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口产品的逃税:差异化产品与同质产品的区别_关税税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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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逃税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但观测和数据一直限制着相关研究的推进。Fisman和Wei(2004)(以下简称FW)创造性地提出用进口国统计的进口与出口国统计的出口之差作为进口逃税的代理变量。以1998年内地和香港的贸易为例,发现关税税率提高导致内地从香港的进口逃税增加。这项研究首次利用国际贸易数据,证明了税率与逃税规模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本文的目的是在FW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差异化产品和同质化产品进口逃税的差别。

      企业进口逃税的方式多种多样,最常用的是瞒报单价和数量、伪报品名和规格等。海关能否侦破逃税行为,主要取决于其掌握的价格和产品规格信息。入世之前,中国海关主要以最低限价或海关参考价格来确定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和应缴税额。入世之后,中国开始实施《WTO海关估价协定》,转而以货物实际成交价来计算缴税额。Javorcik和Narciso(2008)(以下简称JN)指出,与同质化产品相比,差异化产品进口逃税更普遍。其原因在于:第一,差异化产品在价格和规格上都有更大差异,这增加了海关确定产品真实交易价格和查验的难度;第二,更大的价格和规格差异为海关卸责和贪腐提供了更多机会。

      本文首先重复了FW的研究。使用1996-2011年中国与40个国家的面板数据,发现关税税率越高,进口逃税规模越大。然后,本文在模型中加入差异化产品与关税税率的交互项,检验了税率对差异化和同质化产品进口逃税影响的差别。我们用Rauch(1999)的方法将五千多种HS 6位数产品区分为同质化产品和差异化产品。研究发现,加入交互项后,关税税率的估计系数不再显著,但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同质化产品不存在明显的进口逃税现象,但差异化产品的进口逃税额随税率提高而显著增加。经研究,关税税率每上升10%,差异化产品进口逃税额(对数)增加12.96%~13.42%。将关税税率变化导致的进口逃税额变化和实际逃税额变化相比较,我们发现,关税税率的变化可以解释进口逃税额变化的90%。

      同时,本文采用一系列方法检验了估计结果的稳健性。其一,部分样本出口额存在但进口额缺失,基准估计将其视为走私,以0表示其进口额。由于走私的概率与进口关税正相关,加入这部分样本导致进口逃税的弹性增大。其二,我们考察了转口贸易的存在对估计结果的影响。出口国能清楚区分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但中国海关并不能准确地区分直接进口和间接进口,因此其报告的进口中可能有一部分是间接进口。仅保留直接进口高于一定比例的观测值,不改变主要估计结果。其三,我们讨论了运输成本对估计结果的影响。由于没有产品层面的运输成本,本文用石油价格与双边距离的乘积构造进口国—年份的运输成本,然后控制其与差异化产品的交互项,发现关税税率与差异化产品的交互项依然显著为正。其四,考虑到差异化产品与产品技术复杂度高度相关,模型中加入了产品技术复杂度与关税税率的交互项,发现其不显著,从而排除了差异化产品通过其他渠道影响进口逃税的可能。其五,我们检验了增值税率对估计结果的影响,发现以增值税率与关税税率之和衡量税率不影响估计结果。其六,我们考虑了部分关税税率在年中而非年末调整对估计的影响,发现剔除那些关税税率在年中调整的样本不改变估计结果。最后,本文研究了进口逃税的方法,发现在差异化产品中,伪报品名、低报单价和少报数量三种进口逃税方法都存在。

      本研究建立在FW和JN两篇经典文献的基础之上。与FW的主要区别在于:FW仅用1998年内地与香港地区产品层面的截面贸易数据,但本文用的是1996-2011年中国与40个国家的面板数据,在国家和年份两个维度都有扩展。要识别税率对逃税的影响,FW只能利用关税在产品间的变化,但本文可以完全控制关税在产品间的变化,而利用同一产品的关税在不同年份的变化。我们的研究发现,由于遗漏了产品层面影响逃税的其他因素,FW将关税对逃税的影响程度高估近60%。与JN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JN的研究对象是东欧十个国家,而本文的研究对象是中国;第二,JN和本文都发现关税税率对差异化产品逃税影响更大,但前者发现税率对同质化和差异化产品逃税都有显著影响,而本文发现税率对同质化产品逃税无显著影响;第三,在逃税方法上,JN只发现低报单价方式,而本文还发现了伪报品名和少报数量。

      二、文献综述

      与本文最相关的一支文献是对于进口逃税的研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FW对中国内地从香港地区进口时的逃税研究。后续一系列文章在此框架下将其主要结论推广到其他国家,例如东欧(Javorcik和Narciso,2008)、印度(Mishra等,2008)、加拿大和美国(Stoyanov,2012)、莫桑比克(Van Dunem和Arndt,2009)、肯尼亚、毛里求斯和尼日利亚(Bouet和Roy,2012)、肯尼亚和坦桑尼亚(Levin和Widell,2014)以及突尼西亚(Rijkers等,2015)。

      除了搞清楚逃税与税率的关系,也有部分研究试图进一步挖掘影响进口逃税的产品和企业特征。Mishra等(2008)、Javorcik和Narciso(2008)、Ferrantino等(2012)和Liu等(2015)都估计了差异化产品和同质化产品进口逃税的区别。其中,除了Ferrantino等(2012)的研究外,其他研究都显示关税税率对差异化产品的进口逃税影响更大。其他影响进口逃税的因素包括法制环境(Jean和Mitaritonna,2010)、华人网络(Rotunno和Vézina,2012)、政治关联(Rijkers等,2015)、中间商(Liu等,2015)和历史交易记录(吴小康等,2016)。此外,在公共经济学领域,还有大量关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不同税种的避税逃税行为的研究。对于这类文献的系统介绍,详见Slemrod(2007)以及Slemrod和Yitzhaki(2002)的研究。

      与本文相关的第二支文献是对差异化产品和同质化产品区别的研究。Rauch(1999)的差异化产品和同质化产品分类被广泛用于国际贸易研究中。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差异化产品和同质化产品的区别。例如,Rauch和Trindade(2002)的研究表明华人网络对差异化产品贸易的促进作用更大,Berkowitz等(2006)认为差异化产品出口受国内制度质量影响更大,綦建红和冯晓洁(2014)发现市场相似性对出口差异化产品的企业进入新市场的影响更大①。本研究是对此类文献的一个补充。

      三、变量和数据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是进口逃税规模,但在现有的数据条件下,还没有准确度量它的方法。FW提出用进口国报告的进口额与出口国报告的出口额之差来反映进口逃税规模。其逻辑在于:如果没有统计误差、运费和保险费,进口额与出口额应该完全相等,不相等的部分只能是逃税额。即使存在统计误差、运费和保险费,进口额与出口额之差也可作为进口逃税的代理变量。由于研究的目的是估计税率对进口逃税的影响程度,因此只要运费保险费与税率无关,税率的影响就能被准确估计。用xv代表出口国统计的出口额,mv代表中国统计的进口额,现有文献通常不直接用ln(xv-mv)或ln(mv-xv),因为xv可能比mv大,也可能比mv小。现有文献用得最多的是ln(xv)-ln(mv),即:

      

      其中,下标k、c和t分别是产品、国家和年份。由于存在xv或mv为0的情况,因此也有学者使用

。这些方法没有本质区别,本文使用(1)式,是为了更好地比较本文和以往研究的结果。同样的,定义进出口数量和单价差额为:

      

      其中,gapq和gapp分别代表进出口数量差额和进出口单价差额,xq和mq分别代表出口数量和进口数量,xp和mp分别代表出口单价和进口单价。进出口单价等于进出口总额除以进出口数量。

      我们从联合国的COMTRADE数据库得到1996-2011年中国与40个主要贸易伙伴②之间HS 6位数产品的贸易数据。在1996-2011年,共有HS1996、HS 2002和HS2007三种产品编码被使用过,这里统一采用HS 1996产品编码。COMTRADE数据库有三个特点对本研究非常关键:其一,该数据库中的所有数据都来自于各国海关统计的原始数据,唯一的改动是用月度汇率将货币单位调整为当年千美元;其二,每一条贸易数据都分别由出口国和进口国独立统计;其三,除了进出口额,进出口数量也在统计范围之内。前两项特征使得逃税规模的计算成为可能,后一项特征确保能计算进出口数量之差和进出口单价之差。

      从COMTRADE获得数据后,我们按产品—国家匹配进口和出口数据,并非所有的进口额都有对应的出口额。匹配后的样本共有1726886个数据,其中,出口额和进口额均存在的样本仅占47%,出口额存在但进口额不存在的样本占20%,出口额不存在进口额存在的样本占34%。基本估计只使用出口额和进口额同时存在的样本,稳健分析会尝试解决进口额数据缺失问题。匹配之后,进一步删除进口数量单位和出口数量单位不同、进口或出口数量单位缺失、进出口数量不大于1的观测值。最后要注意的是,由于因变量是出口额除以进口额的对数,因此没有必要担心价格因素,可直接使用按当年美元价格为单位的进出口额,也就是COMTRADE的原始数据。

      图1是对应的散点图,45度线上的点表示出口与进口相等,45度线左侧的点表示出口大于进口,45度线右侧的点表示出口小于进口。(a)部分是金额,(b)部分是数量。从(a)图来看,出口额与进口额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但有相当一部分的点不在45度线上,说明在HS 6位数产品层面出口额与进口额存在普遍差异。显然,进出口额的差异不能完全由运费和保险费来解释,如果出口国报告的出口额按FOB价格统计,中国报告的进口额按CIF价格统计,那么进口额应该普遍大于出口额,但图(a)中有许多点位于45度线的左侧。图(b)中的进出口数量更直接地说明了这一点。与进出口额一样,进出口数量虽呈正相关关系,但许多观测值都不在45度线上。如果运费和保险费是造成进出口额之差的主要原因,那么进出口数量不应再有明显的差异。

      

      关税数据来源于WITS的TRAINS数据库(原始数据来自于UNCTAD)。TRAINS有多种不同关税税率,本文采用简单平均有效执行关税。也就是说,存在特惠关税时用特惠关税,不存在特惠关税时用最惠国执行关税。如图2所示,在1996-2011年期间,中国的平均进口关税税率经历了大幅下降。1996-2000年,关税税率从19.99%下降到14.27%。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平均关税一次性降低到7.62%,降幅接近50%。2001-2011年,关税税率又逐渐降至4.08%。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关税税率的差异在不同年份都大部分由产品间的差异来解释,但仍有3%左右的差异来源于国家间。也就是说,中国对不同国家同种产品的关税税率是有一定差异的。这是我们没有将产品—国家层面数据加总到产品层面的原因之一。

      计算以本文所用40个国家或地区为准。

      第三个数据来源是Rauch的差异化产品分类。Rauch(1999)根据价格的公开程度将国际贸易中的产品分为三类:在有组织的商品交易所交易的产品、价格定期在某个专业贸易出版物上发布的产品和不可归类的产品。前两种是同质产品,后一种是差异化产品。考虑到部分产品归类的不确定性,Rauch(1999)设计了保守和自由两种归类法,前者最小化低差异化产品种数,后者最大化低差异化产品种数。本文将同时使用两种分类方法。Rauch(1999)的原始数据采用SITC产品分类,我们将其对应到HS分类。表1对进口、出口和逃税进行了基本的描述分析。无论是在全样本中,还是在差异化产品和同质化产品子样本中,gapv和gapq的均值都大于0。并且,差异化产品组的gapv和gapq更大。

      四、实证模型和基本估计结果

      本节先介绍实证模型,然后复制FW的基本结论,最后讨论差异化产品和同质化产品逃税规模的差别。

      1.实证模型

      参照JN,我们在FW模型的基础上加入差异化产品与关税税率的交互项,来检验差异化产品和同质化产品的进口逃税是否受到关税税率的不同影响:

      

      其中,tariff是关税税率,diff是差异化产品虚拟变量,

分别是国家—年份固定效应和产品—国家固定效应。由于

完全控制了产品属性,因此不再需要独立加入diff。

是关税税率对同质化产品进口逃税的影响,

是关税税率对差算化产品进口逃税的影响。考虑到同一产品进口逃税的相关性,我们统一将标准误在4位数产品层面聚类。

      FW使用中国与中国香港1998年的6位数产品层面的贸易数据,但本文用的是中国与40个国家或地区1996-2011年的6位数产品层面的贸易数据。因此,FW用的是本样本的一个子样本。之所以要将样本扩大,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如FW所指出的,中国香港对中国的出口有许多属于转口贸易,中国香港区分了转口贸易和直接出口,但中国并没有,这加重了进出口额差之中的统计误差因素,加入更多的国家并控制产品—国家固定效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第二,在许多国家或地区,出口也要缴纳增值税,因此不排除出口企业会低报出口额以逃避增值税的情况,虽然不能找到各国各产品的增值税率,但可以用国家—产品固定效应来控制;第三,将截面数据扩展成面板数据,允许我们充分利用关税在时间维度的变化,来识别关税对进口逃税的影响。

      2.对Fisman和Wei(2004)的复制

      

      

      表2列出了产品—国家层面的估计结果。所有模型都控制了国家—年份固定效应,第(1)列没有控制国家—产品固定效应,第(2)列控制了国家-2位数产品固定效应,第(3)列控制了国家-4位数产品固定效应,第(4)列控制了国家-6位数产品固定效应。从第(1)列到(4)列,模型逐渐一般化。所有模型的标准误都按4位数产品聚类。从估计结果来看,在所有模型中,关税税率的估计系数都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关税税率越多,进口逃税越多。并且,从第(1)列到第(4)列,关税税率的估计系数逐渐减小。不控制国家—产品固定效应时,关税税率的估计系数是2.141,这与FW所估计的系数(位于2.46~3.57之间)比较接近。但控制6位数产品—固定效应后,关税税率的估计系数降低至0.928,下降幅度高达57%。此外,调整的

也从0.122增加到0.209,增幅高达71%。这说明,在产品层面上存在某些影响进口逃税的因素,并且这些因素与关税税率正相关。遗漏这些因素,会高估关税税率对进口逃税的影响程度。

      表2用的是最详细的产品—国家层面数据,更微观的数据扩大了样本规模,但由于同种产品的关税税率在国家层面变化有限,更多的数据可能非但没有带来更多的信息,反而增加了噪音。解决此问题的方法之一是加总。表3将产品—国家层面的数据加总至产品层面,加总后的样本量从612166大幅减少至70443。与表2一样,第(1)列到第(4)列逐步控制更细分产品的固定效应。估计结果显示:首先,关税税率的估计系数仍然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产品层面的估计也是稳健的;其次,估计系数的大小与表2各列的估计系数十分接近,说明在国家层面上并没有太多影响进口逃税的因素;再次,与表2一样,从第(1)列到第(4)列,关税税率的估计系数逐步减小,再次说明控制产品固定效应的必要性;最后,从第(4)列可以看到,即便完全控制关税税率的组间变化,而仅使用组内变化也能得到显著的估计系数。也就是说,与FW使用组间变化不一样,本文使用组内变化也能识别关税对进口逃税的影响。在本文余下的分析中,如无特别说明,都以表2的第(4)列的模型为准,即始终使用产品—国家层面数据并控制6位数产品固定效应。

      3.同质化产品和差异化产品进口逃税的差别

      

      

      验证了FW的基本结论之后,接下来检验本文的关键命题,即差异化产品比同质化产品的进口更容易逃税。表4列出了基本估计结果,(1)、(2)两列是产品—国家层面的估计,(3)、(4)两列是产品层面的估计。(1)、(3)两列采用保守分类法,(2)、(4)两列采用自由分类法。估计结果证实了我们的假设。在模型中加入关税税率与差异化产品的交互项后,关税税率的估计系数不再显著异于0,但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关税税率对同质化产品的逃税没有显著影响,但对差异化产品的逃税有显著影响。

      为了得到差异化产品进口逃税的弹性,表5采用分组的形式估计了关税对各类产品进口逃税的影响。(1)~(4)列是产品—国家层面的估计,(5)~(8)列是产品层面的估计。(1)、(2)、(5)、(6)列是保守分类方法,(3)、(4)、(7)、(8)列是自由分类方法。(1)、(3)、(5)、(7)列是同质产品组,(2)、(4)、(6)、(8)列是差异化产品组。与表3一样,分组估计也显示,关税税率仅对差异化产品的进口逃税有显著影响。由于保守分类和自由分类的估计结果没有本质区别,本文余下的分析全部采用保守分类方法。

      下一节将采用各种方法来检验估计结果的稳健性。在这之前,先说明估计结果的经济显著性。以产品层面的估计为准,平均而言,关税税率每上升10%,差异化产品进口逃税增加12.96%~13.42%。1996-2011年,差异化产品的平均关税税率从24.89%降低到8.52%,按照我们的估计,这会导致进口逃税额(gapv)减少0.21~0.22。在此期间,实际平均进口逃税额减少了0.23(从0.56减少到0.33)。这说明,关税税率的变化可以解释进口逃税额变化的90%。

      五、稳健检验

      本节从变量度量、遗漏变量和样本等不同角度对上节的基本估计结果进行稳健分析。

      1.出口额存在但进口额缺失的样本

      

      

      第二节曾指出,部分样本的出口额缺失但进口额存在,部分样本的出口额存在但进口额缺失。前者发生的可能原因是中国误将转口贸易记为直接进口,后者发生的可能原因是走私。前者属于统计误差,继续以缺失处理即可,后者可能影响估计结果的准确性。一种可能的情况是,进口额缺失的正是那些通过走私,绕开海关进入中国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把缺失视为进口额为0的完全逃税。如果完全逃税的概率与关税税率正相关,那么遗漏缺失样本可能低估关税税率对进口逃税的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缺失的进口额以0表示。由于0无法取对数,用ln(1+xv)-ln(1+mv)来衡量进口逃税额③。这样的处理又带来新的问题:由于WITS的关税数据与进口数据一一对应,因此进口额缺失的关税税率亦缺失。对此,本文采用两种方法来衡量进口额缺失的产品的关税:第一种方法是用6位数产品的世界平均关税税率来表示缺失的关税税率;考虑到从不同国家进口的同种产品可能设有不同税率,第二种方法是仅保留那些6位数产品下只有一种税率的样本,然后用该税率代表缺失税率。

      表6的前两列列出了主要估计结果。第(1)列用世界平均关税税率,第(2)列仅保留6位数产品下只有一种税率的产品。与表3一样,关税税率的估计系数仍然不显著异于0,但其与差异化产品交互项的估计系数显著大于0。并且,加入进口额为0的样本后,交互项的估计系数明显增大。

      表6的后两列对因变量进行了微小的调整。与前两列用0来表示缺失进口额不同,后两列更加尊重数据本身,设置虚拟变量来表示进口额是否缺失,缺失记为1,否则记为0。对于因变量为虚拟变量的定性响应模型,可以用线性概率、Probit或Logit模型来估计。Baldwin和Harrigan(2011)、Bustos(2011)以及Bastos和Silva(2012)指出,当模型中的固定效应很多时,固定效应Probit和Logit估计量存在不相合问题,因此线性概率估计更合适。我们的模型中存在大量产品固定效应,因此遵循他们的建议,使用线性概率模型来估计。(3)、(4)两列的估计结果表明,差异化产品的关税税率越高,进口额缺失的概率越高。

      2.转口贸易对估计的影响

      

      

      另一个可能影响估计结果的样本问题是转口贸易。中国的进口可分为直接进口和间接进口,直接进口是指不通过第三国直接将产品从出口国进口,间接进口是指通过第三国间接进口出口国的产品,也就是转口贸易。Fisman和Wei(2004)认为,出口国能清楚区分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但中国海关并不能准确区分直接进口和间接进口,因此其报告的进口中可能有一部分是间接进口。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报告的进口额与出口国报告的出口额之差可能包含了部分被中国海关错误统计的间接进口。如果这部分被错误统计的间接进口和关税税率存在系统关联,那前文的估计可能有偏。这一担忧可能是没有必要的,因为间接进口和直接进口关税税率相同,中国海关和进口商没有误报进口方式的动机。彻底排除这一担忧的方式是保留直接进口占总进口比例高于一定值的观测值。表7第(1)列保留了直接进口比例等于1的观测值,第(2)列保留了直接进口比例大于等于0.99的观测值,第(3)列保留了直接进口比例大于等于0.95的观测值,第(4)列保留了直接进口比例大于等于0.90的观测值。所有变量的估计系数相比于表3并没有明显变化。

      3.运输成本对估计的影响

      我们从文章开头就反复强调,决定估计结果可信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进口额与出口额之差能否度量进口逃税。如第二部分所指出的,出口额与进口额之差可能反映的是运输成本和保险费用。同质化产品中包含许多农产品和资源性产品,差异化产品则以制造业产品为主。一般来说,农产品运输费用占出口总额比例更高,因此可以认为运输成本与差异化产品负相关。如果出口额与进口额之差由运输成本引起,那么在差异化产品运输成本更小且运输成本与关税无关的情况下,交互项的估计系数完全可能为负,如下式所示:

      

      

      

      进口额mv可以表示为出口额xv与运输成本t之和。如果差异化产品diff与运输成本负相关,

就可能大于0。要验证运输成本是否影响估计结果,最好的方法是在模型中加入产品层面的运输成本,但困难在于无法获得此数据。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找到一些间接的方法来说明运输成本对估计结果没有实质影响。第一,如(4)式所示,国家—年份固定效应

已经控制了仅随国家—年份变动的运输成本,包括不随年份变动的双边距离;产品—国家固定效应λ也控制了仅随产品—国家变动的运输成本,包括同质化产品和差异化产品的运输成本差异。第二,我们认为运输成本可以影响出口额与进口额之差,但很难影响出口数量与进口数量之差,因为运输成本按金额而非数量计。下文使用出口数量与进口数量的差额作为因变量,我们发现税率越高出口数量相对进口数量越高。第三,对于同时随产品—国家—年份变动的运输成本,我们用当年石油价格、双边距离和差异化产品三者的乘积来代表。石油价格和双边距离的乘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随国家—年份变动的运输成本,它与差异化产品构成的交互项随国家—产品—年份变动。如表8的第(1)列所示,油价、双边距离和差异化产品构成的交互项显著为负,说明双边运输成本越高,差异化产品的出口额相对进口额越小。并且,控制运输成本后,关税与差异化产品的交互项仍然显著为正。第四,考虑到同质产品中的农产品和资源性产品运输成本更高,将其剔除以减少差异化产品和运输成本的相关性。表8的第(2)列和第(3)列是仅保留制造业产品(也就是HS 28~93章)的估计。从估计结果来看,无论是否进一步控制油价、双边距离和差异化产品的交互项,关税税率和差异化产品的交互项都依然显著为正。

      4.Rauch(1999)分类的准确性

      本文的逻辑是,价格和规格差异越小的产品越容易逃税。由于无法直接观测产品价格和规格的差异程度,只能使用Rauch(1999)的方法间接区分产品。我们假设,差异化产品是价格和规格差异更大的产品,同质化产品是价格和规格差异更小的产品。一个潜在的问题是,Rauch(1999)的分类也反映了很多其他信息。例如,Rauch(1999)的分类与产品技术复杂度高度相关,差异化产品的技术复杂度更高。如果技术复杂度高的产品受关税税率影响更大,那该如何解释?我们按Hausmann等(2006)的方法测算了产品的技术复杂度④,发现差异化产品比同质化产品的技术复杂度平均高1076美元。表9的第(1)列用产品技术复杂度与关税税率的交互项替代差异化产品与技术复杂度的交互项进入模型,估计结果显示技术复杂度与关税税率的交互项并不显著。第(2)列则同时加入两个交互项,结果显示差异化产品与关税税率的交互项仍然显著。

      5.其他问题

      前面的估计都假定企业在进口时只需缴纳关税,但实际情况是企业还要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按这个规定,企业逃避进口增值税是无利可图的,但可能存在的情况是,逃避进口关税的企业更有可能逃避增值税。例如,通过走私进入中国的产品一般最终会在黑市销售,逃避关税的同时也逃避了增值税。由于中国财政部没有关于各年进口增值税率的官方文件,我们只能从出口退税咨询网中找到2006-2011年HS 8位数产品的进口增值税率。各年的增值税率基本没有变化,因此所有年份的增值税率都采用2006年的。各种产品的增值税率只分13%、15%和17%三种,其中以17%最为普遍,达到90%左右。估计结果(未列出)表明,考虑增值税率后,前文的主要结论没有明显变化。

      最后要说明的是关税税率的调整时间问题。TRAINS数据库中的关税税率是年初的税率,但部分关税调整发生在年中而非年初,由于贸易数据按全年加总,这可能导致关税税率与贸易数据不匹配,造成测量偏误。很难有理想的方法来计算一年的平均税率,但幸运的是,在1996-2011年期间,只有1997年和2006年两次分别在当年的7月和10月开始执行新税率,其他年份都是从次年的1月开始执行。我们将1997年和2006年的数据从样本中剔除,估计结果没有明显变化。

      六、进口逃税的方法

      企业常用的进口逃税方法包括:伪报品名、低报单价和少报数量等。本节的目的是考察企业在进口差异化产品时主要通过何种方式来逃税。

      1.伪报品名

      为了逃避进口关税,企业可能采用伪报品名的方式,即将高税率的产品伪报成相似的低税率产品。由于属于同-HS4位数大类的产品更可能是相似产品,我们按Fisman和Wei(2004)的做法,在模型中加入HS 6位数产品所属4位数产品的平均关税税率:

      

      如果平均关税税率的估计系数为负,说明在6位数产品关税税率固定的情况下,4位数产品平均税率越低,进口逃税越多。表10列出了估计结果。第(1)列未对样本进行任何处理,第(2)列剔除了HS4位数产品下只有一种HS 6位数产品的观测值,第(3)列剔除了HS 4位数产品下只有一种税率的观测值。与预期一致,在所有模型中6位数产品关税税率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4位数产品平均关税税率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平均而言,在6位数产品关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4位数产品税率每减少10%,导致逃税额增加0.95%~1.28%。

      

      2.伪报数量还是价格

      除了伪报品名,进口商惯用的其他做法是低报进口价格或少报进口数量,接下来估计价格方法和数量方法的相对普遍性。我们将进出口差额分解为数量和单价的乘积:

      

      其中,gapq是出口国报告的出口数量与中国报告的进口数量之差,gapp是出口国报告的出口单价与中国报告的进口单价之差。6位数产品的进出口单价用进出口总额除以进出口数量获得。(7)式和(8)式是对(6)式的分解,因此

。虽然无法直接将伪报品名、低报价格和少报数量三种逃税方式区别开来,但

的大小可以用来衡量价格和数量渠道的相对普遍性。表11列出了估计结果,(1)~(3)列估计了关税税率对进出口数量之差的影响,(4)~(6)列估计了关税税率对进出口单价之差的影响。(1)、(4)两列未对样本进行任何处理,(2)、(5)两列剔除了HS 4位数产品下只有一种HS 6位数产品的观测值,(3)、(6)两列剔除了HS 4位数产品下只有一种税率的观测值。从估计结果来看,关税税率在所有模型中都显著为正,说明在伪报品名之外,少报数量和低报价格也是逃税的重要方式。从估计系数的大小来看,在伪报品名之外,关税对进口逃税的影响有90%左右都表现在数量上。

      本文在FW的基础上,使用1996-2011年中国与40个主要进口国或地区之间的产品层面的贸易数据,进一步研究了差异化产品和同质化产品进口逃税的差别。本文的主要发现包括:第一,关税税率对进口逃税有显著影响,遗漏不随时间变动的产品特征会高估税率对进口逃税的影响;第二,关税税率对同质化产品进口逃税没有显著影响,对差异化产品则有显著正向影响,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差异化产品比同质化产品的价格和规格更难确定;第三,差异化产品会同时使用伪报品名、低报单价和少报数量三种方法来逃税。

      本研究对海关打击避税的启示在于:首先,无论在事前查验还是事后核对工作中,都应加大对差异化产品的关注;其次,要注重搜集差异化产品的价格和规格信息,建立和完善相关数据库。

      

      ①有关差异化产品和同质化产品的更多差异,参见吴小康(2015)的总结。

      ②这40个贸易伙伴包括:中国香港、日本、韩国、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巴西、俄罗斯、马来西亚、泰国、法国、印度、加拿大、智利、英国、印度尼西亚、意大利、哈萨克斯坦、瑞士、越南、阿曼、比利时、荷兰、南非、菲律宾、瑞典、阿根廷、秘鲁、西班牙、新西兰、苏丹、墨西哥、奥地利、沙特阿拉伯、卡塔尔、挪威、丹麦和爱尔兰。

      ③使用(x-m)/(x+m)也能得到相似的结果。

      ④具体计算方法为:

。其中,

代表i产品技术含量。它是国家集合J中所有出口i产品的国家的实际人均收入水平

的加权平均值。权重是

是i国出口的i产品占其出口总额的比例,反映了i产品在k国出口结构中的位置。

起到标准化的作用,使得权重之和为1。产品复杂度的基本逻辑是:高收入国家出口的产品技术复杂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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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口产品的逃税:差异化产品与同质产品的区别_关税税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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