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多元化的一致性_命题逻辑论文

论多元化的一致性_命题逻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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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975(2005)01-0021-06

相干性在亚里士多德的《论辩篇》和《辩谬篇》中就以论证的规则出现。20世纪70年代,相干性成为非形式逻辑评估论证的三大标准之一。[1]1992年5月,《论辩》第6卷第2期以相干性为主题。编者称,本专题的文章反映了“关于一种语境依赖的(contextdependent)语用学概念的相干性定义之一致意见日益增长的趋向”。最近,著名论辩理论家沃尔顿推出专著《论辩中的相干性》。[2]总的来看,论辩理论(包括非形式逻辑、新修辞学等)将相干性研究从语义转向语用,揭示了相干性的多元性质。

形式逻辑家关注的只是单个推理或蕴涵式中前提对结论的相干性,即命题的相干性。无论是实质蕴涵还是其他被限制的蕴涵,都可能产生不相干谬误,即从一个命题推出了另一个在意义上毫不相干的命题。对付不相干问题采用两种方式,一是构造各种相干逻辑系统;二是直接消解相干性问题本身。有人认为,不需要在逻辑推论的保真性条件上再增加相干性作为一个新增的必要条件。逻辑推论本身就表明存在逻辑相干。逻辑学家再难以要求有其他更好特征的相干性[3](P70)。

但是,从论证,特别是论辩的程序(procedure)或过程(process)来看,相干性却是必需的。事实上,“推出过多”以及其他“蕴涵怪论”问题,只是从论辩(argumentation)的视角来看,才是真正的问题。亚里士多德在讨论不相干谬误时已联系到三段论(有效推理)的定义,该定义已排除了不相干谬误。纵观他的文本,三段论可定义为:一个论证是三段论,当且仅当其前提必然得出结论;论证不包括冗余前提;结论并非前提的重述;一个以上的前提。其中冗余前提可能是不相干前提。在亚氏的逻辑中,三段论可推论性的条件之一是不包括不一致前提,因为,“A,非A;所以B”等值于“A,B;所以A”,这样,结论重述了前提。[4](P223-224)“当然,结论为逻辑真理时,根本就不需要前提。亚氏的反驳定义中也包括了相干性要求,即“同一方面、同一关系、同一方式、同一时间”的反驳。而在其谬误论中也包括“对反驳的无知(ignoratioelenchi)”。论辩理论对相干性的关注有更为广泛的基础。论证(argument)是论辩活动(arguing)的一种抽象,即作为产品的论辩(argumentation as product)。将论证作为产品来理解,它就是“前提—结论”命题集。这样,命题相干性就是前提对结论的相干性。但是,在这种最为基本的相干性上,形式逻辑和论辩理论就出现了分歧。根据“共同变元”的要件和必然推出的要求,在形式逻辑眼里,“乞题”(A推出A)论证肯定是相干的。但正如非形式逻辑的代表人物布莱尔指出的,由于一个命题自身不能作为自己可接受性的证据,一个有疑问的陈述不能使自身成为可接受的。因此,“乞题”是不相干的,相干性不能以推出为标准。[5](P73)通过对不相干性和“乞题”的分析,沃尔顿得出,相干性概念本质上是认识论的。[6](P80)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形式逻辑的相干性理论平移到论证相干性问题上。

非形式逻辑家虽然也主张前提或命题相于性,但这种相干性概念并非语义、语形概念,而是语用的。一个前提是某人在论辩语境中用于完成一个目标的陈述,相干性是该前提对这个目标做出贡献的一个功能。而且,相干性主张在原则上总是可争辩的,常常由进行论辩性讨论的团体辩证地磋商。这样,即使是按论辩的产品来理解论证,也要始终牢记,论证是包括提议者(断言者)与反对者(提问者)角色的辩证过程或论辩实践的移动(move)的产品。

非形式逻辑对相干性的一般解释是:A支持赞成B,则A与B正相干;A支持反对B,A是B为假的理由或证据,或使B降低为真的可能性,则A与B负相干;A与B既非正相干也非负相干,即A之真不影响B的真或假,则A与B不相干。[7](P145)戈维尔主张,演绎推出(按其定义应排除“乞题”)是达到相干性的一种万全方式。它们不仅相干而且充分,因为给结论提供了十足的好理由。类比利用的相似性表示一种相于性。在归纳中(从过去到未来的推理),相干性源自基本假设:一直以来显现的规则性将继续起作用。由于归纳假设基本上是正确的,因此过去的情形与未来相干,所经验的事件与未经验的事件相干。

图尔敏的“正当理由(warrant)”也和相干性问题有关。正当理由正是前提集相干性之理由的提供者。但在《论证的使用》中,图尔敏还没有明确这一点。1979年的《推理导论》在刻画正当理由的一般特征时指出了正当理由“授予相干性(relevancebestowing)的功能:正当理由是“一般规则、规律或原则……使得这些事实与一个主张相干”。但是,相干性的提供者并非一个人必须加上的陈述集之外的额外的东西。当承认存在论证时,就承诺了前提与结论相干。判断一个陈述集是论证与判断其某个成员和另一个成员存在着相于性是分不开的。仅当前提的相干性受到挑战时,相干性正当理由才登台亮相。当然,人们经常否认、挑战或质疑假定的相干性。和图尔敏认为正当理由是一般陈述的观点不同,布莱尔认为,论证相于性的正当理由不必是特殊类型的陈述,它是一个功能概念,可以是一般的,也可以是特殊的陈述。[8](P77)

但是,相干性涉及的范围比命题相干要广。命题相干还没有解决论证与其目标以及正反论证之间的主题相干性问题,比如,“稻草人”谬误。在建立自己的“谬误语用论”时,沃尔顿将相干性置于合理对话框架中来考察。评估论证中的成分相干或不相干的基本因素是论证的论题(issue)。如果论证的论题未被陈述或首先得到理解,不相干的断定就不能被建立。

当我们说一个论证出现了不相干结论,就假设了论证者完成了其论证,而且,那就是他不得不说的有关该主题的全部;如果他再多说些,也许会表明他的前提为何是相干的,因而为什么他的论证是相干的。所以,不相干批评如何对待的问题,最终取决于对话是否能继续下去。在对话中,可能对命题相干性提出疑问,论证者也可能作出合理的回答。有时,不相干批评最好被处理为要求越来越多的信息。合理对话是问—答序列。每一参与者有一个要证明的论点或结论。在整个对话序列中,一个命题被说成是全局不相干的(globally irrelevant),如果它出现于对话的某个阶段,且与提出它的团体要证明的最终结论是不相干的。未对一个问题给予直接的回答也是一种不相干,但这时的不相干主要是局部的(local)。因为,回答受到批评是由于在对话的某个点上,一个特定的问题被认为并未得到直接充分的回答。所以,一个重要的相于性批评是问一答相干性。[9](P60-66)全局相干性关涉到参与者的论证的整个指向和趋向。这是一个向确立论点运动的过程,是一个长且可能复杂的相互联结的论证链条或网络。一旦对话完结,更易对全局相干性做出判断。在对话中,局部相干也许属于一个提问和一个回答的关系,也可能属于论证中一对命题间的关系。在全局与局部相干性中,存在两种前提与结论相干的方式。其一,主题内容相关性。这时我们需要问,是否因共享某个主题内容而使得前提和结论相联系;其二,存在提供证据的或证明的相干性(probativerelevance),这时需要问,前提是否在相信或反对结论方面起某种作用。这样,沃尔顿认为存在两个独立的相干性类型。一个前提可能与一结论是“主题内容相干的”,但对于证明或否证论证的结论没有作用;另一方面,一前提也可能具有两种相干性,既分享主题,又有证明力。

当然,相干性预设了在论辩本身的实际阶段展开之前,一个议事事项(agenda)就已被确立。但在实际中,这一先决条件也许并未被满足,或被所有论辩的参与者在论辩的对抗阶段正确地或无歧义地予以解释。

布莱尔指出,相干性是相对的。在命题相干性中,论辩在其中扮演角色的专门主题或实践领域,规律、原则在服务于相干性正当理由时是可变的,它将随这些主题和实践的变化而变化。论题相干性也是相对的。主题交叠作为前提相干性的一个标准,但主题内容或主题交叠并不充分保证前提相干,它仍将取决于实际情况。例如“X是妇女,X不应得到这份工作”。若工作是出租车司机,假如是在沙特阿拉伯,妇女不允许驾车,则前提是相于的;若在加拿大,前提不相干,因为在那里,对妇女的工作歧视是非法的。[10](P81)

当代论辩研究越来越认识到,论辩在其根源上是修辞的。修辞视角的论证有一些特性:作为修辞现象的论证是在特定语境中有目的的、交际的行为,所有现实论证都是以某人试图影响他人为出发点;修辞情景中的论辩关心一个“个案”的完全发展和表达,关心像演讲或论文这些较大的话语单位,而逻辑关心的只是原于论证;无论是学术的还是其他类型的论证,都是对听众的演讲,而非论证者的独白;在形式和内容上,自然论证有无穷的可变性,应用某种已接受的(形式的)论证模型并不能合适地把握日常论证构成的话语。温策尔说,即使逻辑家对原子论证的狭窄兴趣也可从更广阔的视角获得某些东西。[11](P86-94)根据这样的理念,相于性就成为一种修辞相于性,它被解释为论证的内容(材料)和情景之间的语用关系,即对人、事件、对象、关系、迫切问题以及论证者在探索时所面临的压力的混合体的关系。我们总可问:这前提(证据、信息等)在构造一个对解决迫切问题有贡献的论证时起作用吗?或者,这论辩技巧对构造和表达眼下主题的一个有力个案有所贡献吗?因此,相干性问题能应用于材料的广阔范围,从最严格的、明晰的原子论证到隐喻的选择。和布莱尔的看法一致,温策尔也承认任何论辩材料的相干性在原则上总是可争辩的。修辞情景、它们的元素,特别其中的参与人,是无穷可变的。算作相干前提的东西常是在讨论过程中浮现的,它也许要经过磋商。在原则上,相干性标准在被应用的任何时候都向挑战敞开大门,因为它们都相对于论证者的信念、听众,对话者和批评者的信念。这种规范的应用所产生的问题的解决,取决于论辩材料对问题情景的语用关系。不存在一种先验演算,据此,相干性的争论可被自动解决。关于相于性问题的解决是一个技巧,它依靠修辞学和辩证法的力量和靠逻辑的力量一样多。[12](P92)

稻草人谬误违反语境相干性(contextualrelevance),论证者构造的论证缺乏对他的对手的实际论证固有的语境或背景的相干性。相干性的非形式逻辑的说明需要扩展到包括语境的性质,特别是包括听众性质的那些语境。[13](P37)廷德尔认为,对理解命题相干和主题相干有重要意义并构成其背景条件的是“听众相干性(audience-relevance)”,它包括了一个论证所陈述的、假设的信息内容和信念框架与所针对的听众可能拥有的承诺的关系。事实上,一些非形式逻辑家也认识到相干性和听众的关系,例如,布莱尔谈论的相干性正当理由是指向听众的。需要考虑听众在其中评价论证和做出相干性判断的环境,即认知环境。一个认知环境是一个个体,或者在共享认知环境的情形下的一些个体,能够在心理上当作真的来表征和接受的事实或假设集。这些认知环境并没有告诉我们人们知道或假设的东西,而是告诉我们,可以期望人们知道或假设了什么。整个认知环境的概念对理解听众相干性是有价值的。当我们向听众提出一个论证,我们不仅试图改变他的认知环境,而且也希望进一步改变其实际的思维过程:使他们坚持我们所导入的对他们显然的认知环境。某事是相干的,如果它与有关创造改变之可能性的认知环境有关。论证者打算使假设集成为显然的,而且必须以使得该假设既对听众又对倾心于该假设的交际者均显然的方式来完成。它们中的任何一个假设是相干的,如果通过提供旧假设的进一步证据或反对旧假设的证据,来更改或改善认知环境,即是说,前提实际地影响在认知环境中已是显然的东西,以便进一步的假设变得显然。另外,新观念向一个听众提出并对其论证,听众相干性将需要尽可能多的信息被给出,以支持那些与我们知道的在该听众的认知环境中是显然的假设相干或相关的观念。讲者期望某些事情对听者是显然的。一个听者做出推论,不仅依较说出的话语(命题),也依赖他有关世界的知识(即语境信息)。这里,语境相干对命题相干具有优先性。推论进行的地方,信息与认知环境是相干的,即它产生语境效力的地方。

若一个命题或论证有语境效果,那么它对听众就是相干的。廷德尔指出,首先,由于听众共享认知环境,那么,陈述的相干性可能极为依赖听众;其次,通过附加有语境效果的前提(可能包括隐含前提),不相干前提可成为相干的。如果通过提供补充信息,它们阐明一个受挑战的前提的相干性,那么,布莱尔的相干性正当理由就能以这种方式运作;第三,与这相联系的是,前提或前提集可以有强的或弱的相干性等级;第四,隐含前提有许多候选者,在关注论证者的认知环境的情况下,我们就处于做出正确判断的有利地位,如果我们注意到论证者和听众所共享的共同的认知环境,那我们就处于选择隐含前提候选者的更好的位置。这说明前提相干性如何与语境相干性密切相连。不求助于语境,命题相干性就不能完满被确定。那些将相干性的评估局限于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的逻辑家并没有道出论辩段落中相干性的全部内情。听众相干性要求,一个前提或论证与使得一个个体或团体的认知环境成为显然的东西有关。并非要求个体或团体成员实际上掌握什么是被显然化的,只是要求他们有能力这样做。如果我们认识到,交际内在地有风险,我们的交际常常完全(或根本上)是失败的,那么,几乎没有理由期望一种决定相干性的安全程序。主题相干性明确与内容的方面相关,但这些方面本身将部分地由包括它们的认知环境(无论是否共享)所决定。前提相干性,在受限制的意义上(即前提不同于结论),作为论证者的一个产品,作为对一个评价者而言的消费品,现在也深受其在语境中的状态的影响。听众相干性对其他两种相干性具有优先性。前提相干性从属于听众相干性,因为我们并不在真空中推理,也因为我们不能彻底地把推理的产品从过程和程序硬撕扯出来。[14](P101-112)

沃尔顿与爱默伦和荷罗顿道斯特曾合作研究“论辩性讨论中的辩证相干”问题。在研究谬误,特别是所谓“不相干”谬误时,沃尔顿发现,相干性从未以一种对界定、分析或分类非形式谬误有用的方式加以定义。尽管形式的相干性逻辑已被构造出来,但是,最终也未捕捉到适合于谬误研究的相干性概念。需要的是一个相干性的语用概念。语用相干性等同于辩证相干性,或叫“语用—辩证的相干性”。知道了基本对话类型(6种)和论辩型式(scheme),就能以对谬误研究有用的两种方式定义相干性。其一,论辩型式有恰当的相关批判性问题,如果提出这些恰当的批判性问题之一,一个回答就在局部水平上对论证相干;其二,论证在对话的一个全局语境中被判定,任何论证或论辩中的移动,在它作为一个恰当的移动顺应对话的那个类型的范围内是相干的。这种相干性类型被称为辩证相于性。简言之,对话中的一个移动是辩证相干的,如果它在对话的某个阶段的论辩中履行了一个合法的功能。在某种意义上,一个对话中的任何论证或言语行为都能是“相干的”。但辩证相干是一规范概念,即评估与某种论辩相关的论证中的移动,这种论辩是一个对话中的参与者从事的,是对那种对话类型是合适的。[15](P162-163)

相干性标准的严格性需要在制度性背景或讨论的其他实践参数的指引下予以解释。在商务会议中,相干性标准也许非常严格,而在哲学讨论中,可能远为松弛和柔性。法律上的相干性标准比对话语境中可接受的相干性更狭窄。对话是个体移动(讯息、言语行为)的序列。从第一个移动出发,指向一个目标,向前移动。局部相干限于对话序列中的某个特殊移动。全局相干性是某个特殊移动上的言语行为与对话目标的关系。相干于对话目标是全局的,相干于论辩型式是局部的。可以仅诉诸对话的规范模型决定论辩中的相干性。但相干性在局部水平上也依赖个体言语行为的本质。言语行为是问题,则特定的回答相关或不相关;若是论证,相干性取决于论辩型式的本质。[16](P168-192)

判断辩证相干性考虑6种因素:①对话类型。参与者打算从事的对话类型是什么?若是批判性讨论,问题中的论证或移动应按照对对话类型的关系判断是否相关。在批判性讨论中是相关的一个论证,或许在探究对话中不是相干的;②对话阶段。一个在对话的对抗阶段是相干的言语行为也许在论辩阶段不相干;③对话目标。相干性总是相对于对话目标而确定。④论证型式。子论证如何相干,取决于论辩型式的类型。如,若子论证是诉诸专家意见,那么,子论证是否相干取决于论辩型式,相干或不相干判断取决于对论辩型式适合的批判性问题的类型,比如,回答“你引证的权威真的是专家吗?”将是相干的;⑤论辩的先前序列。子论证的相干也可能极为依赖在对话中先前已经过的论辩序列。对话中论辩的先前序列的文本证据,在给定情形下,是判断论辩的一个新路线的相干性的重要证据资源;⑥言语事件。给定的制度背景和特殊言语事件,也许产生那种有助于确定给定情形中的相干性的限制和特殊规则的效果。如论证发生于法律案件,特殊的法律规则将有助于确定移动的种类被判定为对特殊言语事件的类型是相干的或不相干的。若言语事件是某一特殊合作或集团委员会会议,集团的规则和实际需求可能强派给各种对判定言语行为相干或不相干的限制。主持人要解释这些规则和限制。在此会议上什么是相干的相当不同于其他日常会话和讨论的背景。[17](P193)

如果有表明偏离论证路线的证据,一个不相干的论证路线就面临批判性挑战或质疑。但是,沃尔顿认为,并非所有相干性的失败都归于谬误。若一言语行为或论证路线显得离开对话中的论辩的主线,它就会受到挑战,它否是相干的问题就被提出。假如一个移动阻止所有进一步的相干对话,则它可被定为不相干谬误。有两种辩证不相干并非必然谬误。内部不相干性:在一对话内的转移,或是主题或是证明的转移;外部不相干性:从一对话类型到另一对话类型。辩证转移,或从一种对话到另一种对话的转换,在一论辩系列期间,可能合法或不合法。例如,双方同意从第三资源团体获取有助于澄清讨论中的某些事实性内容的信息或知识,就从说服性对话转移到寻求信息对话,这是合法的;如从批判性讨论转移到争吵性对话,这是不合法的,即辩证不相干。[18](P187)评估论证在第一水平上,一看它是无效的或结构上不正确的论证或其他缺乏论辩型式类型恰当的要件;二看一个或更多前提可能受到批评,根据它是不充分地被支持的理由。在假设性推理情形下,这意味着合适的批判性问题未被充分回答。第一水平的批评主要关涉论证的前提和结论,这可称为局部水平的分析。第二个方面是相干性。即使一个论证在第一水平上是好的,仍可能不是辩证相干的,即论证不满足在给定对话语境中的合适的功能。[19](P194-230)

沃尔顿后来进一步主张相干性的多元主义:不同对话类型中的相干性是不同的概念。例如,说服性对话类型论辩的使用的一般结构受到四个约束,它们一起确保所使用的论辩是相干的。R1:反方将前提作为承诺接受;R2:论证链中的每一推论在结构上正确(依据一个论辩型式);R3:论辩链必定将正方的论点作为其(最终)结论——证明相干性;R4:论证满足这三个规则是实现正方在对话中的目标的唯一手段。这也是好论证的标准,“好”、“正确”用于功能的或语用的意义,意思是论证在为对话目标做出贡献方面是好的或有用的。说服性对话中的相干性问题、命题、论证或其他类移动取决于7因素:①参与者参与的对话类型;②给定情形下对话的主题是什么;③移动所处的对话阶段;④先前的移动是什么;⑤在一个论证或对一个论证的回应中,论辩型式是什么;⑥何种隐含前提被包括;⑦在对话的这一阶段,另一团体承诺的命题是什么。[20](P43-65)后来,沃尔顿又将说服性对话中的辩证相干性的判断方法具体化,在评估时,批评者必须返回看,问初始论点是什么,论证者打算证明什么,然后要看实际的论辩序列,判断什么程度上朝着最初论点的证明或支持前行。决定辩证相干的论证外推法(Extrapolation),匹配于给定的论辩一直到通过正向和反向链接的过程证明结论。帮助决定相于性的最好工具是论证图解。给定一个良好工作的图解,人们能考察图解表明的论辩路线,然后向前外推,看是否向前的长链接的任何部分目标是被假定由论辩证明的最终结论。[21](P119-143)

但是,戈维尔质疑辩证相干和语用一辩证方法对“安慰论证”的适用性,因为这种论证既不妨碍意见分歧的解决,也不是什么正确或不正确的论证型式;不存在讨论规则的违反,也不涉及论题的、局部的或全局的相干性问题,省略前提说也无实质性指导。她建议,应该诉求相对简单的说明。相干性遭到批评时,要诉诸各种特别的考虑甚至简单地诉诸直觉。相干性发生争论,论证者和批评者应在进一步的论证中辩护他们的判断,在这种论证中,存在着根据关于语用学、辩证法、对话、语境、论证重构及隐含前提的理论描述前提的空间。[22]布莱尔曾指出前提相干和论证辨识有关。当论证者的意图不明确时,读者需决定是否将文本解释为一个论证是合理的。尼尔森也在其语言哲学博士论文中将论证重构和相干性联系起来。[23](P126)

不相干性是论证的致命条件,指出前提不相干就是对论证的决定性反驳。不相干常称为non sequitur即前提并未将你导向结论。谬误的产生关涉多种可能因素。基于相于性理由来批评一个论证是比较强硬的批评路线,但这种批评本身必须阐明,为什么前提被认为不相干。在现代谬误论中,不相干谬误是一个大家族,包括稻草人、直接和间接的人身攻击、诉诸无知、诉诸流行、诉诸权威、类比不相干等。遇到命题不相干批评时如何应对?有人主张,当论证显得有不相干前提时,论证实际上有省略前提,当省略前提被加上之后,它们将与已陈述的前提联结一起使已陈述的前提终于成为相干的,即重构的论证不再包含不相干缺陷。不过,戈维尔担心这种方法引来其他问题,是“拆东墙补西墙”。[24](P178)

收稿日期:200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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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多元化的一致性_命题逻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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