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业支柱产业”到“工业喂哺农业”--中外“两大趋势”路径依赖比较_农业论文

从“农业支柱产业”到“工业喂哺农业”--中外“两大趋势”路径依赖比较_农业论文

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两个趋向”的路径依赖之中外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论文,工业论文,路径论文,中外论文,两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32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06)03-0038-04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首次提出:“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必须始终抓紧抓好。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倾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倾向。”在后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应当顺应这一趋势,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这就是著名的“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这一重要论断,是科学理解和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对这一规律性认识,包括以下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两个趋向”的基本含义;第二个层面,是“两个趋向”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农业哺育工业”与“工业反哺农业”之间的相互关系);第三个层面,是“工业反哺农业”这一趋向在我国的现实意义。这三个层面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既不可分割,也不可偏废。缺少了任何一个层面,都将影响对这一论断的完整准确地把握。然而,据笔者所见,目前学界和社会各界对“两个趋向”的问题探讨,大多专注于第一和第三个层面,尤其是第三个层面,而相对忽略了对第二个层面的深入研究。本文由“两个趋向”的中外比较入手,来探讨“两个趋向”之间的相互关系,以期深化对“工业反哺农业”这一趋向的研究。

一、“两个趋向”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按照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思 (Douglass C.North)的制度变迁理论,制度变迁是指一种制度框架的创新和被打破。换句话说,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之比对于促进或推迟制度变迁起着关键作用,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形下,行为主体才会去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的变迁,反之亦然,这是制度变迁的原则。按照诺思的这一理论,“农业支持工业”与“工业反哺农业”无疑也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安排,由“农业支持工业”向“工业反哺农业”的转变,就是一种制度变迁。这是因为:第一,无论是“农业支持工业”,还是“工业反哺农业”,都是“工业”与“农业”这两个“经济单位”之间既合作又竞争的表现方式,是真正的制度安排;第二,从“农业支持工业”向“工业反哺农业”的转变,就是“农业支持工业”的制度框架被打破和“工业反哺农业”的制度框架被建构,即创新;第三,“农业支持工业”的制度框架向“工业反哺农业”制度框架变迁的客观标准,是“农业支持工业”的预期成本已经超过了这一制度的预期收益,换句话说,“农业支持工业”制度框架所实现的社会总体预期成本的支出,已经不再小于而是大于这一制度本身所实现的社会总体预期收益。只有放弃“农业支持工业”这一制度,换用“工业反哺农业”制度,才能得到或继续保持社会总体预期收益大于社会总体预期成本的制度安排成效。

在诺思看来,制度变迁过程与技术过程一样,存在着自我强化的机制,即路径依赖。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了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所以,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沿着既定的选择,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迁可能加入良性的循环轨道,迅速优化;也可能顺着错误的路径往下滑甚至被“锁定”(lock-in)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而导致停滞。一旦进入锁定状态,要摆脱就十分困难。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问题为我们理解“两个趋向”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发达国家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演进逻辑与我国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现实难题,以及两者之间的比较,提供了有意义的思路。

二、发达国家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演进逻辑

当今发达国家大多是西方国家,西方发达国家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制度变迁过程,既是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同步演进过程,又是市场化和法制化的不断发展过程,同时又具有明显的渐进性和连贯性特征。这是因为:第一,从制度变迁的方式来看,西方国家的制度变迁方式与其现代化的道路是分不开的。对于现代化实现方式,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制度及其相应的立法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内源性现代化、诱致性制度变迁和自发模式的特点。第二,从制度变迁本身的角度上看,历史上西方社会多元的权力结构与社会结构,决定了其不具有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客观历史条件,相反,由于社会内部的传统性与现代化之间存在较多的内在兼容关系,就使得以诱致性制度变迁为主要范式的制度变迁方式能够发生和占统治地位。第三,从制度变迁的过程看,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与之相应的交易规则和产权制度,是在一种漫长的自然秩序中逐渐形成的。在制度变迁的整个过程中,市场经济与经济立法在相当程度上是同步演进和不断发展的。第四,从制度变迁的路线上看,在路径依赖原理的作用下,当国家以法律形式制定出相应的制度与规范时,由于法律与社会需要之间存在着统一性,因而符合市场经济要素的制度就会沿着有效的方向发展。第五,从制度变迁的机制来看,西方发达国家的制度变迁大多是由人们响应获得机会而自发组织实施,因而其制度变迁过程不仅是渐进的、连贯的,而且也能与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基本相适应。

作为世界农业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作为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美国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近200多年国内农业支持政策的演进逻辑,对上述结论是一种有力的支持。

从美国建国到“大萧条”来临的100多年中,美国政府主要依靠间接手段为农业发展创造条件。建国初期,美国政府对运河和铁路的投资,在客观上降低了农业的成本。19世纪60年代以后,政府通过实施“宅第法”和“赠地法”,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校,并出资建立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使美国农业进入半机械化阶段。19世纪末,贷款压力加大和运输价格上升等原因使美国农场主面临困境,美国政府开始以立法的形式控制了与农产品价格相关的运输价格。1916年,美国国会通过联邦农业信贷法,将农业合作社从反托拉斯法中豁免出来,为美国农业奠定了制度性基础。尽管美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农业支持政策,但农业生产率的增长仍大大低于工业。随着“大萧条”的到来,美国农业更是陷入危机状态。这一危机状态使美国农业支持政策的重点转向直接干预农产品的供给和需求。1933年,美国通过了《农业投资法》,根据该法,美国农业部长有权同农场主和农产品加工商签订销售协议,以维持农产品价格,保证农场主的收入。这一强制性的政府保护措施出现在“大萧条”的特殊时期,意味着从此价格和收入支持政策成为美国农业支持政策的核心内容。1933年的《农业调整法》既标志着美国“农业支持工业”阶段的结束,又意味着美国“工业反哺农业”阶段的开始。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支付巨额农业补贴与农产品过剩的矛盾日益突出,效率损失不可避免。为了提高农业支持政策的效率,美国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逐步缩减农业补贴。为了提高政府管制绩效,经济理论开始强调对政府管制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即以成本—收益评估政府行为,强调市场是配置资源的最优选择,在政府矫正市场扭曲的同时,对政府进行了量化的监管。《1996年农业法》是美国农业支持政策转向市场化的重要标志,目的是使农场主面向市场调整生产。 2002年,美国政府再次修改通过的《2002年农业法》,把为农场主“提供可靠的收入安全网”作为主要目标,在农产品补贴资源保护,贸易促进、农业信贷、技术推广和灾害救助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农业支持措施。由于大幅度提高补贴水平,扩大补贴范围达到前所未有水平,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相悖,引起世界各国抗议。

由上可见,美国农业支持政策在200多年的时间内,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尽管措施不断创新,侧重点不断变化,但其中的逻辑却始终未曾改变,始终定位于市场、政府、法制三方面的有机统一,即由政府运用法制去矫正市场扭曲,坚持市场化取向。其指导思想也始终未曾改变,始终定位于提升农业生产力和保障农场主收入。在这个过程中,美国农业支持政策的演进逻辑是一贯的,它既承认市场机制的有效性,又将市场扭曲作为政府政策必然存在的现实基础。即使美国政府并未真正贯彻完全市场化的农业支持政策,但它仍然力求使补贴向更有效率的提高生产力的方式转化。既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又保障了农场主收入。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之间轮流此消彼长的角力,不是同义反复,而是政府与市场的相互补充关系日益完善。政府经济管制和农业支持政策都以市场作为中心价值取向,从遵守市场机制的规划,到补救市场机制的不足,再到市场的有效运行创造激励机制,是二者共同拥有的演进逻辑。

三、我国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路径依赖

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又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制度变迁,既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变迁,又是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向城乡一体的现代经济结构的变迁。这种经济双重转轨或双重变迁的复杂性决定了制度变迁的艰难性和渐进性。作为一种制度变迁,我国从“农业支持工业”向“工业反哺农业”的转轨,无疑存在路径依赖问题。

第一,现代化实现方式上的路径依赖。西方发达国家大多为资本主义国家,它们实现现代化的方式建立在自由资本主义和自由资产阶级的基础上,走的是原发型的经济发展道路,这种原发型的经济发展道路具有内源性、自发性、渐进性和连贯性的特点。同时,西方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大多是同罪恶的奴隶贸易和疯狂的对外掠夺相伴随这一事实。而后发展国家大多为相对落后的国家,它们走向现代化之时,面对的是列强林立,世界市场已被瓜分完毕,国家间竞争已经日趋激烈,后发展中国家走原发型经济发展道路的外部条件已不存在。同时,后发展国家内部通常又都缺乏自我自发生成现代生产方式的经济与社会条件。因此,依靠自然的演化向现代市场经济过渡,选择渐进性与连续性的原发型现代化的实现方式或制度变迁模式已不存在客观而现实的可行性。中国是后发展国家,新中国建立时,国民经济体系残缺不全,在国民经济产值中,现代工业所占比重不到10%,90%以上是农业和手工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尽快建成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走向现代化,我们不可能对外掠夺,只能运用强有力的中央集权计划,通过工农业剪刀差榨取农业经济剩余以支援工业,完成“农业支持工业”的庞大的原始积累。而中央集权的传统计划经济长期运行,又会导致不断地自我强化,并以极大的惯性,成为我们今天走向市场经济的体制障碍,成为“农业支持工业”走向“工业反哺农业”的路径依赖,也成为我国现代化实现方式上的路径依赖。

第二,不平等的城乡关系及其体制和制度方面的路径依赖。体制和制度是制度变迁的关键约束。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背景下所形成的不平等的城乡关系及其体制和制度,以及这种体制和制度的惯性,是我国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制度变迁的一大障碍。在传统工业化背景下,我们实行了严格的城乡隔离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尽管这种体制和制度有所改变,但是这种体制并没有根本性的变革,其强大的惯性仍然是无时无刻不在发挥其作用。在户籍制度上,明确规定农村居民迁往城镇一定要持有城市劳动部门或学校录取证明以及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迁证明;在就业制度上,城市部门实行了歧视性的就业政策,原则上排斥农民在城市就业;在教育制度上,城乡教育体制和教育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城市居民享受的是高质量的教育,而农村居民享受的却是较低水平、较低质量的教育;在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上,城市具有基本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农村居民没有基本的制度形式的保障。且很难在较短时期内改变这些状况。

第三,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方面的路径依赖。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其经济结构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而且是多层次的二元结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迟缓,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城市化和城镇化滞后等延迟效应。在延迟效应的推动下,农村边缘化程度继续加深,相对于力量分散的农民,城市利益集团对政府施加的压力极为明显,并在实际上成为城市偏向政策的决定性因素,城乡二元结构不但没有改变,反而更加严重。特别是随着农村大量精英力量外流,农村边缘化程度继续加深。在中国特殊的二元经济背景下,城市的现代经济部门发展缓慢,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下降,而传统农业没有得到根本改造,农村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大量过剩劳动力无处转移,同时造成了城乡市场的分割,阻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和市场经济结构的完善,形成了中国经济发展在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构成了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制度变迁的重大约束。

四、我国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制度变迁怎样走出路径依赖的困扰

既然路径依赖对我国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制度变迁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我们就应该着力制度借鉴,坚持制度改革,大力推动制度创新,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努力摆脱路径依赖的负面影响,走出路径依赖对我国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这一制度变迁的困扰。

第一,着力制度借鉴。任何民族国家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制度变迁都有其特点,也各有所长,相互取长补短是正常的。发达国家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制度变迁,既是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同步演进过程,又是市场化和法制化的不断发展过程,这对于历史上缺乏法治传统和市场经济传统的中国是值得学习借鉴的。除此之外,发达国家的农民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决定农业政策方面一直发挥着巨大作用。如美国的三大农民团体:农民协会、农民联盟、农场局所代表的农民政治势力,对政府决策有强大影响力;日本农业人口不足全国的5%,但控制着全国25%的选票,并依靠自己的组织团体——农协,迫使政府决策顾及农民的要求。因此,解决农民的组织化问题,增强他们对资源的控制能力、社会行动能力,让农民有组织地进行合法化的利益诉求,直接影响政府的决策,具有重要的制度意义。

第二,坚持制度改革。应当承认,我国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制度变迁,如果以路径依赖的方式演进,从一定意义上说有利于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经济增长,但长期稳定的制度也将滋生相应的特殊利益集团(既得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具有抵制任何变革的动力和权力,因为变革会剥夺它们所攫取的扩大了的社会产出份额”。因此,要走出路径依赖对制度变迁的这一困扰,惟一的选择就是坚持制度改革。

第三,推动制度创新。制度改革是制度创新的必要条件,制度创新则是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只有在坚持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制度创新,才能使我国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制度变迁最终走出路径依赖的困扰,走上制度变迁高绩效持续强化、良性循环的坦途。制度创新必须要有新的思路。鉴于路径依赖的困扰,有部分新制度主义者提出了制度变迁的“路径替代”理论。路径替代指的是通过政府等权威力量改变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性质而建立全新制度安排的制度变迁方式。有国内学者认为,20世纪中后期,包括中国在内的转型国家的市场化进程已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自然的形成,而必须由政府有意识地建立,从而提出“政府以行政手段推进市场进程”的假说。

收稿日期:200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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