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营改增是我国一种新型税收政策,我国营改增政策的实施给我国的各个行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本文首先对营改增实行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然后阐述了营改增对建筑业工程造价的影响,并提出了营改增对建筑业工程造价影响的积极对策,使其更加符合投标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造价管理
引言
比较营业税而言增值税具有一定的优势,目前在世界范围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使用,国家财政部积极推进营改增税收政策,2015年6月国家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建筑业也全面实施了“营改增”,税改对建筑工程的造价方式和结构产生了较大影响,应纳税额累计进项税额被计入工程造价销项税额,取代了以前应纳税额统计,纳税额计价组成模式的改变对建筑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方式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建筑业应顺应这一变化,主动研究增值税下工程造价的变化趋势。
1“营改增”的基本概述
在2011年,我国相关部门首次提出了“营改增”试点方案,其出台直接显示了“营改增”规划的正式落实。并且,于2016年5月,“营改增”运营范畴得到了扩充,建筑企业也被纳入到“营改增”政策试运营范畴内,增值税成为了当前我国主要实施的税务。并且,结合建筑企业自身特性,“营改增”政策落实过程中,对建筑企业的税务和计税形式进行了确定,例如,从增值税自身角度来说,其税率主要以11%为主,在核算时,通常是把增值税方式当作计税标准。和税率为3%的营业税进行比较,增值税在税率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异。因此,大部分建筑企业普遍认为,“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将会加剧建筑企业的自身压力。
2实施“营改增”的意义
我国在不同行业中积极推进“营改增”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经济增长注入内生动力,促进经济不断发展。推广“营改增”,是国家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发展战略背景的总体要求。在不同行业中推广“营改增”,既能够促进各行各业稳定快速发展,降低发展压力,同时也能够促进行业进行自我革新,提升企业综合管理能力,从而促进行业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可以看出,“营改增”是为了保证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因此各行业要积极推动“营改增”改革,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发展。
3营业税与増值税的区别
1)计税方式:营业税是将营业额作为计税基数,纳税额由计税基数乘以税率得到,因而其是一种价内税。增值税的计税方式有两种:一般计税方式、简易计税方式。这两种计税方式的计税基数都为销售额,但计算的方式却不完全相同。一般计税方式首先要计算出销项税额,销售额乘以税率即得到销项税额,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即得到增值税;简易计税方式是用销售额乘以征收率,从而得到增值税。2)财务工作:由于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税收计算方式存在差异,因此,财务对这两种税收的处理方式也会不同。3)本质区别:营业税下,成本和费用科目核算包含了进项业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涵盖了营业税,因此营业税应通过税额来计算;增值税下,成本的费用核算不包含进项业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项目税额不通过损益类科目核算。
4营改增实行的必要性分析
4.1避免偷税漏税情况
建筑企业在之前实行营业税政策时经常会为了减税而做出一些违规的行为,这导致建筑市场在税务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规范行为,这也不利于打造一个健康发展、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因此在实行营改增政策之后建筑企业在发票方面不能进行虚开了,网络认证对于发票来说是具有一定的监督作用的,相关部门也会对其开发票的行为进行一定的的监督。这种措施能有效地保证建筑行业的偷税漏税现象减少,使建筑市场的发展更为规范。
4.2提高建筑企业管理水平
“营改增”发票的抵扣制度可以实现建筑工程的各参与方的产业融合,有利于建筑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发票各参与方形成一个抵扣关系链条,对以前行业盛行以包代管和不规范挂靠现象带来冲击,施工企业的管理体系得以规范,管理水平也得以提高。
4.3降低重复纳税现象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自从实施了营改增政策之后能将其税负进一步地减少,使其在开发新项目的过程中能具有更加充足的资金。在工程建设中需要花费很多的资金进行材料的购买,其在建筑企业的营业额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但在建筑材料购买的过程中已经将其中所包含的增值税征收过了,如果在之后的计税过程中对其再进行征税就不合理了,因此这种征税方式在实行营改增政策之后就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减轻了建筑企业的税负,避免重复收税给其带来的经济负担。
5营改增对建筑业工程造价的影响
5.1对现有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影响
建筑工程造价因为“营改增”的全面实施而产生深远影响。全额征税作为以前建筑业的主要计税模式,那时候项目的工程造价计算模式是以营业税为基础设置的计价体系。实行“营改增”后,使用的是差额增税方式,这种变化使得原有造价体系需要进行彻底变革,以适应新的增值税抵扣制。在新的税制下,应当通过实行新的造价计算模式以适应新税制的需要,在招投标过程中应该按照新的工程造价计税模式进行工程投标报价。
5.2造价预算的影响
营业税是指价内税,这是在工程建设中对于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征收的税;增值税指的是价外税,这是对其增值部分所征收的税。在进行这两种性质不同的税务征收的过程中所面对的征收对象也存在不同,在实施营改增政策之后,工程建设中的造价预算也出现了变化,主要体现在费用的组成结构上进行了调整。
5.3经营方式的影响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建筑企业主要以法人形式为主,同时企业旗下附属诸多子公司,在落实工程项目时,一般采用承揽形式对管理和施工进行负责,从营业税角度来说,工程项目部门主要作为营业税缴纳的主要机构,在“营改增”背景下,增值税自身含有抵扣链条以及发票管理等特性,所有纳税环节均要根据销项抵扣的形式进行,然而由于该链条比较长,从而加剧税务风险的出现。
5.4对工程实际成本控制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工程建设所涉及到的成本预测与各个环节间均具有极为紧密的联系,从而导致工程成本预测工作的难度增大。在“营改增”方式下,建筑企业所承担的税额也将区别与传统营业税方式下企业所承担的税额。针对此类问题与因素的存在,都使建筑企业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于成本的控制难度进一步增加。
5.5促进资产更新,提升作业水平
从行业所属的性质来看,建筑行业总体上属于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企业,因此在建筑行业内部,大量的资金被用于购买各种建筑材料,支付工人劳务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建筑行业的总体利润率。这就形成了建筑行业设备更新换代速度较慢的客观情况,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比例较小。但是,经过“营改增”改革,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建筑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因为实行“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能够将购买施工设备的固定资产实行进项税抵扣,这极大的改变了建筑类企业购买施工设备时所面临的资金难题,降低了企业经营压力,促进了建筑行业提高自身施工水平,增强建筑总体质量。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国建筑行业的竞争力与经济效益,帮助建筑行业夯实了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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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对各因素造价权重的影响
当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不同类型、不同范畴所涉及到的造价权重也具有明显的差异性。例如:人力成本因素,要区别于机械设备因素更要区别于材料因素,这也导致这几方面的造价权重各不相同。并且,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更要通过合同方所进行的纳税类型与纳税标准规格,对含税价格做出换算。然而,受合同方纳税类型与规格的差异性影响,致使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因素所代表的造价权重也将出现相应的差异性变化,进而使实际发生的人力、机械以及材料等的造价权重与造价预算的差异性将进一步增加。
6“营改增”态势下工程造价的应对措施
6.1转变经营理念
现阶段,我国税务体系已经出现了明显改变,这就要求企业运营管理工作人员和财务工作人员结合税务体系要求进行转变。因此,从实际角度来说,在开展工程决策以及规划工作之前,应该结合工程项目的真实状况,开展规划设定工作,同时和营业税纳税情况进行对比,工程计价也由含税价格朝着不含税价格的趋势发展,因此,针对建筑企业而言,需要消耗较长的时间来进行工程规划,这给企业招投标方面带来严重影响。假设在开展工程报价工作中,企业应该对税务体系相关内容有充分认识,同时能够根据自身真实状况和需求,实现招投标机制的构建,从而促进企业自身综合竞争水平的提升。在开展预算投标工作时,应该落实好成本把控工作,从而给后续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评估提供便利条件,并且结合工程标准实现进项税额来源和中标体系的考核,在确保获取一定数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给企业创造更好的效益。
6.2应对营改增进项税抵扣项变化的措施
材料费和机械设备费必须要扣除进项税后在分部分项工程费中来计算,尤其是材料费和机械设备费金额比较大时,应按实或按比例扣除进项税后进行计算,同时也会影响到企业管理费的改变。措施项目费在“营改增”费率控制制度中应该进行重新测算并相应调整取费费率。进项税的征收标准在基于“营改增”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活动有所改变。税务部门在增值税征收模式要求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会更加深入,税金的比例由此进行了上调以适应实际发生的增值税。如果当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那么在新的税费标准之下,可以在下个月继续进行抵扣。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要对票证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取得完整的各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计算时,均需要取得收入和支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发票尤其需要注意必须为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否则无法予以抵扣。
6.3建立并健全工程造价体系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以往较为传统的工程造价系统已经无法满足新时期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双重要求,这使得建筑行业中相关施工单位要以自身的实际情况为基准,积极营造出符合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工程造价体系。建筑企业在随后进行的工程造价中,可对“营改增”政策在其他行业及领域中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参考与借鉴。通过此种方式所构建起的工程造价体系,不仅能够有效帮助造价人员对“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税收核算的方式进行细致的了解与掌握,更能够促使造价人员对全新的税收核算方式进行更为快速及准确的掌握。进而完成“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的工程造价工作。此外,当“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作为建筑的主体施工单位应对预算成本和成本控制进行更为深入的了解,唯有如此,才能促使“营改增”政策对工程造价所造成的影响显著降低。
6.4合理规划税收方案
建筑企业为了尽可能地少受到税收政策变化给其带来的影响,需要制定相应的税收方案,使其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将税收给其利润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不能做出一些与税收规范相违背的事情。建筑企业进行税收方案的制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综合能力,使其对企业的资金管理能力提升。因此建筑企业需要在充分了解其发展状况的条件下进行税收方案的筹划,使其所制定的方案能顺利实施。
6.5创新企业管理模式
营业税该收增值税后,企业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在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下,难以应对新潮流,并且可能在经济发展中面临淘汰的风险。在传统的建筑行业中,施工材料费用耗费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在营改增的情况下,大量的材料费用给工程造价带来了大难题,解决这一问题,不能仅仅改变施工材料的费用,改变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才是根本。
6.6谨慎选择供应商
谨慎选择供应商对于控制工程成本和有效降低税负的负面影响有重要的意义。首先,保证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还要求供应商具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假如供应商仅为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要与供应商谈好交易价格。其次,供应商如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形成的优惠价格要与增值税发票抵扣的销项税进行比较,这样才能保证获得正确的收益。
6.7实现规范经营,杜绝违规现象
在进行“营改增”改革之前,建筑行业的经营中存在较多的违法违规现象,建筑企业的规则意识薄弱,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违规经营方式是对工程进行非法承包与转包。但在实行“营改增”改革以后,坚持对进项税进行抵扣的税务制度使政府能够追查企业的各类工程事项,税务人员通过追查税收来源,可以调查清楚企业进行工程非法分包与转包的实际内容,因此限制了企业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非法转包与分包现象的出现。与此同时,实行“营改增”改革,也能从根本上阻止建筑企业把工程非法转包或分包给不具有相关施工资质的建筑队伍,从而极大促进了建筑行业内部的守法依规经营,促进了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
6.8对专用票据进行严格管理
在税务工作中的发票的作用无可替代,而对于建设工程的造价工作而言,则更是具有极为突出的意义。因此,建筑企业在经营时,应积极进行专用票据的管理工作。这其中,不但要对发票的来源、渠道等进行细致的核实,更要对发票中所涉及到的期限、金额以及日期等内容做严格的核对。并且,受工程建设中挂靠或劳务分包形式的影响,致使被挂靠方应依照规定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给建筑企业。而建筑企业则应进行挂靠方式的对应,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出严格的管理,并按要求对发票各资金间进行明确细致的核对。此种方式不仅能够促使建筑企业的经济风险得以降低,更会确保建筑企业的施工工作顺利开展与达成。
6.9注重人员培训
从建筑工程职工角度而言,应该明确意识到税务改革给企业造成的影响,全面开展管理工作,做好税务改革影响的探究工作,提升企业职工对税务改革的注重力度。因此,这就需要建筑企业定期开展职工培训工作,让企业各个职工均能对“营改增”政策给企业以及职工岗位工作带来的影响有所了解,在明确内容改变的状况下,落实本职工作,同时对财务人员加以重点培训,对税务改革相关内容有所认识,从而便于自身工作更好落实。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为了使建筑企业的工程造价不过多地受到营改增政策给其带来的影响,需要进一步地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这对于提高建筑企业的综合能力来说也是具有一定意义的。参与工程造价工作的造价人员需要对实施营改增政策之后的计价规则进行了解,使其能充分地将工程造价控制好,制定相应的控制方案来对其工程造价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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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王位文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8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3
标签:建筑论文; 企业论文; 增值税论文; 工程造价论文; 税额论文; 进项论文; 营业税论文; 《建筑细部》2018年第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