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恩格斯对施蒂纳利己主义思想的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读书札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恩格斯论文,德意志论文,马克思论文,利己主义论文,札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074(2007)02—0012—06
在马克思、恩格斯所生活的时代,西方思想舞台上活跃着众多伦理学流派,各种观点纷然杂陈。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中下层劳动人民实际利益的关注,通过对市民社会的解剖,通过对资产阶级政治革命所造成的人的本质二重化的分析,通过对异化劳动的深层探究,在伦理观上鲜明地表现出了现实批判精神:不是从虚幻的“彼岸世界”、抽象的普遍理性和人的抽象本质出发,而是着力从现实生活中寻找道德的基础、道德革命的主体和道德进步的动力。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施蒂纳的利己主义思想的批判,更加清晰地体现出了他们伦理思想的特质。
一、施蒂纳利己主义思想概述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用了近三分之二的篇幅来批判施蒂纳的利己主义思想。施蒂纳的利己主义思想主要体现在他所撰写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这本著作中。
施蒂纳,原名J.C.施米特,1806年生于德国巴伐利亚州的拜洛伊特。1835年毕业于柏林大学哲学系,曾任中学教员,积极参加青年黑格尔派运动,是柏林“自由人”集团的重要成员。他在伦理观上主要宣扬极端利己主义,他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这本书就写满了对利己主义的颂扬。
《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于1845年在德国出版,该书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的标题是“人”,施蒂纳主要通过历史虚构的手法,把人类历史划分为自然统治人的现实主义时期、精神统治人的唯心主义时期和人实现了自己的独立性和个体性的利己主义时期,说明道德、宗教、法律、真理以及其他意识形式乃至国家、社会、民族等等,都是以各种普遍形式来奴役压迫个人的,即一切精神和社会权威都是“我”的对立面。借此论证: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必须反对一切关于国家、社会、宗教等意识形态的神圣性,服从于个人自身的目的。
第二部分的标题是“我”,施蒂纳主要通过逻辑虚构的手法,指出了作为“唯一者”的“我”的彻底解放道路,即通过否定各种非个人的普遍的东西对个人的统治和压迫,借助于创造性的“我”的自我意识“回到自身那里去”,充分发展“我”的人格和任意占有一切、享受一切的能力,最终成为世界的主人、成为“唯一者”,从而完成自我解放的逻辑过程。很显然,施蒂纳是通过以“唯一者”来取代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来确立利己主义的历史地位的。
《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一书的核心命题就是“我是唯一者”。在施蒂纳看来,真正的人除了承认唯一的自己本身之外,不承认任何别的东西。所以,“我”是至高无上的,任何高于“我”之上的存在,无论是上帝也好,人类也好,都将削弱“我”的唯一性,所以都必须让他们在“我”的唯一性的意识的阳光下枯萎。他说:“神圣的东西是上帝的事业,人类的东西是人的事业,我的事业既不是神圣的,也不是人类的,同样也不是真、善、正义和自由等等,而仅仅是我的事业,我的事业并不是一般的,而是唯一的。正如我是唯一的一样,对于我来说,我自己就是一切!”[1](P5) 因而,“我”与世界的关系是这样的:我为世界效劳,并不是‘为了神’、‘为了人’,而是我所做的一切均是‘为了我自己’”。[1](P352) 所以,“对于利己主义者来说,只有他的历史才有价值,因为他只欲图发展自己,而不是发展人类观念、神的计划、天意、自由等等。它不是把自己看作是人类进步的工具或者神的容器,他不承认任何使命。”[1](P407) 也就是说,作为唯一存在、唯一目的的“我”可以不讲普遍的道德,不受任何的约束,不需任何的服从,不需任何权威的支持。“我”在现实世界中与他人之间的一切交往就是为了利用他人,他人就是实现自己利益的工具而已。
施蒂纳不仅把利己主义作为现实生活的至高真理,而且也把它看成是历史的实现方式。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和历史的发展过程都是为了摆脱某种观念的局限性而追求一种纯粹利己主义,个人的生命历程与历史的必然逻辑因此而获得了一致性。
施蒂纳首先从纯粹的人性出发去认识人生过程及社会历史过程。他认为,一个人自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就力图从混乱的世界中找出自己、获得自己进而保卫自己。所以,自保、自爱就成了包括人在内的一切事物的本性,利己主义也就必然地成了人们所必然遵守的法则而贯穿于人生始终。
施蒂纳把人生分成儿童、青年和成人三个阶段,并也照此来论述人类的历史发展过程。他认为:“儿童是现实主义的,拘泥于这一世界的事物,以后儿童才渐渐洞悉事物背后的情况;青年是理想主义的,为思想所鼓舞,以后他在工作中才成长为成人,而后他随心所欲的处理事物和思想并将他的个人利益置于一切之上。”[1](P14) 进而施蒂纳把利己主义相应地划分为三种:现实的儿童或者是古代人表现为“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理想主义的青年或者近代人表现为“自我牺牲的利己主义”,成人或者自由人所代表的“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人的生命历程是从童年到青年再到成年的过程,人类历史的演进则是从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阶段到自我牺牲的利己主义阶段再到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阶段。
施蒂纳所描述的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阶段所代表是人类的童年时期,即属于古代社会。所谓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认为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者不符合利己主义者的理想、概念、本质、使命的,他们只是“致力于克服世界并努力将人从与其它事物相束缚、缠绕的纽带中解脱出来,这样他们最终导致国家的解体和突出了一切个人的东西。”[1](P25) 他们是普通意义上的利己主义者、自私自利者,他们都精于考虑自己的利益,是个人利益的代表。
自我牺牲的利己主义者则是为了一个目的、一个意志、一个欲望而把其他一切牺牲的人。施蒂纳认为他们也是自私自利的,也只是为了自己的某种欲望得到满足而操心。如僧侣甘于为一个伟大的观念、一种善的事业而生活、而创造,但是却获得了职业的神圣性质而得到补偿,他们沉浸在这样的欲望和满足中,虽然他们的行为也是自私自利的,但是他们却愿意为自己的天职而做出牺牲,因而,在这些人身上必然就会形成个人的世俗利益就和理想的、神圣的利益相对立的状态。施蒂纳把造成这种对立的根源归结为宗教的、神秘的力量,认为神圣的力量是凌驾于个人之上的,这使得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者“感到自己太微不足道”,而必然要做出自我牺牲。
如果说,“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由于拘泥于现实的利益纠缠而无法获得自由、“自我牺牲的利己主义”则由于依附于超验的普遍精神而无法从矛盾中解脱,那么只有“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才代表了个人意义和价值的实现。在施蒂纳看来,无论是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者,还是自我牺牲的利己主义者,都不仅不是个人自我实现的典范,甚至还是个人自我实现的某种畸形。只有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才能克服个人利益与普遍利益的对立,才成为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真正主人,因而才能达到个人的自我实现。“自我一直的利己主义”是利己主义的完满实现,也是人的实现和历史的实现。
按照自己所虚构出的历史演化逻辑和人的实现方式,施蒂纳对当时所存在的多种理论学说进行进行了抨击,特别是把矛头指向了宣扬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阵营,指责他们是在进行道德说教,对当时工人运动造成了不利的影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施蒂纳的种种言论进行了彻底的批判。
二、马克思、恩格斯对施蒂纳利己主义的批判
第一,指出唯心主义是施蒂纳极端利己主义理论发生与发展的基石。
《德意志意识形态》被称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生证”,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施蒂纳的批判,阐发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或者说他们对施蒂纳进行批判的理论武器就是他们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考察人类历史应当“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那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他们产生的过程。”这样的历史观所强调的是,“历史并不是作为‘产生于精神的精神’消融于‘自我意识’中,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所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2](P42—43) 所以不能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历史的生成与发展,而只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产生和消除。
但是,施蒂纳把历史的发展看成是利己主义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很显然他是在用观念虚构历史、用思想支配生活、用精神统治世界,这与黑格尔用绝对精神构造历史并无本质的差别。他试图要超越思辨哲学,但是他还是在思辨哲学之中兜圈子。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施蒂纳所进行的所有斗争并没有真正的指向思辨哲学本身,更没有指向作为思辨哲学根基的现实关系,而只是在精神的领域与他自己制造出来的怪影展开斗争。他自以为自己彻底克服了现实世界与精神世界的对立,事实上他的“唯一者”只是新的纯粹思想上的存在,所以施蒂纳玩弄的也仅仅是一套纯粹的概念游戏,他企图通过这套戏法,用德国小资产者关于利己主义的幻想去代替现实的利己主义。
当然,施蒂纳也转弯抹角地承认一定的意识是与一定的现实情况相符合的,但他却认为,由“经验条件的改变”而引起的人的改变,是由“改变了的意识”决定的。这就是说,施蒂纳也承认思维和存在必须相符合的道理,但他是从唯心主义的角度来承认的,即他认为思维、意识的改变是人的本质和社会关系改变的原因。因此,他在人的发展中,只看到意识的改变,却把意识同构成意识基础的个人及其现实关系完全割裂开来,认为利己主义者的现象和本质不相符,从而造成一种幻想,似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利己主义者没有与他的利己主义相符合的意识。而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利己主义者不论就其现象和本质,还是就其行为和意识来说,都是完全一致的,这不取决于他自觉还是不自觉,而是由现实生活决定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施蒂纳唯心主义历史观的批判,重申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道德起源和本质的基本观点:“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2](P29) 离开了现实生活,离开了人的现实交往,道德就成为纯粹的没有“肉身”的神造物。虽然,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道德和其它意识形式也会获得一种独立的外观,但是这并不能说明,道德可以离开现实生活而存在,而只是说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人类交往形式的发展,“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2](P35—36) 因此,人的自我意识或利己主义观念非但不是历史变化的根源,而只能是历史实践或现实生活的反映,这种关系是不能颠倒的。同样,对于个人的道德观念或道德意识而言也是同样如此,“你们是什么,你们的意识也就属于什么。而且,因为你们是利己主义者,所以你们也就具有与你们的利己主义相符合的意识”。[2](P279) 个人的欲望或特性“不决定于意识,而决定于存在;不决定于思维,而决定于生活;不决定于个人生活的经验发展和表现,这两者都决定于社会关系”。[2](P295)
第二,批判施蒂纳虚构个人利益与普遍利益对立,深刻地揭示了个人利益和普遍利益的对立统一以及这种关系产生的现实根源。
道德问题总是与现实问题紧密相关的,个人利益与普遍利益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的变化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一定社会和个人的道德意识,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伦理思想发展过程中所逐渐明晰的观念,这也体现了马克思伦理思想的特质,而这一观念也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通过对施蒂纳利己主义伦理观的批判得到了深入的阐发。
他们肯定施蒂纳看到“在历史上表现出来的两个方面,即个别人的私人利益和所谓普遍利益,总是互相伴随着的”这一事实,但是施蒂纳却以神秘的思辨方式,将这一事实变成“利己主义”和“自我牺牲”两个抽象范畴绝对对立起来,这实际上反映出的是施蒂纳并未认识到个人利益和普遍利益对立的真实根源,而只是在虚构矛盾和对立。
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施蒂纳的唯心主义的虚构就在于,他不从处于一定生产方式内的现实的个人出发,而从抽象的个人出发,完全脱离一定时代的现实个人,脱离个人发展的特殊条件来抽象的谈论个人利益和普遍利益、利己主义者和自我牺牲者的对立,即“抓住事情的一面,把它硬加在个人的头上,而对另一面表示厌恶”。例如,他在某些资产者身上只看见“利己主义”的原则,而在另外一些所谓“有教养的”资产者身上则只看到“自我牺牲”的原则,并且用一个原则去反对另一个原则。他把这种现实的反对力量在观念中设想为“神圣的”力量,赋有它以“普遍利益”或“理想的、神圣的利益”的形式,从而制造出个人利益和普遍利益的对立,并以宗教幻想的形式去论证这种对立,从而看不到个人利益和普遍利益对立的物质根源。
事实上,个人利益与普遍利益的关系发展并不是一种观念思辨的成果,而反映的是一种历史事实。“在个人利益变为阶级利益而获得独立存在的这个过程中,个人的行为是不可避免的受到物化、异化,同时有表现为不依赖于个人的、通过交往而形成的力量,从而个人的行为转化为社会关系,转化为某种力量,决定着和管制着个人,因此这些力量在观念中就成为“神圣的”力量。”[2](P273) 这种神圣的力量促使了个人利益转化为普遍利益,个人处在这些由普遍利益结成的关系网中,难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动。但是,个人利益总是不断的发展为阶级利益,发展为普遍利益,从而取得独立性的外观,也获得了自己的实现方式。施蒂纳之所以将两者绝对对立起来,是由于他对个人利益和普遍利益的真实关系的无知。“他愉快不愉快的发现,在历史上表现出来的两个方面,即个别人的私人利益和所谓的普遍利益,总是互相伴随着的。像通常一样,他发现这一事实是在错误的形式、神圣的形式下,从理想的利益、圣物、幻觉的角度去发现的。”[2](P272—273) “他先把普遍利益与个人利益的斗争变成斗争的幻相,变成宗教幻想中的简单反思,然后以他们的宗教信仰来解释他们的宗教信仰。”[2](P273)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个人利益和普遍利益的对立并不是绝对的,“因为这种对立的一面即所谓的‘普遍的’一面总是不断的由另一面即私人利益的一面产生的,它决不是作为一种具有独一历史的独立力量而与私人利益相对抗,所以这种对立在实践中总是产生了消灭,消灭了又产生。因此,我们在这儿见到的不是黑格尔式的对立面的‘否定统一’,而是过去的由物质决定的个人生存方式有物质所决定的消灭,随着这种生存方式的消灭,这种对立连同它的统一也同时跟着消灭”。
可见,普遍利益只能跟着个人利益的产生而产生,随着个人利益的发展而发展,它没有独立的历史,所以只有依赖生活实践的和由物质所决定的关系,才能科学的阐明个人利益和普遍利益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辩证联系。而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生产方式是最基本的也最有力量。因此,造成资本主义社会中最普遍利益和个人利益对立的原因,不在于人的主观意识,而是生产方式这一物质根源所决定的,在于私有制的生产方式,在于物统治人的异化现象。施蒂纳所难以解释的那种神秘的、宗教的力量不过是社会关系体现出来的力量,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每个人每天都实际的感受到的经验的事实。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只要施蒂纳哪怕有一天回到经验的事实上来,从思辨的王国降临到现实的王国,他的全部唯心主义的虚构就要宣布破产。
因此,要真正解决个人利益和普遍利益的对抗,不能靠思辨来完成,而只能靠改变人的现实生存条件来实现,发展生产力,扩大社会交往,建立能够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的“真实的集体。”也就是说“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用精神批判来消灭的,而只有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其它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2](P43) 通过这种分析,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科学地解答了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而且指出了社会道德变革的价值目标。
第三,阐明了共产主义者的道德立场。
针对施蒂纳对共产主义者的污蔑,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地指出:“共产主义者既不拿利己主义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拿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己主义。理论上既不是从那情感的形式,也不是那夸张的思想形式去领会这个对立,而在于揭示这个对立的物质资源,随着物质资源的消灭,这种对立自然而然的也就消灭。共产主义者根本不进行任何道德说教。”[2](P275)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道德说教”实际上就是指脱离现实生活来空洞地编造历史,虚构道德演变的轨迹,很显然,施蒂纳是一个典型的道德说教者,如果依照这样的态度来对待社会现实,人们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只能停留在理论的层面或观念的层面,或者说只能对资本主义的种种罪恶空洞地表达道德上的义愤。而这无论如何也无法从根本上实现人类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共产主义者从来不进行任何道德说教,而是旨在从根本上来寻求和消除造成个人与社会、物质与精神、人的异化与全面发展之间矛盾的真正现实根源。而只有现实社会关系的变化才能为道德的发展和进步开辟出道路,否则只能建构起华而不实的道德王国。
三、马克思、恩格斯对施蒂纳利己主义思想批判的现实意义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所强调的是,不能从想象出发,而只能从实际活动着的人的现实生活过程中来揭示道德的起源和发展,只有扎根于人的现实生活的道德理论才是彻底的,才能够说服人,也才能够被群众掌握并最终掌握群众。而这种思考理路对于今天的道德建设也是具有重要启示意义的。
第一,必须让道德回归生活世界。
我们所说的现实生活世界,是人们实际所感受的、所经历的,可以描述和交流的现实的人际关系、人的行为方式、情趣习惯、人生境遇等等,是人的现实生存,是由真实的生活场景所呈现出的世界,是人的活生生的感性活动,而不是由思想和意识所抽象出的、推演出的虚幻的世界,也不是被割裂了的或被符号化加工了的空洞的哲学世界、艺术世界、科学世界或政治世界、经济世界等非日常世界。
立足现实生活世界来进行道德建设,首先就要让道德回归生活。道德回归生活不是指把在生活世界之外存在的现成的道德规范拿到人的现实生活中来,而是强调要在人的现实生活中来发现、发掘高尚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和道德品质,并发挥它们的价值引导作用。所以,让道德回到生活就是要克服道德建设或道德教育中的形式化倾向,克服把道德的存在同鲜活的现实生活割裂开来的倾向。
要摆脱空洞的道德说教,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还要充分体现社会参与的特色,调动和发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参与,并且乐于参与。道德永远都需要实践,而道德实践是需要群众基础的。在今天,道德和伦理都已经被结构庞大、内容丰富的专门学科所涵盖了,与此相适应的就是学院式的研究和传授发展迅速,这种状况对于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走向科学化的轨道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但是当道德只是以知识形态的方式在从事专门研究的学者中间进行交流和传播的时候,它实际上也就潜藏着远离生活、失去了实践基础的危险。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要具有实践性,不仅在内容上要反映现实生活,而且在形式上也要能够为人们所熟悉、所理解、所接受。
所以,让道德回到生活世界的现实要求就是要立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社会实践,立足于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直面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使马克思主义的道德理论的实质或灵魂能够为人们所熟悉、所掌握,并真正成为指导人们正确地处理各种人生问题的重要思想武器。
第二,必须让道德来引领生活世界。
让道德回到现实生活不是简单地迎合现实生活,机械地反映生活,滞后性地品评生活,而是要积极地正确地引导生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现实生活越来越丰富,也越来越复杂。社会的发展既为人们思想道德的进步提供了许多支持条件,但也给人们思想道德的提高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人们所接触到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思潮的影响越来越多,社会价值观呈多样化发展的趋势。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也使人们的价值观念处在比较迅速的变动过程中。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就更要发挥引导生活的作用。
要积极地正确地引导生活,就必须注意从生活中提炼和整合出优良的思想道德理论,充分利用丰富的道德资源,充分重视先进人物的榜样示范作用和激励作用。我们反对把道德与现实生活相割裂,并不是反对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归纳出先进道德的丰富内涵和基本特征,前者完全是抽象化和形式化地来对待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后者则是秉承“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从生活中来再回到生活中去”、“从人民群众中来再到人民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使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与现实生活实现良性互动。
同时,我们要在更加开放的环境中既引导人们借鉴吸收外国文明进步的有益成果,又引导他们学习和了解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优秀文化,并积极吸纳时代精神,形成崭新的道德风貌,也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批判地吸收和利用中国传统的和国外优良的道德资源,处理好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使各种不同的道德资源通过合理的整合而形成一个在理论上完整、具有较强的现实解释力和辩护力的内在和谐的道德体系,而且这样的理论体系与现实生活也能够保持一种和谐的关系,这种和谐主要体现在能够帮助人们正确地处理和应对人生问题,能够很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使道德自身的和谐与社会的和谐保持同步。
收稿日期:20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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