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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亦即高等学校注册生(在校生)人数与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比率,通常被作为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许多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关心高等教育发展的有心人发表了不少中外高等教育比较研究、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研究方面的分析文章和对策建议,这对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无疑十分有益。但是,在大量分析中,主要是在进行国际比较研究的分析中,所提到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这一指标,却存在着技术上的误差和使用上的误区。由于这涉及到如何客观准确地评价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涉及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方针,因而,对这个越来越引起公众注目的指标本身以及如何科学地运用这个指标进行研究,就具有了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应当按照《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来认识和反映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
在我国,人们通常认为,高等教育就是“上大学”,而“上大学”就是参加每年七月的全国普通高考,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然而,这种过去曾经是正确的认识,并不符合在改革开放中发展起来的当今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也不符合国际上的通行认识。
在国际上,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高等教育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新修订的《国际教育标准发类1997》中所谓“高等教育(或第三级教育)第一阶段”(First Stage of Tertiary Education)既包括二年及二年以上的高等教育课程(相当于我国的大学专科),也包括了授予大学第一级学位或同等学历证明的高等教育课程(相当于我国的大学本科)和硕士学位的课程。“高等教育第二阶段”是指博士学位课程。这一新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还明确指出,如果成人教育课程的教学内容与“高等教育第一阶段”普通课程相同的话,这类成人教育的课程也应包括在“高等教育第一阶段”内。这就表明,高等教育已不再限于普通的大学教育。事实上,当今世界各国从事高等教育的机构是多种多样的,教育方式也日趋多样,如开放大学和自学就已普遍被接受。
新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认为高等教育的基本特征应是:1.入学资格:一般要求完成十二年至十三年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之后,获得高级中学教育毕业证书,才能学习这些课程。2.学制:理论累计时间,大学学位或同等学力要求四年及四年以上;非大学学历二至三年。3.文凭类型:大学学位或同等学力毕业证书;非大学学历或同等学力证书。具备这些特征的,就应计入高等教育的范畴。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新修订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对高等教育所给出的上述界定,从我国当今高等教育的实际出发,人们对我国高等教育的“上大学”的传统理解应该进行必要的修正和拓宽。唯有如此,在进行国际比较时才不至于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产生误解,也才能正确反映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所取得的成就。
那么,我国高等教育现状到底是怎样的呢?目前经过国家教育管理部门正式批准举办的高等教育形式有六种,1997年的情况是:
1.普通高等学校(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1020所,本专科在校学生317.38万人;这些学校举办的函授部、夜大学、成人脱产班本专科在校生148.95万人。
2.成人高等学校(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函授学院、广播电视大学)1107所,本专科在校生123.5万人;
3.军事院校(军事学院、高等军事学校)本专科在校生16.9万人;
4.社会力量办学举办的高等专科教育学历文凭考试157所,在校专科学生9.4万人;
5.电视大学举办的高等专科教育注册视听生注册学生25万人;
6.国家高等教育本专科自学考试在籍考生915万人。
通过以上六种形式注册、学习,按规定考试合格者都能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这六种形式的高等教育本专科年注册人数1997年已达到1556万人,远远高于我国统计公报中公布的589.8万人的数字。毫无疑问,这六种经过国家教育管理部门正式批准举办的高等教育形式都应该归入高等教育的范畴,都应计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规模。但是,迄今为止,上述第3、4、5、6四种形式尚未正式计入。
另外还有,由国家和各地宗教事务部门批准举办的各类高等层次的宗教院校近50所,在校学生数千人;由各省(区、市)批准举办的各种从事高等教育课程教学的民办学校1095所,在校生约119万人;由各级党校举办的高等教育课程函授教育,仅中央党校在籍学生就有60万人。这三类办学形式有的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如宗教院校;另外两种形式还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高等教育办学标准,未获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暂时不能直接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其培养的学生可以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如果加上这一块,我国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则为1700多万人,约占18~22周岁学龄段人口的20%。
二、要按新的统计口径计算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
大家知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计算公式是:
高等学校学生数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00%
规定年龄组人口数
然而,在1992年以前,由于我们较少考试教育统计指标的国际可比性,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教育统计数据时,高等教育的入学率只是按照传统意义上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数来计算的。1993年以后,计算这一比率时增加进了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数,国际可比性有所增强。但如上所述,经过国家教育管理部门正式批准举办的高等教育另外四种办学形式(军事院校本专科教育;社会力量办学举办的高等专科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电视大学举办的高等专科教育注册视听生;国家高等教育本专科自学考试)以及研究生教育的学生数等仍未列入。由此,人们从UNESCO统计年鉴上看到的中国的高等教育入学率和每十万人口中高等教育在校生数明显偏低,也就造成了我国有关人士和部分媒体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成就的误解。
到底中国高等教育入学率应如何计算?应该看到这一指标的国际比较是较复杂的。由于各国的教育体制、教育形式有较大的差异,其中有些统计口径很难完全一致。因此,根据《国际教育标准分类》,结合本国情况制定符合本国实际的高等教育统计口径及相关计算方法是必要的,也是国际惯例。鉴此,经慎重研究,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最近决定并重新修订了中国高等教育的统计口径和毛入学率的计算方法。要点有二:一是将以上提到的六种形式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人数全部计入上述公式中,从而扩大了分子数值;二是将分母的年龄段(人口数)由过去的四个年龄(18~21岁)扩大到国际通行的五个年龄(18~22岁),从而扩大了分母数值。这样,计算出的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比较贴近新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的要求,具有更强的国际可比性。
据此,重新定义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计算公式为:
研究生+普通高校本专科+成人高校
本专科+军事院校+学历文凭考试+
电大注册视听生注册人数×折算系数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系数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00%
18~22岁年龄组人口数
其中,将电大注册视听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计入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时,由于注册生完成课程的比例及所需年限与普通高校不同,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需要对其学生数按一定比例进行折算:(1)电大注册视听生:据管理部门掌握的资料,注册生约有30~40%的学生能够坚持学完课程,取得学历。因此折算系数(本专科当量)暂定为0.3。(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初步研究,这部分在校学生数的计算,可以每年的毕业生数作基数,以五年作为学习期间,亦即在校生数为:当年毕业生数×5。近年来,每年取得本专科学历的自学者一般达到25万人以上,1997年达到28.88万人,在校生则可折算为28.88×5万人。应该说,与国际相比,这是比较保守的估计了。
根据上述重新定义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计算公式计算,我国1997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计算结果为:
17.64+317.38+272.45+16.9+
9.4+25×0.3+28.88×5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00%
8661
785.6
=────────×100%=9.07%
8661
这里的分子785.6万人,就是经过折算了的1997年我国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既不是现在公布的608万(含研究生),也不是前述的1500多万。按照这种新的统计口径计算我国九十年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并对比同期按原口径计算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得出下表:
我们认为,这样按新口径计算出来的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和毛入学率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也具有较强的国际可比性。1997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经略高于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年所取得的一项历史性成就。
三、使用“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科学性问题
目前,国际上衡量各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普遍采用“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这一指标。这个相对指标既能说明一个国家为公民所提供的就学机会(相对教育规模),又能反映该国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对人口的相对比例。在国与国之间的比较中,如果采用高等教育规模(注册学生数)绝对数,国家人口数量因素没有考虑进去,缺乏可比性;如采用“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进行国别比较,各国人口的年龄构成的差异又会影响可比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这一指标则不存在这些问题,因而其信度、效度、可比性要优于上述两个指标。
那么,使用这一指标有没有需要注意的问题呢?这一指标用于国别比较研究有没有局限性?回答应是肯定的。
最重要的是,各国在高等教育入学制度、培养过程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带来了高等教育成功率(学生按期毕业率)方面的很大差异,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则完全不能反映这一差异,由此,也就不能不严重影响其国别可比性。比如,美国是世界上高等教育规模最大的国家,1996年注册生人数高达1427.8万(含研究生),远远高于我国同年的583.9万在校生(含研究生,不含自学考试在籍生等前述四种形式的受教育者);但这一年毕业生数量(获得副学士以上学位者)仅为221.6万人,我国则为165万人,另有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专科以上学历者26万人,合计191万人;其中美国授予学士、副学士层次的毕业生数量为171.2万人,而我国同层次的毕业生则为187万人(含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者),超过了美国而位居世界第一位(不过,我国的专科毕业生远多于本科毕业生,美国则正好相反,这是应当注意到的)。这就表明,美国高等教育的成功率远低于我国。据了解,美国好的、比较好的高等学校,学习四年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一般约占20%~30%,学习六年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一般约占50%~60%;在比较差的高等学校,这两个数据则分别为15%和40%左右。正因为如此,我国与美国高等教育用毛入学率所标示出的差距在实际上并没有数据所表明的那么大。与其他国家进行类似的比较,不少也都存在着这类问题。
遗憾的是,不少论者不但忽略了前述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统计口径较窄的问题,而且又忽略了我国高等教育成功率远高于世界上许多国家这一重要事实,因而在进行国别比较研究时,往往出现低估我国高等教育成就的偏向,由此也就不能不影响到所提政策建议的质量。不仅在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使用方面存在这些问题,在师生比、教育成本与效益等问题的分析中也同样存在类似问题。例如,中国高等教育1997年的师生比为1:10.3(未含自学助考等教育形式),如果考虑到成功率的因素和自学助考等因素,我国的1:10.3的实际效果,会不会相当于美国的1:15以上?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这一国别比较研究的指标,现在也被国内一些省、市用来衡量本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的水平,甚至被用来比较省、市间的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如果仅仅测算测算,未尝不可,因为它多少也能说明一点问题,但若认起真来,真要当那么一回事来对待,其科学性就要大打折扣了。根本问题在于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是面向全国招生的,而中央部委高校在各省、市的布局又是极不平衡的;而且从社会经济市场取向改革的长远趋势来看,高校招生的地域范围是不会受到太多限制的。这样,怎样能拿本地高校在校生人数与本地某一年龄段人口数的比率来衡量本地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并且与其他省、市做比较呢?再者,毕业生就业是流动的,也就更不宜用本地所谓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来衡量本地的高等教育是否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有一种情况是例外,那就是本省(区、市)生源考出省的数量与外省生源考入本省的数量正好相等,这时的本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较能说明问题,但这种情况是十分罕见的。总之,把这种衡量国家发展水平和国别比较研究的指标不加区别地套用到省、市,存在着更多的局限性,甚至存在着诱人的“陷阱”。
此外,还应在这里提到的是,“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与“中、小学毛入学率”的政策含义有着较大差异。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已经普及或正在努力普及中、小学教育,因而中、小学毛入学率主要是用来反映各国教育机会的均等性;而世界上目前尚未有任何一个国家普及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更多的是与人才资源开发(人才培养)相联系。因此,在使用“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来说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问题时,应着重于考虑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