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经营若干问题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若干问题论文,国有资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控制经营:国有资本经营的特殊内涵
1.控制国民经济未必要占优势比例
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仍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问题在于我们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去控制国有经济,进而通过国有经济控制整个国民经济,或者说,我们应该怎样考察国家对国有经济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控制程度。比例控制固然是一种比较直接明了的方式,然而,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状况及其发展趋势来看,这种强调国有资本、国有经济所占比重的优势比例控制方式,未必能够、未必合算(成本太高),也未必需要。
首先,在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都要求国有经济或公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或者要求以国有资产为主体的公有资产占社会总资产的大多数,即使在目前还可以做得到,还能够维持得住,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未必能够长久化。毋庸讳言,目前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经营困难,濒临绝境,因而伴随其破产、兼并、拍卖、收购的进程,必然或多或少地影响国有资产和公有资产的所占比例。由此可能产生三个问题:一是国有资产和公有资产所占比重的降低是否意味着国家控制程度的削弱?二是这一比重的降低是否可能长期化,以至威胁公有资产所占比例的优势地位?三是国家是否需要采取措施扭转这种降低现象,以及能否帮助国有经济和公有制经济扭转这种局面,是否又要回到传统的国有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包打天下的老路上去?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即这样做合适吗?
其次,要求国有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在各行各业都占优势,公有资产占据社会总资产的大多数,成本太高,未必合算。除了这样做可能耗用过多的国家财力、排斥和限制其他经济成分的发展等负面影响外,最重要的一点在于这样做可能分散国有经济和公有制经济的实力,降低其规模效益,削弱其竞争能力,从而影响其长远发展。从我国国有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看,目前实际上不到2 万亿元的国有资本分布在数万家大大小小的国有企业中,平均每个企业摊不到1000万元。其结果一是国有企业普遍缺乏经济规模,竞争能力差。按照1995年统计数据,国内500 家最大制造业企业的销售额之和还抵不上国外最大的一家;二是由于缺少资金,国有企业的装备普遍老化,技术水平低,企业技术改造与产品开发步履缓慢,跟不上世界潮流;三是国有企业行为扭曲。由于国企自有资本太少,因此,为了维持或扩大生产经营,国企大量向银行借款,企业负债率普遍偏高;四是国有经济部门的委托——代理链太长。国有资本分布于大大小小的国企之中,布局范围无所不及,必然导致过长的委托——代理链和过多的中间环节,其中任一环节都有可能出现机会主义行为,造成国有财产无人负责。五是国有企业改革艰难。由于国有资本分散、资金短缺,因此,要解决在旧体制下积累起来的国企负债多、冗员多、企业办社会等问题,需支付高额成本,比较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尚且成为问题,又怎么能与其他经济成分相竞争、相抗衡?怎么能在竞争和抗衡中占据主导和优势地位?
第三,在实践中,我们也未必需要国有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在各行各业占优势地位,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大多数。问题在于,国家通过国有经济控制整个国民经济,只要能够达到控制的目的,又何必在乎所占比重的多少,又何必强求占优势比重?其实,就增强控制力而言,往往是聚集力量,抓住关键远比面面俱到、四处出击要实用得多。假设我们通过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控制了若干关键部门或核心产业,从而控制了国民经济命脉,是否也就控制了整个国民经济?进一步讲,我们通过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控制了若干“命脉产业”中的若干重要企业或核心企业,是否也可以达到控制这若干“命脉产业”并进而控制整个国民经济的目的?再进一步讲,我们是否有办法通过较少的国有资本来控制那些重要部门中的核心企业,从而以较小的成本达到控制那些重要部门和整个国民经济的目的?
说到底,“控制”是一个“相对”概念。它所注重的是控制力,因而完全可以是一种相对优势,而不一定是绝对优势;它既与自身的实力有关,更与竞争对手的实力及组合可能有关。
2.控制重要行业未必一定要垄断
如前所述,国家通过国有经济控制整个国民经济,并不一定需要占据社会总资产的大部分或各行各业的较大比例,只要控制了若干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命脉的重要产业或行业,同样可以取得控制整个国民经济的效果。事实上,在金融、通信、民航、铁路、石油、化工、电力等重要行业中,国有经济都占有明显的垄断地位,牢牢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问题在于,这种垄断的成本仍然太高,一则占用国有资本太多,二则国家垄断滋生了许多问题,影响国有资本的高效运营和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因而未必上算,未必合理。
有一点必须特别指出,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的特殊条件下,行业垄断经营并不一定能够产生较高的规模经济效益,改善供应不足的状况,相反,有时还可能造成生产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情况。以电力行业为例,国家电力公司一枝独秀,下属五大电力集团公司(网局),它们又分别掌管着各省电力公司(局),形成一种行业的垂直垄断,并与政企不分的特点结合起来,影响着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根据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数据,1995年,电力工业企业总资产报酬率为4.33%,净资产收益率为4.04%,资本金利润率为6.22%,企业对外投资收益率为4.17%,均大大低于银行存、贷款利率和通货膨胀指数。从企业偿债能力来看,1995年底,电力企业资产负债比例达到了54.7%,比1985年上升了45%。企业流动比例为142%,低于国际公认的正常水平。 由于资金获利水平较低,而负债水平又不断提高,企业的偿债能力逐渐减弱。据测算,目前电力企业实际还贷占应还贷的比例为50%—60%,逾期贷款占企业贷款余额的20%—30%。按照现有还贷能力,现有债务至少需要20年才能还清,大大超过国家规定的还贷年限。
其实,我们本不必将那些重点产业中的国有企业捆得那样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开放、有序、统一、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我们完全可以重组国有资本,建立少量的优势企业,形成强大的竞争能力,与众多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业在这些重点产业中相互竞争,共同发展。如此,一方面有助于搞活整个企业,改善供给状况,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国有资本的凝聚和重组,创造较高的规模效益,形成较强的支配和影响能力。借助于这些强有力的非垄断企业的导向作用,国有经济未必不能控制和左右那些重点产业的发展。
3.控制企业未必独资
独资经营是一种控制企业的最可靠的形式,但它未必是最合理的。每一种形式的独资经营都有其显见的缺陷,国有独资公司也不例外。特别是在目前的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如同国有资本垄断行业经营一样,国有资本垄断“企业经营”(独资经营)也要占用大量国有资本,也会滋生许多问题,因而未必上算,未必合理。
首先,作为一种过渡形式,在国有独资公司中,政府授权企业“代行出资者权利”,因而强化了国有企业固有产权结构的单一性和封闭性,有悖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其次在“国有独资”的产权结构下,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成员还是由政府直接任命,这就为政府直接干预企业提供了制度上和操作上的理由和方便。与此同时,也为企业继续依赖政府,吃国家的“大锅饭”提供了口实,因而无法实现真正的“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第三,在国有独资公司“授权经营”形式下,由于目前企业内部分配关系还未理顺,因而企业所得到的剩余索取权还难以转化为经营者和企业员工的有效奖励,相反,在存在“内部人控制”、财务监督管理不严的情况下,归企业支配的剩余(包括资本收益)流失的概率比较大。第四,我国国有企业的资本规模本来就不大,其中相当一部分还要用于维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真正能够用于资本经营的资本量显然达不到规模经济要求,加之国有独资的产权结构使公司资本经营的活动范围大为缩小,因而这种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合二而一的经营方式实际上限制了国有资本的发展。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了国有独资公司的缺陷,进而提出了发展控股公司的问题。应当说,通过“控股经营”来控制企业的思路要比通过“独资经营”来控制企业的思路更为合理、经济、可行。它的最主要的优点就在于,一是符合多元产权结构和开放经营的发展趋势,二是可以用较少的资本来实现对特定企业的控制。毕竟,控制一个企业所必要的资本额只是独资经营所需资本的一部分。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强调,那就是对于“控股”尺度的理解和实际把握。从理论上讲,51%以上的资本额足以稳固地控制一个企业——这是一种绝对控制。但在实践中,控制一个企业往往只需要比51%小得多的资本额——这是一种相对控制。可以说,相对控制对于投资者有着更大的吸引力。“控股经营”是控制一企业的最常见的相对比较经济合理的形式,但在实际争夺控制权的“博奕”中要防止陷入“相对控制”的误区。那么,不“控股”又怎样呢?难道国有资本在特定企业,特别是一般竞争性产业的“一般”企业中,不控股是否就不能左右该企业的经营发展呢?这却未必!
4.控制企业未必控股
首先,让我们看几组数字游戏。假设某企业有3个投资者, 投资比例为1∶2∶3,显然,所占比例为3的投资者实际控制了这个企业。假设三方的投资比例不是1∶2∶3,而是2∶3∶4,或3∶4∶5, 或……结果又怎样呢?所占比例较大的投资者固然掌握着相对控制权,但是,所占比例较小的投资者无疑具有很大的牵制作用,甚至可以在某些关键场合发挥举足轻重的影响作用。再假设,该企业有4个投资者,投资比例为1∶2∶3∶4,或2∶3∶4∶5,或……,上述结论照样成立。当然, 这里的数字排列过于简单,但它至少说明了两个重要的问题:一是企业投资结构对于企业的相对控制权有很大的影响;二是在投资各方投资比例比较接近的情况下,投资比例较小的投资者照样可以找到自己的作用点,影响甚至左右该企业的经营发展。
不仅如此,上述数字游戏还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国有资本哪怕是最一般意义的投入或撤出,参股或退出,都可以成为影响和干预企业经营发展的有效手段。一方面,国有资本的投入或退出可能改变企业现有的投资结构,从而影响企业相对控制者的行为,另一方面,国有资本的投入或退出还可以对其他方面的投资者产生一种导向或示范影响(即使不具有“乘数效应”),从而在更广泛和更深刻的意义上影响着企业的经营发展。
上述数字游戏还给了我们一个更有意义的启示,即资本经营为国家控制企业进而控制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提供了一种合理、有效的手段,因而成为国家控制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一种有效形式。既然如此,只要我们能够找到合理而丰富的资本来源(比如说通过税收的形式获得国有资本),并积极而合理地实施资本经营,又何必定要普遍性地搞控股公司或争取公司控制权呢?毕竟,资本经营是一种非常灵活的方式,不必拘泥于一种形式。
宏观经营:国有资本经营的首要内容
从国有资本的宏观经营角度分析,最重要的莫过于在宏观上把握好国有资本的投向,解决盲目投资、重复投资、资本宏观配置不当等问题。
1.宏观控制,慎重决策,减少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
长期以来在我国国有经济中政企不分,国有资本经营与资产经营合二而一,而且政出多门,多元决策,八方经营,因而盲目投资,重复投资的现象比比皆是。出现这种情况,首先在于国有经济内部利益主体多元化,中央政府有自己的投资倾向;地方政府和各个部门从自己狭隘的局部利益出发,也会产生利用近乎“无偿使用”的国有资本进行有利于自身局部利益的投资冲动;同样,大大小小的国有企业也会从自己更为狭隘的局部利益出发,不遗余力地加入到这种投资大战之中。不仅如此,由于政企不分,国有资本经营与国有资产经营混为一体,各方面领导人的“政绩”似乎都与投资项目的多少、投资额的大小、投资效益的好坏(哪怕只是表面上的、人为的、短期的“效益”)有关,这就更助长了作为各方面国有经济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各级领导人的投资冲动。进一步讲,从传统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在我国的经济改革中总也摆脱不了“盲动式”与“运动式”相结合的思维方式,因而在经济发展中也一直流行“运动式”投资和“旋风式”经营。因此,强化国有资本宏观经营,必须控制来自各个方面的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首先,要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认真探索盲目投资与重复投资的体制基础和经济基础,寻求控制盲目投资与重复投资的合理办法与有效途径。其次,必须发挥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运用经济的、法律的、甚至是行政的手段,加强对于资本投向、资产重组和经济结构的宏观调控。第三,实施大集团战略,重塑大中小企业的合理关系,这是控制和减少盲目投资、重复投资的有效途径。可以说,大集团是政府调控中小企业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大集团联合、兼并、控制、扶持、带动一大批相关的中小企业,就可以有效地减少原先分散状态下同行业甚至不同行业之间的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把企业之间由于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而产生的过度竞争转变为集团内部或“企业链”之中的分工协作关系。第四,统筹考虑、合理调整、及时处理已有的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问题。
2.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引导企业资本投向,走出模仿型经济的误区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行为不规范,政企职能不分,从传统经济体制下的“既立交通规则,又当交通警察,还兼汽车司机”,到目前体制转轨过程中的行为不规范,“多规则运行”,无不显出这一特点。特别是各级地方政府“双重身分”,“三种职能”,在实践中往往混在一起,角色错位,行为混乱,利益扭曲。加之,地方政府的行为又往往与领导人的行为联系在一起,打上领导人个人利益的烙印,其行为更加混乱。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尚未完全摆脱政府的行政干预,也没有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经营行为也不规范,往往受企业领导人利益、性格、才能的左右,因而当政府也要从不同角度考察国有企业领导人的“政绩”时,这些领导人更愿意将自身的“政绩”驱动与各级政府领导人的“政绩”需求结合在一起,将企业的经营化为政府领导人的意向。这样一来,上下利益合拍,追求“政绩”心切,“表现主义”盛行,因而既群起模仿外国产品,又相互攀比、争先,技术创新少,模仿重复多,使得我国经济带有明显的“模仿型经济”的特征。表现在市场行为上,就是“发烧”、“刮风”、“大战”,从开发区热、房地产热、股票热,到更广泛的投资热、种植风;从80年代后期的电风扇大战,到冰箱大战、彩电大战、汽车大战,以至近年刚刚进入市场,还未形成气候的空调大战、微波炉大战、VCD大战,一浪高过一浪,旧潮未退, 新潮又至。这实际上还是传统的“运动战”模式,“旋风式”经营。这样一种模仿型经济必然使大量资源配置在一些狭隘的领域中,刺激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造成资源无效配置和巨大浪费,加剧市场波动和供求失衡,阻碍资本集中和规模经营。因此,结合控制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的问题,我们应当深化经济改革,规范政府行为,引导企业资本投向,走出模仿型的误区,提高资本经营效益。
3.加强宏观调控,打破地区、部门界限,推动资本跨地区、跨部门流动
地区封锁、部门分割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它实际上是我国地方政府以及与之类似的部门(行业)身份特殊化、职能多重化、行为扭曲化的一个突出表现。它过分渲染了地区、部门的局部利益,人为地限制和阻碍了国有资本以及社会资本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正常流动,影响了国有资本的宏观经营。这有待于我们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微观经营:国有资本经营的重要内容
从国有资本的微观经营角度分析,主要应当强调国有资本经营的灵活性、开放性和效益性。
1.注重经营方式改革,灵活选择资本经营方式
一切有利于规范国有资本经营、提高资本经营效益、增强国有经济竞争能力的控制能力、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资本经营方式,比如股份化、集团化、合资、上市、联合、兼并、参股、控股,都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择。
2.规范资产重组,推进结构调整,提高规模效益,实现优势企业低成本扩张,盘活国有存量资产。
我国国有经济效益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布局范围过大,规模效益太差,而这一点长期以来却被忽略了,因此,国有资产重组势在必行。其方向是,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部门中退出来,向那些应该、必须、也只能由国家办的部门转移、集中,缩小国有经济范围,强化规模效益和竞争能力。应当承认,资产重组有助于国有企业调整经济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扩大经济规模,乃至甩掉历史包袱、起死回生。但是,资产重组毕竟只是企业经营的“起点”,不可能借此一举解决国有资本经营不善所面临的所有问题。而且,在目前的情况下,国有资产重组还面临着许多体制障碍和实际困难,只有通过深化经济改革,进一步明确产权关系,规范政府行为,才能够为国有资产重组创造相适应的体制基础和社会经济条件。
3.实施大集团战略,提高规模经济效益。
增强国有资本对国民经济的主导和控制作用,要求我们通过资本经营和资产重组建立若干能够主导行业或产业(特别是重点产业)发展的大企业集团,提高国有资本经营的规模效益,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能力。在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特别注意。
首先,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是国内市场国际化的需要。当前,国产品牌大量被进口商品逐出国内市场,只有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才能有效抵挡国外商品的挑战。特别应当鼓励跨行业、跨地区的大集团。同行业内组建相互竞争的几家大公司并不怎么合理,往往是在国内市场上自相残杀,难以在国际市场上找到立足之处。
其次,应当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发展大集团,尽量减少用行政手段“拉郎配”,防止“刮集团风”,更别让“进入世界500 强”的口号搞晕了。
第三,实施大集团战略,重在提高规模效益,增强竞争能力。必须明确,我们追求的是“效益”,而不是“规模”;是为了“提高效益”而集团化,而不是为了“扩张规模”而集团化。本世纪初,福特汽车厂每年只生产几十辆车时,生产成本为每辆几千美元,后来福特发明了生产流水线,产量大幅度提高,年产达到几万辆、几十万辆,每辆汽车的成本由此大大降低,销售价格也逐渐降低到几百美元,这一实践成为历史上最典型的规模效益范例。但在我国目前实施大集团战略,追求规模效益的过程中,许多企业却陷入了“规模扩张”的误区,伴随着资产规模和生产能力的扩大,反而出现生产能力闲置,产品积压滞销,利润率下降的“规模并不经济”现象,这种现象应当引起我们重视。
第四,正确处理规模经营与多元化经营的关系。多元化实质上是和专业化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它是一个企业在专业化不能解决其生存和发展的问题,不能再有进步的前提之下的选择,国际上一般的生产企业都不敢轻易去碰它。然而,我国有不少大企业,特别是家用电器行业的一些大企业却已经昂首进入了,只是成功者寥寥可数,失败者却比比皆是。这是因为,多元化经营是在专业化经营已不能再满足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前提下所做出的一种非常自然的选择,它不仅要求企业有相当高的品牌价值,更要求企业有非常雄厚的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足以支持企业在所选定的其他领域生存和发展。这是国内许多已涉猎这一领域的企业所示能理解和做到的。
第五,实施大集团战略,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并不是不需要广大的中小企业。我们只是想通过大集团战略,重新调整和规范大中小企业关系,建立以大集团为核心的合乎市场需要的分工协作关系。
4.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问题。
统计表明,目前企业资产负债率大约75—80%,潜亏挂帐如果再冲销资本金,恐怕高达85%左右,其中有30%左右的企业负债率实际已达到或超过100%,因而已经成为“借贷型国有企业”, 而不是“国有资本型企业”。从国有工业企业的情况看,资产负债率接近80%,扣除损失挂帐因素后实际高达90%,其中70%是银行贷款,仅利息支出就已经困扰着企业的发展。若银行贷款利率以10%计算,那么,企业贷款的赢亏均衡利润率应至少不低于7.0%,而我国整个工业的利润率只有6.5%,两者相差0.5个百分点。 因而流行这样一种观点: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的负债率过高,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改善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增资减债”。其实这种认识存着一个很大的误区。
扭转国有企业经营困境的出路在于改变企业的生存环境,强化企业的效益意识,而不是增资减债。应当看到,即使没有债务,工业企业 6.5%的利润率也只能与银行一年期的存款利率大致相当,既如此,工业企业辛苦运行一年不如将资金转为银行存款?何况还有炙手可热的股市为企业推波助澜。因此,必须通过政府的政策调控来营造一个适合于国有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外环境,包括调整存贷款利率,加强社会资金管理,同时深化企业改革,规范企业行为,强化企业的效益观念,帮助国有企业走出经营困境。
应当承认,增资减债,以债抵资,作为一种还不完善的形式,在目前还有一定的效果,还不宜马上放弃。此外,我们还可以考虑通过降低贷款利率的方式,向国有企业“让利”、“减负”,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甚至可以在条件适当的时候,考虑一举免除国有企业的全部债务,让其统统从“零负债”的起跑线上冲向市场,求得其生存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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