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罗马皇帝?——“帝者,神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罗马论文,皇帝论文,帝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凯撒们的统治在一个拥有500万平方公里领土的帝国——今天分成30个国家——中延续了500年之久,却迥异于我们熟知的中世纪和现代的那类君主政体。在法国大革命之前,国王们世袭作为他们家族私产的一个王国。这种关于家族及其继承权的虚构不但被平静地接受,而且令人吃惊地轻而易举长存于世。另一方面,罗马皇帝是一个具有高度风险的职位。他们登上的皇位并非属于他们个人所有,而只是作为公民社团的被委任者,也就是说,公民社团交给了他们治理共和国的任务,我们知道,这犹如哈里发同样是由伊斯兰教徒社团委任,而且每当统治者变换之时会发生同样的流血冲突。
罗马皇帝的权力是受委托的权力,是授权给一个理论上由罗马公民选举或认可的个人的使命。因此,凯撒们的更迭好像是“一个连续不断的代表链”。正因为如此,罗马皇帝之间没有继承性,就像执政官在同一个职位上彼此替换。至少从理论上说,一个领导人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只要他的继任者认可,在他死后依然有效;蒙森得出结论认为,就这一点而言,罗马皇帝不是国王。而且,尽管王朝的更迭已成惯例,一个罗马皇帝并非自动通过世袭权利来接替他的父亲:只有在得到明确授权的条件下,他才能继承父业登上皇位。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用语,可以说罗马的皇帝制度纯粹是一个统治阶级——元老院寡头藉以实施统治的工具。这个寡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始终保持着统治阶级地位,恰恰是它,通过皇帝治理着国家,皇帝们不得不对于它的存在给予最密切的关注。确实,最初在贵族与这个制度的创立者之间达成了某种妥协,这是根据当时的政治形势和新统治者奥古斯都的气质度身量制的,随后由他的接班人继承了下来。不幸的是,这是一种拙劣的妥协,其结果是冲突依旧,从未间断,因为就皇帝而言,既拥有至高无上的全部权力,又只是一个受委托的代表,这两者是矛盾的。
事实上,罗马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的权力是最绝对的、最完全的和尽可能不受约束的,是不可分的和无责任的。只有自我约束能限制这种绝对权力。这能从罗马的权力概念中得到诠释:所谓“imperium”,即是一个在战场上的指挥官的完全和绝对的权力,这个指挥官掌握着部下的生杀大权,毋需去区分抗命与犯罪之间的界限。随着皇帝制度的建立,这种权力赋予了单独一个人,而不是在若干执政官之间分享。皇帝决定是否缔结和约或者宣布战争、征税和随他的意愿花费钱财。没有任何东西不属于他管辖的范围(他是国家庆典和宗教仪式的主持者),没有其他任何权力制约他。皇帝可以同元老院合作,共同立法,但也可以发布诏书或者直截了当地命令,这些诏书和命令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而且载入罗马法的主文,因为皇帝所作的每个决定都是合法的。他只是在适宜的时候咨询元老院,并从元老院获取他想要的东西;所以,归根结底看来是皇帝的想法,而不是赋予它以法律效力的“元老院审议”成为法律的源头。很快人们就明白,皇帝决定或者能够决定一切,于是一旦有问题出现,就要求他介入。譬如说,当法律规定出现漏洞(遗产的法律保护没有得到保障)之时,就会请求奥古斯都的父亲般的仁慈权力来弥补缺陷。罗马皇帝对其所有臣民手操生杀予夺之大权;他只需责令元老院进行审判,就能把一个元老处死,而且即使没有这种判决,他照样也能对这个元老执行死刑,因为每个人的生命,即使贵为“骑士”或者元老,无不由他自由处置;当诸如卡利古拉、尼禄或者哈德良那样的皇帝要流放或者处死元老们时,这种暴君式的专制行为是完全合法的决定。在其统治开始之初,每个新皇帝都要在元老们面前致词,许诺不会专横地置他们于死地,不会听信谗言告密(在458年,一个傀儡皇帝马约里安仍然在元老院讲这类话)。
因此,罗马皇帝制度是极权主义的,却建立在权威的委派基础上;它存在着内在的本质矛盾,而且造成诸多问题。华莱士—哈德里尔教授写道,罗马皇帝身兼二任,既是公民又是国王:他实权独揽,却又要假装是国家的负责任的公仆,这种两面性乃是罗马皇帝制度的真正本质所在。援引托克维尔的一段话就足以说明问题:“希望国家的代表既握有广泛权力,又是民选的,在我看来是想要兼得两件矛盾的事情”。同样矛盾的是希望一个人既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又同他的同胞平等:一个自然而然的想法促使人们抬高他;重大庆典仪式,帝国的宗教崇拜和皇帝的神圣形象,很快使皇帝们凌驾于其他人之上。呈递给皇帝的信札文件的官方抬头这样写道:“忠于神圣陛下的某某敬呈”(devotus numini majestatique eius)。
解决这类矛盾的办法是,元老院不自行作出决定,只要皇帝的政策同它的观点相容。一个好皇帝不是在宏观政策上,譬如说在征服达契亚或者从美索不达米亚撤军是否明智等等问题上征询元老院的意见,而是毋需征求元老院的意见,就能遵循元老院的政见的皇帝。普林尼对此作了准确表述:一个好的元首与元老院同声赞成和谴责同样的事情。如果借用雷蒙·阿龙所偏爱的那种区分,那么元老院贵族是一个统治阶级、一个精英阶层,对于它的愿望,元首必须遵循(如果他不想冒被赶下皇位的风险的话);但它不是参政的执政阶级。我们可以在元老院里依稀见到一种谨慎的、疑虑重重的态度,复杂的政治手腕,在这种态度背后也许隐藏着许许多多僭越皇帝的图谋。
如果罗马皇帝破坏妥协,开始像一个国王或神明那样行动,那么贵族看到自己的利益——保留给统治阶级的利益受到了威胁。事实上,皇帝的这种肆无忌惮的态度,即使不成其为直接的威胁,至少也是战略学家们所说的“威胁的信号”,它意味着要约束一个半神半人,难免付出受惩罚的代价,无人例外。因此,如果国家首脑把自己凌驾于元老院的无言的权威之上,那么贵族就不再能默不作声地控制局势。这是冲突的症结。
这样,让我们来想象一下,一个罗马皇帝想自称为或者让别人称他为“主人和神明”,以感觉到自己是惟一的国家主宰,摆脱元老院的监控。或者,他是如此神经过敏,感到他与元老院对等的地位——即使是虚假的——使他很不自在。或者更加简单,他不信任统治阶级,不无道理地惟恐可能被其他“篡位者”赶下宝座:在那样的情况下,他沦落为狂暴的“猜疑”,也就是塞内加所说的“公众的疯狂”的牺牲品。于是,开始了元老院的“清理”,利用司法手段进行谋杀、强迫自杀等等,不一而足;在提比略、克劳狄和图密善统治下,出现了这种“大恐怖”,随后延续了三个世纪;作家阿米亚诺斯·马尔塞林努斯明智而正确地说:“莫须有的‘叛逆罪’永远成为共同的祸根。”
究其原因,则不外乎三条。同统治者对立,同皇帝陛下对立,这样的观念在当时是不可想象的。按照罗马的权力或“皇权”概念,人民选择一个领袖,但一旦领袖获得委任,人民就不再说三道四,而是俯首服从:任何对立均被视为叛逆大罪,不仅一个人的行动,而且一个人的思想、言辞、谈话,甚或手势和梦境,都有可能被判定犯了叛逆罪。任何叛逆的案子,只有一种惩罚,那就是处死;从肉体上消灭政治敌对分子,这就是统治。
第二个原因是,在一意孤行的元老院周围存在某种腐败的东西:争权夺利,相互猜忌,人人虎视眈眈盯着其他人,同辈间相互告密和最显眼的家庭内部的间谍刺探,已成为平常的事情;当年的一个同时代人写道:“危险遍布周围”。再者,帝国通过它的政治警察及其眼线,形成了我们今天所说的警察国家,在这个国家里,即使是在最好的领袖统治下,老百姓也避免在饭桌上谈论政治。但是,一旦罗马皇帝不再按照元老院的意愿治理国政,一些元老和军队指挥官就蠢蠢欲动,企图把水搅混。于是,告密同事成为告密者升迁的途径,因为罗马皇帝们自然为通过这样的途径向他们表示效忠的人保留省督或者大祭司的职位。引用罗纳德·赛姆爵士的话来说,如果我们更多地了解那个时期的话,那么隐藏在这些不忠者背后的种种个人野心和仇恨也许昭然若揭,它们连续不断地接续着共和国的政治仇杀传统。塔西陀和阿米亚诺斯·马尔塞林努斯十分关注元老院显贵们之间的这类争权夺利的事情,认为其结果是加强了最高统治者的权力,正如纳粹主义的情况那样,因为最终的决定只能取决于皇帝的意志。因此,元老们中间的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皇帝们的“猜疑”和制度的巩固,彼此互为依托。
对元老们实施“清理”的第三个原因,乃是罗马统治阶级的政治心理。与传说相反,这些贵族虽然举止严肃,衣冠楚楚,身穿浆洗得干干净净的长袍,却不相称地有着令人捉摸不定的冒险精神。所有的罗马皇帝需要提防每一个人,特别是他们的亲信,如赛扬努斯或者普劳提安之流的达官显贵。有人不停地图谋篡位,在安东尼乌斯·庇护在位期间甚至出现过两个谋反者。难免发生的不外乎是一场地方暴动,宣布某个倒霉鬼为皇帝——不管他是否愿意,而这个人发现自己被拉下了水,懂得除了顺水推舟,别无选择。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诸如此类的图谋如此频繁,尽管冒险家们最终将以他们自己的生命以及受到株连的妻儿老小的生命作为代价:在大革命前的法国,国王和他的臣民属于两个不同的种,男人们都是天生的国王,却不能成为国王,其原因恰恰在于他们都应该成为国王。但罗马皇帝只是被委任的,任何人都可以觊觎皇位的宝座。这种不安定的氛围和在位统治者缺乏合法性,与缺少继承法规相结合,使得政治的不稳定性成为罗马帝制历史发展走向所显示的显性特征。
现在让我们来研讨一个关键性的事实,它虽然同制度、社会或者权力关系没有直接瓜葛,却潜在地指导和制约着我们的行为,所以我们应该称之为潜意识规则。事实上,罗马皇帝的职责没有任何法则可循,所以始终是不确定的。公元第三世纪之前,当战士—皇帝亲自统率军队之时,罗马不存在首脑们可以下意识地遵循并制约他们的不良行为的传统皇帝职责。法国旧王朝时代的国王们从孩提时期就开始学习这类职责,而且接受限制专制王朝滥用权力天性的某种无言传统指导;罗马有着对于一个国王来说不可想象的一些事情,而且历来如此。另一方面,在罗马,每个新的统治者都承担着某种既模糊又广泛的职责。援引约亨·布莱肯的话来说,国家首脑没有同法国旧王朝制度的不成文的“基本法”相等的法规可循。也许恰恰是作为“至上权力”(imperium)的权力概念在它自己周围制造了这种真空;这说明为什么尼禄、卡利古拉和其他一些人有着反复无常的苏丹的面貌,而法国旧王朝时代从来没有过任何一个“疯子凯撒”;这个权力概念通过类似的方式把元老院排除出了参政的可能。
罗马皇帝们并非生活在能够使诱惑远离他们的有所制约的环境中,而是完全相反:皇室宫廷只能激励他们妄自尊大,增加他们的“超凡”之感。确实,围绕他们的“宫廷”与法国旧王朝时代的王室宫廷,除了名称相同,别无共同之处,事实上两者是迥相对立的。一个国王周围有他的朝臣和贵族们,生活在他的同辈们——统治阶级的成员们中间,他同他们和平相处,在他们面前,他不断维持着表面的温良关系。但另一方面,罗马皇帝们并没有元老围着他转,只有一些元老受到邀请,同皇帝进餐。罗马皇帝生活在他的下属中间:仆人、宫廷内臣、太监、朋友,以及自由民和秘书们——简而言之,他们的大臣们,这些人也许就住在提比略宫,即今天的法尔内塞花园里;这些人无一不是他们的附庸,其不正常举动或者怪癖备受鼓励,这就意味着这帮人作茧自缚,使自己离不开主子。所以,在罗马帝国的一些阶段,其政治舞台被说成是某种心理剧的演出场所。
既没有能够发挥制约作用的谋臣,又没有传统的职责,也就是说,既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抑制某些罗马皇帝在滑溜的斜坡路上走向暴虐专制、专横跋扈或者至少是“帝王的随心所欲”,也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止他们多少有点古怪地诠释皇帝的职责;我们珍惜的分离原则——公众人物必须把自己个人的生活与其职位分开——没有得到彰显。尼禄是一个坐在皇帝宝座上的艺术家;君士坦丁在他的立法和演说中总是显得十分恳切;而尤里安在他发表的著作中,讲出的言语犹如今天依然在位者发自肺腑的声音。
在每一个君主政体的国家里,统治者的健康以及生育、婚姻和悼亡等家庭事件,同样也是公众事件;每当皇帝患病之时,帝国举国上下都要求神祭献。但事情并不止于此,许多统治者的臣民对统治者个人怀有真诚的感情,他们像对待家庭成员那样关注皇帝发生的每一件事情。罗马民众曾自发而起,请求提比略不要听信盛传的关于他侄媳大阿格丽品娜的谣言,或者在渥大维之妹渥大维娅遭尼禄抛弃之时,为了保护她而不惜使用暴力进行干涉;克劳狄在发现梅萨利纳通奸之后,亲口答应自己的部下——帝国禁卫军,“由于婚姻不适合他”所以不会再婚。因此,一个皇帝可能经不住诱惑而滥用他所享有的公共权力,把这样的特权扩大至他的其他禀赋,如果这些禀赋是值得尊敬的话:他的艺术天才或者他的个人信仰,不论这种信仰是哲学的——例如,马可·奥勒利乌斯(基督教护教士们公开把这个统治者称为哲学家)和尤里安——还是宗教的。
哈德良利用这种虔诚的宽容心理,或者是出于贵族的突发奇想,在整个东方树立了对于他的娈童、奴隶安提诺乌斯的神圣崇拜或者说是死人崇拜。赫利奥加巴卢斯也没有把他的虔诚信仰隐藏于他的私人领域,他把自己对于太阳的崇拜列为最重要的公众崇拜。君士坦丁是最含蓄的。他并未要求整个罗马帝国皈依基督教,而是只做了两件事情:在公共领域,他选择了宽容;在私人领域,他选择了基督教作为皇帝的个人宗教,所以恰恰是一种值得人们热诚信仰的宗教。而这超出了我们关于公与私之间区别的界限。他把自己个人的信仰明确表达在国际关系中;他以仿佛彼此十分了解的口气写信给波斯国王,表示对于动物祭献的厌恶。这足以说明君士坦丁在宗教领域里的实用主义:他有意识地以仿佛是“帝王的奇想”的方式,引入了在他死后将成为国教的基督教。这种宗教是他这个“门外主教”——他这样自称——盖上了权威印记的宗教,所以是他的宗教。
与此相对照,图密善的暴政就不是皇帝的主观信念问题,而毋宁说是他视之为义务的皇帝使命的特定观念问题。同他相关的三件事情是众所周知的:他容许人们称他为“主人和神”;他把自己说成是“终身监察官”,这是他为自己特意创设的一个职位,而且把它造型为当时硬币背面的一种盾形纹章,最终则如米里亚姆·格里芬所说,使之变成一个专管男女道德风化的官职;供奉女灶神的贞女因此而会被处死。在笔者看来,这三件事情浓缩为一。它们构成为一种新型的权力,至少在西罗马帝国是这样:像在同样是道德至上的中国和日本帝国一样,图密善试图通过私人道德问题来测度自己的权力扩展至所有臣民的程度。在私生活和公众领域两个方面都恪守道德,常常被认为是社会的基石。但实际上,私人道德与男女风化被混为一谈:杀人或盗窃都是公认的犯罪。因此,如果皇帝的权力能够管到甚至是臣民们的床帏秘事,那么图密善是一个比他的前任们都能干的皇帝:他是惟一的一个以公众利益的名义对每一件事情实行管制的皇帝。
在那个时期,堪称“伟大”二字的不是国家,而是统治者:只有国家的统治者富有恢宏气度,才能使他的臣民感到高兴,这是不言而喻的。这制造了那个时代的伟大空想,唤起了广大民众的热情(其中包括青年诗人卢卡,我们也许可以认为这种感情是真诚的):这种空前的恢宏气度使当时的统治进入一个黄金时代。在古代,君王、法老或者哈里发比学者更经常地去想象设计帝王宝座。
这种对于统治者的感觉,并不在至高权力与掌握这种权力的人之间作出区别:这个人像他天生要与之融为一体的职位一样伟大。所以,民众要对他个人、对他的家庭、对他的即兴想象俯身跪拜。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这种对于个人的崇敬乃是对于接替他的无论什么人都自动产生的感情。正因为如此,以这样的方式受到崇敬的罗马皇帝们并非确切意义上的魅力超凡的领袖——杰出人物,事实恰恰相反;他们受到尊敬和爱戴乃是因为他们的权力,并非因为他们的魅力,他们之中只有少数人也许能吸引自己的臣民。引用甫斯特尔·德·库朗日的话来说,这不是若干代人对于他们的伟大人物所怀有的那种不假思索的热情;统治者可能是一个极端平庸之辈,对任何人都没有吸引力,却受到爱戴,甚至被奉若神明。“他不是因为个人功绩出众而被奉若神明,他之所以是神,盖因为他是皇帝。”
像对君主制的感情一样,对于皇帝的崇拜也以其固有的方式来表达。这种崇拜与当代关于神的“话语”相配套的夸张语言和夸张手法相比,毫无过头之处,但它毕竟来源自一个鲜活的泉源,即对于统治者的爱和对于其气度的赞赏。
崇拜皇帝的两个关键乃是民众认为世界的主人具有比其他人更伟大的气度这种感觉,以及对于统治者的爱戴;皇帝的神化则是爱的言语的夸张。这样的爱是任何公认的对于某个个人的从属关系中可以预见的一种心理反应:它不是一种自发的选择倾向,而是受到从属状态诱导的一种感情。所以,我们可以像断言天空是蓝色的一样十分肯定地说,这样的爱存在于罗马帝国。
由此可见,从其臣民的眼里看来,罗马皇帝符合一个君王的臣民们几千年来历经各种社会所获得的关于他们统治者的观念。我们必须进行分析的正是这种贯穿各个时代的君主主义感情,因为它是凯撒制度的源泉,正是由于这种感情,凯撒制度才得以建立和保持。
民众所具有的这种长期持续并广泛流传的君主观念,构成一系列悖论:
(1)有一个人,即国王,天生是独一无二的;只可能有一个领袖,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个人(在若干个人中间分享权力的观念乃是源于更高文化的一种抽象)。
(2)这个人是主宰,因为他天生高贵,他凌驾于他的臣民之上。他高贵在何处和为什么高贵?这个问题是无从提出的:他天生就是高贵,他比臣民们等级更高,品格更伟大,而毋需追根究底细问凭什么资质和在什么领域里被认为高贵;特别是,这不是一个治国领域里的政治天才问题,这是一个原始的前理性的事实,君主制的理论家们徒然试图为之辩护;它也说明为什么一个国王即使人人都认为他庸碌无能,却仍然留在国王的宝座上。
(3)他是绝对领袖。确实,虽然他事实上占据着他作为最高层的一个等级制阶梯的顶点,但这个最高层在性质上不同于下面的诸层。
(4)他是毋庸置疑的主宰,因为他承受得起这个称号。现实感在这里不起作用,他的权力的实在是毋庸置疑的,没有人会问这种权力是否表面多于实际,他的大臣权力是否比他更大,如此等等。
(5)国王与他的臣民不是彼此平等地生活在一个层次上,但他们的关系是彼此面对面的:他们都知道国王存在着,他所发生的一切同他们息息相关。他们感觉到自己有一种对于国王的无私的感情,如果他获得了胜利,那么他的光荣给与他们每个人以快乐。不尊重这个高贵者将是一种亵渎,理应受到惩罚。他在这些公众面前成为注目的中心,这样的一个伟大人物的行动和思想自然是展示给所有人观看,而且人人都对此备加关注。
(6)他之所以是主宰,是因为他的地位,而不是因为他的作为。国王得到敬爱他的臣民们的这种承认,但他的权力不是通过他对于他们的生活所具有的影响来衡量的,因为他们的生活更多地是由市民社会、家族、老板、更近的权威来管理的。国王是一个凌驾于他的人民之上、应该畏惧的光辉形象,而不是每个人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感受到的一种实在。
君主主义的情感在今天的世界里几乎在所有的地方都已经消失,但它在很长的时期内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今天,在西方和其他地方还残存着不多的遗老遗少。令人吃惊的是这种形象的凝聚性——虽然颇为复杂——以及它的频繁出现和长期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实:几千年来始终如一地延续着。不能把它的出现归因于某些因素同时不寻常地聚合于我们发现这种形象的多得数不胜数的每个社会。确实,它既不能用社会利益(诸如元老统治阶级的利益)或者所研究的社会的历史(通过把皇帝的极权主义主要归因于“至上权力”的旧观念这样的方式)来解释,也不能用某些常见的情感反应(例如:依附所导致的爱)来说明。看来,这与其说属于某个特定的社会,毋宁说属于人类现在或者过去共同所有的某种古老的基本冲动,属于人类的性格学。它就像今天在极其不同的各种社会中都能看到的两性不平等一样。所以,看起来人的想像力可能具有特定的偏好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