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1999年1月1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_中纪委论文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1999年1月1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_中纪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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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三日至十五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一百一十二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出席解放军纪检工作会议的同志列席了会议。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会议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一九九八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按照中央的要求,研究部署一九九九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尉健行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加大力度,标本兼治,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在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有关方面的主要负责同志,解放军驻京各大单位及武警部队的主要负责同志。

全会认真学习了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提出了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全面、深刻地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维护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党必须把整顿和加强党的纪律作为当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抓紧抓好。全会指出,党的各级组织都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纲领、路线和任务的实现。

全会在回顾总结一九九八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时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行坚强有力的领导,相继作出中央国家机关坚持改革,开展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对政法机关进行集中教育整顿,向国有大型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和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整体推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遏制,反腐败的任务仍然艰巨,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全会指出,一九九九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认真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知难而进,团结一致、艰苦奋斗”的方针,扎扎实实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一九九九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反腐败斗争多次重要讲话的要求,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严厉惩治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同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第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继续认真落实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条规定,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严禁党政机关到庐山等十二个风景名胜区开会;严格控制改建、扩建、新建或购买、装修办公楼和新建宾馆;坚决制止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要严格执行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个人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不准在上述地区和业务范围的中外合资企业中接受外方委派或者推荐出任高级职位的规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廉洁自律。

第二,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各地区、各部门都要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有影响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要把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放在重要位置,重点查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发生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拒不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办司法、金融和建筑领域及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案件;坚决查办贪污贿赂、走私护私、骗汇逃汇套汇的案件,以及领导干部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虚报浮夸、弄虚作假的案件;坚决查办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领导干部侵吞国有和集体资产的案件,以及因失职渎职造成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的案件。要重视查办发生在基层的严重以权谋私和严重侵犯群众权益的案件。

第三,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和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的工作。要强化部门和行业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的机制,继续推行民主评议行业作风的制度。

全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1999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采取有力措施,巩固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和中央党政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工作的成果。地方各级党政机关都要与所办经营性企业彻底脱钩,重点抓好省一级和副省级市、省会城市市一级的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工作。

2.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全面实行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央一级、省一级的其他执收执罚部门,以及副省级市、省会城市市一级的其他执收执罚部门,都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对上列执收执罚部门的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进行一次彻底清理。

3.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建立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工程发包承包制度。地(市)级以上城市都要建立有形建筑市场(经批准可以不建立的除外),并实行规范化管理。

4.认真执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继续在国有中、小型企业和集体企业试行和建立会计委派制度。

5.继续推行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全会强调,完成199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必须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放在首位,按照中央的部署,重点在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以整风精神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实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重点加强对高中级领导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积极探索通过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途径,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对策;要搞好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强化纪检监察职能,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全会号召,各级党委、纪委和全体共产党员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努力完成1999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以新的成绩迎接建国50周年。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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