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域政策的“泛化”困境及其新取向_区域规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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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政府调控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区域政策对经济版图具有重要的塑造作用。区域政策始于20世纪30年代西方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开发,兴于20世纪60年代发展中国家的赶超实践,在80年代之后伴随我国改革开放进程成为我国重要的政策工具。随着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以及一系列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级区域规划的颁布实施,区域政策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一、我国区域政策变迁

      区域政策是政府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而采取的对经济活动的空间干预。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区域政策演变,大致可分为三个主要阶段:1978-1998年以东部沿海地区崛起为标志的区域不平衡发展阶段;1999-2005年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为代表的区域协调发展阶段,以及2006年以来以众多试验区、新区和国家级区域规划密集出台为特征的区域协调发展新阶段。三个阶段各有各的特点。

      在改革开放初期的区域不平衡发展阶段,我国区域政策采取向东南沿海地区倾斜的战略导向,明显的标志是1980年后开办深圳、珠海、厦门、珠海和海南经济特区,并在1984年后开放一批沿海开放城市。国家在赋予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先行先试”的政策权限的同时,还从项目、产业、资金、土地等各个方面支持东南沿海的经济崛起。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因此获得迅速提升,在拉动全国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使区域差距日益扩大。

      鉴于区域发展差距凸显的形势,我国90年代初期就开始调整区域政策方向。以1999年“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提出为标志,我国进入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阶段。我国这一阶段的区域政策加强了对东部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相继提出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形成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主体的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导向。在此政策导向影响下,区域差距拉大的形势得到控制,但区域协调发展依然任重道远。

      2006年以来,我国进入区域政策深化、细化和协调化的新的阶段,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一系列国家级新区、改革试验区和区域规划的出台以及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提出。在这一阶段的区域政策中体制改革的导向更加凸显,空间尺度和政策调控手段向更加精细化的方向发展。

      区域政策为我国经济腾飞和区域经济版图的优化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进入新的阶段以来,密集的区域政策文件的出台推动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深化和细化。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密切配合和一系列新区、改革试验区以及区域规划的合理匹配将大大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和体制机制改革进程。与此同时,当前区域政策也存在一些争论和挑战。一方面,区域政策出台之后的贯彻落实面临严重的问题,区域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区域政策体系的完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另一方面,一系列区域政策和区域规划出台带来区域政策“泛化”的质疑,区域政策应当力避“普惠化”倾向。深入研究新阶段我国区域政策的基本特征和趋势,考察区域政策的空间效应,对于准确把握区域政策走向、保障我国未来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区域政策的理论特质和实践原则

      区域政策是国家所有政策类型中唯一能够对经济版图产生积极的空间干预的政策手段,它不但作用于空间差异的弥合、区域发展的协调,而且能够在促进优势区域加快崛起的过程中打造提高国家竞争力的空间抓手。这些功能的实现都有赖于区域政策所独有的理论特质,正是这些特征使区域政策成为不可取代的独立体系。

      (一)区域政策的空间性:统一布局,分类指导

      空间性是区域政策最突出的理论特征之一,也是区域政策区别于一般的宏观经济政策的关键所在。空间性是经济活动的本质属性,经济生产的空间层次、空间尺度以及空间依赖和异质性问题是任何国家在制定经济政策时都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1.区域政策的层次性和空间尺度

      区域政策必须考虑空间层次性和空间尺度的影响,不同的空间尺度存在不同的经济聚集和分散的影响机制。[1]迄今为止,我国已经形成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众多改革试验区、国家级区域规划等一系列空间尺度划分,将区域政策的空间层次进行初步的界定。不同空间层次和空间尺度的区域具有不同的区域内聚性、区际差异性,这将对政策的实施效果产生显著的影响。

      区域政策在空间层次性和空间尺度的把握上容易产生两个偏差。一是空间层次界定过于宽泛、尺度过大容易导致政策的普惠性偏差。比如,在四大板块的划分之下,很多区域性的政策如“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等举措的空间重点不突出、遍地开花,造成区域政策的普惠性影响实施效果。二是对空间层次的把握过低、尺度过小造成各地政策“碎片化”和随意性问题。众多国家级区域规划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一方面明确了区域政策的空间重点,另一方面如果空间层次划分不当也容易造成各地政策碎片化、随意化的问题。这种情况不但无法形成政策合力,反而造成对国家区域政策体系的冲击。因此,把握区域政策的合理层次、形成科学有序的空间尺度体系,对保障政策实施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2.区域政策的空间依赖性和空间异质性

      空间依赖性是指一个区域与周围区域存在显著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依赖,这种影响可以是正向的,也可以是负向的。空间依赖性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产业集群的出现以及城市群、经济带的形成。区域政策的实施效果受空间依赖性的显著影响,因此在制定区域政策时必须考虑不同政策的空间作用对政策效果的强化或者抵消作用,根据空间依赖的方向和范围确定政策的范围和手段。在现实中,空间依赖性是经济活动在空间上自发形成的,该范围与行政区划往往不一致。我国的区域政策实践是以行政区为空间单位进行政策干预,各区域之间缺乏相应的组织协调制度。因此区域政策的实施中空间依赖关系往往被行政边界割裂造成效率损失,这一过程伴随着区域矛盾和冲突。建立完善的区域协调机制,有助于利用区域政策空间依赖性改善整体经济绩效。

      空间异质性是指经济活动和结构关系在不同区域有不同表现。区域政策必须考虑到经济版图的空间分异,从空间异质性出发制定差异化的举措,因地制宜地进行区域发展调控和引导。忽视空间异质性将导致政策“一刀切”问题,降低区域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空间异质性出发,区域政策应当进一步突出分类指导、差异化发展的要求,在保证整体政策协调配合的基础上分区域实施因地制宜的发展政策。

      (二)区域政策的相对开放性:服从整体,合作多赢

      区域政策的相对开放性来自区际关系的竞合性。[2]一方面国家各区域都服从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广泛的区域间产品、劳动力、资本和知识溢出等方面的联系和交流是区域的本质属性[3],区际协调符合区域整体利益;另一方面,各个区域都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区域之间存在的竞争关系又使各区域无法完全一致行动。因此,区域政策既不像单区域的宏观政策一样完全开放,享有共同市场、共同要素和共同利益;也不像国际贸易政策一样注重区域保护,利用关税、配额等手段保护本地市场。区域政策具有相对开放性,并且这种开放的程度会随着经济发展逐渐增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激发地方的发展活力实行大规模“放权”,赋予地方主体地位。随之而来的是各地的盲目建设和地方保护主义。为能够在与其他地区的竞争中占据优势,各地纷纷展开“原料大战”、“市场大战”,甚至“以邻为壑”、恶性竞争。尽管近年来地方保护问题逐渐消弭,但区域之间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态势依然不明显。区域政策如何把握相对开放性的程度和发展方向,促进区域之间的关系更多转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上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三)区域政策的局部干预性:局部干预,上下协同

      作为国家政策的一种类型,区域政策首先具有干预性,即区域政策是政府对经济版图的公共干预。我国区域政策的干预性具有自身的特点。

      第一,我国区域政策是以缩小差距和打造增长极为目标进行的局部干预。与前苏联等计划经济国家相比,我国的区域政策干预地区不是全部国土,也不承担全部的开发责任;我国的干预是对重点地区的局部干预。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的干预不但关注“问题地区”的开发,而且关注具有发展优势的“潜力地区”的崛起。西方发达国家拥有良好的经济基础和竞争力,因此其区域政策更多地强调弥补“市场失灵”、减少区际差异和空间不平等,其对发展问题的强调是着眼于在区域协调发展基础上的资源优化配置。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征和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区域政策必须放眼国际竞争和增长极培育,对优势地区、潜力地区的崛起应当给予更大的支持。

      第二,我国区域政策是“多元主体、上下协调”的公共干预。区域政策在组织上是“来自上面”的政策[4],天然具有“自上而下”的特征,必须体现国家意志。同时区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也不能脱离地方的协调配合,一方面要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动性为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同时调动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积极性来保障区域政策的贯彻落实。区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一方面需要协调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既服从整体利益,又调动局部的活力;另一方面需要协调多利益主体之间的区际关系,破除地方保护、促进合作共赢。“多元主体、上下协同”的组织特征是区域政策发挥干预效应的重要保证。

      三、我国区域政策的新阶段和新特征

      2006年以来,我国一系列区域政策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区域政策进入新的阶段。这些区域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国家级新区、改革试验区(示范区)和国家级区域规划。国家级新区是国家重点开发建设的地区,它们一方面享受国务院直接批复的优惠政策和权限,另一方面在辖区内部实行更加开放的特殊政策,着力进行体制改革和创新的探索性工作。迄今我国共设立8个国家级新区。改革试验区包括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综合改革试点和试验区等一系列试验区(示范区),主要承担先行先试的体制改革和创新任务,在带动周边地区增长的同时,发挥体制改革的示范作用。进入新阶段以来,我国的区域规划不断出台,对地区经济发展进行更加具体的定位和指导。迄今除新区、改革试验区规划和一系列国务院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外,我国经国务院批准的区域规划总数近40部,成为我国区域政策进入新的阶段的重要标志。

      尽管国家级新区、改革试验区和区域规划都是新时期我国区域政策的组成部分,但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国家级新区是国家重点建设、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点区域。它一方面发挥区域增长极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另一方面具有体制改革和创新功能。改革试验区则是以体制改革为主要目标、先行先试的试验区(示范区)(见表1)。它不但有利于推动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向纵深发展,而且选取较小范围进行试验的方法能够控制试错成本,避免造成大的社会动荡。区域规划与新区、试验区不同,一方面区域规划的规定更加具体,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区域规划将区域战略地位和发展方向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规定,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地方政府的短期化行为,保证发展连续性。

      在新的阶段,我国区域政策表现出一系列新特点。深入研究区域政策新特点对于准确把握我国区域政策未来走向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区域政策的空间尺度不断细化。我国区域政策的空间尺度划分经历了不断的调整过程。从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着重论述沿海和内地的关系,到邓小平同志提出“两个大局”思想,再到三大地带的区域划分,我国区域政策空间尺度都很大。21世纪初期,我国形成四大板块划分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后来区域政策的空间划分奠定基本格局。在此基础上,进入新阶段以来我国推出了一系列更加精细的区域规划,将区域政策的空间划分从板块层面缩小到跨省区层面,进一步缩小到省级和省内的层面。比如,《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关中一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以及《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等规划都将空间尺度放到跨省区或者省内的层面。我国区域政策空间尺度之所以不断细化,一方面立足于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奠定的基本格局,同时反映了我国区域政策精准化发展的方向。区域管理和调控更有针对性,有效地避免区域政策“一刀切”和政策“泛化”的弊端,更好地体现出区域政策分类指导和差异化的原则。

      第二,区域政策更加关注体制改革和内生驱动。纵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历程,基本的规律是以开放促改革。这一方面带动了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并融入世界;另一方面,高度依赖开放和外需的经济增长方式造成了我国经济内外失衡、内需不足和发展模式不可持续的困境;体制改革和内生驱动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进入新阶段以来我国区域政策在坚持对外开放的同时更加关注体制改革和挖掘内生增长动力,最突出的标志就是一系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从2005年以来,我国相继设立的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并进行金融综合改革和内陆开放型经济的试验。一系列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以内生增长为主要动力的试验区的设立标志我国区域经济政策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以及滇桂延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将我国对外开放推向更高的水平。

      

      第三,区域政策制定更加兼顾地方诉求。区域政策作为一种公共干预,首先体现国家意志,同时必须兼顾地方利益诉求。只有服从中央的统一规划,区域政策才能实现有效的区域分工合作,保障整体利益最大化;只有兼顾地方利益诉求,调动地方贯彻落实区域政策的积极性,才能使区域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过去的区域政策采用单向的政策制定和实施程序,一般先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再交地方执行落实;地方主要负责相应的政策配套工作。最近这种模式发生了改变,很多区域政策和规划由地方制定和提出,交由中央批准。中央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发挥了审批和监督的作用,保证国家战略意图得到很好地落实;同时区域政策也更加兼顾地方的利益诉求。[5]这一模式更好地协调了中央和地方利益,在体现国家意志的同时调动了地方实施区域政策的主动性。

      第四,产业转移、陆海统筹和生态经济成为区域政策新的亮点。随着我国产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推进,“移业就民”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明显趋势。自从2010年我国出台《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以来,我国相继设立安徽皖江城市带、广西桂东、重庆沿江、湖南湘南、湖北荆州、黄河金三角6个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区际产业转移问题成为我国区域政策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同时,海洋经济和陆海统筹成为区域政策的新亮点。2011年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山东、浙江、广东和福建海洋经济区发展规划,并颁布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和各个沿海省份的海洋功能区划。这一系列规划将我国区域政策扩展到海洋领域,陆海统筹问题成为区域政策的重要着力点。与此同时,对生态经济和资源环境问题的重视成为区域政策又一新变化。2011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各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开发潜力将全国分为重点开发区域、优化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生态环境维度被引入国土空间开发进程。2009年以来我国相继出台《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将生态经济和资源环境问题纳入区域政策体系,在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发展的社会、生态、资源环境维度,着力提高我国区域发展的包容性和可持续性。

      四、区域政策的空间效应

      “十一五”以来我国区域政策进入深化、细化和协调化的新阶段,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与主体功能区战略的统领下,区域政策调控更加精准、内涵更加丰富,对中国经济版图产生显著的塑造和影响。我国区域政策的空间效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培育经济增长极,促进区域经济包容性增长

      在新的阶段区域政策不但更加精细化,而且更加强调区域经济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这一特点不但增强了区域政策的针对性和分类指导水平,而且成功地规避了地方政府为追求自身利益而采取的短期行为,提高了地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同时,随着地方政府在区域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自主性的增强,各地经济发展将具有更强的积极性和地方特色。借一批区域政策和规划出台的东风,比如《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和《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等规划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和引导,一批区域性乃至全国性增长极迅速崛起,成为带动全国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我国各省(区、市)Moran指数年度变动图反映了这一趋势(见图一)。

      Moran指数是衡量区域经济发展的空间聚集性的重要指标。Moran指数越高,说明空间上临近的区域间经济发展的相似性越强。从90年代初开始Moran指数迅速增大,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不平衡发展政策造成东部地区省份的高水平聚集和中西部省份的低水平聚集。随着1999年西部大开发战略提出,以及“十一五”以来区域政策的不断细化、具体化,一批遍布全国各大区域的增长极建立起来,为经济上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打造了经济增长的抓手,这在客观上造成Moran指数的降低。Moran指数在1999年之后不断下降的态势体现了一批增长极的崛起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同时,新阶段的区域政策增强了区域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包容性。比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的出台以及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等一系列区域政策都将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重要维度,并将海洋经济和陆海统筹纳入区域政策的范畴,延拓了发展的外延,增强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包容性。

      (二)缩小区域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提出了四大板块协调发展的构想和布局。近年来随着区域政策的空间尺度不断缩小和一系列区域政策文件的出台,我国四大区域之间以及各大区域内部省份之间不平等程度都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区域协调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我国1978-2012年各省(区、市)地区生产总值基尼系数变动趋势图反映了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历史走势(见图二)。全国各省(区、市)的基尼系数可以按照四大板块分解为板块间的不平等、板块内部的不平等和重叠的不平等。从图中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基尼系数呈现攀升的态势,反映出我国区域差距不断拉大的现实。1999年以后基尼系数上升速度放缓,原因在于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尤其是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力图缩小区域差距、缓解空间不平等。2006年以后,基尼系数基本平稳并且呈现下降态势,这是因为进入新阶段以来我国一系列区域政策的空间干预对区域差距起到积极的遏制效果。

      

      图一 我国1978-2012年各省(区、市)地区生产总值Moran指数

      数据来源: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图二 我国各省(区、市)1978-2012年地区生产总值基尼系数走势及分解

      数据来源: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从基尼系数的分解来看,区域内部的基尼系数一直比较稳定,2006年以后出现较小幅度的下降;区域间基尼系数则呈现出与总体基尼系数相同的发展态势,并在2006年之后大幅下降。这说明我国区域差距很大程度上是由板块间的差距造成的。2006年之后我国的区域政策的细化和深化对板块间的区域差距产生明显的缓解效果,从而显著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水平的提高。由此看出近年来我国的区域政策对于缩小区域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推动体制改革进程,促进区域体制机制创新

      新的阶段我国区域政策的突出亮点就是为体制改革和创新提供重要支撑。新区的设立为改革创新提供重要抓手。新区的建设往往都有明确的战略定位,比如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是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试验区),舟山群岛则是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它们不但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优惠,而且国家特许其在辖区内进行各项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探索性工作,这为体制改革创新提供了重要平台。另外,一系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成为体制改革的重要空间载体。2005年以来我国设立了多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等一系列试验区,一方面鼓励地方实现制度创新和内生驱动,同时规避改革的试错成本。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发展不再采取单一的经济考核指标,而是鼓励地方进行综合改革,实现区域性体制机制的创新。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必将带来体制创新的重大突破。

      五、我国区域政策的发展方向

      我国的区域政策对区域发展的空间格局具有重要的塑造和影响。尤其是新阶段以来,区域政策的实施对于培育经济增长极、缩小区域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我国区域政策和区域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论。一是区域政策落实困难。尽管很多区域政策和规划文本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难以在现实中真正发挥效力。这是由于区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地区——纵向上多头管理,横向上协调不力。地方政府在区域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参与性不足,政策效应的发挥也过多依赖政府优惠政策而忽视市场机制的配置。二是当前的区域政策是否过多导致政策“泛化”。尤其是2009年以来众多区域规划相继出台,引发人们对于区域政策和规划必要性的质疑。大量区域规划的出台引发地方政府的盲目追逐和热捧,不但导致区域间的恶性竞争,而且争取到的政策和规划也难以落实。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当前区域政策的空间尺度划分过于松散,没有形成科学完整的空间体系;另一方面是区域规划过于强调政策优惠而忽视发展定位。鉴于此,我国未来区域政策和区域发展应沿着以下三个方向努力。

      第一,区域政策体系化、规范化。我国未来区域政策应当建立完备的政策体系和空间尺度划分。一方面,应当将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有机结合指导我国区域发展宏观布局,综合新区、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区域规划等政策并配合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等手段形成完备的区域政策体系;另一方面,合理划分区域政策调控的空间尺度,建立“四大板块—跨省—省内跨市”的空间尺度体系,实现区域政策调控空间的精细化和规范化。

      第二,政策机制市场化、多元化。我国区域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应当更加依赖多元主体参与,政策效应的发挥应更加依赖市场机制的协调。区域政策的制定在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同时,应更加关注地方自主性的发挥,引入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参与政策的研究制定,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保障区域政策的有效落实。同时,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协调和配置作用,建设行政手段对经济活动空间分布的外生干预,更加依赖地方自主发展和市场机制实现我国区域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第三,政策协调机制化、长效化。落实区域政策不可避免地要协调区域关系,区域关系的有效协调离不开有权威性的协调机构的统筹和长效化协调机制的保障。一方面,应当设立协调区域关系的领导机构,从组织上推动区域矛盾的解决;同时,建立长效化的区域协调机制,尤其是区域利益共享和补偿机制,并采取有效手段保障区域协调成果的落实。

      该标题为《改革》编辑部改定标题,作者原标题为《我国区域政策的新方位:理论特质、空间效应和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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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政策的“泛化”困境及其新取向_区域规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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