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定期轮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注册会计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审计轮换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在保持审计队伍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签字注册师轮换存在可能提高审计质量的因素有两点:
1、由于“现任”注册会计师知道其工作将要接受“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检查,基于对职业声望的珍惜,“现任”注册会计师可能会更加谨慎,从而提高审计质量。因为如果某位注册会计师的升职和薪水长期过分依赖于一个上市公司,两者之间则有可能发生复杂的利害关系,为满足一些客户的不正当需要,注册会计师很容易做出妥协,甚至帮助他们造假。审计轮换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2、轮换后,注册会计师如果长期为一家上市公司服务,不仅影响其独立性,而且可能由于固有的思维模式,不利于发现一些问题。如果能够定期更换注册会计师,接任注册会计师将重新审视客户的业务,基于职业经验的不同与思维方式的不同,可能会比较容易发现客户财务报表中存在的舞弊与错误,从而更加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提高审计质量。
实行轮换制对于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及上市公司报表质量的改善都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如果我们就此认为,实行轮换制后,注册会计师就可以独立性地工作,而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质量也会因此而提高,这种观点可能有点过分乐观。因为还有以下几个因素在影响着轮换制作用的发挥,只要以下这些相关的问题还存在,轮换制就很难真正达到“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高上市公司财务资料的质量”这样一个目的。
第一,审计轮换制本身存在可能会降低审计质量的因素:
1、期初审计的审计风险一般较高,因为接任注册会计师要从头开始了解客户的全部情况,当业务较复杂时,可能无法在短时间内完全熟悉经营情况,更不容易发现舞弊与错误,反而会导致审计质量的下降。
2、事务所有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毕竟有限,轮换意味着事务所只得使用那些经验相对较少的注册会计师去审计高风险的客户,导致审计质量不仅无法延续还可能降低。
3、对事务所来说,可能某个客户对其极为重要,只对注册会计师进行定期轮换无法维持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第二,正如监管部门所认为的那样,如果主审会计师长期为一家被审计客户提供审计服务,可能会与这家客户产生许多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会出现诸多弊端。而这个问题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也是同样存在的。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如果长期为某一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样也会产生影响到审计独立性的利害关系。而此次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规定》只是对注册会计师提出轮换的要求,却未对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类似的要求,也即“只换人不换所”,这会使所谓的提高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独立性大打折扣。
第三,经济利益的驱使也使得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难以真正体现出来。从目前的现实来看,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之间并不是真正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是一种提供服务与接受服务的关系。可以说,注册会计师更多地是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而上市公司则为这种服务支付审计费用。正因如此,注册会计师如果能提供令上市公司满意的服务,就能得到更多的报酬,所拿报酬的年限也会长久一些。否则,上市公司就会采取变更事务所的方式达到“购买会计意见”的目的。正是这种从属与被动的地位以及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使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独立性在现实面前难以得到保证。
政策建议
l、会计师事务所应借此制度的实施,在主审会计师外,建立由资深的合伙人或其他人员担任的独立复核会计师制度。具备条件的事务所还可以考虑建立独立的技术部门、风险控制或质量控制部门,派专职人员进行技术把关、独立复核,做好风险或质量控制工作,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2、从降低审计风险和我国审计市场的长期发展角度考虑,事务所轮换制应尽快研究。事务所轮换使事务所与公司难以形成“亲密”的合作关系,能有效提高审计质量,能更好地发挥注册会计师的鉴证作用,从而提升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从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与公司治理结构实质要求来看,只有审计委托权与公司经营权互相独立,才能保证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使审计报告真正起到鉴证作用。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设立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问题。这可以说是目前对上市公司监管的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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