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及应对策略探讨论文_王砚迪

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及应对策略探讨论文_王砚迪

北京大学医学部 北京 100191

摘要:建筑市场管理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这项工作能否做好直接影响建筑市场良性发展。加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来规范建筑市场,提高建筑市场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方主体都有义务,有责任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发展的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本文主要对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及应对策略进行了分析研究。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应对策略

引言

在工程建筑交易市场中,我们必须要与国际接轨,实行公开、公平的招投标竞争机制,并完善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进而保证建筑质量,节约建筑成本,为我国建筑行业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环境,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活动,彻底打破计划经济对我国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的影响。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特点

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特点主要包括:一是,组织活动的规范性。招投标的程序是在世界上和有关国际组织中事先设定并得到认同的,其规定对招标和投标都具有法律规范效力,双方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条件,不得随意更改,且招标投标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无论是在建筑工程招标还是其他招投标活动中,都必须按照“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这一程序来进行;二是,从始至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目的是扩大承揽工程商的范围,在最大范围内择优选择,在招标过程中对潜在投标人的数量没有名额限制,且招标信息的发放、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等过程都是公开的,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招标人对投标人也是一视同仁的,不论承包商单位规模大小,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都能参与招标;三是,建筑工程招标遵循一次性成交原则。在其他商品交易的过程中,会出现多次谈判的过程,但在建筑工程招标的过程中不允许双方讨价还价,这是建筑工程招标的一大特点。潜在投标人应邀投标的过程中,完成一次性报价投标,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潜在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或对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投标人通过投标表明自己的价格后,评标委员会会对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比较和整合,选出最为符合建筑工程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并与之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双方进行合作。

二、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1、陪标、串标现象严重

目前,陪标、串标现象在我国工程招投标中比较常见。一种情况是说在招投标活动正式开始之前,招标人就通过自己各方面的了解,确定了自己比较满意的中标单位,在正式招投标时,招标人进行内部操作,选定自己意向的中标单位,这一行为造成竞争的公平性失效,造成其他未被看重的潜在投标人成为陪衬,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陪标;而另一种情况是说,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互相勾结,内部进行商量对工程的报价进行共同抬高或者压低,失去了招投标的公正性,给招标人带来经济损失,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串标。不管是陪标还是串标,都严重破坏了工程招投标制度的规则,违背了最原始的公平竞争的初衷,使得市场秩序遭到破坏。

2、评标办法科学性不足

现阶段,对于潜在投标人进行评价的方法主要是: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前者主要用于对技术和性能指标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主要是一些小型并且比较简单的工程;后者则恰恰相反,主要用于对技术和性能指标要求较高的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时要求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但是,不管是最低投标价法还是综合评估法都缺乏足够严谨的科学论证,具体的评价方法还是依靠人为的判断和经验考查,很可能出现不公正的评判。同时,很多投标人可能只是单纯的看重报价低这一方面,决策片面,意识错误。

3、混淆招投标方式与范围

对于工程招投标活动而言,公开招标只是其中的一种模式,此外还有邀请招标。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然而,由于认识不足,不少招标人都只采用公开招标这一方式,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对一些不必要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而浪费大量的时间,这不但是增加社会成本,也是对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对于招投标中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否则招投标将失去原有的意义。

三、强化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对策研究

1、招投标行政监督须依法加强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是行政监督真正贯彻执行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通过政府部门改善外部监管环境,以促使招投标活动良性动作、和谐发展为动力,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从而严把建设工程有效投入,以资质准入规范管理强化招投标过程中的质量监督,从而使建设市场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和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有机结合,有利于保证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及招投标活动法制化、规范化,打造高效高质的建筑工程,以期为投资方带来经济效益,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

2、招投标过程管理须公平公正

招投标管理工作不严谨必然导致在招投标工作中长期存在潜规则现象。在今后的过程监管中我们要强化施工合同管理,在招标文件的审查中即开始对合同进行约束,并在后续程序中从合同方面开始严把审查、签订、履行关口,并对施工合同进行跟踪管理,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在实施招投标过程管理中,通过规范的招投标管理机制和动态运作方式,严格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业绩进行验证,有效阻止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有意隐瞒资料,串标、陪标,搞不正当竞争,扰乱招投标市场。在评标过程中,还应当注重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分析、比较,从方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入手进行考核评分。也可以通过对招标项目审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查、开标评标过程监督等,发挥招标投标行政管理机构的宏观监督职能,以此规范招投标活动,确保正当合法竞争。

3、招投标领域诚信建设须规范健全

招投标活动中的失信行为屡禁不止,这与建设工程工作监管执行不力等方面不到位有关。因此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使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从而使建筑活动中各主体将在行业中规范性行为成为自觉的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便于从源头上遏制可能出现的如招标人发布项目信息不对等、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投标人工程实施过程中屡次变更项目负责人等现象的发生。建立切实可行的便于操作的诚信行为信息管理系统,让失信者受到惩处,守信者得到奖励,构建透明公正的竞争环境,消除违规行为对中标结果的影响,保证投标人能够公平入围、公开竞标、双方都对中标结果无异议,只有这样,建筑市场秩序才能真正有序有展。

4、招投标资格预审须透明公开

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能够保证招投标活动的有效参与性,同时也降低投标的社会成本。但实施资格预审本身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把握不好反过来仍会出现浪费招标时间、发生围标串标风险。公开公正是监督的核心要素,资格预审阶段应当加大对其工作的监管力度,并对参与项目中各方主体人员在过程活动行为中予以规范约束,明确违纪处罚措施;并加强资格预审信息化建设,规范和公正审查信息,通过信息化网络平台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以做到评审规范公正、过程公开以及结果公开进行社会监督,打造完善的资格预审过程工作。

结束语

规范招投标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有清楚目前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寻求正确的方法进行解决。规范招投标活动需要国家从法律法规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同时各个政府监督机构也要承担这份责任,切实地加大检查和监督执法的力度,全过程的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使招投标活动能够更加公开、透明的展现在群众眼前,让我们的建筑市场能够健康、有效地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祖孝丽.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的几点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6;02

[2]王大为,马涛.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思考[J].建筑与预算,2015;06

[3]宋波.国有企业招投标工作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6;02

论文作者:王砚迪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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