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的音系、语义与语用——焦点研究的新视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焦点论文,语义论文,新视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焦点研究概况
焦点研究开展至今已经有四十多年的历史。有关焦点研究的缘起、不同焦点概念之间的区分以及围绕焦点解释提出的各种理论,徐烈炯、潘海华(2005)已有介绍和评述。综观这些理论(主要有结构意义说、选项语义论、逻辑代换法、混合分析法等),如该书前言所指出的那样,“语义研究是重点”。
近十年来,除了对各类焦点敏感算子(梯级算子、增量算子、排他算子等)的语义作进一步刻画(Giannakidou 2007;Hole 2004;Ippolito 2007)之外,焦点研究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关注点,可以大致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对焦点的音系表现以及音系与句法、信息结构的关系作了更深入的挖掘;二是有关焦点解释的语用理论纷纷出炉,语义、语用理论的对立促进了对焦点本质问题的进一步思考。焦点现象涉及音系、句法、语义、语用诸方面,是研究音系-句法-信息结构、语义-语用界面理想的试验田,既凸显音系、句法、语义、语用等因素的互动,也推动我们去厘清复杂的互动过程中各种因素所起的作用。
二、焦点的音系研究
音韵是焦点的重要表现手段之一(其他如语序、词素等),与焦点的联系显而易见。近年来基于对具体语言语调系统以及语调与音韵结构关系研究而建立的ToBI系统为描述语调和音韵结构提供了工具。目前,英语有ToBI系统,德语、日语、韩语、汉语等语言也都有各自的ToBI系统①。ToBI系统可以说为探寻语调音系层面的生成语法规则提供了可能。对于焦点研究来说,ToBI系统的意义在于,作为一套较为清晰的音韵标示系统,它使我们有可能更加明确焦点在超音段音系层面的表现。英语中的焦点一般是以核心重音,即音系短语中的最后一个音调重音来体现的(Cohan 2000;Ladd 1996)。有了ToBI系统我们可以问“焦点在ToBI系统中究竟对应于怎样的具体表现”,从而构建焦点和核心重音之间更清晰的联系。Hedberg和Sosa(2001)、Hedberg(2003)提出焦点对应的是H*,Hedberg和Sosa(2002)认为L+H*也有可能,这方面的研究刚刚起步,在英语和其他语言的焦点研究中都还有很多工作可做。
在英语中音调重音是表现焦点的重要手段,但其他一些语言如汉语、韩语并没有音调重音,这些语言是如何表现焦点的呢?近年来关于焦点音韵表现的跨语言研究发现,在汉语、韩语这些语言中音高音域(pitch range)和焦点有密切联系。例如Xu(1999)针对汉语的焦点表现提出:非句末焦点表现出扩展的音高音域,焦点后的词表现出下倾、收缩的音域,而前焦点、句末焦点则表现出“中性的”音域。Jun(2002)在对首尔韩语的研究中也发现音高音域和焦点的关联:焦点表现出扩展的音高音域,焦点后的重音短语(accentual phrase)音高音域收缩。即便针对有音调重音的语言如英语来说,也有学者提出,音高音域和焦点之间存在比我们认识到的更多的关联(Flemming 2007)。无论一种语言有无音调重音,焦点似乎都表现出和扩展的音高音域相关,而焦点之后就表现出音高音域的收缩。这一点有待在更多的语言中进一步验证。
焦点的音系研究还有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焦点音韵表现和句法结构的关系,也就是“焦点投射”问题。最早的焦点投射理论,即Chomsky和Halle(1968)提出的“核心重音规则”(简称NSR)认为,词重音加上句法结构就能够决定焦点的可能所在:只要一个句法成分其右分支包含句末核心重音就可以被看做是焦点。但NSR无法解释在焦点投射上为什么涉及附加语短语的情况(见例1)会和带论元短语的情况(见例2)不同:论元短语的重音可以通过投射使谓语成为焦点,而附加语短语的重音则不可以。
针对这类现象,Gussenhoven(1984,1999)以及Selkirk(1984,1995)等提出了基于论元结构的焦点投射理论。以Selkirk的焦点投射理论为例,其中就有“短语焦点规则”,指出只有中心语和论元才可以投射焦点②。
对此Schwarzschild(1999)和Büring(2006,2007)提出了不同观点。Schwarzschild(1999)首先指出形容词向名词短语投射焦点的可能性。例(3)中的重音落在blue上:
(3)I know that John drove Mary's red convertible.But what did Bill drive?
我知道John开Mary的红色敞篷车。但是Bill开什么呢。
(他开她的蓝色敞篷车。)
按照Selkirk等学者提出的焦点句法投射规则,既非中心语也非论元的blue应该不能投射焦点到名词短语her BLUE convertible上。但问话和应答之间的一致性(具体内容见第三节)恰恰决定了her BLUE convertible应该被看做是焦点,因此形容词不能投射焦点的句法限制并不存在。Büring(2006)在Schwarzs child(1999)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及物动词主语、间接宾语、附加语、副词等成分投射焦点的可能性,发现它们和形容词一样并不会因为它们的句法成分属性在焦点投射方面受到限制。Büring的研究试图说明,任何成分都可以投射焦点,焦点投射方面没有Selkirk等学者提出的所谓句法限制。
和焦点音韵表现密切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所谓“去重音”(deaccenting)现象,即焦点成分中“已知信息”的音韵表现问题。如例(4):
(4)Mary sat at her desk.John walked in.What happened next?
(Mary坐在书桌旁。John走了进来。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a.#She kissed JOHN.(她吻了John。) b.She KISSED John.(她吻了John。)
例(4a)重音落在John上,根据NSR提出的重音和焦点的关系,例(4a)中的John可投射焦点到整个句子上,句子作为焦点也符合例(4)中问题回答一致性的要求。但事实是例(4b)而非例(4a)才是合适的回答:作为已知信息的John必须被“去重音”,也就是不带重音。
在句子的音韵表现中,信息的“已知性”要扮演一定的角色——这一点在Gussenhoven和Selkirk等学者提出焦点投射理论时就已经关注到。考虑到焦点投射规则可能会生成不可接受的音韵结构,Selkirk就曾结合新信息/已知信息的区分提出“解释规则”,将信息结构作为解释焦点音韵表现的重要因素③。但究竟“已知性”如何定义,“已知性”对句子音韵表现的影响和焦点对句子音韵表现的影响两者之间是怎样一种关系——这是近十年来学者们在研究焦点音韵表现时着力要解决的两个问题。
“已知性”比较传统的定义如Prince(1981),是将名词短语的所指之前出现过并具有显著性作为重要特征。但在焦点研究中“已知性”的定义却要更复杂些。例(5)是Schwarzschild(1999)举的一个例子:
(5)Mary's old convertible is no longer available.What is John going to do?
(Mary的旧敞篷车不在了。John会怎么做呢?)
(他会租她的新敞篷车。)
Schwarzschild(1999)指出,名词短语her NEW convertible之前没有提到,作为整体来看应不属于已知信息,但它也不是全新的信息,其中包含的部分“her__convertible”是已知的。具有“已知性”但又不是句法成分,这是之前的“已知性”定义没有覆盖到的。为此Schwarzschild提出一种更为灵活的结合语义和信息结构两个层面的定义。一方面仍然将已知性看作是一种照应关系,指向语篇中具有显著性的先行词;另一方面运用语义中的“蕴涵”概念,具体做法是先从句子中把带重音的部分分离出去,然后用存在闭合做出命题,如果先行词蕴涵这个存在命题那么就看做是“已知信息”。也就是说,和“去重音”现象密切联系的“已知信息”并不等同于传统的“已知信息”,对“已知性”我们需要赋予适用性更广的新定义。
但还有一些围绕“已知性”的现象令我们困惑,如例(6)中,只有例(6a)的回答可以接受,例(6b)则不行:
(6)Mary's uncle,who produces high-end convertibles,is coming to her wedding.
I wonder what he brought as a present.
(Mary那位从事高端敞篷车制造的舅舅要来参加她的婚礼了。我想知道他带了什么礼物。)
a.He brought a[CHEAP convertible].(他带了一辆便宜的敞篷车。)
b.*He brought[a RED convertible].(他带了一辆红色的敞篷车。)
c.He brought[a red CONVERTIBLE].(他带了一辆红色的敞篷车。)
根据问题-回答的一致性要求,例(6a-b)方括号内的部分都应该是焦点,并且其中convertible因为是已知信息“去重音”——这些对例(6a-b)应该同样适用,但事实却是:换了一个形容词(cheap换成red)之后,例(6a-b)的音韵表现也随之不同(例6b中的convertible不能“去重音”)。
要解释这个现象,Wagner(2006)提出我们应当将“已知性”理解成相对的概念,即“相对于姐妹节点来说已知”。convertible不带重音的前提不仅是convertible是已知信息,还要求将high end替换成变量之后的[x convertible]是已知信息。由于high end作为red的相关选项不成立,因此预设不成立。至于什么情况属相关选项,什么情况不是,Wagner提出可借助排他算子来验证:假如Mary only likes RED convertibles(Mary 只喜欢红色的敞篷车),而high end又是red的相关选项,那么Mary不可能喜欢high-end convertibles,但事实上Mary only likes RED convertibles并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即她还可能喜欢high-end convertibles),因此high end不是red的相关选项,x convertible不是已知信息。
“已知性”对句子音韵表现的影响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研究句子音韵表现时仅仅考虑焦点的影响肯定是片面的。那么究竟是焦点和已知性互动影响到句子的音韵表现,还是说这一切都是已知性的作用?在目前文献中,后一种解释可以说占据了主流地位。Schwarzschild(1999)就提出,[-F](“已知性”)和[+F](“焦点”)是一组互补的特征,只用其中一个特征即可。由于带[-F]特征的成分可以统一地被解释为“已知”,而[+F]的定义至少包含三种互相不能取代的语用概念(Halliday 1967),因此可以认为[-F](“已知性”)特征更为基本。Schwarzschild接着用优选限制来定义“已知性”和音韵的关系。第一条把“已知性”(GIVEN-ness)和F-marking联系起来:非F-marked的成分是语篇中的旧信息;另一条进一步对F-marking作出限制,即在不违反前一条规则的情况下将句子中的F-marking保持在最低程度(称为AvoidF)。Sauerland(2004)也基于“已知性”提出有关焦点音韵的解释。他认为用“已知性标记”(given ness-marking)而非“焦点标记”(F-marking)来解释,涉及多重焦点的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从Chomsky(1971)和Jackendoff(1972)对焦点和音韵表现的关注到Schwarzschild(1999)、Sauerland(2004)、Reinhart(2006)、Wagner(2006)等把关注越来越多地转向“已知性”,我们看到信息结构在焦点音韵研究中的作用正日益受到重视,这方面的研究也越来越精细化。
三、从语义理论到语用理论
近十年来焦点研究的另一新方向是出现了一系列有关焦点的语用理论。从关注焦点的语义作用到关注焦点在篇章中的语用作用,提出选项语义论的Rooth在这方面开了个头。Rooth(1985)提出的选项语义论是完全的语义理论。该理论认为,焦点的作用在于引出一系列选项,和焦点联系的有普通语义值和焦点语义值,后者由选项的集合构成。选项语义论能够处理不少和焦点有关的现象,但是Rooth认为这样的语义理论没有能够说明焦点在语言中的作用,没有能够说明焦点敏感结构的共性,缺乏解释力。为了弥补这一不足,Rooth(1992,1996)提出了兼顾语义和语用的焦点理论,用问话-应答的一致性特点来解释焦点的作用。早在Hamblin(1973)中我们就看到关于问题的语义被处理成选项集(即针对问题所有可能回答的集合)。从问话-应答的角度来看焦点,选项集的存在就有了独立的动因:只要有焦点,语境中就预设了一个相关的选项集。焦点引出的变量和选项集的关系十分自然(无需另外给规则),它们的联系就是一种语用上的照应关系。在焦点研究的早期著作如Jackendoff(1972)中就提出过焦点和预设的关系,认为像John introduced[Bill]F to Sue(John把Bill介绍给了Sue)这样的句子预设存在命题(x(John introduced x to Sue))。但Jackendoff自己也看到,说焦点结构预设存在命题有些过头,因为这种所谓“存在预设”是很容易被取消的。他提出,也许我们可以认为存在一种较“弱”的预设,即焦点结构预设的是一个针对焦点变量的问题。但这样的提法也有问题,因为标准的语义、语用理论都不把问题看做是预设。Rooth提出问话-应答的焦点解释机制,正好能在现有语义语用理论范围内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焦点结构预设语境中存在选项集,而选项集等同于问题的语义,这就跟说预设了问题是一样的。
Rooth之后,Roberts(1996)和Büring(2003)等把焦点解释和问题的联系进一步推进。焦点的作用被放到更大的语篇一致性和语篇策略的角度去考虑。这和1980年代开始的动态语义研究一脉相承。动态语义研究的灵感来源主要是Stalnaker(1978)有关共同域(common ground)的动态模型:交际双方共享的知识构成共同域,交际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新命题的提出来缩减可能世界,从而实现共同域的更新。Roberts和Büring有关焦点的语用理论正是吸取了这一灵感。
对他们的理论产生更直接影响的是Carlson(1983),它提供了将交际看做是问话-应答关系的视角。Roberts和Büring的焦点理论认为,信息状态包含一系列讨论中的问题,交际就是通过问话-应答展开的。焦点的意义就是它在问话-应答中的作用,焦点选项集对应于当前讨论的问题。更详细的内容可见Roberts(1996)和Büring(2003)的研究。
四、语义还是语用?
1.焦点语义理论面对的挑战
焦点语用理论的提出对焦点语义理论构成了挑战。从语言事实来看,挑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二次焦点(second-occurrence focus,简称SOF)的音韵表现问题。SOF是指像例(7b)中vegetables作为焦点的情况:
(7)a.Everyone already knew that Mary only eats.(每个人都已经知道Mary只吃蔬菜。)b.If even knew that Mary only eats,then he should have suggested a different restaurant.(如果连Paul都知道Mary只吃蔬菜,他就会建议去另一间餐馆了。)
例(7a-b)中焦点敏感算子only都和vegetables联系,但在例(7a)中第一次出现的焦点vegetables在音韵上具有显著地位,而例(7b)中vegetables作为第二次出现的焦点,不少学者认为它在音韵上没有表现。持焦点语用理论的学者把这一点作为否定焦点语义理论的重要证据。根据焦点语义理论,语义上的焦点一定和句法的F-marking相联系,而F-marking必定和音调重音相联系,因而SOF也必定和音调重音联系。由于事实上SOF并不表现出音调重音,持焦点语用理论的学者认为,焦点语义理论就站不住脚(关于SOF是否真的没有音韵表现,我们将在下一节说明)。
另一项反对焦点语义理论的证据是:有些算子似乎和焦点没什么联系,而是和预设有联系。如例(8):
(8)Mary always managed to complete her.(Mary参加考试总是能把题做完。)
例(8)中的焦点是音韵上处于显著地位的exams,但是从解读的可能性上我们看到句子只能表示“Mary参加考试总是能把题做完”,而不是“Mary完成的总是考试”。也就是说,量化副词always联系的并不是焦点exams(考试),而是句子的预设Mary took exams(Mary参加考试)。
2.SOF的音韵表现
SOF是否有音系层面的表现,Beaver和Clark(2008)提出用实验手段来检验。Beaver和Clark并不是最早用实验手段研究焦点现象的学者,之前已经有Bartels(1997)和Rooth(1996)的研究。Bartels(1997)的实验比较的是SOF和一般焦点的音韵表现,并不考察SOF是否一定有音韵表现的问题。Beaver和Clark 的实验与Rooth(1996)比较接近,探讨SOF和非焦点的区别。从实验设计来看前者比后者更为系统,不仅证明SOF和非焦点在音韵表现上不同,还证明不同之处在于音长和能量。由于焦点音韵表现和非焦点的音韵差别只有被感知才会对解释产生影响,所以感知实验也被作为验证的关键手段。Beaver和Clark的感知实验表明,虽然SOF音韵表现效果并不是很强,但的确是可以感知的。
3.两种不同的算子:only和always的区别
虽然Beaver和Clark(2008)证明SOF有音韵表现,但他们并不认为所有焦点都必须有音韵表现。有些焦点必须和音系上突出的成分联系,而另一些焦点就没有这样一种强制规定,不一定和音系上突出的成分相联系。也就是说,有些焦点属于我们前面所说的语义焦点,而另一些焦点就应该归于语用焦点。
在以往的文献中我们常常看到“焦点敏感算子”的名称,顾名思义,焦点敏感算子联系的就应该是焦点。但有学者如Cohen(1999)等就提出,焦点敏感算子联系的是预设而不是焦点。但他们提出的相关语料仅限于类指词和量化副词,并不涉及only这样的排他算子。
Beaver和Clark(2003,2008)针对only和always两个算子的比较研究为我们深入了解算子之间的差别提供了崭新的思路。Beaver和Clark的贡献和创新在于:他们不是简单地讨论一个或几个焦点敏感算子的语义,而是着眼于焦点算子作为一个整体对其内部成员差异性进行比较,来讨论焦点联系类型和本质这样的重大问题,并且提供了一系列创新的测试方法和丰富的跨语言素材,为讨论提供事实依据。
首先,Beaver和Clark的语料库研究表明,always和only构成的最小对立组在意义上有很大不同。例(9-10)中的焦点都是exams,但我们看到的结果是:always联系的是预设,only联系的才是焦点。只有only才能和exams联系,得到“Mary完成的只是考试”的解读;always只能和预设联系,得到“Mary参加考试总是能把题做完”的解读。
(9)Mary always managed to complete her.(Mary参加考试总是能把题做完。)
(10)Mary only managed to complete her.(Mary完成的只是考试。)
在焦点明确的情况下,always选择和预设而非焦点相联系,这一点明显地体现出always的语用特性。而在另一方面,排他算子执着地表现出对于焦点的依赖(即便从语用来看更可能和预设联系的情况下也是如此),这在很大程度上展示出排他算子的语义特性。
Beaver和Clark考察算子和焦点之间联系差异的另一方法是用音系上弱化的成分和句法上省略的成分。根据焦点语义理论,焦点应该是音韵上得到强化的部分,音系上弱化的成分以及句法上省略的成分自然也就不可能成为焦点。他们发现,always可以和音系上弱化的成分或是句法上省略的成分联系,而only不可以。也就是说always可以和非焦点成分联系,而only必须和焦点成分联系。Beaver和Clark分别以荷兰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的例子来证明。下面是荷兰语的例子(附上对应的英文句子便于理解):
(11)?Ik had't alleen maar over'm met Sandy,en ook had ik't alleen maar over'm met Kim
?"I only discussed'im with Sandy and also only discussed'im with Kim."
(我和Sandy只讨论他,我和Kim也只讨论他。)
例(11)的英文释义中,'im是him的弱化形式。按照焦点语义理论,焦点必须F-marked,因此“'im(他)”不可能成为焦点。这也就意味着,“我和Sandy只讨论他,我和Kim也只讨论他”对于例(11)来说是不可能的解读(已用“?”表示)。正如之前所说,排他算子只能和焦点联系,only不能和弱化的'im联系应是意料之事。而如果把排他算子换成量化副词always(如例12所示),句子就没有问题:
(12)Ik had't altijd over'm met Sandy,en ook had ik't altijd over'm met Kim.
"I always discussed'im with Sandy and also always discussed'im with Kim."
(我和Sandy总是讨论他,我和Kim也总是讨论他。)
“我和Sandy总是讨论他,我和Kim也总是讨论他”对于例(12)来说是完全可能的解读。这再次证明always和only不同,前者不一定要和焦点联系。
句法上省略提取的成分因为同样的原因和弱化成分一样不能作焦点。always可以和这样的成分联系,而only就不可以:
(13)Wat denk jij dat Kim altijd haar moeder geeft?
"What do you think Kim always gives her mother?"(你认为Kim总是把什么东西给她母亲?)
(14)Wat denk jij dat Kim alleen maar haar moeder geeft?
"What do you think Kim only gives her mother?"(你认为Kim把什么东西只给她母亲?)
例(14)不能表示“你认为Kim只把什么东西给她母亲”,只能表示“你认为Kim把什么东西只给她母亲”,也就是排他算子only不能和被提取的非焦点成分wat联系,这再一次证明排他算子only对于焦点的依赖性。例(13)中的always则不存在这方面的解读限制。
Beaver和Clark提出的另一检测手段是否定极性词。否定极性词的特性是只出现在向下蕴涵的语境里,相对于全称量化算子来说,就是只能出现在其限制域中(向下蕴涵语境)而不能出现在其核心辖域内(向上蕴涵语境)。always和only都引出全称量化算子。如果像我们前面所假设的那样,always所联系的部分全部出现在三分结构的核心辖域,而only只有所联系的焦点部分能够出现在三分结构的核心辖域中(非焦点部分出现在限制域中)的话,那么我们很自然可以推出下面的结论,就是否定极性词不可能出现在always的辖域中,但有可能作为非焦点成分出现在only的辖域内。循着这一思路,Beaver和Clark提出用否定极性词来测试always和only的不同。例(15)中,pick his nose和write a book是句子的焦点,lift a finger 是否定极性词,作为句子的非焦点部分出现:
(15)Stuart would only[/? always]lift a finger to.
(Stuart只[? 总]会在挖鼻子或写书的时候抬抬手。)
根据之前对于always和only三分结构的不同分析,lift a finger to pick his nose or write a book全部出现在always引出的全称量化算子的核心辖域中,也就是说否定极性词lift a finger出现在向上蕴涵的语境中,该否定极性词的存在因此不能得到允准,句子不成立;而对于only引出的全称量化算子来说,只有pick his nose 和write a book出现在核心辖域中,lift a finger作为非焦点部分出现在only引出的全称量化算子的限制域中(向下蕴涵的环境),因此否定极性词lift a finger的使用就得到了允准。
Beaver和Clark认为,only和always的区别代表了两类不同算子——语义敏感算子和语用敏感算子的区别。前者包括排他算子(如only,merely)、增量算子(如too,also)、梯级增量算子(如even)、强调算子(如really,especially)、特称算子(如for example,in particular)、缩减算子(如hardly,at the very least)等,后者包括量化副词(如always,usually)、句子层面的联结词(如because,since)、比较级(如-er)和最高级(如-est)、情感算子(如regret,be glad)等。
五、结语
作为联系音系、句法、语义、语用多个层面的现象,焦点研究近十年来的成果是句法学家、音系学家、语义学家和语用学家在多个领域发展运用多种研究手段协同努力的结果,也说明在界面研究中同时掌握两个或多个领域知识、工具的重要性。
目前为止焦点界面研究涉及的语言主要局限于英语以及德语、匈牙利语等少数其他欧洲语言。由于不同语言焦点有不同表现,除语调外,标记焦点的手段还有很多,包括语序(如匈牙利语)、词素(如克丘亚语,Quechua)、语调、语序和词素共用(如日语和印地语)等,对焦点现象的全面认识需要建立在跨语言研究,尤其是对类型学上不相关的语言的研究上(Büring 2009)。跨语言焦点界面研究不仅能够为焦点界面研究贡献丰富的语料,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能够让现有焦点研究中呈现的界面关系以及相关的理论得到重新审视,获得新的启发以及(支持或反对的)证据。作为界面研究理想的素材,我们相信有关焦点的研究也会给今后其他的界面研究带来重要的启发。
注释:
①分别为G_ToBI,J_ToBI,K_ToBI,M_ToBI。
②“短语焦点规则”具体内容包括:(i)如果中心语带焦点标记,那么该句法成分就可以带焦点标记;(ii)如果内部论元带焦点标记,那么它的中心语就可以带焦点标记。
③“解释规则”具体内容是:(i)不是焦点的F-marked的成分必定是语篇中的新信息;(ii)没有F-marked的成分必定是语篇中的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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