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瑟#183;奥尔森经济思想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思想论文,奥尔森论文,经济论文,曼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曼瑟·奥尔森(Mancur Olson,1932~1998),1932年生于美国北达科他州,1963年在哈佛大学获得博士学位,马里兰大学经济系教授。1990年在马里兰大学创立了“体制改革与非正规部门研究中心”(IRIS),专门对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进行研究。[1]主要论文有:“通向经济成功的一条暗道”,(1992,《市场经济在东欧的兴起》)、“专制、民主与发展”(1993,《美国政治学评论》)、“掉到地上的大面额钞票没人捡:为什么有的国家富裕,有的国家贫穷”(1996,《经济学展望杂志》)。他的主要论著有《战时短缺经济学》(1963)、《集体行动的逻辑》(1965)、《一份准备中的社会报告》(1969)、《没有增长的社会》(1974)、《健康护理经济学新方法》(1982)、《国家的兴衰探源》(1982年)、《权力与繁荣》(2000年,遗著)。主要的代表作就是:《集体行动的逻辑》、《国家兴衰探源》和《权力与繁荣》(这三本书现在都有了中文译本)。1986年获得美国政治学会颁发的最高奖之一(Gladys M.Kammerer Award)。1993年获得美国管理学会颁发的“最持久贡献著作奖”,在1995年获得美国政治学会颁发的里昂—爱泼斯坦奖。
奥尔森于1998年2月19日在办公室门口心脏病突发去世。Yegor Gaidar教授说,“在我们看来,像奥尔森这样的教授是无可替代的。人们将在很长的时间内看到奥尔森对经济学作出的巨大贡献”。奥尔森的合作者之一Peter Murrell教授也感慨地说,“我们怀念(奥尔森)奔涌的智慧”。[2]罗伯特·梭罗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时说道:“我们大多数人都相当类似,认识其中一个就等于认识了全部。但曼瑟则不同,他别具一格。这使我们更加怀念他。”奥尔森去世两周后《经济学家》杂志便发表了讣告,并在其遗像下配了一行说明词,把他称为“利益集团的鞭挞者”。这篇讣告同时说,如果奥尔森没有去世,他的集体行动理论很可能会让他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在奥尔森去世两周年之际,《经济学家》杂志又发表专门文章,评介他的遗著《权力与繁荣》。该文的结束语是这样写的:“奥尔森是不可替代的,但有这样一部杰作对我们来说也算是一种安慰了。”
二
概言之,奥尔森提了三个看似平常、实则重大的问题:为什么对每一个人都有利的集体行动常常难以实现?国家兴衰的根本原因何在?同样是市场经济国家可为何有些经济繁荣而另外一些却遭受贫困?《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1965)可以说是他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并在回答过程中奥尔森开创了与其名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集体行动经济学”。群体规模,搭便车,选择性刺激等范畴业已广泛地应用于经济分析之中。《国家的兴衰》(1982)则是他运用集体行动理论来解释国家之繁荣与萧条历史现象的一次成功尝试,同时他还进一步丰富了一些极有价值之概念或命题的内容,比如共容利益(encompassing interests),分利集团以及个人理性并非集体理性的充分条件等。《权力与繁荣》(2000)通过引入政府权力于经济增长分析之中,说明了国家权力与私人权利、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相互关系决定了繁荣程度。[3]解答这三个问题的核心概念就是“分利联盟”,也就是我们讲的利益集团理论。所以,要了解利益集团理论必须把这三本著作联系起来看。从集体行动到利益集团分利行为再到国家兴衰,奥尔森的思想是前后贯通的。
《集体行动的逻辑》(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 Public Goods and the Theory of Groups,1965)实际是奥尔森的博士论文。集体行动理论是其利益集团理论的逻辑前提。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应用。所以,谈利益集团理论首先要讲的就是集体行动理论。在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提出之前,普遍被人们所接受的观念是,如果属于某一集团或某一阶级的个人之间共同利益足够大,同时他们均意识到了这一点,那么该集团或阶级便会自然地团结起来为其集团利益而奋斗。比如,马克思关于“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一系列观点。奥尔森发现,这个貌似合理的假设并不能很好地解释和预测集体行动的结果,许多合乎集体利益的集体行动并没有产生。相反地,个人自发的自利行为往往导致对集体不利、甚至极其有害的结果。由于搭便车行为的存在,理性、自利的个人一般不会为争取集体利益作贡献。集体行动的实现其实非常不容易。当集体人数较少时,集体行动比较容易产生。然而,随着集体人数的增大,产生集体行动就越来越困难。因为在人数众多的大集体内,要通过协商解决如何分担集体行动的成本是十分不容易的。而且人数越多,人均收益就相应减少,搭便车的动机便越强烈,搭便车的行为也越难被发现。当经济发生了严重通货膨胀的时候,理性的个人是不会有人去缩减自己的支出并以此来降低通货膨胀率的。同理,在经济萧条时期亦没人会增加支出以求经济增长的。由于每个人知道自己得力量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微乎其微,所以人们往往选择对整个社会似乎是不负责任得做法,这种现象在公共选择理论中被称之为“理性的无知”,因为希望别人都去努力而自己坐享其成实乃理性人之本性—这种现象在经济学中被定义为“搭便车”或“外部性”问题的一类,所以,价格稳定这类对大家均有益处的集体理性无法自发地出现。奥尔森通过研究,发现了集体行动产生的两种特定条件:一是集体成员的“不对称”,二是“选择性激励”的存在。“不对称”说的是集体成员收益的不对称。个别成员从集体行动中得到的利益比其他成员来得越大,他为集体行动作贡献的积极性也就越大。共容利益的概念也由此产生。选择性激励可以分为正向激励和反向激励两种。正向激励通过搭卖私人物品的方法刺激集体成员为负担集体行动的成本作贡献。反向激励是惩罚搭便车者的措施。
《国家兴衰探源》是《集体行动的逻辑》在具体问题上的应用。在该书的开篇,奥尔森列举了国家兴衰的诸多先例,并提出这样的问题:二战后德国和日本为什么能迅速崛起,而英国却处于经济停滞的状态?欧共体六国为什么比其他成员国增长迅速?为什么在美国国内也会出现地区经济增长的巨大差别?奥尔森认为,并没有非常令人信服的理论来说明这种时运逆转现象。对于从资本积累、技术进步等角度解释国家以及国家内部不同地区增长差别的经济学家及其著作,奥尔森认为他们都没有追溯到造成经济增长的最根本原因。他评价到:“它们追溯到江河源头的小溪与湖泊,但没有解释注入这些源头的雨水是怎样生成的。同时,它们也没有说明经济发展的渠道是如何被堵塞的——即某些国家的经济增长为何受到阻碍。”奥尔森认为,是由于存在着大量的试图搭便车的分利集团导致了一些国家增长的停滞。奥尔森指出,集体中有搭便车的个人,国家中也有搭便车的群体。利益集团就可以通过“寻租活动”(rent seeking)影响经济政策的制定,改变收入再分配的方案,从而增加利益集团自己的收入。这些政策包括税收、补贴政策,禁止企业进入、禁止资金和人才的流动,竖立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保护主义政策等。比如,英国就有庞大的特殊利益集团网,美国各式各样的“院外活动”就是利益集团游说参众两院、影响收入再分配的寻租活动。而且各国的利益集团的分利行为有很大不同。
当分利联盟的寻租活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国家的决策效率下降,制定经济政策的时间延长,影响整体社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以及资源重组的能力,使经济发展停滞不前。当多个分利联盟串通共谋、取得制定经济政策的支配性地位时,国家的政策便成为这些利益集团坐地分赃的工具,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就深受其害。分利联盟就像是闯进瓷器店里哄抢的几帮强盗,他们抢走的少,打烂的多。分利联盟通过损害国家、社会的利益来实现群体、个人的狭隘利益。为什么受害的人们会任由他们这么做呢?奥尔森指出,这还是搭便车的行为在作怪。当国家、社会蒙受损失时,群体、个人的利益也受损。不过,如果将由某一项政策带来的损失分摊到个人身上,其数目就微不足道。这时候,个人的搭便车行为是理性的选择。造成英、美等国家经济发展呆滞的主要原因是数目繁多的分利联盟进行了大量寻租活动。这些活动将收入转移给利益集团,但是每一种转移都是以牺牲国家和社会利益为代价的。其结果使体制僵化,经济缺乏活力。同时,奥尔森还以分利联盟的寻租活动解释20世纪七十年代西方国家经济停滞与通货膨胀并存的“滞胀”现象。与英国、美国相比较,日本与德国战后的迅速发展得益于战争对原有利益集团的破坏,因为任何对社会组织的重组、任何对分利联盟和它们特殊利益来源的破坏,都会加快经济发展。这也体现在奥尔森的遗著《权力与繁荣》里面对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的讨论。
对于不同国家的利益集团的分利行为的不同,奥尔森对比了北欧国家工会和英美国家工会。英国和美国的工会多半是行业性组织,它们在要求提高工资时,从不考虑这些要求对劳工市场、对出口产品竞争力以及整体宏观经济的影响。这些组织存在搭便车的心态,希望别的行业不会跟风、希望自己的工资要求不会带来工资的轮番上升和宏观经济形势的恶化。而瑞典和挪威的工会组织则不同。这些国家的工会是全国性的组织,涵盖面很大。工会的行动对宏观经济有显而易见的直接影响。因此,这些工会的行为就十分慎重,对国家利益比较照顾。奥尔森由此又回到了他提出的关于分利集团的推论:较小的集团比大集团更可能自发地组织起来(推论3)。这就说明,很多比较小的特殊利益组织(如英国和美国的同业工会)可能都是工业化初期遗留下来的产物,而成立较晚的特殊利益集团,部分地汲取了较早工业化国家的经验,就可能建成如资助者或发起者所希望的那种规模。由于交通和通讯以及组织大型团体所需其他技术的进步,使得近代比过去更有可能组成这种团体。显然,小的及比较单一的社会比起大的和花样多的社会更有可能组织起综合性的团体。所以,奥尔森从中总结出“狭隘利益”(narrow interest)与“共容利益”(encompassing interest)的根本区别。“狭隘利益”集团的自身利益与社会的繁荣关系不大,因而存在强烈的激励企图通过损害社会利益来提高自身利益。“共容利益”集团的自身利益与社会的繁荣密切相关,因而在争取收入再分配时比较有节制,注意减少对社会利益的危害。
《权力与繁荣:超越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专制》(Power And Prosperity:Outgrowing Communist and Capitalist Dictatorships)是奥尔森生前最后一部重要的著作,是对他前两部著作研究的深化。在分析了利益集团对一个国家经济的影响之后,奥尔森试图提出国家实现繁荣的条件是什么。如果说前两部著作目的在于解释问题的话,那么这部著作就目的就在于解决问题。其实,《权力与繁荣》的主要观点其实已经体现在奥尔森1996年在美国《经济学展望杂志》(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上发表的《掉到地上的大面额钞票没人捡:为什么有的国家富裕,有的国家贫穷》的文章中。[4]奥尔森认为,不管一个社会是贫穷还是富裕,它都有经济和政治组织。经济推动政治,并且政治控制经济。忽略掉政府的市场理论,或者把经济看作是外生的政治思想,都具有天生的局限性,是不可靠的。这些理论不能说明政府形式和经济财富间的关系,不能解释为什么有些社会富裕而有些社会贫穷。奥尔森发现,解释国家间贫富差别的道理虽然有千条万絮,只有一条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在任何一个社会里,只要巧取豪夺比生产建设来得容易,掠夺活动就会使投资、分工、合作等创造活动萎缩,经济就不发达,社会就贫穷。在《权力与繁荣》这部著作中,奥尔森分析了以下问题:为什么有的市场经济国家贫穷,有的富裕?为什么市场经济不是保证国家繁荣的唯一条件?什么样的市场经济能够带来经济繁荣?奥尔森还特别分析了前苏联共产主义在早期取得了比较迅速的发展,而在转向民主改革、采用市场经济体制后反而不如改革以前的经济状况。前共产主义国家存在大量的腐败的原因是什么。
奥尔森分析了苏联型共产主义国家的演进与转型。他认为,苏联共产主义国家选择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是其领导人为了获取更多的剩余的结果。斯大林通过工业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获得了对全国资源的控制权,提高了整个社会的储蓄率和投资率,然后将这些资源用于生产资本密集型的产品。为此,斯大林取消了生产要素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由于官员之间、企业之间的串谋,社会生产呈现出无效率状态,国家能够从社会生产中获得的资源越来越少,并最终导致了政府的巨大财政赤字。按照奥尔森和姆瑞尔(Peter Murrell)解释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兴衰的理论,中央计划经济一般经历三个阶段:共容利益主导期,分利联盟发展期,以及体制僵化期。苏联已经到了体制僵化的时期,其社会的僵化已经非常严重,这一时期,没有人关心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经济表现越来越差,贪污、腐败盛行,对国有资产的存在大家都抱着“不拿白不拿”的心态。人们的行为表现为从既有的“蛋糕”当中分得一块,而不是努力去做大“蛋糕”。俄罗斯实行休克疗法之后,国有企业在竞争性市场中根本没有自生能力。国有企业的经理和工人们反对私有化,因为他们的生活反而不如改革以前了。另外,奥尔森还对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提出不同的看法。他认为,中国改革成功的原因在于改革前发生的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消除了利益集团,为改革清除了障碍。[5]
奥尔森通过“罪犯比喻”提出了“坐寇——流寇论”,他的这一发现得益于一本关于冯玉祥的书。[6]这本书介绍冯玉祥率领二十万北洋大军围剿白狼,受到百姓的拥戴。白狼是民国初年的农民起义领袖,是势力遍及河南、陕西、甘肃的“流寇”。冯玉祥则是统治西北的军阀,盘踞一方的“坐寇”。奥尔森感到不解的是:流寇偶尔来抢,得手就离开。坐寇却反复掠夺同样的人。为什么民众宁愿接受坐寇的统治?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奥尔森认真地研究政府的起源。在以狩猎、采集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原始社会里,原始部落一般由50到100人组成。由于人数不多,部落内的和平秩序可以通过自发、自愿的协商来实现。而到了农业社会,生产力提高,人口增长。这时,社会无法自动实现和平秩序。通过这个犯罪的隐喻,奥尔森提出了国家起源的流寇定居理论。他认为,存在一群流动帮匪,到处掠夺。后来,这群流动帮匪发现,通过在一固定地区征税,对该地区提供保护等公共产品,能够得到更多利益。于是,他们定居下来,对其成员制订了一些规章制度,严格保护成员产权,不准外来者掠夺该地区,也不准内部成员随意掠夺或盗窃他人财产。这样,国家就产生了。
奥尔森这部著作的主要贡献是深化政府在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其目的是要回答什么样的市场能够带来经济繁荣。在大量的贫穷落后国家中,也大量存在市场,例如,在转轨后的苏联,市场无处不在;在第三世界国家,市场也同样大量存在。仅仅存在市场并不是保证繁荣的条件。“反公地悲剧”的存在说明了即使存在市场而没有好的政策,国家仍然会处于贫穷落后状态。[7]但是市场却是繁荣不可缺少的。能够给市场经济带来繁荣的政府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存在可靠且明确界定的财产权利和公正的契约执行权利;第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强取豪夺。[8]即要存在一个“强化市场型政府”。强化市场型政府的产生条件是使政府或执政者具有共容利益的条件。奥尔森认为,民主政体,或至少是代议制政体是满足这一要求的条件。而民主整体的产生来源于某种特殊情况的出现。当那些促使封建专制王权垮台数量不多的人物、家族或集团之间权力出现了平衡时,也就是说当没有任何个人或集团能够强大到使自己成为新的封建专制者时,民主政体也就有了可能。
三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学者开始关注奥尔森的理论。[9]张宇燕(1994)的《利益集团与制度非中性》[10]是中国学者对利益集团理论较早的研究。该文指出,利益集团借助政府或曰“公共资源”来获利的途径,一般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也是最直接和最显而易见的,是从政府那里获得政策性货币补贴。公立大学的校长们强烈呼吁国家追加教育经费,并且其要求常常部分得到满足,便是一例。不过,由于这种方式过于明显和直接,极易引起寻求补贴方面的激烈竞争,从而即使好不容易得到了补贴或资助,其量也很小。故通过这种途径以达到目的,虽普遍但不甚重要。第二,借助政府管制来阻止新竞争者的进入。由政府主管部门来颁发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规定进出口配额等作法,恐怕是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注意,如果说前一途径带有些一次性、无规律性的味道的话,那么阻碍新竞争者加入的努力之结果,则染有浓厚的制度化色彩。显而易见,保护性关税对本国的生产商而言,无异于一笔隐蔽的政府馈赠,但它是以本国消费者付出的相对高价为代价的。在此,制度非中性亦显露无遗。第三,依靠国家立法来寻求集团利益的实现。1787年各利益集团围绕着制订美国宪法所展开的激烈争夺,就是典型的例子。当时公债券持有者们结成了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要求未来的宪法能够“制造出”一个强有力的政府,从而借助强制税收来保证偿还那数量极大、其时市场价格远远低于票面值的、被少数人所据有的公债券。该文对利益集团的作用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当人们大谈利益集团及其活动结果(即非中性制度)之危害时,我却要说任何结论恐怕都是有条件的。在一个奉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中,利益集团活动的基本目标是要借政府官员和立法者来排斥竞争、从而使自身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这是因为在市场导向的经济中,往往存在着众多的竞争者,故用非中性制度来排挤打击竞争者、特别是将其他潜在的竞争者拒之门外,通常是有利可图的。然而,在一个正处于由非市场经济(如集中计划经济)向市场导向经济过渡的、或市场经济极端不发达的国家中,情况可能就会有所(甚至会迥然)不同。“如果说在市场导向的经济中利益集团之活动对整个国民经济所起的多是负面影响的话,那么在一个由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导向经济过渡的国家中,或是在一个市场不甚发达的经济中,新兴利益集团带来的常常是正面效应。”《国家放松管制的博弈》则通过中国联通改革的具体案例描述了这一改革过程中各个利益集团不同的行为和影响。[11]《利益集团与“贾谊定理”:一个初步的分析框架》[12]从利益集团的逐利行动入手,通过构建一个一般化的理论模型,将“贾谊问题”放到一个数理分析的框架里,从而对利益集团与治国者或立法者之间的博弈展开理论分析,讨论了中央政府(立法集团)对利益集团的最优分化与整合策略,以及中央政府的最优策略的社会福利含义。
1990年代中期以后,介绍和评介奥尔森理论的文章陆续出现。对奥尔森理论的述评,主要有张宇燕的《奥尔森和他的集体行动理论》,《跟奥尔森教授学习政治经济学》,《强化市场型政府乃经济发展之根本》[13];韩向民、赵斌的《奥尔森的国家兴衰理论及其现实性》[14];陈抗在《经济学家茶座》上的对奥尔森经济思想的介绍[15];刘洪的《集体行动与经济绩效——曼瑟尔·奥尔森经济思想评述》[16];李增刚的《奥尔森经济思想述评》[17]。易宪容和李增刚还分别对《权力与繁荣》作出了评论。[18]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从一般的介绍开始了借助奥尔森的理论框架研究实际问题,特别是中国的实际问题。如用于解释国家兴衰的问题,如刘靖华的《霸权的兴衰及其理论启示》[19];也有很多学者分析了国外利益集团的演变情况及其对国家政策的影响,如王传兴的《利益集团和美国的外交决策》,胡键的《俄罗斯主导利益集团的演变和制度变迁》,张宇燕的《战争对经济的影响》[20]。郑英梅借助奥尔森的分析框架对政府职能转变进行了分析。[21]在对三农问题上的解释上,有闫威、夏振坤的《利益集团视角的中国三农问题》,管清友的《由财政压力引发的农民超负担:一个解释》、《制度、利益和谈判能力:农村土地流转的政治经济学》、《制度悖论、无组织状态和政治危机:再论农村土地流转的政治经济学》,王思琦的《农民负担与利益集团》;李成贵的《国家、利益集团与三农困境》[22]。
也有学者对奥尔森的理论提出了批评和质疑。如张宇燕认为,“奥尔森条件”还漏掉了一些重要内容,比如,掠夺不仅来自国家的无端没收和无政府状态下的侵权,也来自国家间的野蛮掠夺,还来自不合理的政治经济秩序的“文明”盘剥。昔日残暴的殖民者今天都成了世界上的富裕国家,这和它们现在都是“尊重权利”的国家一样,恐怕并非是历史的巧合。[23]“个人权利得到最有效保护的国家同时也是拥有最高人均收入的国家,或者说,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人居收入水平低下是因为它们缺乏可靠的个人权利”,便是奥尔森在本书中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当今世界的事实应该讲与这种判断相当吻合。但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读者,我们很自然地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损害个人权利的掠夺行径,不仅来自国家的无端没收和无政府状态下的侵权,也来自国家间的野蛮掠夺,特别是那些不合理的政治经济秩序的“文明”盘剥。昔日残暴的殖民者今天都成了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这和它们现在都是“尊重权利”的国家一样,恐怕也并非是历史的巧合。对这个近似于“鸡”与“蛋”的、同时也是重大的问题,奥尔森予以回避了。他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我们已无从知晓了。[24]李增刚(2002)指出,集体行动的逻辑的最大问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信息不对称;二是“搭便车”的机会主义倾向。而“搭便车”之所以发生还在于信息不对称,所以集体行动难以成达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但是,奥尔森很少使用这两个术语。这可以从几个方面说明:(1)寻找共同利益成员的信息问题,因为你并不知道哪一个人与你是属于同一个利益集团的,具有共同的利益,要组织起这样的利益集团当然是要付出代价的;(2)组织利益集团后能够获得的利益是难以准确计量的,有时甚至是难以预期的;(3)对成员的“搭便车”是难以监督的,也就是说无法通过获得准确的信息来得到哪一个个体没有为集体物品付出代价却享有了它。正是由于这些方面的信息不对称,才导致了集体行动难以达成。实际上,可以归结到一点上,是因为信息不对称阻止了集体行动的达成。如果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对“交易费用”概念的解释,集体行动难以达成的根本原因在于交易费用的存在。对于奥尔森的利益集团理论,李增刚认为,奥尔森在分析特殊利益集团的存在是阻碍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原因的时候,没有分析这些国家经济发展或经济增长的原因。在分析宏观经济学的问题时,奥尔森所界定的“非自愿失业”也存在问题,与他的理论有重大的矛盾。他所使用的分析图形实际上暗含着一个假定,就是生产率高的劳动者将首先被雇用。这实际上是不符合奥尔森的理论。对于奥尔森提出的取消一些限制自由贸易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阻碍来消除利益集团的建议,李增刚认为,这一政策建议虽然对消除分利集团有重要作用,但是并不一定能够消除导致国家衰亡的原因,也不一定能够导致国家的繁荣。因为分利集团的影响毕竟只是国家兴衰的众多原因中的一个。而且,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史也表明,保护贸易对一个国家在工业化初期的发展是有利的。英国在重商主义时期所采用的就是保护主义政策,德国的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也强调保护主义的政策。实际上这些国家的保护主义政策并没有阻碍这些国家的发展,反而对这些国家的兴起起了重要的作用。[25]
张宇燕(2005)在总结学者们对奥尔森的批评时指出,对奥尔森的主要批评之一是针对他那简化和一以贯之的分析模型。有些人称他为“理论单一”的思想家,即总是用一种简单模型回答所有重大且复杂的问题。但是,他认为,这恰恰是奥尔森之所以是奥尔森而非其他经济学家的根本所在,也是他毕生所追求的学术目标。奥尔森终身恪守如下的学术研究信条:“正如伟大的斗士总是力求刺中敌手的颈动脉那样,伟大的科学家总在寻找能够取得突破和具有强烈诉求的问题。故我以为,探求那些重大和高度简化的命题是一种很好的研究战略。在我的学术生涯中我自认为一直是这样做的。当然这也是我唯一想做的事。”对此肯尼斯·阿罗评价说,奥尔森凭借简单模型对重大命题所做的解释,大都很能说明问题。虽说他的思想形成有许多不同的来源,但我感觉奥尔森心目中的精神英雄却是达尔文。他在多种场合都表达过对达尔文的敬意,因为达尔文的进化论简洁、解释力强、而且覆盖面广阔。[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