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释义:依法执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释义论文,中小学教师论文,职业道德规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依法执教是教师坚持正确职业行为方向的保证
“依法执教”的实质,就是要求教师从严格守法的高度,在全部职业行为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首要准则。
教育的性质和方向问题,是一个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根本问题。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从教育基本法的高度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性质和方向作出这样的规定,充分反映了国家的根本利益和人民的坚定意志。是我国教育事业得到健康发展的法律保证,具有极其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在教育战线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就是要做到全面依法治教。而其中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必须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规定,始终不渝、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教师在坚持正确职业行为方向的问题上,遵守法律和遵守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依法执教”的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首先,要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特别是要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不动摇。每个教师都要自觉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头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科学地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的教育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教师有责任积极宣传邓小平理论,用邓小平理论教育学生,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其次,要拥护和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作为教育者,作为学生的引路人,教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政治上的敏锐性和坚定性,坚决抵制一切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否定改革开放的错误思潮和言行。要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通过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努力为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初级阶段基本纲领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的要求,广大教师无疑应当在这方面发挥带头作用,把坚持正确的职业行为方向的问题自觉地提高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高度来认识。除了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和作为教育基本法的《教育法》之外,与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密切相关的还有《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于每个教师来说,认真学习、掌握和贯彻《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无疑是十分必要的。在这个过程中,教师首先应当明确自己依法承担的重大历史使命,自觉地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其次应当增强法律义务意识,懂得不履行或违背法律规定教师应该担负什么责任。这样,才能促使自己在教育实践中更自觉地端正行为方向。
第三、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执教应当包括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做到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与教师的职业活动关系最为密切的方针,是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个教师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必须严格地遵循这一方针,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保持正确方向、得到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除此之外,教师还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等一系列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普遍实行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等等。在一切有关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问题上,教师必须对自己提出高标准的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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