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资本”与相关范畴及其他(学习札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札记论文,范畴论文,及其他论文,资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前言
“社会主义资本”作为当前经济社会的基本范畴越来越受到理论界的广泛关注。除了老一辈著名的经济学家宋涛、蒋学模、卫兴华等早在10多年前在各种报刊上阐明自己的观点[1-3] 外,近几年来有更多的中青年经济学家试图寻求对这一范畴的正确理解。影响较大的有简新华、杨圣明、李炳炎、侯廷智、杨志、于金富等。武汉大学的简新华教授和马迪军同志写了《论社会主义资本理论的几个难题》刊登在《当代经济研究》2003年第4期上,引起侯廷智、于金富等人的争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资深研究员杨圣明在《人民网》2005年12月9日发表的《论社会主义的资本问题》(源自北京日报),在各大网站广为流传。中国人民大学的杨志教授在“中国政治经济学教学科研网”2004年11月25日发表的《“资本论”:创建社会主义资本理论的思想源泉》,也有较大的分量。江苏省委党校的李炳炎教授则将自己的专著直接定名为“社本论”即“社会主义资本论”,2000年4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还有众多的中青年学者以不同的方式和题目论及这一问题,限于篇幅,不一一列出。
研究“社会主义资本”应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政治经济学这门学科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当前中国《资本论》的研究者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要想保持马克思主义的活力,使它真正成为富有战斗力的思想武器,要想让更多的青年学生相信马克思主义,并把它继续看做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行动指南,我们就必须清晰地解释“社会主义资本”的由来、必然性、现实作用、哲学基础、历史趋势等诸多相关的问题,还要厘清与之相近但并不完全相同的各种范畴,使之各就其位。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理论只有彻底,才能说服人。只有用彻底的理论武装的共产党人才能在复杂和多变的国际和国内环境中永远保持不败的地位。
对“社会主义资本”采取回避的态度是不可取的。当前政治经济学专业的研究生的毕业论文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有讲产业经济的,有讲结构变化的,有讲新农村建设的,还有讲国际贸易的。目前流行的各种版本的政治经济学教材,内容也丰富多彩,财政、金融、工商税收、宏观调控、政府管理,应有尽有。不是说这些内容不重要、不能讲,而是说许多论文、教材事实上都在回避“社会主义资本”以及如何看待“剩余价值”和“剥削”现象等这样带根本性的问题,而滑向具体层面上的经济问题。“耕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面临着世界范围内的改革大潮和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复杂纷纭的社会经济形势,本应有极强教育说服力的“政治经济学”,从总体思路和框架上看,并没有跳出50年代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基本模式。现实和书本差别太大、理论和实践严重脱节,这是高等学校日益严重的“政治经济学”课程似乎没有“西方经济学”更受青年学生欢迎现象的直接原因。任何一个有责任感的理论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都不能不为此感到痛心:长此以往,在中国这块土地上还能不能继续扛起马克思主义的大旗?同时这个问题也值得我们这一代人深思!
如果说在中央决策的层面上对“社会主义资本”等诸如此类的提法,慎之又慎,甚至在一定时期和一定意义上,采取“不争论”的方式冷化和净化一些问题,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那么,对理论界来说,争论似乎是永远都不能停止的。“真理是在争论中确立的”(马克思语)。对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来说,停止或禁止争论,带来的必然是死水一潭。理论界、知识分子代表的是社会良知。社会没有良知,就失去了分辨是非的能力,也就没有前进的动力。
二 社会主义资本:定义、作用和必然性
(一)定义
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资本”是社会主义的社会属性和马克思所讲的“资本一般”的复合体[4]。可以把它理解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资本”,甚至再苛刻一点可以把它看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本”。
(二)“社会主义资本”的由来
应当说“社会主义资本”的提法是全新的,从经典作家那里是找不见这样原封不动的范畴和概念的。但是“社会主义资本”范畴的提出和使用,却不能说和经典作家无关。“社会主义资本”范畴中使用的“资本”是马克思科学阐明了的资本,它以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为基石,用劳动力的使用,去解释社会全部财富的真正来源;而“社会主义”更是马克思在科学地批判了英、法等国的“空想社会主义”以后的理论结晶。社会主义是定语、是旗帜,规定、统领着被马克思已经科学阐明了的“资本”,构成当今社会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关于“社会主义资本”的由来,还应再补充如下的内容:由于经典作家的历史条件方面的原因,他们虽然没有提出“社会主义资本”的范畴,但却有着许多与此非常接近的思想。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要将所有的资本收归国有,这就是把“社会主义”和与之相对立的“资本”连接起来,成为“社会主义资本”范畴的最早的理论依据。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的想法,为等价交换的“资产阶级权利”找到了存在的社会依据,此时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已经找不见踪影。马克思不可能提出超出那个历史时代的范畴,但与时俱进地提出和社会主义运动发展相适应的提法,永远是他固有的理论品质。列宁的“新经济政策”事实上为社会主义使用“旧资本”,创造了一种新的理念。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一系列“引进外资”的思想,更为我们确立“社会主义资本”的范畴,铺平了道路。
(三)“社会主义资本”的必然性
这个必然性来自市场经济本身的规定。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在人类早期的简单商品经济中,产品是当作商品来生产的。但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和社会生产的进步,发达的商品经济也就是市场经济逐渐显现出来,而资本则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最核心的范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十章中讲述和市场经济密不可分的生产价格时反复强调:理解生产价格的关键在于产品不是当作商品来生产,而是当作资本来生产。为了显示“商品”和“资本”有着本质上的不同,马克思多次把它们用粗体字分别标出,以引起读者的特别注意[5]。
在简单商品经济中,人们的交往较少,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也比较低,剩余价值在全社会之间的大体平均分配,既无可能,也无必要。但进入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后,社会生产的状况则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由资本的周转和有机构成造成的个别领域和个别行业资本家利润过高的现象,会很快被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所打破,最后形成全社会利润大体相当的平均利润,只有那些由于土地私有权造成的流动障碍挡住了农业中的超额利润的平均分配,将其作为地租留在了土地所有者手中。
毫无疑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在上一个世纪90年代初,对人类对世界做出的最伟大的贡献之一,也是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深化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最重要的理论成果。但是我们必须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是否定上述马克思早已阐述过的关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相反,在“社会主义”外在性规定的约束下,我们正是朝着这样的总体目标前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是首要任务之一,而各种各样股份公司制的基础性概念正是“资本”。没有“资本”就没有一切!
只有“资本”才使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经济主体和法人实体,真正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长久发展机制。从这里出发,我们才能进一步去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实现间接的宏观调控,保证既有适合现实社会发展条件的分配方式,又有切实可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一句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我们不仅要高高举起社会主义的旗帜,更要实事求是地强调“资本”的基础规定性,把马克思阐述过的关于社会经济生活基本规则普及开来,为社会涌流出更多财富做出创造性的努力!
只有在基础性的“资本”概念确立之后,房地产、典当、拍卖业以及股票、基金市场等等和虚拟资本相关的现象才能让人们理解和接受,从而彻底杜绝个人冒险、政府买单的荒唐事例。
(四)“社会主义资本”的作用
“社会主义资本”范畴的确立绝不是概念游戏,它在现实生活中要实实在在地起作用。最重要的是对微观经济发生的作用。
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础性的解释,微观经济或者微观领域一般是和生产劳动相关的。一切财富的真正和最后的来源都在这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但并不能解释价值的来源。体现资本本质的资本,只能是生产资本。马克思甚至把历史上英国打败尼德兰等国的事实,看成是“工业资本”打败了“商业资本”。而前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本[5]。
真正的资本或生产意义上的资本,对我们这个急需发展的社会主义大国实在是太重要了。关于这种重要的作用,出于尽量通俗易读的目的,我曾经写过下面这些话:
我们把“资本”演化到活生生的人当中:中国的劳动力多而又多,但中国的“老板”,也就是说“资本”家相对说少之又少,这是造成城乡就业率过低和下岗工人无法安置的最直接的原因。在现代社会里,再也没有比找不到工作这样的事更烦心的了!但只有更多的“老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劳动者急于找到工作的问题。但“老板”能多起来吗?除了极少数特殊领域外,中国人有钱后,愿做“老板”、能做“老板”、会做“老板”吗?不愿做,是因为不做比做活得更舒服、更潇洒。“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千里做官,为吃为穿”,概括了从古至今无数的中国人的信念和追求,它一旦泛滥成为一种民族精神,这个民族就像吞食鸦片上瘾的人一样,难以救药。“十亿人民九亿麻”,是说当今人们打麻将成风,不思进取,长此以往,怎能有民富国强的未来?不愿做“老板”,但是愿意进衙门,搞特权,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悲哀。不能做,是因为做“老板”后,今天这个部门收税,明天那个部门收费,税费过后,所剩无几,白白辛苦一场。有时说不定还得倒贴一笔。至于求人办事小三辈,好话说尽无人理,平白无故遭罚款等等之类的事,更是冷淡了做“老板”的热情!不会做,是因为缺乏教育、缺乏信息、缺乏管理、缺乏人才。从国有企业著名厂长储时健到私营企业大王牟其中再到土皇帝禹作敏,翻车出轨都是必然的。他们都是只认识“财富”,不认识“资本”;只是当“财主”,不去当现代意义上的“资本家”;只知道从原始的“私有”观念出发,用“家族式”的管理方式,一味地为自己攫取财富,不知道私到尽头必姓公,现代化管理的企业必然要战胜陈旧的生产方式。一句话,普及资本观念,宣传资本的生产方式,战胜落后、战胜愚昧、战胜腐败、战胜自我,是中华民族发展到今天任何人都不能避免的一种挑战。[6]
自从写完上述话后,7年过去了。许多消息印证我的看法并没有过时,我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
消息一:《经济参考报》2006年9月4日报道,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表明,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了 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6年间净“缩水”81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135万户。
国家工商总局的另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内资企业实有350万户,比上年净减少30.1万户,下降7.9%。
严格地说个体工商户还不能称为典型意义上的资本,但它绝对是资本存在的普遍前提。“资本论”中关于从小业主到资本家的量变引起质变的原理解释,理应适应我们现实社会。当一个过重、过乱的税收和管理的环境,扼杀了一个个急盼破茧成蝶的“资本”幼虫时,“十亿人民九亿麻”的现象能不一遍又一遍在我们周围上演吗?
消息二:新华网2005年1月4日报道:一段时期以来,“公务员报考热”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门话题。据报道,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103个部门,拟录用8400余名公务员,公告发布后,网上报名者达54万人次,经确认,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平均为37∶1,其中,有38个部门的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超过了100∶1,公务员考试报名出现前所未有的火爆场面。而2006年报考国家公务员人数更是激增,总数突破百万,超过千人竞争的岗位有5个。
录取比例37∶1、100∶1,甚至达到1000∶1,这是多么让人吃惊的比例!愿意做公务员,而不愿意做“老板”或者说“资本家”的强烈反差,不正反映了我们在基本理念、社会价值导向上存在巨大失误吗?
这里的“老板”,这里的“资本家”,首先应当被看成是生产领域的积极要素,和创造价值有关,和创造剩余价值有关,当然也就和社会的财富有关。当一个社会的精英、当一个社会领头阶层无心在这个领域恋战时,这个社会能富裕起来吗?
“社会主义资本”范畴的确立无疑会对纠正这种失误起重要的作用。
毫无疑问,在微观领域中积极活跃的资本因素应该得到约束。“社会主义资本”范畴本身已对它做了限定。很明显,“社会主义资本”范畴中的“社会主义”是定语、是旗帜,它的经济本质在于公有制。如果我们在抽象的意义上吸收了资本的积极性,那么用“社会主义”来限制、消化它的负面作用,也是理所应当的。积极消除微观企业外部性影响,合理组织公共物品生产,努力克服垄断现象,最大可能地提供信息服务,从理论上说,只有公有制才能更好地完成这一任务。这正体现了“社会主义资本”在微观领域中的本质要求。
(五)消除一个误解
人们常常用马克思说过的“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这句话,来说明资本家的贪婪的剥削本性和非人的丑恶面貌,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来说,是一点也不过分的。但是,对于“社会主义资本”来说,这样的批判也许并不恰当。当前的社会主义社会尽管还是初级阶段,但毕竟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了。社会主义在微观和宏观不同的层面上制约着资本发挥作用。社会主义资本的运行不仅要求大量的服务于微观经济的公共管理和恰当的经济调节,而且要求严格的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各种各样的丑恶现象也许一时还难以消除,但理论上正是“社会主义资本”坚决反对的。“社会主义资本”鼓励人们勤劳致富,倡导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特别强调管理劳动和科学技术的积极作用。所有这些事实都在告诉我们:必须用新的态度和新的立场,善待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资本”。
(六)正确看待“剥削”概念
许多人把当前现实生活中存在收入差别过大等不合理现象和“剥削”联系起来,并且进一步把这种现象和“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现实”甚至和“社会主义资本”等一系列范畴和概念联系起来[7] ①,这是不恰当的。
“剥削”是大规模阶级斗争时期的理论概念,并不适合于已经进入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当前的社会历史背景下,扩大地理解“剥削”概念,甚至利用市场经济体制本身无法在短期内克服的部分社会群体收入相对降低的事实,重提“阶级斗争”的做法是非常危险的。
再重复一次:“社会主义资本”和“剩余价值”有必然的直接的内在联系,但和旧社会意义上的“剥削”,已经永远划清了界限。
今天的社会有千百万条理由重复早已逝去的国家主席刘少奇同志的主张:善待红色的“资本家”!②
三 “社会主义资本”的哲学基础
上述关于“社会主义资本”的论述来源于一个有力的哲学基础:系统辨证论[8]。它是唯物辩证法在不同条件下的另一种表述,是同一种思想的两个不同的侧面。大量的材料可以证明:马克思本人就是系统辨证论的创始人[9,10]。但是处于革命时期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由于历史任务所限,较多地研究和发掘了唯物辩证法对革命的指导作用,而对系统辨证论的研究、发掘和使用,只能由建设社会主义的后人来完成。
从根本上说,唯物辩证法和系统辨证论是同一的,他们都承认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性,都建立在积极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础上。但它们也有不同的地方:前者强调物质和精神的对立,即便是讲“反作用”时,也不能忘记这一点;后者则强调只探讨“我们的”世界所具有的规律,而世界又是由物质、能量、信息等这些要素构成的。前者强调世界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混沌无序到有序演化的观念;后者则既探索无序到有序的过程,也探索有序到无序的过程,并揭示世界不断有序化的根据。辩证思维强调矛盾、强调斗争,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因而实行社会革命打破旧世界在所难免;而后者则强调各要素的“协同”,认为系统演化的动力在于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协同作用”,协同是系统由无序到有序进化的关键,因此,社会和谐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前提条件。前者强调内因,认为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而后者则强调环境对系统的作用,比如制度环境可以把好人变成坏人,也可以把坏人变成好人(邓小平),而且系统只有在开放中才有生命力。前者强调事物的定性分析,强调历史发展中铁的必然性;而后者则以定量分析作为最重要的手段,强调历史的统计性质与自组织性质。
“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语)。哲学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新的时代会造就新的思想。社会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一样也是要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但它却是在一种全新的社会结构中完成这一过程。社会主义仍然会有矛盾、斗争,然而斗争哲学、破字当头的时代已经过去,建设新世界的任务要更重一些。和谐、协作、共同富裕,已经成为这一时代的主旋律。如果说唯物辩证法体现的革命精神指导着共产党人夺得了政权,建立了新中国,它的另一种表现方式——系统辨证论必然指引我们成功地建设好社会主义。事实上,在党的三代领导人分别在不同的时期完成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理论建树后,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不失时机地提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指引我们向新的更高的文明——社会文明迈进!
四 “社会主义资本”的历史趋势
“社会主义资本”是不是一个永恒的范畴?当然不是。按照唯物辩证法和系统辨证论的理解,即便是“社会主义”本身也是要发展变化的,何况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就受到批判的“资本”!
事实上,社会主义社会中肯定资本是一件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商品、货币关系存在,劳动力商品现象存在,剩余价值必然就会产生,“资本一般”的事实就要存在。资本积累是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它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只有通过大量的资本积累,才有足够的力量去扩大生产,增加就业,繁荣社会经济文化生活。
资本积累当然包括资本的原始积累。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无法回避的经济现象。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体制转轨中的法制空白或政策缺陷,许多人在较短的时间内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形成了颇具规模的工商企业,对这一部分带有“原罪”性质的财产,从“社会主义资本”的角度看,应当给以足够的宽容。只要这些财产现在走向正规的渠道,它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因素。
总的来说,“社会主义资本”是对旧资本的一种扬弃,它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通过社会主义这种特殊资本的发展,人们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当更多的财富涌现在人们面前,人们的觉悟极大地提高,劳动不再成为谋生的手段,以利润为目标的生产方式或者说资本生产方式就将结束自己的使命,人类社会从此就走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这就是社会主义资本发展的历史趋势。
五 “社会主义资本”与相关的范畴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资本”范畴的提出是一种历史的必然。理论永远是实践的反映,并指导实践朝着符合人类要求的方向发展。按照列宁的说法,范畴和概念是人类认识的“网上之结”,依靠这一个一个的“网上之结”,人们才能编织起思维逻辑或者理论体系的大网,方便系统地表述对事物的看法,从而为人们的社会实践提供方向指南。用辩证法主要矛盾论的观点看,在这诸多种范畴和概念中,必然有处于基础性地位和带有根本性特点的范畴,它决定着其他范畴和概念的基本特征和面貌。“资本”就是这样的范畴,我们只有充分认识“资本”,才能认识与之相关的“剩余价值”、“利润”、“利息”乃至“生产成本”、“生产价格”、“平均利润”,发展到最后是“期货交易”、“股票价格”、“房地产市场”等等。否定“资本”而肯定后面的一系列范畴和概念,是目前高层理论和教科书通常的做法,也是理论体系中最薄弱、最致命的地方。人们常常抱怨马克思主义缺乏活力、缺乏吸引力,殊不知,如果连起码的逻辑顺序都不顾的话,这样的理论体系又如何能说服人、吸引人?!
“社会主义资本”就是这样需要迫切确立的范畴或概念。但一个范畴或概念的提出并且确立下来是不容易的,它需要在比较中鉴别,在争论中确立。
(一)“社会主义资本”和“资本主义资本”
有人说,有“社会主义资本”,从逻辑上说,就应该有“资本主义资本”。但“资本主义资本”的说法,不仅听起来很别扭,而且确实有概念重复之嫌。
这个意见十多年前就由蒋学模先生提过了。当时我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学术月刊》上对此做了解释[11]。这里我再重复一遍:和“社会主义资本”一样,明确“资本主义资本”的范畴,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我们通常所讲的“资本”正是“资本主义资本”。听起来很别扭,是因为听得少。由于社会实践的原因,以前人们并没有特别注意这个根本范畴。如果说“资本主义资本”别扭,那么以前常说的“社会主义利润”、“社会主义生产价格”、“社会主义地租”等不一样别扭吗?至于概念重复的问题,我们已经在前面交代过了关于“社会主义资本”范畴的基本含义,照理推来,“资本主义资本”就是指“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本,“资本主义社会”和“资本”并不完全重复③,这是一般人都能理解的。应该理解,任何范畴和概念的取舍,并不完全取决于逻辑上的完美,从根本上说是受社会实践制约的。正如一个城市的规划要考虑到历史、传统、地方特色和实际需要一样,最佳设计师的荣誉当归属那些将理想和现实巧妙科学地结合在一起的人。
(二)“社会主义资本”与“公有资本”
这是一组非常接近的范畴和概念,但两者并不完全等同。近年来,讲“公有资本”的学者有曹兼善 (北京大学经济观察中心)、杨志等,厉以宁、相启源、汤在新和钱津等人关于“新公有制”的争论[7],实际上属“公有资本”的理论。在我看来,厉以宁先生关于“新公有制”的四种形式没有超越“国家资本(经济)”、“集体资本(经济)”这样的套路。这种说法较早的还是应当首推马仁典先生的《公本论》(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
“公有资本”的基本含义是把原来姓“私”的资本变成姓“公”。从理论上说也许困难并不是太大。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把本属于资本家的资本通过强制或者赎买的方式收归国有,以及通过农业合作化道路形成的集体资本,我们都可以认定为“公有资本”。从来源与血统上说,“公有资本”的性质和规模都不能和姓“私”的资本相提并论。这一点我们大家都是必须承认的。
但是“公有资本”却不能代替“社会主义资本”而成为中国现实社会的基本范畴。现实中国社会处于生产力较为落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资本”虽然有强大的优势并且占主导地位,但与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却是现实社会不能不做出的一种选择。用内涵相对较小的“公有资本”范畴取代内涵相对丰富的“社会主义资本”,容易导致“左”的思潮发生。理论上失之毫厘,实践上会差之千里。事实上,在经济建设的实践中,用“公有资本”挤压其他经济成分发展的现象并不少见。北京、太原等地的公交十分拥挤,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一领域只对“公有资本”开放,延缓了这一状况的改善。此类现象实在举不胜举,恕不赘述。
(三)“社会主义资本”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私人资本”
“国有资本”、“集体资本”、“私人资本”是“社会主义资本”之母生下的三个儿子[12]。他们有力量强弱之差,但没有身份卑劣之分。“社会主义资本”范畴是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思想提出来的。平等发展、共同竞争,构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有的经济格局。“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是从“公有资本”的范畴中派生出来,它们同样不能取代或替换“社会主义资本”功能。事实上只有“社会主义资本”才有最大的概括力,具有最广泛的外延,有能力统领起这三个儿子共同发展。
“三资企业”也应该看做是“社会主义资本”之母的一个儿子,尽管可能是非“嫡生”的。按照“人生来平等”的理念,似乎也不应受到歧视。
(四)“社会主义资本”与“共有资本”
80年代期间,曾有不知名的学者提出“共有资本”的范畴,理论上建树似乎不大,因此很快销声匿迹。“共有资本”可以看成一种混合制的资本。“股份制”应该是“共有资本”理论的一种典型的实践。但“共有资本”的概括性仍然不够强,它无法将“国有资本”、“集体资本”、“私人资本”等这些概念归拢到自己的种属下。
(五)“社会主义资本”和“人力资本”
这是两个根本不相关的概念和范畴。近几年讲“人力资本”的学者极多,并且许多人不恰当地到处使用这个范畴。厦门大学的吴宣恭教授对此做过批评[13]。我仅就这个范畴和“社会主义资本”之间的关系做简短说明。
“社会主义资本”是坚持社会主义,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推论的必然结果。在我们这样的国家,社会主义旗帜不能丢,马克思主义不能丢,四项基本原则要坚持。这不仅是党的大局也是国家、民族和全体人民的大局,也是经过一百多年血与火的历史考验被证明的唯一正确的选择。
“人力资本”是由舒尔茨、贝克尔等著名学者提出的、在经济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人的作用的一套理论。我们不否认“人力资本”理论有一定的可以借鉴之处,但却永远不能忘记:它和马克思主义之间有原则性的界限区分。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形象地说:资本是会下金蛋的金鸡。但这个金鸡下蛋的真实过程是:资本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结合的方式进入生产过程。在生产过程中,工人劳动从具体劳动方面看起着转移旧价值的作用,从抽象劳动的角度看则创造价值。拥有全部资本的资本家靠无偿占有工人劳动创造的超过劳动力价值以上的价值而生下金蛋。这个具有革命性的推论,不仅仅肯定了李嘉图关于资本和劳动对立的观点,更重要的是科学论证了世界上一切财富的真正的来源。它不仅把古典经济学理论转化为科学,而且由此论证了从事劳动的无产阶级最有资格成为未来社会的主人。
“社会主义资本”的范畴承接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原则性表述,认为马克思概括的“资本一般”原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有很大的作用。“社会主义资本”的实践意义在于肯定“红色资本家”的积极作用,至于这些“红色资本家”是由旧有的资本积累而来,还是由专家学者或其他什么经理人才的特长形成,并不十分重要。由此深化、发展了马克思关于资本的学说,继续高举起马克思主义的旗帜。
而实证的“人力资本”提出者和鼓吹者是根本无视马克思这些观点的。他们把马克思称为“可变资本”的劳动(力)的一部分[包括管理、科研、健康、教育等领域的劳动(力)]分离出来,认为由于这些劳动(力)对生产过程的贡献越来越大,而且具有较高的收益,由此可以成为获取剩余价值的“资本”——“人力资本”。
用马克思关于资本的理论看,这是典型的“公鸡下蛋”的理论。
按照马克思的说法,管理、科研等劳动是一种扩大了的生产劳动,扩大了的生产劳动仍然是劳动,尽管这些劳动的贡献越来越大,但不改变和资本的对立地位。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它可以存在于管理、科研、健康、教育等各种领域,但并不会改变这种基本的规定。资本可以表现为管理公司、科研机构的投入,也可以以医院、学校的资产账目的方式存在。但无论是普通工人的体力劳动还是经理的管理劳动,只要你是雇佣劳动(力),你就只能创造价值,而不能占有价值或剩余价值,因此也就不可能成为资本家,包括成为人力资本(家)。
较高的收益,是剩余价值的一种分配。但分配过程和生产过程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一个社会只有生产出产品才能谈得上分配或收益,这是马克思生产决定分配的基本原理。对生产过程的本质分析才形成马克思的资本和剩余价值理论。用收益分配大小来推导“人力资本”概念的产生,从实质上说,就是把“劳动创造价值”和“生产要素创造价值”混为一谈,偏离了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规定。
“社会主义资本”和“人力资本”之争,涉及如何看待微观经济主体和相关的许多重大问题。
用“社会主义资本”看待国有企业改革,要求现实的“资本人格化”,彻底树立以“资本为纽带”的生产运作体系,所有进入工厂的人都要像恩格斯在《论权威》中所描述的那样“请放弃一切自治!”工人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经理阶层都要接受“资本家”(在现代企业中是董事会)的选择。
非如此,我们不能建立高效的生产系统。遗憾的是,多少年来我们片面地不正确地理解“工人阶级当家做主”,把一种政治口号不恰当地泛化进生产过程中,造成大量的无效、低效和负效劳动。只是到了改革开放之后,受私人企业有效管理和蓬勃发展的压力和影响,这种状况才逐渐得以改善。事实上,工厂中的极端民主化和政治上的过分高度集中,是我们国家久治不愈的顽症。从“社会主义资本”的理念中,我们或许会得到一些启发。
“人力资本”从完全不同的立场出发,得出大相径庭的结论。
根据人力资本的基本理论,由于一部分劳动(力)具有天赋或凭借特有的社会资源,因此可以而且应该和老板“叫板”。
这样的理论指导实践,贻害无穷。它首先破坏了生产过程的“权威性”要求,这种权威性是社会化大生产所不可缺少的。其次它可能降低生产效率,因为每一个人都要求自己的“人力资本”的“剩余劳动”所得,必然造成资本分散的后果。在相同的条件下,大资本会比小资本具有更多的竞争优势,这是一个常识。第三,“人力资本”含义中天赋或凭借的特有社会资源,暗含着人类生来不平等的歧视性定义,这正是现代文明社会所不齿的。至于“凭借某种特有的社会资源”,更是为带有封建残余的特权霸道开了一个大大的后门。
总之,“社会主义资本”的范畴和理论,是基于当前的社会历史条件而对“资本”的一种理智清晰的让步,它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完全的社会主义。“人力资本”理论则以不承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为前提,它的最早根源可以从萨伊的“生产要素”论那里找见踪影。这是两种完全不同或根本对立的观点。
有不少的人既讲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和资本理论,又讲坚持舒尔茨、贝克尔的“人力资本”理论,这说明我们的理论工作者犯了什么样的错误呢?
六 其他
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说过:我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这是我写所有文章的出发点。
1978年我参加恢复高考后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有幸被录取到山西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积极参加了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1980年4月,我的讨论心得体会“真理有无阶级性命题能成立吗”在《国内哲学动态》第4期上发表,该刊当年第7期曾发表李克立的署名文章,称赞我的文章终结了整整一个时代旷日持久的讨论。这篇文章后被收录摘编到多种文本中。1980年8月13日我在《文汇报》发表《道德规范应当适合经济基础》的讨论文章,批判当时流行的“个人的事再大再大也是小事,集体的事再小再小也是大事”的观点。1984年我总结了自己做班主任创造的《班委会领导下的执行委员会》制度,发表在《中国青年报》(1984年2月23日),被加了编者按,引起数期专版讨论,收到100多封来信,被认为是在大学生中推广民主制度的积极尝试。
对社会问题的广泛关注最后落脚到“资本”这个带有根本性的基础范畴上来,但起点是对“劳动力商品问题”的思索。
1986年我连续在《山西劳动》(1986年第4期)、《山西财税》(1986年第8期)、《山西大学学报》(1986年第2期)、《山西财经学院学报》(1986年第8期)发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应当是商品》的文章。1987年我在《天津社会科学》(1987年第3期)上发表《劳动合同制体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原则》。此时,“劳动力不是商品”的说法已经有所松动。
对“劳动力商品”的理论分析必然导致对资本问题的思索,因为这二者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读过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篇第四章也就是“货币转化为资本”这一章的人,不会不知道其中的深刻道理。从1989年4月开始,我试图把资本主义制度下必然发生的这种转化,努力和社会主义现实结合起来,写出了大约有3万多字的《“社会主义资本”断想》,并分送给部分老师和朋友。上研究生期间的张海山、相养谋等教授在上面批注:断想不错,要想下去。山西省社科联学会部的部长郑玉光研究员看到后,专门下拨课题经费,以资鼓励。
此后陆续有一些关于“社会主义资本”的研究成果发表。1991年在《山西大学学报》第6期上发表《资产、资金和资本概念的区别和使用》,大胆提出了“社会主义资本”的概念。1992年在《晋阳学刊》第4期发表《“资本论”中系统思想探索》。1994年在《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学报》第3期发表《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要以系统辨证论为前提》(参见《文摘报》1994年10月9日)。1993年在《内蒙古师大学报》第2期发表《资本论是体现和运用系统思想的典范》。1993年在《文史哲》第4期上发表《走出“资本”的误区》。1994年在《中国社会科学》第3期发表《论“社会主义资本”》(合著)。1996年在《学术研究》第2期发表《“社会主义资本”是一个仍需明确的重大范畴——与蒋学模、武建奇先生商讨》(合著)。1998年在中国“资本论”第9次学术讨论会(福州会议)上递交《“社会主义资本”人格化问题研究》,并在多家杂志上发表。2000年写了《“增殖”还是“增值”》,收入《千年交替之际的思索》(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出版),认为要沿着“社会主义资本”的思路,厘清对“增殖”和“增值”这一对概念的使用。2004年在《广东商学院学报》第5期发表《论“增殖”与“增值”——兼论彩票经济等》,将一些不良的社会经济现象,归结为包括“资本”在内的一些理论上的失误。2005年在《学术论丛》第5期发表《对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的思考》(参见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2006年第1期),从基础性范畴的使用出发,认为应当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社会主义资本”方向。2003年4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了我的《资本新论》。
这是我大体勾画出自己对这一问题研究所走过的路子。这当然不是我的全部活动。我把这个过程告诉大家,只是想表明一个马克思主义信徒始终记着马克思说过的话: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
无论如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中国经济的发展需要新的“资本”理念予以最大的支持,而“社会主义资本”的研究可能是最大的一个突破点。冲击这个突破点,需要一大批热爱科学的人聚在一起,高等学校从事经济学教学、尤其是从事政治经济学教学的同行们首当其冲。让我们聚在一起共同努力吧!
注释:
①在关于今天是否存在“剥削”这一严重争论中,我认为厦门大学的胡培兆教授的观点是最可取的。
②有人讲“红色资本家”是毛泽东同志自己讲的(参见《炎黄春秋》2000年第6期,方凌文)。
③上海大学出版社于2005年9月出版的邵腾的《资本的历史极限与社会主义》,较为系统深入地阐述了“资本”不等于“资本主义”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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