政工联席会、热线电话、职工代表参加一些企业的高层会议等制度和形式。为职工了解厂务创造条件,为职工参与厂政开拓渠道。
四、关于监督问题
落实厂务公开制度,必须有一套完整有效的机制作保证。从目前情况看,一些单位虽然搞了公开,但较少认真考虑公开后如何收集职工的反馈意见,似乎公开后就万事大吉了。对职工提出的意见、合理化建议及指出的问题、举报的事项没有组织整改和处理,这样势必挫伤职工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厂务公开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难以取得实际效果。为此,要在建立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的同时,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要将厂务公开与会计委派制、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在企业党委的领导下,建立由纪检监察、组织、工会等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评议小组,加强对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是否得到解决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可通过民主评议、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信息员或成立监督委员会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群众监督机制。另外,要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制定衡量厂务公开质量的规范或标准,把厂务公开的落实情况列入考核企业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从而使厂务公开真正落到实处。
(本专栏由兰州市总工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