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同志重视反腐败斗争的三大表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三大论文,江泽民同志论文,重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3804(2007)02—0052—05
通读《江泽民文选》,江泽民同志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的思想,为我们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树立了光辉的学习榜样,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江泽民同志对反腐败斗争的重视主要有以下三大表现:
表现之一:始终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
在《江泽民文选》中,最早提及反腐败斗争的文章是第一卷第三篇,即1987年的《人民政府要为人民办实事》,当时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长的江泽民同志撰文指出:领导干部要发扬“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1]16。最后提及反腐败斗争的文章是第三卷的倒数第二篇,即2002年的《论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当时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的江泽民同志要求全军各级党委,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高中级干部的教育管理”[3]595。可以说,江泽民同志对反腐败斗争的论述贯穿于《江泽民文选》的始终。或者说,江泽民同志重视反腐败斗争是一以贯之的。
早在上海工作期间,江泽民同志就以马克思主义的远见卓识,对反腐败斗争予以特别重视。他敏锐地洞察到,现实生活中的消极腐败现象“是人民群众强烈不满的焦点”[1]51。他提请理论工作者研究: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怎样“做到正确认识党风问题和正确解决党风问题”[1]24。他提醒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十分重视廉政制度建设”[1]55。他要求身居党政机关领导岗位的共产党员,“应该把经济要繁荣、党政机关要廉洁作为座右铭”[1]39。他主张对党内那些“危害极大的极少数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1]43。到党中央工作后,他始终把反腐败斗争作为党中央领导集体的“当务之急”。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上,刚刚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同志针对“六四风波”,尖锐地指出,这次动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极少数领导干部存在严重腐败现象”。他随即表示,要“拿出惩治腐败的实际行动来”,“恢复和加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1]62—63。在党的十四大上,江泽民同志再次表示:要“把端正党风和加强廉政建设作为一件大事,下决心抓出成效,取信于民”[1]249。党的十四大以后,江泽民同志连续十年在每年一次的中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既系统阐明了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又强烈表明了本人和党中央反对腐败不屈不挠的意志。可以肯定地说,在反腐败问题上,江泽民同志“始终是高度重视的”[3]173,始终是“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工作锲而不舍”[2]46 的。正是由于江泽民同志对反腐败斗争的高度重视以及使之转化为全党同志的共识,才使得我们党取得了反腐败斗争一个又一个胜利。
在反腐败问题上,江泽民同志还是一位具有高度历史责任感的政治家。1989年6月,邓小平同志当着江泽民等中央负责同志的面说:“在抓改革开放的同时,要首先抓反腐败的问题”[3]173。江泽民同志记住了,也做到了。12年后的2002年2月,江泽民同志写信给党的十六大文件起草组组长胡锦涛同志说:“反腐败是干部群众很关心的问题,我们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3]440。同年11月,在党的十六大上,即将交班的江泽民同志再次号召全党: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3]573。像邓小平同志那样,江泽民同志又把反腐败斗争的接力棒传给了以胡锦涛同志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
江泽民同志以他的“言教”、“身教”昭示全党领导同志:(1)作为领导者,必须有远见,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反腐败的极端重要性;(2)领导者尤其是第一把手,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并把它放在重要位置,策划好,部署好,落实好;(3)领导者在反腐败问题上,必须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坚强的政治意志;(4)各级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表现之二:一直着眼于对反腐败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
从1980年到2004年,江泽民同志对反腐败斗争作了许多重要的论述。《江泽民文选》第一卷总共收入文章81篇,其中直接或间接提及反腐败斗争的47篇,有较大篇幅或主题是反腐败斗争的11篇,其中包括在中国反腐败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讲话——《加强反腐败斗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1]318;第二卷总共收入文章59篇,其中直接或间接提及反腐败斗争的32篇,有较大篇幅或主题是反腐败斗争的10篇,其中包括题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2]496 的著名讲话;第三卷总共收入文章63篇,其中直接或间接提及反腐败斗争的31篇,有较大篇幅或主题是反腐败斗争的9篇,其中包括题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2]173、《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3]418 的重要讲话。可想而知,江泽民同志一直密切跟踪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发展,一直着眼于对反腐败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一直重视并致力于反腐败的理论建设。
江泽民同志之所以一直着眼于对反腐败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是因为他深深懂得:“理论对实践的先导作用”;反腐败斗争“特别需要以理论为先导”;“理论来自实践”[1]21—22。他眼界宽广、全面深入、有的放矢、持之以恒的理论思考,科学地回答了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反腐败思想。江泽民同志的反腐败思想,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涵盖了反腐败斗争的各个方面。笔者斗胆,择要概括如下:
1.指明了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在1993年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江泽民同志在精辟地阐述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后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重新学习邓小平同志的这些指示,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用于武装我们的头脑,指导反腐败工作”[1]330。在2000年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江泽民同志把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作为一条“重要认识和经验”加以提出[3]175。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后,江泽民同志随即强调:开展反腐败斗争,“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3]568。江泽民同志的意思非常明确: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以党的指导思想为指引。
2.揭示了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性质。1997年9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上指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2]45。在此前后,江泽民同志从多方面论述了这个问题。一是腐败现象从本质上说,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同任何腐败现象根本不相容的[1]323。二是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3]572。坚持反腐败斗争,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大问题[1]248。三是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4]7。四是反对腐败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必然要求,是集中力量把经济建设搞上去的重要保证[1]320。是顺利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政治保证[3]176。江泽民同志还以大量的、古今中外的、历史和现实的国家和政党兴亡的实例,尤其是前苏联亡党亡国的惨剧,佐证了这个问题,并总结出其兴亡规律:“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因素。政风廉洁,从来是赢得民心,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繁荣的重要一环。”[3]185 反腐败是“严重政治斗争”的定性,是对腐败现象的严重危害性和反腐败的极端重要性的高度概括,是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理论的基石,是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意义所在。
3.揭示了反腐败斗争的基本特点。江泽民同志在从主观与客观、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分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后指出:“这些因素的存在,使腐败现象还有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而且加大了反腐败斗争的难度。这些土壤和条件不是短时期可以铲除的,因此消除腐败现象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3]176 进而,他作出了“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3]175 的科学论断。这一论断,揭示了反腐败斗争的基本特点,同时也揭示了反腐败斗争的又一个基本原理。针对这一特点,江泽民同志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警钟长鸣[2]46。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又要有现实的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1]324。既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又要打好阶段性战役,一步一步把斗争引向深入[1]408。决不能掉以轻心,决不能畏难却步,决不能松懈斗志[4]35。
4.确立了反腐败斗争的基本原则。在1993年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江泽民同志就比较完整地提出了“反腐败斗争必须把握好的原则”[1]325。在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上,他又对其中一些原则加以完善[1]408。归纳起来如下:第一,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原则。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两手抓,把反腐败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结合起来,为推进改革、建设和发展服务。第二,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抓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抓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第三,从领导干部做起的原则。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要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出表率,同时要教育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和子女。第四,严格依法办案的原则。对违法违纪案件,要一查到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该撤职的要撤职,该判刑的要判刑,该重判的要重判。第五,相信和依靠群众的原则。要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把群众举报和专门机关依法查处结合起来;不搞群众运动,不搞人人过关。第六,惩治腐败与扶持正气相结合的原则。在坚决克服腐败现象、惩处腐败分子的同时,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廉洁奉公、勇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同时他也阐明了反腐败斗争中的若干重大关系。如反腐败斗争同经济建设的关系、全面抓与突出重点的关系、他律与自律的关系、依靠专门机关与依靠群众的关系、祛邪与扶正的关系、教育与惩处的关系,等等。上述六条,是“保证反腐败斗争健康有序地进行”[1]326 的基本原则。
5.提出了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战略。在基本方针上,江泽民同志提出:反腐败斗争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1]326,并对该方针作了言简意赅、充满辩证法的诠释,他说:反腐败斗争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治标和治本,是反腐败斗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治标,严惩腐败行为,把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抑制下去,才能为反腐败治本创造前提条件。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已经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问题。”[3]187 为贯彻这一方针,江泽民同志作出如下战略部署:在治标方面,实施“三项工作格局”[2]550,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在治本方面,实行“四管齐下”[2]550:即将预防腐败现象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依靠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来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通过体制创新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堤防[3]188—190。“三项工作格局”和“四管”既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战略,也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战术,是战略与战术的巧妙结合。换句话说,它们既是整体推动反腐败斗争的计划和策略,又是解决反腐败斗争局部问题的原则和方法。对于基本战略的实施,江泽民同志不仅密切关注,而且适时予以指导。在2000年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江泽民同志在总结以往反腐败斗争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战略上总体规划,战术上分阶段部署”是一个重要的认识和经验,必须“在实践中加以贯彻”[3]176。在2002年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江泽民同志根据反腐败斗争的新发展提出:要从标本兼治、更多地注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思路上来,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要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将监督的关口前移[4]215。
6.明确了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反腐败“由谁来领导、依靠谁”,是关系反腐败前途的重大政治问题。在1993年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江泽民同志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就有了初步的构想。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上,把它概括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2]46 实践证明,这是新时期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的有效机制。江泽民同志强调:反腐倡廉是全党全社会的大事[3]176。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形成各部门一起动手,各领域协调行动,各种手段配合运用,全方位、多方面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局面[3]191。各级纪律监察机关作为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主要职能部门,一定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使命感,进一步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4]211。
此外,江泽民同志还指明了防治领导干部腐败的基本对策。
江泽民同志与时俱进、高瞻远瞩、提纲挈领、比较完备的反腐败思想,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反腐败斗争理论,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也为马列主义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开展反腐败斗争开辟了一条新路子。
表现之三:特别关注领导干部的反腐败
从《江泽民文选》中,能够看出以下几个特别之处:江泽民同志但凡提及反腐败斗争,势必谈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反腐败问题;他对领导干部的反腐败问题是“经常提,反复提”[3]331,“继续提,不断提”[3]184,“经常讲,反复讲”[2]407;他对领导干部腐败和反腐败问题忧心之重、痛恨之深、批评之烈,要求之严、关爱之切、期望之高一一跃然纸上。江泽民同志之所以特别关注领导干部的反腐败,是因为他深知:要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在于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领导干部;如果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再不引起高度重视,不坚决加以整治,后果不堪设想”[1]617。基于此,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反腐败斗争要“重点抓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408,“从严治党,首先要治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499;“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1]408。
江泽民同志对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先后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治理之策,归纳起来主要有:他律上做到“四严”,自律上做到“四讲”:
1.一定要严格教育[2]499。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2]46。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贯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要加大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才能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堤防[3]190。
2.一定要严格管理[2]47。防治腐败,法制是保证。要从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的漏洞入手,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4]61。要大力推进以加强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不断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现象的法律法规。对已经确立的制度要严格执行,以利及时发现、有效防范和严厉惩处腐败行为[3]177、189。
3.一定要严格监督[2]503。防治腐败,监督是关键。“越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越是要有严格的党内监督。”[4]81 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并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3]177。要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努力保持讲党性、讲原则的同志关系,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批评的及时批评,该制止的及时制止。这样做,才是对同志的真心爱护。”[2]504
4.一定要严格执纪执法[3]29。要重点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4]44。对敢于无视法纪、违法犯罪的干部,必须用重典。不论是谁,不论职务多高,该受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决不手软。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或设置障碍、阻挠查处的,纪检机关要严肃处理。这样才能教育、爱护和警醒广大干部[2]505。
江泽民同志认为:“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要同领导干部自觉地严格自律结合起来。内因是事物变化的决定性因素。建立在我们的党性基础上的严格自律,对每位党员干部的进步和提高起着决定性作用。”[2]500 因此,江泽民同志一再语重心长地呼吁、提醒、敦促领导干部:
1.一定要讲学习[1]483。加强学习是防止和反对腐败的一个最基础的方法[3]422。学习,首先是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它是“思想政治素质的灵魂”[2]367。同时,还应广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2]367。要把学习与自我改造结合起来,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306。必须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来加强学习[2]284。
2.一定要讲政治。只有讲政治,才能在前进的道路上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讲政治,最重要的就是要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善于从政治上正确认识和判断形势;在路线方针政策上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论在哪个领域、哪条战线工作,都要讲政治[2]360—366。
3.一定要讲正气。有了一股浩然正气,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讲正气,就是要坚持和发扬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与革命气节。讲正气,就要做到永远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坚决同一切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坚持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侵蚀。要在实践中,不断坚定自己的信仰、志向,锤炼自己的意志、品质,真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2]367—368。
4.一定要讲道德[1]623。努力提高从政道德素质,是做好执政工作,防止发生腐败现象的重要条件[3]185。讲道德,除应具备“中华民族历来强调的品德修养”外,还“应该有更高的精神追求”[3]330。首先要堂堂正正做人。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低级趣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1]456。同时,要全心全意为“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3]422。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1]456,常修为政之德,“努力成为一个有高尚追求的人,成为人民群众爱戴的好干部”[3]422。
江泽民同志的“四严”和“四讲”,道出了防治领导干部腐败的辩证法,体现了内外结合、软硬统一、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精神。这无疑是一剂治理领导干部腐败顽症的良方。
身为领导干部,应当以江泽民同志为榜样,始终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始终坚定不移地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应当以江泽民的反腐败思想为指导,牢牢掌握反腐败斗争的方针政策、基本原则、基本战略、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到底;应当明白江泽民同志的良苦用心,自觉接受教育、管理、监督,自觉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道德,真正树立起新时期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当前,特别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树立起“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收稿日期]2007—01—31
[修回日期]2007—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