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0333)
【摘要】 目的:探讨孕前体重指数(BMI)及孕期体重增长情况对母婴健康的影响,方法:根据孕前体重指数和孕期体重增长情况将研究对象分别进行分组,比较不同组间情况对母婴健康的影响。结果:孕前不同的BMI组间和孕期体重增长不同分组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分娩方式、新生儿窒息、产后出血和巨大儿发生率的差别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结论:孕前肥胖及孕期体重增长过度对孕产妇和新生儿均产生不利影响,增加了妊娠期、分娩期并发症和增高了难产发生率。
【关键词】体重指数;体重增长;妊娠结局
影响孕产妇妊娠结局的因素很多,但目前认为孕产妇孕期体重过度增加是比较重要的影响因素。胎儿是人生的特殊阶段,胎儿在子宫内的生长发育与母体营养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饮食结构不断改善,加之我国传统观念认为孕期营养越多越好的错误影响,使我国孕前肥胖和孕期体重增长过快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同时妊娠期并发症、巨大儿及胎儿窘迫的发生率也在上升[1]。因此,如何控制孕期体重及体重增长过快及保证良好的妊娠结局成为产科工作者关注的问题。本文就孕前体重指数及孕期体重增长情况对母婴健康的影响进行探讨。
1 资料和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14年1~6月在我院建立围产保健册400例,年龄分布21~35岁,平均(26.8±4.5)岁;孕周37~42周,平均(39.2±2.1)周。孕前无合并内、外科疾病。
1.2 研究方法
由专人询问孕妇孕前体重,测量身高,计算孕前体重指数(BMI);孕24~28周OGTT试验;产前体重;监测孕期并发症的发生、发展,内容包括分娩方式,分娩后测量新生儿出生体重(体重≥4 000 g为巨大儿),随访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Apgar评分<7分)等。
1.3 分组标准
所有孕妇在孕12周之前建立保健手册,一直随访到分娩。以体重指数为标准分为3组,孕前BMI在18.5~24为正常体重组、BMI〉24者为肥胖组、BMI〈18.5为低体重组[2];同时以孕期增重≥14.9 kg、8.9~14.9 kg、≤9 kg分为体重增长过多、体重增长正常及体重增长不足3组。BMI=体重(kg)/身高(m2)。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3.0软件对资料进行χ2检验。
2 结果
2.1 孕前体重指数与孕期体重增加情况
2.1.1 孕前体重指数分布 肥胖组105例,占26.2%,体重指数分布在24.1~35.2;正常体重组206例,占51.5%,体重指数分布在18.5~24;低体重组89例,占22.3%,体重指数分布在14.5~18.4。
2.1.2 孕期体重增加情况 所有孕妇在孕期平均增重6.4~24.9 kg,其中体重增长过多组110例,平均增重(19.5±4.5) kg;体重增长正常组225例,平均增重(14.5±4.3) kg;体重增长不足组65例,平均增重(7.6±1.2) kg。
2.2 孕早期体重指数与孕期体重增加对母婴健康的影响
所有研究对象的妊高症、妊娠期糖尿病、新生儿窒息、产后出血及巨大儿的发生率分别为7.75%、5%、6%、4.5%和19%,剖宫产占45.75%。孕前体重指数的分布和孕期体重增长情况与母婴健康的状况有关,不同组间的差别有统计学意义(P<0.05),即孕前体重指数越高和孕期体重指数增长过多,妊高症、剖宫产、妊娠期糖尿病、新生儿窒息、产后出血及巨大儿的发生率越高,见表1、表2。
3 讨论
超重和肥胖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健康问题,已有的研究发现,胰岛素抵抗在超重和肥胖人群中有较高的发生率。超重和肥胖孕妇,妊娠糖尿病发生率较BMI正常孕妇增高1.5~20倍,孕前体重过重及孕期体重增加过多的妇女可能发生脂质代谢紊乱,有文献报道血脂代谢紊乱可能与胎盘血管粥样硬化导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有关[2],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率增加2~21倍,巨大儿比例升高,使早产、难产和剖宫产率升高[35]。本研究支持上述观点。孕妇孕前体重和孕期体重增长过多与巨大胎儿有关,当BMI>30时,巨大胎儿的发生率明显增加,孕期营养过剩、肥胖、体重过重等均可发生巨大胎儿[6]。胎儿的生长发育由遗传及宫内坏境所决定,孕前体重过重及孕期体重增加过多,使孕妇体内脂肪组织明显增加,能量摄入大于消耗而导致孕妇及胎儿内分泌代谢平衡失调,故巨大儿发生率明显升高。孕前体重过重及孕期体重增加过多的产妇腹壁脂肪增厚,常导致腹壁肌和膈肌收缩乏力,造成腹压不足,易出现疲劳、宫缩乏力,不利于胎头下降,使产程延长。产妇肥胖时盆底组织过厚,外阴脂肪堆积,也致使胎头下降延缓及阻滞,胎儿娩出困难,加上巨大儿发生率增加,因此,剖宫产率和新生儿窒息率升高。
孕前体重指数不同的孕妇在孕期体重增重多少才合理一直有争议,因为它关系到母婴理想的围产期结局及以后的健康。国内学者认为孕前体重正常的孕妇孕期增重超过15 kg应视为异常。由美国医学研究所1990年提出,并经美国妇产科学会及儿科学会在1997年签署同意的孕期体重增加标准建议是:孕前BMI<19.8的孕妇,孕期体重增加的适宜范围为12.5~18kg,孕前BMI在19.8~26者,孕期体重增加应控制在11.5~16kg,孕前BMI在26~29的孕妇,孕期体重增加应在7~11.5kg,孕前BMI>29的孕妇,孕期体重增加的适宜值为6~7kg[3]。
总之,孕前及孕期体重超增长,对妊娠结局均产生不利影响。孕期体重不同肯定会影响整个孕期的增重,且在不同妊娠阶段不同,体重增加速度也不一致。我们建议从孕前就应该注意体重变化,根据孕前体重指数指导孕妇合理营养并适当增加体重,可争取最好的妊娠结局
参考文献
[1]. 赖毓冕,柳国胜.孕前体重正常孕妇孕期增重对妊娠结局的影响[J].实用医学杂志,2006,22(6):668670
[2]. Endresen MJ, Lorentzen B, Henrisken T. Increased lipolytic activity and high ratio of free fatty acids to album in sera from women with pre-eclam psia leads to triglyceride accumulation in cultured end othelial cell. Am J Obstet Gynecol,1992,167:44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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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肥胖问题工作组数据分析小组.我国成人体重指数和腰围对相关疾病危险因素异常的预测价值:适宜体重指数和腰围切点的研究[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2,23(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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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丰有吉,沈铿.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110.
论文作者:周羿
论文发表刊物:《中西医结合护理》2015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5/11/4
标签:体重论文; 孕期论文; 孕前论文; 指数论文; 孕妇论文; 发生率论文; 增重论文; 《中西医结合护理》2015年第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