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误区且步入禁区的“中国大学排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禁区论文,中国论文,误区论文,大学排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评价排名不同于评奖,公开的高校总排名涉及学校的名誉权、人格权,应由政府认定的评价机构、或政府授权的全国性学会、或政府委托的全国性学会所授权的评估机构从事大学总排名,公开评估不能有商业目的,更不可借此谋取不当的个人利益。笔者认为由广东管理科学研究院武书连研究员主持的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公布的2003年中国大学排名,以及依据此排名出版的高考志愿填报指南之类的畅销书《挑大学 选专业》,使其排名不仅陷入前提虚假、指标片面、权重失衡的误区,并且步入了自我拔高和商业目的的禁区。笔者认为,(1)对任何社会主体的评价排名不同于评奖,从民事法律上讲,首先应征求被评价者是否同意参加排名。因此,这种涉及具体社会主体人格权的活动适宜于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全国性评估机构(如学会等)操作;(2)笔者建议武书连先生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自己的简历,公开评价排名中的原始资料,说明广东管理科学研究院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如是否公立,是否营利性,何时开立,法人代表是谁,注册地址何处,机构内设情况、人员情况,课题组委托方是谁、与广东管理科学研究院是什么关系等等;(3)从事中国大学的评价排名工作,就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必须把排名与商业利益分开,不可在评价排名的宣传中贬低他人,而号称自己是最权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