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玛窦“中国传教史”翻译中的几个问题_炎黄文化论文

利玛窦《中国传教史》译本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译本论文,几个问题论文,中国论文,利玛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利玛窦《中国传教史》(此为刘俊余、王玉川根据意大利文的《利玛窦全集》原本前二册译出,台北光启出版社与辅仁大学出版社于1986年联合出版, 下简称《全集》; 何高济等人根据1953 年加莱格尔(Louis Gallagber)的英文本“CHINA IN THE SIXTEETH CENTURY: THEJOURNALS OF MATHEW RICCI 1583—1610”译出, 北京中华书局于1983年出版,名为《利玛窦中国札记》(下简称《札记》),是用利玛窦的传教通信记录所编成的,利氏的原文为意大利文。由于中外译者对于利玛窦入华时的明朝历史知识缺乏,以致《全集》和《札记》两个汉文译本都存在大量的误译。为此,本文主要是用考证学的方法,根据史实及利氏意大利文本的《Della Entrata della Compagnia di Giesu eChristianita nella Cina (论耶稣会及天主教进入中国)》(见德礼贤神父Pasquale M.D' Elia校注并改名的《天主教中国开教史(Storia dell' Introduzione del Cristianesimo in Cina )》, Roma - La Libreria Dello Stato,1942。 下简称《意本》)把被汉文本误译的内容加以辨正。对英文译本及意文原本的失误也略有涉及。限于篇幅,以下只发表其中部分。

一、关于“Cina”、“China”等的来源与本音

1.两译本的不同记述分析

《全集》第一册第5页有如下记述:

这个远东的国家,在我们欧洲有各种不同的名称。……

但是近来最流行的名称是“支那”(China, 译者按:自第五世纪以后,在佛经中亦用“脂那”、“指那”及“至那”等字)。这是由葡萄牙人推广起来的名称;……我们意大利人及其他国人,认为该称之为Cina,而不知他们是受了西班牙文之发音及写法的欺,因为西班牙文之发音,并不随拉丁文之方式。

而《札记》的第3—4页的相应部分记述如下:

这个远东最遥远的帝国曾以各种名称为欧洲人所知悉。……最为人所知的名称China则是葡萄牙人起的,……China这个名称被意大利人和其他几个欧洲国家稍加改变,因为他们不熟悉和拉丁语略有不同的西班牙语的发音。所有西班牙人读China的发音都和意大利人发Cina 这个音相同。

查《意本》原文是说Cina的名字是由葡萄牙人推广起来的,而意大利等国的人则认为该称为China,(注:见《意本》,第4、8—9页。)不知何故《全集》译文把两者颠倒了。另外,《札记》说China 这个名称是葡萄牙人起的,显然是错误的说法;而《全集》说“Cina是由葡萄牙人推广起来的名称”,才是正确之说,正如其译者的按语指出:五世纪的佛经已有“脂那”等名称,足证Cina或China 都不是葡萄牙人起的名称,而只是葡萄牙人首先向欧洲传播的中国的名称。但是,1548年佚名者於果阿写的手稿“INFORMACAO DA CHINA”,就已用了China来指称中国”,(注:见《文化杂志》中文版第三十一期,第35页,澳门文化司署,1997 年夏季。 )而16 —17 世纪的葡人所著书及所绘的地图也都用China指称中国。(注:见《文化杂志》第102页所载1560年佚名葡人绘制的《日本地图》;见《文化杂志》第96页所载1582年的《市堡书》的一页;同《文化杂志》第98页所载拉扎罗·路易斯绘的《日本地图》;同《文化杂志》第145页所载M.G.埃雷狄亚绘于1615 年间的《澳门平面图》;同《文化杂志》第162页所载F.V.杜拉多绘于16—17 世纪的《日本地图》等。)这说明葡人也受西班牙文的影响相当严重。而利氏率先在意大利文中用Cina来指称中国,是具有带头反对这一错误潮流的重要意义的。其后,曾德昭神父(P.ALVARO SEMEDO )的《中华大帝国记事》的1643 年的意大利文版的书名为“RELAZIONE

DELLA GRANDEMONARCHIA DELLA CINA”,就是继承发扬了利氏之说。(注:见《文化杂志》 167页所载 《中华大帝国记事》封面。)可见, 《全集》说用Cina是“受了西班牙文之发音及写法的欺骗,”是很不对的。倒是《札记》说“所有西班牙人读China的发音都和意大利人发Cina 这个音相同”,这种说法较为合理。Cina与China 本来应是同一名词之音在不同的国家文字中的译写,故字形虽有微异而读音理应相同。但是后来在同一国家的文字中出现了Cina和China两种写法, 结果就是形异而音也异了。汉字“支那”的“支”字古音拟构为(tǐe)或(tcǐe )(注:参见郭锡良:《汉字古音手册》第4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而现在英文的China的“chi”的读音为(tsai),可见,这应是利玛窦提出讨论Cina与China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读音而值得注意的原因。

2.最新研究结论:“Cina”等所从出的汉文原词为“中国”

《全集》第7页说:“四邻各国,很少知道这些变更的, 故此各用不同之名称,我想是他们与中国首次接触时所听到的名称。葡萄牙人征服的交趾支那人及暹里罗人,称中国为‘泰’,日本人称之为‘唐’,鞑靼人称之为‘汉’,回回人称之为‘契丹’。”今按:葡萄牙人所称之名在《意本》作“Cina”,德礼贤加注汉文为“秦”,《全集》当用德礼贤此注而误作“泰”。但是,德氏之注作“秦”也是不对的,《札记》不注汉文而照录意文Cina是慎重的。利氏紧接着记述了中国在各朝代的异称之外, 又正确记述了各朝通用之称——“中国(意文作Ciumquo)”、“中华(意文作Ciumhoa)”。因此,笔者最后的结论认为,“Cina”是对“中国”一词的前字(中)取首音Ci,后字(国)取其义na的音义合译的结果。因为从人情道理上这很难解释某一中国王朝的名称,何以能在两千多年来一直成为中外通用的对中国的正式的称呼,况且这种现象在全世界的历史上都没有另一例子可作参证,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疑点。笔者在进一步寻求更合理的解释时终于发现:“Cina”等的“na”尚有另一种来源和含义,这就是西方文字对东方的外国异族的名称中往往含有“na”的尾音节,这实际上是对在西域最接近中国的一些民族语言文字中的表示族名的后缀的译音和转写。这种首字音译后加国字的意译的国名译法,就如同古今的中国人一直通称英格兰(England)为英国、法兰西(France)为法国、葡萄牙(Portugal )为葡国等的原理是相同的。只有此类型的通称才不会因为改朝换代而改变,这是古今中外皆流行的惯例。就中华民族而言,只有“中国”这一名称,才是从古至今一直是本民族喜闻乐见的对外正式的国家民族的名称,不会因内部的王朝兴亡及国号之更替而改变。相反,如果Cina(支那)等是译自中国某一个具体的王朝的国号,则理当随着该朝代的灭亡而被废止,决不可能由古一直沿用至今。根据外国人一直沿用Cina这一类称呼,同时中国历朝都乐意接受这一类称呼的事实,就可以排除Cina此类称呼是来自某一朝的国号译音之说,从而断定它应是译自中华民族历代通用的自称——中国。同样,印度等有悠久历史的民族国家,也是有过很多次改朝换代的,而中国人始终都是用同一类的音译的名称如身毒、天竺、印度等来通称之。同样,前述英国等名称也具有相类的性质,足见这是古今中外都流行的国家通称之惯例。

二、关于中国的物产问题

两书对于中国的物产的记述有不少差异,现作比较分析如下:

1.对中国的水果记述

《全集》第9页与《札记》第10页有不少差异,笔者认为:《札记》有因文字的增益删改而致误之处。例如,其首句把“坚果”改译为“杏仁”,是明显不当的。中国既有杏这种水果,同时也就有杏仁。利氏当不会认为中国没有杏仁,其所谓“坚果”应另有所指。而《全集》意大利文的“柿子”原作“suzu ”, 《札记》的英文本改用了葡文的“sucusina”一词,其中sucu即意大利文的suzu,而sina之意为“中国的”。而且《札记》增加了很多文字说明,但是所加有误,因为柿子的大多数都是可以鲜吃的,不象《札记》所说,一定要制成干果才能吃。至于芭蕉和凤眼果就完全被《札记》略去了。

2.关于为保护农业而禁屠之对象的不同

《全集》第10页说:“……因了迷信,或为了保护农业,大家都不杀黄牛和水牛。”而《札记》第12页则说:“……牛和小羚羊因为某种迷信或农业上的需要而禁屠。”把野生的“小羚羊”与农家饲养的“牛”并列作为因迷信或农业的需要而禁屠的动物,是错误的。《意本》作“boio bufari”,(注:见《意本》NN.13—15,19页。)故《全集》译作“黄牛和水牛”是对的。

3.关于棉花的异说

《全集》第11页说:“在四百年前,中国原来没有棉花”。而《札记》第13页则说:“棉籽传入这个国家只是四十年前的事”。笔者认为,“四百年”与“四十年前”, 两说相差实在太远了。 《意本》为“quattrocento”,(注:见《意本》NN.16—19,20页。 )译作四百年是对的。其实,《札记》所据英译本作“forty years”是错的, 此说只能是美洲棉传入中国的年代。而《意本》所说的则应是非洲棉或印度西域的亚洲棉传入中国的年代。请参考史家王仲荦的研究,(注:王仲荦:《华山馆业稿》所载〈唐代西州的叠布〉及〈资本主义萌芽前中国的棉纺织业〉两文,中华书局,北京,1987年。)及学者刘迎胜之论。(注:刘迎胜:《丝路文化·海上卷》,第129—132页“棉花”,浙江人民出版社,杭州,1995年。)

三、关于中国的政制问题

对于中国的政制、历史和现状,利玛窦有详细的记述。但是《全集》和《札记》在不少问题上都有异译,有必要作对比分析,以探明事实。

1.君主制的历史与现实

《全集》说:“在中国实行的,一直是君主政体……在最早的时候,虽然也只有一个皇帝,但在他的属下,有许多小的王侯……如公爵、侯爵、伯爵等等。但自从一千八百年前以后,就没有这些小国了。”(注:见《全集》,第1册第33页。 )而《札记》则说:“……在他们的古代史中,与公、侯、伯等爵位相应的称号是很多的……但是这些称号和他们所拥有的管辖权已废止大约一千八百年了。”(注:见《札记》,第44页。)《全集》说最早时只有一个皇帝是不当的,因为皇帝之号,正是在下文所说的一千八百年前,由秦始皇(即第一个皇帝)创立的称号,在此之前的君主,只有帝、皇、君、后等称号。(注:参见(汉)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而《札记》说公、侯等“称号和他们拥有的管辖权已废止大约一千八百年了”,也是明显有误。因为自汉至明都在不同程度上保存了公、侯、伯等爵号或封国。虽然《全集》说一千八百年前以后就没有公侯等小国也是不准确,但比《札记》之说稍好。

《全集》说:“古代有两三位皇帝,没有把皇位传给自己的子孙,而是传给了最贤能的……”(注:见王仲荦:《华山馆业稿》书34页。)这里说的应是尧、舜、禹禅让的传说故事。他们都只有“帝”之称号,而没有“皇帝”的称号。《札记》译作“帝王”,要比《全集》好,因为《意本》此处原文并没有用Hoanti(皇帝)一词。

《全集》说:“中国人一直以为他们的皇帝,就是全世界的君主……其他国家的君主,中国人称之为‘王’。”(注:见王仲荦:《华山馆业稿》书34页。)而《札记》说:“……即使现在,他们也和远古时代一样,称他们的皇帝为天子……在日常谈话中,人们称他为皇上,意思是最高的统治者或君主,而其他低级的统治者则用官这个低得多的称号。”(注:刘迎胜:《丝路文化·海上卷》,第46页。)请注意:对于上引《全集》的末句,《札记》相应之文所改变的有两点,其一是把“其他国家的君主”变成“其他低级的统治者”,后者所指的是中国国内较君主低级的统治者。因此,其二是相应地把“王”改译为“官”。这都是违背了利氏原意的。《意本》原作“Guan”,正译应为君,德礼贤注作“王”(Uam),(注:见《意本》NN.80—81,54页。)也算可以。因为汉文“君”与“王”有时是同义词,两者可以组成同义的复合词“君王”。《札记》所据的英译本将Guan改作Guam,其中文之义应不变,但《札记》在此把它译作官,在紧接的下段译文又把它译作王:“诸王的儿子都被赐以统治者的头衔并称为王(Guam)”。(注:见同(注10)书47页。)而官字在《意本》及英译本均作“Quon”,(注:同上书48页有官府(Quon-fu)一词。《意本》及英译本均同。)足证《札记》前文把Guam译作官是错误的。

2.曼达林(mandarin)的源流

加莱格尔所作的“英译者序言”说:“……这些官员后来在欧洲被称为曼达林(mandarin)”现在的英文工具书大都把mandarin释作清朝的官及官话。例如,《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辞典》说:“mandarin1.(old use) name for high Chinese government official.(旧用法)满清高级官吏。2.standard spoken Chinese language.中国国语。 ……”(注:见该书下册701页,张杰芳主编,牛津大学出版社,1985年。)《英汉大词典》对mandarin的解释与此相近。(注:见陆谷孙:《汉英大词典》1085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就连新近出版的《简明葡汉词典》也有同样之说。(注:见该书638页,周汉军等编写,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今查《全集》说:“政府的官员,以及武官,中国人称之为‘官府’,意思是主事者;为了表示尊敬,便称之为‘老爷’或‘老爹’。西方人所用的名称mandarino, 是从葡萄牙文之动词mandar来的,意思是指挥、管理。”(注:见该书36页。)《札记》则说:“所有的军职或文职大臣都称官府(Quonfu),意思是司令官或主管,虽然他们的尊称或非官方称呼是老爷(Lau-ye或Lau-sie), 意思是指主人或父亲。 葡萄牙人称中国官员为Mandarin ,

可能是由Mandando或Mando Mandare而来,即指挥或命令, 现在欧洲都知道中国官吏的这个头衔。”(注:见该书48页。)由此可知,英文的Mandarin及意大利文的mandarino(注:葡文也有mandarino一词,意为清朝的官话。与意大利文之词义已有差异。参见下注。)来源于葡文的mandarim,而mandarim则由葡文mandar(命令)、mando(权力、命令、军权、 裁决)等派生出来的。早在明朝,最早和中国官方打交道的欧洲人——葡萄牙人就已用此词来指称中国官员, 至于后来欧洲各国人用mandarino或mandarin来指称明朝官员甚至清朝官员以及与清朝官员有关的语言等等,应是在前引利玛窦的《全集》之文的影响下才普遍流行的。由于葡文只有mandarim而无mandarin,所以前引《札记》所说的“葡萄牙人称中国官员为mandarin”之句,显然已是较意大利文更晚出现的一种西文转写的结果。因为利玛窦的意大利文是用了mandarino, 而且是笼统地说这是西方人所用的名称,显见其时利氏并不认为这是葡文的名称。在可能是现存最古的澳门平面图上( 约绘于 1615 —1622 )已标有葡文mandarim一词,可见万历年间葡萄牙人仍将中国的官员称为mandarim,但在1749年的澳门平面图中则把前山寨用两种文字分别标作“La CaseBlanche Maison Du Mandarin ”、 “t Witte

Hof , Huiz desMandaryn”。这说明mandrin 及mandaryn等为mandarim的后出转写。《澳门纪略》下卷“澳译”载人物类的汉文“老爷”的葡译语词的汉文对音为“蛮的哩”,(注:见赵春晨:《澳门记略校注》,澳门文化司署,1992年,第189页。)由此可见, 前引译自意大利文的《全集》所述明朝时的汉文“老爷”与官员及葡文mandar以及西文的mandarino 的关系,是符合历史实际的。而根据较后出的英译本再转译为汉文的《札记》的有关文字,把mandarin、mandando、mando mandare 等非葡文的词当作葡文来论述,无疑会误导学界。故有必要纠正。

最后还要讨论一点,就是关于称官员为老爷或老爹的问题。《札记》在“老爷”(Lau-ye 或Lau -sie )的注释中说:“意大利文还作Laotie(老爹)”(注:见《札记》第48 页。 )现在有的研究者认为Laotie或葡文的Loutia、Loutea是闽浙方言“老爹”的音译。(注:参见《文化杂志》中文版第三十一期,第87页注(7)之文。)其实, 明朝时以老爹和老爷并作官员之尊称,并非只是闽浙的方言,而是北方官话中普遍流行的,例如撰于明朝的名著小说《金瓶梅》第三十四回载:“……韩道国便向袖中取出,连忙双膝跪下,说道:‘小人忝在老爹门下……’”(注:见《金瓶梅》上册435页,三联书店(香港)、 齐鲁书社(济南),1993年。)又同书第三十六回说:“……那人道:‘小人来时蔡老爹(谭按:指蔡状元)才辞朝,京中起身。翟爹说,只怕蔡老爹回乡,一时缺少盘缠,烦老爹(谭按:此指西门庆)这里多少只顾借以他……’”(注:见《金瓶梅》上册473页, 三联书店(香港)、齐鲁书社(济南),1993年。)又“爷”有时是指祖父,有时又指父亲,其意与“爹”同。例如《金瓶梅》第五十五回说:“西门庆开言便以父子称呼道:‘孩儿没凭孝顺爷爷,今日华诞,特备的几件菲仪……愿老爷寿比南山。’”(注:见《金瓶梅》下册721页,三联书店(香港)、齐鲁书社(济南),1993年。)由此可见,“老爷”、“老爹”,都既可以指父亲,也都可以作官长之尊称。利氏所记,的确是当时的官场与民间普遍流行的称谓的实录。

3.关于“内阁”与“六部”等问题

《全集》说:“朝廷的行政机构有六个,称为‘部’。第一个是‘吏部’,吏即官吏的意思,是最大最高的一部……”(注:见《全集》第1册,第38—39页。 )而《札记》则说:“我们先谈中央政府的内阁……内阁分六部。第一个叫吏部,部的意思是衙门,吏部就是主管官员或官吏的部门。……”(注:见《札记》,第50页。)比较而言,《札记》有如下错误:其一,是把“朝廷的行政机构”误改译为“中央政府的内阁”。这是不懂明朝官制的结果。所谓“内阁”,是由三四位“阁老”(全称为殿阁大学士)的人所组成的皇帝的顾问团,实际上往往担当了宰相之职责。其办公地点在皇宫之内,与办公机构设在皇宫之外的六部等行政官僚机构是不可混为一谈的。《明史·职官志》“内阁”条说:“中极殿大学士、建极殿大学士……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以平允庶政……以其授餐大内,常侍天子殿阁之下,避宰相之名,又名内阁。……嘉靖以后,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注:见《明史》第190页,二十五史缩印本第1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91年。参见《辞源》(修订本)第一册0289页“内阁”释义。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这也就是《全集》下文所说的——“在六部之上,另有一种职位……就是‘阁老’(音译为Colao), 有三到四人,最多能到六人……这些阁老在宫里的事务,就是在呈给皇帝的公文上拟出处理办法……”(注:《全集》第1册,第39页。)其二, 《札记》说吏部的“部的意思是衙门”,也是很不恰当的。因为“衙门”是古代官署或官署之门的通称, (注:参见《辞源》(修订本)第四册2807页“衙门”条释义。)本身就是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古词。而吏部等六部的“部”乃是国家最高级的行政官署之一,现今中国国务院属下的最高级的机构名为“部”,就是沿袭古代的中央政府的“部”。故“部”这一义是古今一致,不必另用它词作解释的。因此,照《全集》的译文那样,可以直接用“部”的原字并说明其为朝廷的行政机构。《札记》之译文反而是既麻烦又失真。

《全集》又说:“第二个机关是‘户部’,即是管户口及税务的,管理国家之金库和仓库,收取税捐,并用以付公务员之薪俸,及其他公家之费用,如军费、建筑费等。”(注:《全集》第1册第38页。 )而《札记》则说:“下一个部门依序叫做户部,相当于我们的财政部。这一个部门主管收税、支付公债、谈判贷款和其他金融财务。”(注:《札记》,第50页。)这样的描述简直把中国古代的户部的职责变成和现代西洋国家的财部政完全一样了。查《明史·职官志》“户部”条关于该部官长的职掌有详细说明,(注:《明史》,第191页。 )可知《札记》是误把户部有关户籍、人口、婚嫁、生死、田产、农业等方面的重要职能都删除了。须知,户部之所以称“户部”,就是因为它的首要任务是要妥善管理全国的户籍人口及其相关的生死存亡、产财收入及赋税等问题,以促进户口的增加、国家的富强。

4.因被太多参奏而致死(处死或气死)的阁老是谁

历史人事的问题相当复杂,容易发生张冠李戴的错案。《札记》说:“最近,当大阁老有渎职守时,皇上在两个月内收到近百份谴责这位大臣的进谏书,虽然人们知道他是皇上的宠臣。不久他就不见了,据谣传他是受了刑并被清除了。”对此事中译者加注释说:“指张居正被罢免之事。”(注:《札记》,第54页。)而《全集》相应部分则说:“不久之前,皇帝非常宠信的一位阁老失职,在两个月的时间就有一百多参议奏本呈到皇帝手里,以致这位阁老不久即去世,据说是这些参议气死的,而皇帝也不能阻止人参奏。”(注:见《全集》第1册,第40页。)查张居正死于万历九年(1581),而且是在其声望与权势最盛时病故,并没有因被人参奏而受刑清除或气死之事。而且张居正之死距离利玛窦撰写上述文字的时间有近三十年之久,可见利氏所写决非张居正。利玛窦在1609年 2月15日于北京写的一封信说:“一个月前曾有一百本奏疏,攻击阁老(或殿阁大学士)种种罪行,阁老因之被处死;他们再反对第二位阁老,有人认为这位阁老为人不错,而御史不死心,仍上更多奏疏,他们所控告他七、八条大罪之中,只有一条干犯重律,可处死刑。”(注:见《全集》第4册,第411页。)由此可见,有关事件的发生是大约在1609年1月间,而利氏的最初记述是在事件发生一个月之后的2月15日进行。

笔者认为,利氏所说的阁老应是朱赓。根据《明通鉴》卷七十四“神宗万历三十六年”记载:冬十一月,壬子,朱赓卒……给事中王元翰、胡忻,以廷机之用,赓实主之,疏诋廷机,并侵赓……先后疏论者至五十余人。是时赓已寐疾,乞休疏二十余上,言者虑其复起,攻不已。至是卒于官。”(注:见《明通鉴》第7册,2864— 2865 页, 中华书局1959年,北京。)又根据《明史·朱赓传》也有同类记载。(注:见《二十五史》10册《明史》第617—618页, 上海古籍出版社、 上海书店1991年。)又谈迁《国榷》卷八十“神宗三十六年”记载:十月“庚午,刑科给事中张国儒言,台省五十余人共纠朱赓奸状……”又载十一月“壬子,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朱赓卒。”(注:见《国榷》第5册第4994—4995页,中华书局1958年,北京。 )根据以上之记载可知,朱赓卒时为公元1609年1月4日。这一时间与《全集》的书信所说吻合。又上述史传先载朱赓被言官攻讦疏论多至五十余人,可见至少有五十多本奏疏攻他。其后又说“言者虑其复起,攻不已”,这也就是说前述五十余人再度上疏对他进行攻讦。两度相加应有一百多本奏疏,这也与利玛窦所述的数字吻合。而且朱赓是在十月开始受到大规模的攻讦,至十一月身故,首尾历时两月,也与利氏所说吻合。又朱赓身为内阁首辅,并且始终受到万历皇帝的宠信,其病死之因,从上下文可以推断,应是受到连续众多的攻讦刺激致死。这与前引《全集》1 册所说的那位皇帝非常宠信的阁老,在两个多月内受到一百多本参奏,不久就死去的情况基本相符。而且利氏的记载是“据说(谭按:《札记》译作“谣传”也可以)”那位阁老是因被参奏气死或处死的,并没有确定所记为真实的报告,因此,后人在作翻译时对此应慎重研究处理,未弄清真相时只能存疑,而《全集》第4 册的书信所说阁老是因为被参奏而被判处死刑,是其失实之点。因为万历皇帝从来没有处死过一个阁老。(沈德符说明朝在万历以前的二百多年间,宰相受宠而又被处死刑的,只有嘉靖时的夏言。见《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二【宰相下狱】)《札记》更进一步把该阁老说成是被处刑清除,而且中译者还在注释中把事情扯到张居正头上。这些讹传误说,都是必须刊正的。

四、《全集》第一册的严重错页及一些误译问题

《全集》第一册有几处出现编排装订的失误而导致页序的严重错误,必须刊误。具体情况如下:

(1)197页的末行为:

在这次的行程里,他们没有遇到丝毫的困扰。虽然他们心中忐忑不安,因为有一艘军船,不」

而198页的始行为:

有一个钟是神父及其同伴们在欧洲从来没有见过的形式。寺庙的管理员也把六祖的尸体让利神」(父他们看)。

可见这两页的文句连接不上,是出了错页。

(2)207页的末行为:

从。他曾多次邀请他们去英德参观,英德离韶州有三四天的路程,每次他们都婉拒了,理由是怕」

而208页的始行为:

分日夜,一直在固定的距离跟从他们。大定怀疑,那可能是海泩盗船,但是,等来到韶州后,才知」

可见这两页也连接不上。从文意看,208页应上接197页,也就是说,208页应改为198页。

(3)209页的末行为:

外面又涂上金色。有一座大厅里,有五百多座木偶。这个寺庙有很多有钟楼,楼上有铜钟楼,其中」

而210页的始行为:

总督不高兴,因为是总督叫他们迁往韶州的。因此再回到该省去将是不智之举。最后他终于达」(成愿望),

可见这两页也连接不上,据文意,现在该书的198页应下移与209页连接,而现在该书的210页,则要与现在的207页连接。因此,总结以上各错页的改正重排的结果如下:

原误页码 改正页码

208-209

198-199

198-207

200-209

《全集》还有一些误译或误排印的问题需要纠正,例如:208 页起首说:

……大家怀疑,那可能是海盗船,但是,等来到韶州后,才知道那是海盗特别派来的一条船,带着总督的命令,专为护送神父们安抵韶州直到他们下船。

上文的“海盗特别派来的一条船”显然不通,查对《札记》239 页的中译者注,知“海盗”实为海军将领“海道”之误。又如:209 页(实际上的199页)说:

这一次,他们(按:指南华寺的主管僧人)开会决定,不让利神父看到不适合居住的地方。不过,他们动著中国人的心眼,穿上最好的礼服,假装非常欢迎他们的来临,到庙外来欢迎,并让他到处参观。他们以最谦虚的方式,把整个寺庙都奉献给他,并保证凡与寺庙有关的东西都属于他支配。

而《札记》的238页相应部分说:

这一次,在主持者们的会上,一致同意不让利玛窦去看任何适宜居住的地方。他们可又耍弄中国牟人的手腕……

依文理及实情分析,南华寺的主持者们是既不想让利玛窦等人留在寺内居住,又假装欢迎他们来居住,所以会议的决定应是“不让利玛窦去看任何适宜居住的地方”,而非“不让利神父看到不适合居住的地方”,正如《全集》在下面的198页(实际上的200页)说:“利神父他们的看法,与该庙负责人的看法完全相同,他们认为该庙之华丽可能并非利氏等所追求的……如果他们在这一区域定居的话,他们会选择乡村,而不选择寺庙”。由此可见,上引《全集》的“不让利神父看到不适合居住的地方”之句是误加了一个“不”字。

五、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两个汉文译本都必须另出严格的修订本。最理想的是,能有精通意大利文及汉文、明代的中西历史的一些学者合作翻译注释,再搞出一个新的较为全面准确的汉文译注本。事关利氏,此书为中西关系史上极为重要之史籍,而当今能学贯中西,读懂古意大利文原本的个人极少。若有理想的汉文译注本出世,嘉惠士林,可谓功德无量!笔者才疏学浅,仅能作此类考辨小文,以为引玉之砖。

(本人承澳门耶稣会会长吕硕基神父提供利玛窦《中国传教史》的意大利文本参考并予指教,在此谨表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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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玛窦“中国传教史”翻译中的几个问题_炎黄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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