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产业分布的特征及改革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有经济论文,特征论文,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我国国有经济比重畸高并散在各行业,优势产业不突出,企业规模偏小,素质不高,未能起到理想的主导作用,而发达国家的国有经济高度集中于资本密集、最低规模巨大、壁垒性强、公共效用高、基础性强的天然垄断和整齐划一的产业和部门,体现出制度效益优势。国有经济与其它各种经济成分依据自身的优势,资源配置的效率及对其它产业、部门、地区的影响力来进行自己的产业定位,并逐步地、有规划地、分层次地进入与退出某产业是改革的必然,实施办法具体概括为“四抓四放”或称“四进四出”,即抓大放小,进入大企业,从小企业退出;抓高放低,进入高新技术产业,从低技术产业退出;抓上放下,进入上游、基础、原料产业,从下游加工产业退出;抓公放非,进入公益性、福利性产业,从非公益性、非福利性产业退出。以上四个方面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国有经济的进入与退出只能渐次推进。
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和产业定位直接决定着资源配置的有效程度和整个国家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方向和潜力,直接决定着国有经济是否能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真正起到主导作用。对国有经济产业分布比重现状及理想状态的探讨,关系到国有经济改革的方向和力度,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关系到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巩固。下面仅就我国国有经济产业分布的现状、特点,国有企业结构调正的一般原则和分类实施办法,做以下探讨,以就教同仁。
一、我国国有经济的分布及其特点
我国国有资产总量已达4.29万亿元,占全社会各类经济成分资产总量的80%以上,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约占国有资产总量的3/4。 以国有资产为资本金形成的国有企业,每年为国家创造大约60%的财政收入,解决了占社会职工总数65%左右的劳动者就业〔1〕。从总量上看, 国有企业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脊梁,但是我们也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从布局和结构上看,也呈现出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一)比重偏高,但基础性产业与非基础性产业的划分不明显。我国国有经济的比重之高,为市场经济国家所罕见,但是却平均地分散在各行各业中,并未形成优势产业,而国外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虽然国有经济的比重并不高,但却集中在几个主要部门,如运输、通讯、电、气、水等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部门,这些部门基本都由国有企业所垄断,一般国有企业都占75%以上,有的甚至达100%。 我国的国有经济在这些部门的比重虽然也较高,但是总的规模都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这是因为有限的资源并没有被有效地集中起来,而是被分散到那些国民经济的非基础性产业部门,比如,我国第三产业的国有经济规模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水平。形成这一状况的思想认识根源在于,我们强调发展第三产业的同时,未能细分基础性公共产业部门和非基础性公共产业部门这样一些概念,使国有经济在第三产业的发展中,没有突出重点,或者说在理论上虽然认识到了这一点,但在实践中,由于宏观调控能力较弱而未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在第三产业中国有经济在非基础性产业的比重偏大,表现出了制度效率的明显差距,国有经济的优势在于大型、垄断性的非竞争行业,而非国民经济的中、小企业优势在于开放型、竞争型灵活多变的行业。
(二)覆盖面广,布局呈明显的分散性,主导产业不突出。我国产业分类的39个工业行业当中,每一个行业都有一定比例的国有企业。在大多数工业行业当中,国有企业的产值比重都在50%左右,国有企业在比重最低的服务行业中也占8%的比重。 这种国有企业的分散布局直接带来两个后果:一是国有企业的主导产业特征不明显,没有集中财力、物力、人力于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和龙头产业,没有呈现国有企业应有的高素质特征;二是由于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太广,国家每年用于新增投资的资金很少,难以集中资金进行技术改造,使理论上的主导产业与部门,难以得到特殊的扶持,而且成了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至今仍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三)素质不高,规模偏小,未能真正起到主导作用。首先,国有企业的规模偏小。到1994年9月,国有中小企业为5.87万户, 在全国独立核算国有工业企业中占81%。这就是说,国有中小企业的户数约为大企业的四倍,国有资产在不同规模的企业之间的分布呈现大中小并举的格局,并且分布在中小企业的国有资产竟占总资产的近一半。从1992年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布为例,总资产净值为14118.32亿元,其中分布在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资产净值分别为7280.58 亿元和6837.73亿元,各占51.57%和48.43%〔2〕。其次,1992年我国国有企业亏损面为三分之二,帐面亏损高达300亿元。1993 年国有商业系统首次出现全行业亏损。这是国有经济未能发挥理想主导作用的又一个方面。再次,国有经济比重虽高但不是实际总规模过大,而且,分布结构不合理。“据粗略统计,主导作用领域国有资产进入不足其总量的30%,有些方面几乎是空白。这种配置错位导致了一种大而无当的矛盾现象:一方面国有经济的摊子过大,另一方面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远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3〕最后, 如果再考虑国有企业的总体负债率已达到90%左右,发挥其主导作用的问题就更值得研究了。所以我们说国有经济比重过高,不是要压低数量总规模,而是在国有资产有限情况下,集中实力进入主导行业,不要再分散到一般竞争性行业,而使国有经济需要进入的行业出现短缺和不足。在这个问题上,不能照顾面,不能平均分配。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竞争行业中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与主导作用领域国有经济进入不足并存。
二、发达国家国有经济分布的一般规律
不同发达程度的国家国有经济的分布略有不同,但总的来说,世界各主要国家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都十分相近,大都分布于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电力、煤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部门,具体说来呈现下列一些规律:
(一)国有经济集中分布在天然垄断和整齐划一的产业与部门。世界各国的产业趋同性十分明显,国有经济集中分布的部门如邮电、供水、供电、煤气、运输等,这些部门都有部门内部结构相对简单、体制安排比较单一的特点。而且这些行业的公共性、基础性特别强,这些产业在为社会提供服务时,容易形成普遍的网络系统。需要从技术上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如电话通讯网、电网、铁路运输网、航空管制网、城市给排水网等。这些网络系统的设备规格、运营计划、技术标准不一致,就会对社会的公共用户造成极大的不方便。客观要求其必须形成较大规模而天然要求独家垄断。
(二)国有经济集中分布在公共效用高,基础性强的产业和部门。在诸多经济部门中,电力运输、通讯、供水等基础设施部门,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都具有较大的公共性,即几乎每个人都要涉及这一部门产品的消费。这些部门对社会的贡献往往是间接性的,即它为其它工业创造投资机会,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对于经济比较落后和经济正在腾飞的国家,这种基础意义就显得更加重要。
(三)国有经济集中分布在资本密集,最低规模巨大,壁垒性强和价格低平且具有垄断收入的产业和部门。国有经济分布的产业一般具有资本密集度高的特点,这些产业通常需要大量的投资资本金,且技术复杂、风险大、周期长,它限制了其它企业的进入,私人企业一般不能或不愿进入,由于这些部门和产业具有使用期长和折旧期长的特点,因此,投资要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其最低投资规模要将满足其后发展10 —20年的社会需求,不仅最低规模巨大,而且生产能力的暂时过剩是不可避免的。这种状况只有国有经济才能承担得起这样巨大的投资,并能够忍受其初期生产能力过剩的巨大成本。另外,这些产业带有公共福利性质,在价格上又不能过高,这也需要国有经济来承担。当然,这些产业虽然价格低平,但却需求量大,长期稳定,没有其它企业竞争,具有规模收入和垄断收入效益,不会有较大波动。这些特点都适合于国有经济来经营。
纵观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史,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国家中,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都占有一定比例。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表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国有经济就占有一席之地。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国有经济达到了顶峰。70年代后的全球私有化风潮使国有经济比重一度下降,但是,仍在主导行业、主要部门占据主体地位,起着主导作用。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国家可以直接控制与管理国有经济的比重与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成正比例;但是由于管理层次太多,委托代理成本太高,责权难以明晰,它又与效益成反比。这正是为什么在1929—1932年,世界性经济大危机之后国有经济的比重上升,近二、三十年国有经济比重下降的真正原因。
三、我国国有经济在产业结构变动中,进入退出的一般原则及分类实施办法
纵观世界各国国有经济发展的历史可见,国有经济的运行效益也是利弊掺半,但是,如果能根据本国不同经济发展水平,适时地调整国有经济在不同时期、不同产业、部门的比例,则能够扬利抑弊,促进本国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的国有经济运行到今天,面临着十分繁重的调整与改革任务,下面根据世界各国国有经济调整的经验和我国的国情,提出我国国有资产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进入与退出的一般原则和粗略实施办法。
(一)资源配置的效率原则。国有经济对某产业的进入与退出实质是对产业分布结构的再调整,是对国有资产配置结构的再优化。首先,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的基石,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十分必要的,在中国一味地强调国有经济只能进入非盈利行业,非国有经济才能进入盈利行业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其次,国有资产的资源配置效率并不仅仅是指国有企业自身的单纯效率指标或能带来利润的多少,而更重要的是指国有经济的恰当布局能够带动整个社会资源整体配置效率的提高。再次,国有经济在资源配置上还要考虑到不同经济成分,在资源配置效率上的不同情况,把灵活多变的产业让给灵活性较强的经济成分去经营,而国有经济则占据那些具有稳定性、基础性、自身的效率并不一定高,但是,能给其它产业、部门、地区带来巨大外部效益的产业和部门中的主体部分。
(二)主导与垄断原则。国有企业的结构布局重新调整是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整合能力,强化社会主义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对于交通、能源、基础原材料、金融、保险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产业,国有企业在这些产业和部门中必须占垄断地位。在汽车、电子等支柱产业中,国有企业应该保有一定的控股能力,保持足够的影响力。为此,国有企业的分布应该倾斜于这些基础产业和命脉产业,占据绝对的优势。在这些行业和部门当中,不允许借用国有企业重组之机搞私有化,一是在国内防止产权流动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对外合资时,注意控制股权,保证国家对这些行业的独占或垄断地位。这样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命脉和发展前途不被外国资本和私人财团所控制。另外,对于直接关系人民生活,具有福利特点的水、电、煤气等行业,国营企业也要占垄断地位,旨在体现国有经济的社会福利性。
(三)产业高度化原则。尖端科技的开发研究与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与发展,往往是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非国有经济难以进入。从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上考虑,国有经济的产业布局必须服从产业高度化原则,国有资产应从技术低下的中小企业中撤出,流向高科技产业。一方面要加大科技开发的投入,另一方面还要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必要的环境和资金。营造一大批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器”,推动国有企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加速我国产业高度化的发展。
总之,调整国有经济的产业布局,并在某些方面、某些产业减少国有经济的现有规模,并不是削弱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而且为了让国有经济实力在基础产业的龙头位置发挥出更强有力的主导作用,对于那些关乎国计民生的,国家必须垄断经营的产业,应该重点进行国家投资,同时限制其它经济成分的投资。为了解决本来应该超前发展的,但目前又呈滞后状态的瓶颈产业,基础部门,一方面从增量入手增加投资;另一方面从存量入手,进行国有企业的产业重新布局。
按照以上原则我们认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在于对技术进步的引导;对其它产业的带动;对某些产业布局偏差的纠正与调整能力;在基础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社会公共福利性产业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调整与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应按以下思路进行,首先要对现有的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按规模分为大企业和小企业;按技术管理指标分为高素质企业与低素质企业;按产业间的联系规律分为上游基础性原料性产业和下游加工性产业;按其社会功能来分为公益性福利性产业和非公益性产业,然后,国有经济根据实际情况,逐渐地做到“四抓四放”,或叫做“四进四出”。
(一)抓大放小。国有经济进入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企业,而从中、小企业中逐渐退出。在现有国营经济已占据的大企业中,要集中投资,扩大规模,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其成为在世界市场中有竞争力的企业集团。而在国有经济分布的近6万个中、小企业中, 采取逐步退出的方式以减少摩擦和震动,首先从那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生产技术落后、产品市场前景无望的企业和行业中果断地退出,采取破产、拍卖的方式收回部分价值,投入到大型骨干企业中来,同时也为其它各种经济成分的发展留有余地。对那些尚有一定生存能力的国营中小企业,也要采取转让、出租、兼并等方式逐渐转为非国有企业,或转为股份合作制,或转为职工集体所有,或有价转让,租赁给私营企业或其它非国有经济组织。对于那些有发展潜力、效益很好的中、小企业要进行必要的嫁接联合或实行股份制改造,使其尽快发展成支柱产业。
(二)抓高放低。国有经济进入高素质、高技术的产业,逐渐从素质较差、技术水平低下的产业中退出。具有现代高、精、尖技术(如航天、航空、核工业和精密机床等)和在下个世纪将出现的尖端技术是世界各国投入财力、物力研究与开发的重点。因为它关系到一个国家在世界中的地位,这种带有跨世纪的战略开发与研究,只有国有经济才能承担,这类企业规模不一定很大,但是需要国家特别加以保护,对于人才、基地、仪器、设备和研究费用都需要有特殊津贴、专项经费加以支持,而对于非高新技术产业则采取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筛选,使国有经济从中逐渐退出。
(三)抓上放下。国有经济进入基础性、原料性、前向联系性强的上游产业,逐渐从下游产业中退出。这些产业包括重要资源和原材料的采掘和供应业,这一行业决定着其它行业的发展速度,国家必须实行垄断经营。比如:就工业来说,煤、石油、金属、木材等的采选业;水、电、气、热的供应业;以上原料的初级加工,烟草、医药等重要的加工业和特殊行业。这些行业垄断性、统一性强,壁垒性高,技术复杂,私人企业不易进入,适合于国家经营。空、铁、航运、邮电通讯等都是国家的基础产业,直接决定着其他各行业的发展规模与速度,关系国计民生,也必须由国家来垄断经营,国家必须下大力气增加投入,对这些行业的规划和设计要有一定的超前性,形成一定规模的供给和能力剩余,以较低的价格促进其它行业的发展。而国有经济要从加工制造业中有规划地逐渐退出,集中资金于基础性上游产业,又为其它经济成分留有空间。
(四)抓公放非。国有经济进入并占据社会公益性、福利性强的行业和部门,逐渐从非公益性、非福利性的行业和部门退出。国有企业的目标和任务与私人企业不同,它除了为获取一定利润来维持扩大再生产外,其重要的目标在于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如:煤气、水、电、城市公共交通、园林绿化、清洁卫生、市政建设等行业,都是公益性高于盈利性的行业与部门,一般私人不愿经营,只能由国家来经营。金融、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有较特殊的作用,对社会的稳定和其他产业的正常运行都具有强烈的影响力,同时它对于一国经济中的资源配置有极重要的协调与控制作用,是国家产业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在这些行业国有经济必须占主导地位。
以上四个方面是一个相关联的整体。只强调或只看重一个方面是不行的。当然随着技术的发展、产业的升级、竞争范围的扩大,国有经济进入与退出的范围也有所变化。以上的思路只能据此做一个总体的规划,目前不可能全面推开实施,因为产业的形成非一日之功,而产业结构的调整也不可能在一个早晨完成,只能渐次推进。国有经济的进入与退出改革是产业结构调整中各种经济成分的优化选择,经济成分与产业间的动态适应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不能完全以国有经济数量比重的高低和规模的大小来判断国有经济的地位,而还要看国有经济对其它产业的带动力,看其在社会中的中流砥柱作用。
注释:
〔1〕见《经济日报》,1995年9月15日。
〔2〕据《中国经济统计年鉴》1995年第27页、419页整理。
〔3〕见《经济学消息报》,1996年1月5日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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