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经国书》所见古代审计理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太平论文,所见论文,理念论文,古代论文,经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太平经国书》是南宋郑伯谦的著作。郑伯谦,字节卿,南宋浙江永嘉人,官为衢州府学教授。这里的“教授”是当时管理教育事务的政府官员的官衔,衢州府学教授相当于现在的地区教育局局长。郑伯谦在《太平经国书》中,以《周礼》记载的周代行政制度作为治理国家的范本,来考察评判各封建王朝施政业绩的优劣。《太平经国书》中论及了一些审计体制问题,归纳起来,大致有3个方面:
审计监督要独立于财物管理部门之外
根据《周礼》,周代朝廷设立了“大府”、“司会”两个职位,天下之财物皆总于大府,司会则是掌勾考之权。据此,郑伯谦在《太平经国书》中提出:钱物收支之权与勾考审计之责,要分别由两个机构或官员担任。这样可以避免舞弊贪污,减少财物收支中的错误。在审计的时候,用每年的赋税收入与每年的财政支出相互比对、印证,“则可以防其奸欺”。如果这样,国君不肆意挥霍,经管财物的官吏不能够贪污舞弊,国家的财政就充足了。郑伯谦阐述了他通过审计监督来实现足邦富国的观点。
提高审计官员的级别,以便于履行审计职责
在《太平经国书》中,郑伯谦分析了《周礼》中司会与大府这两个职位的级别,他说:周代的体制,国家的财物收支全归大府管理,而司会“则不过纠察钩考之而已”。但是大府这个职位的级别是下大夫,司会这个职位的级别却是中大夫。司会的级别高于大府,这是为什么呢?这样设置职位有着很深刻的用意:司会对管理财物、使用财物的大府实施审计,倘若司会没有足够的审计权威,反而是大府的权势凌驾于司会之上,司会还怎么敢查错纠弊?通过分析,郑伯谦认为:掌财用的大府由级别相对较低的下大夫担任,而掌审计的司会由级别相对较高的中大夫担任,是实施审计监督所必需的。如果反之,就难以查错纠弊了。
郑伯谦还“理论联系实际”,依据周代的审计体制框架对北宋的审计体制进行了“解剖”。北宋理财机构是三司,而掌审计之权的磨勘司则是三司的下属部门。郑伯谦对北宋的这一审计体制提出了批评,他说:“宋朝三司使,其属官亦有磨勘司”,这是“官长治财其属考之,于势为不顺”——上级领导管理财政经济而让他的下属进行审计,在体制上是不顺畅的。他认为:北宋的“磨勘司”就是周代的“司会”,应该让磨勘司“权尊势重,以临于三司之上”,这才是正确的理财策略。
凡是有财政经济活动的地方,都要实行审计监督
郑伯谦认为:审计“不独考其国之财,亦将以并考天下之财。”所谓“国之财”是指国家中央财政部门的收支,“天下之财”则指全国各地的一切财政经济。这样对各级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部门,普遍实行审计监督,就可以杜绝所用财政经济活动中的欺伪。
总之,《太平经国书》中表达的郑伯谦关于审计体制的理念,是符合当时审计活动客观发展需要的。尽管郑伯谦没有从事过审计事务,但是他对审计体制的研究和探讨也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