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贸易政策的实质是创造竞争优势_市场经济论文

战略贸易政策的实质是创造竞争优势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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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国际竞争愈演愈烈。加入WTO,我国经济将全面融入全球化进程,并作为世界经济的一个主角直接参与国际竞争。这就要求政府必须调整自己的角色,强化自己的主体地位,加大宏观经济的调控力度。而为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赢得更多的国际分工利益,必须重视对贸易政策的战略性运用。

一、激烈的国际竞争更需要政府的有效干预

世界经济正在围绕全球化这一主题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在这一变革中,知识经济异军突起,综合国力的竞争异常激烈,使世界各国都在面临着经济全球化的挑战。这种全方位、多层面的挑战要求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必须担当更为重要的角色。

经济全球化,实质上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或全球经济的市场化。世界经济体系是在市场经济的框架下构建的,它是沿着生产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向发展的,是按照一国国内经济的市场化、区域集团内部的市场化、全球范围的市场化的逻辑顺序逐级演进的。如果说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形成一个整体的自然发展过程,那么市场经济就是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基础和原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未来世界经济的秩序将是以市场经济的体系、规则和机制为基础的,一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程度将取决于该国经济本身的市场化发展程度。经济全球化,一方面使得各国的经济与世界市场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另一方面又要求世界经济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各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之上,从而使多边贸易体系所规范的范围愈来愈广。

市场经济体制之所以会得到世界各国的共识和普遍接受,(1)作为一种经济活动方式,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最具效率的经济活动方式;(2)作为一种利益调节机制,市场经济体制是建立在谁都乐意接受的平等交换的基础之上的。当然,市场经济绝不是完全自由放任的经济,也不意味着对政府作用的否定。相反,市场经济对政府的要求更高了,使政府发挥作用的空间范围更广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是经济运行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只有二者的功能的协调配合,经济运行效率的最大化才会成为可能。

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之所以强调宏观经济的调控力度,不仅是因为市场本身的固有缺陷需要政府干预予以校正,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市场开放要求政府必须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因为全球化不只是单纯要求各国开放市场,而是在更高层次上要求各国实行国际规范的经济管理制度。这对于各国发展战略的选择来说,无疑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不仅封闭型的发展战略已不现实,而且开放型战略的选择空间也越来越小,不但进口替代保护在全球化条件下越来越不可能,而且出口导向型战略的政策激励也要越来越多地受到全球规则的制约。本来,一国市场的开放程度应当因产业和发展阶段而异,但全球化却要求各国一律全面地开放市场。基础的不均质和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落差,客观上要求各国经济体制的选择应当适合各国的国情,但全球化则要求各国必须普遍选择发达的市场经济制度。因此,从本质上讲,全球化的竞争已不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要赢得这种竞争,政府必须调整自己的地位与角色,更有效率地发挥作用。

全球化使经济发展对政府的需求进一步扩大,为政府作用的发挥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但同时又使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更加困难。不仅政府的干预行为要受到多边贸易规则的约束,而且经济增长中变数的增多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加,也使得政府对宏观经济发展趋势的判断和把握更加不易。为了保证宏观政策及时有效,必须加强对宏观经济的预测研究,必须赋予宏观政策以战略使命。

市场是重要的,但市场本身并不能解决宏观经济长期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只能由政府来完成的经济发展战略,赋予了政府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竞争主体的地位。为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更多地分享国际分工的利益,政府必须重视并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

二、现实对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呼唤

战略性贸易政策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其理论依据就是所谓的不完全竞争贸易理论,或称新贸易理论。

战后,产业内贸易的兴起和发展,加速了各国经济间相互融合、渗透的过程,使得基于比较优势的竞争逐渐演化成为综合经济实力的较量,使得国家与国家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人们对国家竞争力与企业竞争行为日益关注的同时,国际经济学者的研究焦点也集中到了贸易优势的问题上,并在探索如何创造、培育和发挥贸易优势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种通过保护和扶持某些具有发展潜力的战略性产业来创造和强化贸易优势,从而提高本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的新的理论主张,即战略贸易理论。该理论打破了传统贸易理论框架中规模收益不变和完全竞争的前提,使国际贸易理论更加贴近现实。这一突破不仅改变了传统的主流贸易学说的思维定势,而且也为贸易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新的思路,战略性贸易政策就是其具体体现。

战略性贸易政策(Stratigic Trade Policy),是对某些重要的战略性产业所采取的贸易政策,或者是指能够影响或改变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之间战略关系的贸易政策。具体地讲,战略性贸易政策是指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动态规模经济的条件下,凭藉研究开发补贴、出口补贴或保护国内市场等措施和手段,培育和扶持本国战略性产业的成长,增强这些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以保障其从国际市场获取更多的超值利润。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质是主张政府对贸易活动的战略性干预,以凸现贸易优势,增加国家的利益,提高本国的福利水平。这一目标是在政府的有效干预下,通过良性的外部性失败和利润转移两种方式来实现的。

战略性贸易政策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在实践中,战略性贸易政策对于创造和强化贸易优势,促进民族产业的发展,提升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发达国家就是通过广泛采用多种扶持政策和保护措施而取得并保持在一些高科技产业或关键产业上的优势的。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无疑具有着现实的借鉴意义。为了尽快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在弱肉强食的全球化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主动分享经济全球化的利益,发展中国家也应当积极采取战略性贸易政策,扶持一些技术含量高、外部效应大、动态规模效益突出的主导产业,对其进行适当的、一定时期的有效扶持与保护。

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是有许多限制性条件的,满足这些条件有时甚至是非常困难的,但也并非高不可攀。大量的事实已经表明,战略性贸易政策对于发展中国家获取更多的国际分工利益,同样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

加入WTO,全面融入世界经济体系,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市场化改革步伐,“强化规则意识”,积极调整现行的经济运行机制和体制框架,以适应国际规范的要求。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尽管竞争将成为国际竞争,但市场仍有国内与国外之分;尽管经济全球化潮流已不可逆转,但伴随而来的则是席卷全球的保护主义浪潮,尽管WTO是一个“一视同仁”的市场化竞技场,但这个竞技场仍要受少数发达国家的操纵和主宰。因此,我们在融入多边贸易体系的过程中,既要遵从国际规范,顺应趋势,更要争取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优势,争得自己应有的利益。事实上,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拥有庞大的国内市场,这是我国在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获取动态规模收益,抽取超值利润方面拥有的最大优势。其次,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新增长点,且具有突出的外溢性和连动性,对许多产业都具有基础性的支撑作用,其市场潜力十分巨大,运用战略性贸易政策扶植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另外,成功的战略性贸易政策还具有“以邻为壑”的典型特征,利用这一特征可以提升我国在未来制定新的“国际游戏规则”中的地位,有利于从参与制定游戏规则中获益。总之,积极研究和运用战略性贸易政策,已是我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一项重要的现实课题。

三、贸易政策的战略性运用

对于我国来说,运用战略贸易政策,应以培养动态比较利益为出发点,在促使产业升级、提升比较优势的同时,重点培植和放大竞争优势。我国目前贸易政策的主导思想仍是以发挥比较优势为出发点的,扶植的重点仍是劳动密集型加工产品的出口。这种政策背景下所形成的国际交换格局,对于培植动态比较利益极为不利。与垄断度较高的技术密集型产业相比,劳动密集型产业由于产业集中度较低,通常处于过度竞争的状态。这种过度竞争往往使该产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而且不论花费多大的代价都难以创造出未来的比较利益。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同时存在的两种资源。但能使一国真正分享国际分工利益的则主要是竞争优势。

所谓比较优势,是指在没有市场扭曲的情况下,一国的产品价格比率与他国产品的价格比率之间的关系,当一种产品的价格比率较低时,该产品便具有比较优势。从本质上讲,比较优势是由特殊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形成的,其内容主要是指相对而言的存量优势。如果用产品价格来表述比较优势原理的话,那么产品价格就应是在没有扭曲的完全竞争市场上形成的贸易前价格,即一般所说的理论价格。理论价格不同于实际价格,现实中存在的实际价格是理论价格经过市场扭曲后的表现形式。

竞争优势,则是指一国与他国间同质产品的实际价格差别,当一种产品的国内实际价格低于同质产品的国际价格时,该产品就具有竞争优势。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两个概念的关系十分密切,两者的涵义在一定层面上是相通的。如果没有市场扭曲,理论价格将等于实际价格,理论汇率也等于实际汇率,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就必定具有竞争优势,比较优势所要求的贸易形式就会完全等同于竞争优势所决定的贸易形式。由于主流的贸易理论是建立在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这一假设之上的,一般不考虑市场扭曲的问题,所以对于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这两个概念也就未能进行明确的区分。主流贸易理论认为,按照比较优势原理安排的国际贸易形式进行国际分工,就可使参与贸易的各国获得最大的贸易利益。在这里,市场机制会自动根据比较优势原理安排贸易格局,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是一致的,因此,其政策含义是政府不应干预市场,应当实行自由贸易。

但是,现实中的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在存在市场扭曲的情况下,实际价格会偏离理论价格,实际汇率也会偏离理论汇率,竞争优势必将异于比较优势,由前者所决定的贸易形式就会不同于后者所要求的贸易形式。此时,竞争优势的概念就显得非常重要,因为它关系到一国的比较优势能否真正得以发挥的问题。

由于比较优势是建立在完全竞争的市场形态上的,其状况取决于一国各种资源的存量及开发程度,取决于一国与他国在生产技术结构与水平方面的差异,所以也就自然会构成一国在参与国际分工时首先要考虑的因素之一。事实上,各国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对发展战略的选择上,也大多都是从比较优势的角度出发,比较看重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的。然而,国际竞争不是理论上的抽象竞争,而是现实力量的一种实实在在的抗衡。现实中的竞争优势,除了受资源存量及开发状况的影响之外,还要受到各国市场扭曲差别的影响,包括税收、补贴、非关税壁垒及其他政府干预行为等因素。因此,一国的经济发展仅限于突出和强调比较优势是不够的,更主要的是应创造和发挥竞争优势。虽然从理论上讲,比较优势状况是一国经济结构的国际地位的反映,但从现实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作为存量优势,比较优势只是一种可能的优势,这种可能的优势还可能会被市场扭曲得不可能显现,更何况现时点的经济结构也不一定就是最佳的经济结构。在从落后的经济结构向先进的经济结构转化的过程中,政府的倾斜政策,即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是必不可少的。

大量的实践表明,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的环境中,对于一个主动参与国际分工体系的国家来说,真正的优势并不是比较优势,而是竞争优势,即把资本、技术、资源与市场有效组合而形成的优势。一国经济的发展不在于其本身存在什么优势,而在于如何组织和发挥自己的优势,把比较优势提升为竞争优势。

事实上,战略性贸易政策就是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递增这一现实基础之上的,其本质就是要通过扶植和创造竞争优势,以保证本国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在对贸易政策进行有效的战略性运用时,首先就必须跳出比较优势的误区,避免盲目陶醉在并不真实的比较优势之中,要从现实的国际市场竞争的整体格局出发,动态地认识和把握自己的优势,一方面要善于把比较优势发展和提升为竞争优势,另一方面要主动培植、创造和放大竞争优势。否则,就不仅难以形成和凸现自己的优势,甚至还会使自己的比较优势转化为他国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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