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成长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营企业论文,民营经济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营经济的发展和民营企业的成长已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为了反映民营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的成长状况及有关问题,本文从认识和界定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入手,提出了如何利用现有统计资料反映民营经济的方法,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进行了量化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东部地区民营经济发展快于中、西部地区;民营经济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中所占比例相对较高;绝大多数民营企业都比较年轻,正处在成长壮大期或平稳发展期;民营企业的发展存在融资难、从业人员文化低、员工大多没参加社会保险等问题。需要采取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促进民营企业的成长。
一、对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的认识和界定
“民营”和“官营”是相对而言的两个概念,由各级政府或政府所属的法人投资而形成的经济活动自然不属于民营经济的范畴,如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是否属于民营经济的范围?目前人们的看法不一致,有些人把它列入民营经济的范围,有些人不把它列入民营经济的范围。经过调研和思考,我们认为,不应把集体经济列入民营经济的范围。
民营经济一般特指某一国家内的民营经济,在此“民”字隐含有“本国国民”的意思,所以,外商投资经济自然不属于民营经济的范畴。但是,我国港、澳、台商投资大陆的经济应列入民营经济的范围,因为港、澳、台商属于中国国民。有的人不把港、澳、台商投资的经济视为民营经济,既违背推理,政治上也说不过去。
民营经济的实质是指公民投资、公民受益、公民承担风险的经济活动,或说得通俗一点是指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承担经营风险的经济活动。严格地说,这样的经济应称为“民有经济”或“私有经济”。但是,由于“民营经济”的称呼已经通俗化、大众化、媒体化了;更重要的是,在改革初期,“民营经济”的称呼更容易为各阶层人士所接受,符合中国之“渐进式改革”、减少震荡的需要。在不久的将来,“民营经济”的称呼应被“民有经济”或“私有经济”所替代。
在揭示了民营经济的本质之后,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和判定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是指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经营、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承担经营风险的法人经济实体。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的差别在于:前者指的是一种经济活动,后者指的是一种法人组织;两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前者除了包括纯私有企业外,还包含个体经济及混合经济实体中的私有经济份额;后者中的私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含有非私有成分。一个企业是不是民营企业,应该看其主成分或第一大股东是不是民间私人资本,若是就应归入民营企业的范畴。
二、如何利用现有的统计资料准确地反映民营经济
统计是认识社会的有力武器之一。要想准确地反映民营经济的发展和民营企业的成长,离开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是难以做到的。然而,在现行的统计调查制度和现有的统计资料中,看不到“民营经济”或“民营企业”的用语。正因为如此,不同的人士在研究“民营经济”时引用的统计资料有较大差异:有的用国有经济之外的统计资料来反映民营经济,有的用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之外的统计资料来反映,有的用“私营个体经济”来反映。这些不一致会造成对民营经济认识上的较大差异。为了缩小差异,准确地反映民营经济,有必要探索一下现有统计资料的利用方法。在《中国统计年鉴》中,有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列、或对有关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合并后分列的资料。在我国现行的统计报表制度中有《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此表第18项中法人企业的登记注册类型分为三类、23种,详见表1。
表1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一览表
内资企业: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10 国有企业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20 集体企业 190 其他内资企业
130 股份合作制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企业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
142 集体联营企业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230 港澳台商独资企业
149 其他联营企业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51 国有独资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60 股份有限公司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171 私营独资企业 330 外资企业
172 私营合伙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现行的登记注册类型及统计 资料中没有现成的“民营”一栏,所以只有采取迂回的办法把代表“民营经济”本 质的部分计算出来。具体来说,可以采用“倒扣法”或“累加法”来计算民营经济 份额。
倒扣法:民营经济份额=经济总 量-国有经济份额-集体经济份额-外商经济份额。
累加法:民营经济份额=私营企 业经济份额+港澳台商独资企业经济份额+个体经济份额+混合经济实体中的民营 经济份额。
混合经济体中的民营经济份额可 根据企业实收资本细目,采用“比例法”计算。因为企业实收资本分为:国有资本 、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外商资本,所以,混合经济实体中 的民营经济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为了计算上的简便快捷,也可以把私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企业、个体经济、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联营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内资企业的经济份额累加视作民营经济份额。本文采用了此简便办法。
三、民营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成长状况
(一)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
1.从资本金和产值来看。1996年,我国民营企业资本金占全部企业资本金的比例为15.65%,到2001年,这一比例上升到40.7%;全国31个地区中有24个地区的民营企业资本金比例超过了30%。民营工业总产值所占份额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不到1%上升到2002年的54.35%,并且在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多年里呈加速增长的态势,20世纪90年代是增长最快的时期。20世纪80年代的10年,民营工业总产值所占份额从0.5%增长到9.91%,上升了9.41个百分点;到90年代末的1998年,民营工业总产值所占份额达到了45.64%,比1990年增加了35.73个百分点。
2.从企业数来看。1996年全国民营企业58.68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22.33%;到2001年民营企业已发展到173.65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57.39%。2001年与1996年相比,民营企业个数增加了2.2倍,所占比重上升了3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国有企业数从1996年的44.2万家减少到2001年的35.42万家;集体企业数从1996年的150.11万家减少到2001年的70.32万家。国有企业数所占比重下降了5.1个百分点,集体企业数所占比重下降了33.88个百分点。
3.从企业的从业人数来看。1996年到2001年,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由2144.9万人增加到6998.51万人,5年增加了2.3倍;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占全国企业从业人员的比重由11.76%上升到42.41%,5年上升了近31个百分点。在此期间,国有企业从业人员减少了3400.81万人;集体企业从业人员减少了4192.02万人,国有企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减少了16个百分点,集体企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减少了21.2个百分点。
(二)东部地区民营经济发展快于中西部地区。
表2民营工业份额
年份
民营工业占全部工业份额
1980
0.50
1985
3.06
1990
9.91
199845.64
2002
54.35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相关年份的工业统计资料加工计算。
表3
全国企业个数及构成
年份 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民营企业
个数个数(万家) 比重(%)
个数(万家) 比重(%)
个数(万家) 比重(%)
1996 262.81 44.2016.8 150.11
57.12 58.6822.33
2001 302.59 35.4211.7
70.32
23.24 173.65
57.39
资料来源:根据《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汇编》和《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汇编》有关资料加工计算。表中三项相加不等于总计,因为有外资及其他项。
表4 企业从业人员及构成
年份 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民营企业
从业人员个数(万人) 比重(%)
个数(万人) 比重(%)
个数(万人) 比重(%)
1996 18234.11 7915.71 43.40 7365.20
40.40 2144.90
11.76
2001 16502.22 4514.90 27.40 3173.18
19.20 6998.51
42.41
资料来源:根据《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汇编》和《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汇编》有关资料加工计算。表中三项相加不等于总计,因为有外资及其他项。
1.从企业资本金来看。截至2001年底,东部地区民营企业资本金占本地区全部企业资本金的比例为43.39%,高于全国2.7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资本金比例过半的地区有4个,它们是广东、海南、浙江、福建,这4个地区均位于我国的东部沿海地区。民营企业资本金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除上述4个地区外,还有上海、江苏、山东、四川和新疆5个地区。除四川和新疆外,其他广大中西部地区民营企业资本金比例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东部地区民营企业资本金占到全国民营企业资本金的近70%,大大高于中、西部的合计。从绝对量来看,民营企业资本金超过3000亿元以上的省市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6个,它们也都属于东部沿海地区,其中广东、北京、上海3地区的民营企业资本金占到全国民营企业资本金的三成以上。广东、北京、上海3地的民营企业资本构成的共同点是,纯私有企业的资本金比例都不高,都在18%左右,所不同的是:广东的港澳台资企业资本金比例较高,北京和上海的混合私有企业资本金比例较高。
表5 2001年底各区域民营企业资本金所占比例
%
地区民营企业资本金占全部企业资本金比例占全国民营企业资本金比例
全国 40.73100.00
东部 43.39 69.37
中部 33.74 18.57
西部 36.20 12.06
资料来源:根据《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汇编》有关资料加工计算。东部包括辽宁、河北、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广西、海南12个省市;中部包括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9个地区;其他西南和西北10个地区为西部(下同)。
2.从企业个数来看。2001年底,东部地区民营企业个数占本地区全部企业个数的比例为61.72%,高于中部地区15个百分点,高于西部地区9个百分点。全国31个地区,民营企业个数比例过半的有17个。东部12个省市除河北、辽宁、广西外,其他9个地区民营企业个数都已过半。中部地区民营企业个数比例过半的有内蒙古、安徽、河南3个地区。西部地区民营企业个数比例过半的有重庆、四川、陕西、宁夏和新疆5个地区。
东部地区民营企业个数占到全国民营企业的67.19%,大大高于中部地区的20.93%,更高于西部地区的11.87%。民营企业个数超过12万的省市有6个,它们是:广东(19.6万家)、江苏(18.7万家)、浙江(17.4万家)、上海(15.9万家)、北京(15.7万家)、山东(13万家),这6个东部地区民营企业个数占到全国民营企业总数的一半。
3.从企业从业人数来看。东部沿海地区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比例为48.75%,高于中部地区近18个百分点,高于西部地区11个百分点。东部沿海地区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占到全国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60%,大大高于中、西部地区。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最多的是广东省,达到1013.10万人,占全国总数的14.48%,其次是江苏、浙江,这三个省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占到全国总数的1/3。
(三)三类民营企业中,纯私有企业的数量和从业人员占多数,但纯私有企业的资本金份额低于混合私有企业和港澳台资企业。
到2001年底,全国173.65万家民营企业中,纯私有企业占76.19%,混合私有企业占19.11%,港澳台资企业占4.7%。各地区民营企业构成中普遍以纯私有企业为主,全国31个地区纯私有企业所占比例都在60%以上。纯私有企业所占比例在80%以上的地区有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宁夏8个地区。民营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广东省纯私有企业占67.53%,混合私有企业占15.82%,港澳台资企业占16.66%。广东的港澳台资企业比例在全国最高。民营经济的后起之秀浙江省纯私有企业占79.06%,私有混合企业占18.32%,港澳台资企业占2.62%。与广东相比,福建在民营企业构成方面的共同点是港澳台资企业比例较高,为13.54%,仅次于广东,在全国位居第二。
全国民营企业共有从业人员6998.51万人,纯私有企业的从业人员占45.3%,混合私有企业的从业人员占40.45%,港澳台资企业的从业人员占14.25%。全部民营企业中,纯私有企业的从业人员比例过半的地区有8个,它们是河北、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南、贵州和新疆。民营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广东省港澳台资企业的从业人员占49.65%,高于纯私有企业从业人员的比例(30.91%)和混合私有企业的从业人员的比例(19.44%)。福建省的港澳台资企业从业人员比例也相对较高,为37.64%,仅次于广东。
表6 2001年底各区域民营企业数及所占比例
地区 企业总数(家) 民营企业数(个) 民营企业所占比例(%) 占全国民营企业比例(%)
全国
3025862 1736512 57.39 100.00
东部 2033210
1254916 61.72 67.19
中部 633359
293517 46.34 20.93
西部 359293 188079 52.35 11.87
资料来源:根据《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汇编》有关资料加工计算。
表7 2001年底各区域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及所占比例
地区 全部企业从业人员(万人) 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万人) 民营所占比例(%) 占全国民营比例(%)
全国 16502.226998.51 42.41 100.00
东部 9767.76 4762.14 48.7559.19
中部 4382.53 1354.93 30.9226.56
西部 2351.92 881.40 37.4814.25
资料来源:根据《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汇编》有关资料加工计算。
到2001年底,全国民营企业共拥有资本金55629亿元,纯私有企业的资本金占25.29%,混合私有企业的占52.35%,港澳台资企业的占22.36%。混合私有企业和港澳台资企业的资本金比例均大于其各自企业个数的比例。相反,纯私有企业的资本金比例小于其企业个数的比例,这说明,混合私有企业和港澳台资企业的规模大于纯私有企业的规模。又由于,混合私有企业的资本金比例高于其企业个数比例23个百分点,港澳台资企业的资本金比例高于其企业个数比例17个百分点,这说明,混合私有企业的规模大于港澳台资企业的规模。
(四)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中,民营经济所占比例相对较高。
从39个工业行业大类来看,民营工业比重相对较高的行业有: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其他矿采选业、纺织业、金属制品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食品加工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造品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家具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塑料制品业、其他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普通机械制造业、非金属矿采选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食品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和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业等。上述前15个行业民营工业比重都在30%以上,这些行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行业。近年来,也有一些民营企业,开始在技术和资金密集型行业寻求发展。但由于大多数民营企业尤其是纯私有企业都是从投资少的劳动密集型行业起家的,所以,这类行业成为民营企业的集中地。
(五)绝大多数民营企业都比较年轻,正处在成长壮大期或平稳发展期。
据对全国31个地区2434家民营企业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民营企业都比较年轻(详见表8)。5岁以下的民营企业占到将近四成,5~10岁的民营企业占到36.73%,10~20岁的民营企业占到二成多,20岁以上的民营企业所占比例不到2%。这说明,我国98%以上的民营企业都是伴随改革开放浪潮而诞生,现在都比较年轻,正处在成长壮大阶段。
从2434家民营企业对自身所处阶段的判断来看,有四成多的企业处在平稳发展期,另有近四成的企业处于成长壮大期。处于平稳发展期或成长壮大期的民营企业达八成多。另有11%的企业处于幼年生长期,还有近5%的企业处于衰退期。
表8
2434家民营企业年龄构成
年龄
企业个数(家)
所占比例(%)
累计所占比例(%)
2岁以下
268 11.01
11.01
2~5岁701 28.8
39.81
5~10岁
894 36.73
76.54
10~20岁 525 21.57
98.11
20~30岁 36
1.48
99.59
30岁以上 10
0.41
100
合计 2434 100.00
资料来源:2003年10月企业调查队专题调查资料。
表9 2434家民营企业所处阶段构成
%
企业注册类型幼年生长期成长壮大期平稳发展期衰退期合计
私营独资企业
10.0031.85 51.486.67 100
私营合伙企业
14.5826.0454.17 5.21 100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2.9743.0641.15 2.83 100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9.39 49.4536.19 4.97 100
港澳台资企业
6.04 29.6154.98 9.37 100
其他私有控股企业
9.88 36.0545.35 8.72 100
全部企业
11.0139.7744.25 4.97 100
处于衰退期民营企业比例高出20岁以上民营企业比例3个百分点。这说明,至少有3%的民营企业在成立不到20年就开始衰退了,显示了部分民营企业的未老先衰。
四、民营企业成长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融资难,影响民营企业的成长。
尽管企业融资问题已得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但融资难仍然是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对2434家民营企业的调查显示,有近1%的企业其流动资金的25%以上来自高利贷,有近2%的企业其流动资金的5%~25%来自高利贷,另有近1%的企业其流动资金的0~5%来自高利贷。详见表10。浙江省的一次私营企业专项调查结果显示,有45.7%的企业认为制约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最主要的障碍是融资困难,有66.4%的企业认为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很不容易。民营企业融资难也有其自身因素的影响。民营企业大多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民营企业资金的需求额度一般较小,而且频率多、随机性大,增加了融资的成本和复杂程度,也增加了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债务跟踪监管的难度;民营企业大多创业时间不长,缺乏历史信用记录,存在着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健全的现象,往往缺乏各种反映企业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的具体信息,银行对其信用度评估相应不高,从而使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要求持慎重的态度。
表10流动资金部分来自高利贷的企业数量构成
%
企业注册类型 高利贷占25%及以上 高利贷占5%~25% 高利贷占5%以下 高利贷占0% 合计
私营独资企业0.74 1.481.48 96.30100
私营合伙企业1.04 1.040.00 97.92100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16 1.911.16 95.76100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0.55 2.490.55 96.41100
港澳台资企业0.00 0.600.30 99.09100
其他私有控股企业1.74 1.740.00 96.51100
全部企业0.90 1.730.86 96.51100
资料来源:2003年10月企业调查队专题调查资料。
(二)货款拖欠,影响民营企业的经营。
民营企业不同程度地受到拖欠款的困扰。国家统计局工交司2002年做的一份关于民营工业的报告显示:2001年,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货款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5.7%,其中,民营工业企业为26.8%;比平均水平高1.1个百分点,比国有企业高3.9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中,应收货款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比例超过30%的企业占全部民营企业的46.1%。重庆市的一份调查报告表明,私营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拖欠款的困扰,有的因此已危及企业的发展和生存。同时,由于这些拖欠货款的单位大多是大型国有企业,是私营企业的主要业务合作单位,这更增加了追收欠款的困难。
(三)员工大多没参加社会保险,对民营企业的成长和社会稳定都不利。
据对2434家民营企业的调查,91.4万从业人员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到三成,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三成多一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到一半。港澳台资企业和私营公司制企业员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高于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分三大区域来看,参加基本养老和失业保险的员工比例,东部高于中部,中部高于西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比例,东部高于西部,西部高于中部。详见表11和表12。
表11 2434家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
%
企业注册类型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私营独资企业40.33 25.1514.18
私营合伙企业27.40 15.4119.66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41.60 26.7031.91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46.49 21.1422.06
港澳台资企业61.70 44.2858.16
其他私有控股企业54.54 26.3239.81
全部企业47.35
28.5134.70
资料来源:2003年10月企业调查队专题调查资料。
表12 东部、中部、西部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
%
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东部 53.39
34.1341.56
中部 45.29 21.8330.85
西部 38.56
27.7827.06
全部 47.35
28.5134.70
资料来源:2003年10月企业调查队专题调查资料,东、中、西部各调查851家、832家、751家民营企业(下同)。
一些民营企业经营者只注重眼前的效益,忽视职工的切身利益,不为其员工上社会保险,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企业人才缺乏或人才流失,影响企业的成长壮大。同时也影响社会稳定。
(四)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文化较低,民营企业总经理文化偏低。
我们所调查的2434家民营企业共有从业人员91.4万人,大专以下文化的人数占八成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的人数仅占17.86%,技术人员占13.4%,高层管理人员占2.66%。分企业注册类型看,私营公司制企业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相对高一些,大专以上文化的人数所占比例接近二成;私营独资企业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低于其他各类型企业,大专以上文化的人数所占比例仅11%。详见表13。
所调查的2434家民营企业总经理,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的1/3,大专及以下文化的2/3,大专学历的占四成多。分企业注册类型看,总经理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是港澳台资企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一多半。接着依次是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详见表14。
(五)民营企业的成长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
1.基础设施还尚需改善,政策措施还需完善,中西部地区更应加快步伐。近年来,我国各地区的基础设施在不断改善,大多数民营企业认为当地的基础设施状况“还可以”。有近三成的企业认为当地的基础设施状况对民营企业发展“有促进”。但是也有近7%的企业认为当地的基础设施状况对民营企业发展“有阻碍”,这一比例中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就当地政策措施对民营企业作用的评价,也具有上述同样的特征,中西部地区略逊色于东部。详见表15、表16。
表13 2434家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构成
%
企业注册类型 全部人员 高层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初中以下 大专以下 大专及以上
私营独资企业 100
3.04 9.27 28.88 88.67 11.33
私营合伙企业 100
3.63 11.7423.33 83.19 16.81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00
3.18 13.8221.45 81.67 18.33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00
2.47 12.8922.63 80.77 19.23
港澳台资企业 100
1.81 9.97 23.43 81.52 18.48
其他私有控股企业 100
1.96 22.0920.87 84.00 16.00
全部企业 100
2.66 13.7822.32 82.14 17.86
资料来源:2003年10月企业调查队专题调查资料。
表14 民营企业总经理文化程度构成
%
企业注册类型 初中以下
高中或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及以上小计
私营独资企业
15.19
40.00 30.0011.85 2.96
100
私营合伙企业
9.3831.25 41.6716.67 1.04
100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117.54 46.5525.60 7.40
100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3.0417.40 41.4426.24 11.88 100
港澳台资企业
0.6010.88 35.6539.58 13.29 100
其他私有控股企业
3.4915.12 50.0026.16 5.23
100
全部企业
4.2719.47 42.5225.76 7.97
100
资料来源:2003年10月企业调查队专题调查资料。
2.政策的执行还要进一步到位。所调查的2434家民营企业,大多数民营企业认为当地官员执行有关政策“还可以”。有近二成的企业认为当地官员执行有关政策“很到位”。但是也有近8.4%的企业认为当地官员执行有关政策“不到位”,这一比例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近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近2个百分点(详见表17)。这说明中西部地区更应加大有关政策的执行力度。
3.官员行为还要检点,地方“三乱”还需治理。所调查的企业中,有54%的企业认为存在当地政府官员到企业“吃拿要”的现象,其中有0.86%的企业认为这一现象在当地很盛行,4.31%的企业认为这一现象在当地较盛行,49.1%的企业认为这一现象在当地有少许。详见表18。
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为内容的所谓“三乱”,多年来一直是各地整顿经济环境的重点,近几年虽有所改善,但是这次调查显示仍有2/3的企业认为当地还存在“三乱”。有2.38%的企业认为民营企业承受的“三乱”很重,有12.2%的企业认为民营企业承受的“三乱”较重,有51.56%的企业认为民营企业承受着少许“三乱”。相对而言,中部的“三乱”重于西部,西部重于东部。详见表19。
表15 就当地基础设施对民营企业作用的评判比例
%
地区 有促进
还可以 有阻碍
合计
东部 28.20 66.98 4.82
100
中部 27.40 64.90 7.69
100
西部 33.56 57.92 8.52
100
全部 29.58 63.48 6.94
100
表16 就当地政策措施对民营企业作用的评判比例
%
地区有促进还可以有阻碍合计
东部18.10 75.68 6.23 100
中部20.07 71.63 8.29 100
西部16.51 72.44 11.05100
全部18.28 73.29 8.42 100
表17 对当地政策官员执行有关政策的评判比例 %
地区很到位 还可以
不到位
合计
东部18.10 75.68 6.23 100
中部20.07 71.63 8.29 100
西部16.51 72.44 11.05100
全部18.28 73.29 8.42 100
五、促进发展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成长的政策建议
1.建立权威企业信用评估机构,进而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资料,逐步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症结在于企业的信用状况评估难和企业的资产运营效益评估难,以及由此而带来的预期评估成本高。各家商业银行为各自业务需要而分别评估企业信用及资产运营效益,对全社会来说是不合算的,会带来全社会交易成本的提高。由民间机构评估企业信用及资产运营效益,在目前存在道德风险。较好的选择是,由代表广大商业银行利益的政府权威机构行使评估企业信用及资产运营效益的职能,我们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在这方面最具权威性。
2.从基本养老保障入手,统一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征社会保障税,加大社会保障政策在民营企业的执行力度。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执行成本高。用于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补助等社会保险项目的社会保障资金仍以“费”的形式征收,其强制力就不够,再加上群众基础薄弱,就很难取得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有力配合和支持,许多单位就不给一些职工上社会保险,也有一些企业由于企业效益很差或领导认识问题连企业领导层的社会保险都没上,更不用说普通职工了。所以建议从基本养老保障入手,统一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征社会保障税,加大社会保障政策的执行力度。
3.成立中小企业或民营企业服务机构。民营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他们的规模不大,信息不灵,科技开发能力有限,职工的素质相对较低。因此,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对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十分必要。因此,要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投资咨询、管理诊断、产品设计、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策划、产品推广、信贷担保等中介服务,从而减少企业的投资成本,提高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表18 对当地政策官员到企业“吃拿要”风气的证判比例 %
地区很盛行较盛行较少 没有
合计
东部0.94 4.58 49.71 44.77
100
中部0.60 3.85 51.08 44.47
100
西部1.07 4.53 46.21 48.20
100
全部0.86 4.31 49.10 45.73
100
表19 对企业承受“三乱”的不同感受比例
%
地区很重 较重 有少许没有
合计
东部1.76 11.16 51.94 35.14
100
中部3.00 13.22 51.20 32.57
100
西部2.40 12.25 51.53 33.82
100
全部2.38 12.20 51.56 33.85
100
标签:民营经济论文; 资本金论文; 国内宏观论文; 企业经济论文; 经济研究论文; 统计调查论文; 地区经济发展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