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吾丧我”义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庄子论文,义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齐物论》在《庄子》一书中篇幅较长,文意曲折、隐晦,是《庄子》诸篇中最难解的一篇。文章一开始借南郭子綦之口说:“吾丧我”。“吾丧我”实乃“齐物”之发端。然何为“吾丧我”?注家多解为“忘我”、“无我”,以至于“形如槁木”、“心如死灰”。如郭象云:“吾丧我,我自忘矣;我自忘矣,天下有何物足识哉!”(郭庆藩,第45页)吕惠卿云:“人之所以有其形心者,以其有我而已。苟为无我,则如死灰、槁木,不足异也。”(吕惠卿,第18页)但在笔者看来,如此解庄,恐是有误。且庄子于《齐物论》中明确言之:“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我”既不在,如何与之并生?如何与之为一?故此,“吾丧我”三字不可不深辨细究。
一、“吾”、“我”、“丧”之义
“吾”、“我”俱是第一人称代词。就词法而言,“吾”只可作主语,不可作宾语;而“我”则既可作主语,亦可作宾语。故只可言“吾丧我”,不可言“我丧吾”,亦不可言“我丧我”。前者不合语法,后者无异于同语反复。
“吾”与“我”,除语法上的区分外,更重要的是语义上的区别。“吾”是第一人称的普通指代,是一种客观化陈述;“我”是第一人称的特殊指代,其所彰明的是个体自身的特殊品质,是一种情意性表达。
“吾”字不见于甲骨文,金文中已有其字。《说文解字》曰:“吾,我自称也,从口五声。”“吾”字从口,历代注家无有解说。“吾”既从口,显然与出言发声有关,是关于自我的称呼。所以,“吾”所着眼的是关于自家的标志性的因素、外在性的因素,是关于自我的客观性的描述。
“我”字俱见于甲骨文、金文。《说文解字》曰:“我,施身自谓也。或说我,顷顿也。从戈从。,或说古垂字。一曰古杀字。”“我”不是简单的自称,而是“施身自谓”。“施身”,即是于群之中。段玉裁注曰:“不但云自谓而云施身自谓者,取施与我古为叠韵。施读施舍之施。谓用己厕于众中,而自称则为我也。施者,旗貌也。引申为施舍者,取义于旗流下也。”“我”是于人群之中,而自谓之称也。在他人眼里,人群中的“我”,也许与别人无多大区别、差异,而“我”之呼出一个“我”,正是要显示出“我”是一个独特的个体,是一个与别人异样的个体。“我”字为什么从戈?戈本身是一种长柄的进攻性武器。其实,“我”与戟一样,本来就是一种武器,故从戈。“我”字如何从一种武器演化为第一人称,其细节已难以究查,但大体而言,“我”就是我,“我”有我的特质、特性,谁若冒犯了“我”,“我”可是要主动出击的。注意:“我”从戈,属于戈类,是一种长柄的进攻性武器,并不是一种短柄的防御性武器:不是等人侵犯了“我”,“我”才出手防御,而是“我”认为别人冒犯了“我”,“我”就要动手进攻。“我”所着意的正是这样一种护持、坚守的性质。
通过对先秦时代文献典籍的用语分析,可以进一步明确“吾”与“我”的词意区别。
吾有民有命。(《尚书·周书·秦誓上》)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老子》第七十章)
上述之“吾”,只是第一人称的普通指代,只是陈述一种客观的事实,或着眼于“我”的客观表述,并不具有特殊或强调的含义。而“我”的情况则有别于此:
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易经·颐》)
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诗经·周南·卷耳》)
俗人昭昭,我独昏昏。(《老子》第二十章)
凡言“我”,一般都是与“尔”、“彼”等相对而言,以显示我不同于他人、我之所以为我的品质。言曰“我马玄黄”,而不言“吾马玄黄”,更是一种情意的表达,而非客观事实的陈述。
当“吾”与“我”同时出现的时候,“吾”与“我”的差别更加明显。“吾”所表示的是普通的、客观化的我,而“我”所表达的则是特殊的、情意性的我:
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易经·中孚》)
“我有好爵”,突出的是我之为我的性质;“吾与尔靡之”,则只是表示一个普通的我而已。
子治天下,天下既已治也,而我犹代子,吾将为名乎?(《庄子·逍遥游》,下引该书只注篇名)
“我”与“子”相较而言,“子”如何并不意味着“我”亦如何,这就是“我”;而“吾将为名乎”,“吾”只是一个对象性的我而已。
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慊乎哉?(《孟子·公孙丑下》)
“我以吾仁”、“我以吾义”,不仅突出我与彼之别,亦是句子的强调成份,强调我是一个担当的我,是一个具体的我。相反,如果变成“吾以我仁”、“吾以我义”,从语法上来讲并无不可,但该突出的没有得到突出,不该突出的却得到加强,从而意思表达混乱。再者,如果变成“我以我仁”、“我以我义”,语法上仍然无误,但“我仁”、“我义”则明显具有个性色彩,不如“吾仁”、“吾义”具有客观化的因素,因此亦具有公正性的因素。由此可知,相对于“吾”而言,“我”的个性色彩鲜明;相对于“我”而言,“吾”的客观性色彩更重。
“吾丧我”句中的“吾”与“我”,与传统文献中关于此二字的用法并无不同。不少人认为“吾丧我”之“吾”为真我,而“我”为形体的、偏执的我。憨山德清说:“吾自指真我;丧我,谓丧忘其血肉之躯也。”(《庄子内篇注·齐物论》)陈鼓应说:“‘丧我’的‘我’,指偏执的我。‘吾’,指真我。”(陈鼓应,第35页)如此之说,从文献上来讲并无根据。“吾”只是一般意义的我,并非真我;“我”是具体的、情意性的我,亦非形体的我、偏执的我。
“吾丧我”中,“丧”又是什么?不少人认为“丧”就是忘,“丧我”就是忘我。如上述郭象曰:“吾丧我,我自忘矣。”成玄英曰:“丧,犹忘也。”(郭庆藩,第45页)陆西星曰:“夫丧我者,忘我也。”(陆西星,第15页)此说亦须考究。《庄子》一书中既言“忘”,亦言“丧”。“忘”字出现了87次,“丧”字出现了30次。“忘”的本义是超越、不拘泥于、不限定于某一种状态;“丧”的本义则是原来有而后丢弃掉。
《德充符》曰:“物视其所一而不见其所丧,视丧其足犹遗土也。”“丧其足”是原来有足而如今不存,这里的“丧足”能说成“忘足”吗?显然不可。《缮性》曰:“世丧道矣,道丧世矣,世与道交相丧也。”这里的“丧”显然也不能以“忘”释之。庄子于“忘”自有其解释。《大宗师》曰:“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忘于江湖”,是自由自在而不依赖于他者。这里的“忘”不是不存、丢弃,而是不在意存与不存。《达生》曰:“忘足,履之适也;忘要,带之适也;知忘是非,心之适也。”履还是存在的,但却不感觉其存在;带还是存在的,但却不体察其存在,这就是“忘”。因为没有感觉到、体察到,所以感到舒适、自在。所以,“忘”不是不存在,而是没有束缚之感的一种恰到好处的存在,是一种舒适、自在的存在。而“丧”只是原有而丧失,原有而丢弃,更无舒适、自在的意义。
“吾丧我”不同于“吾忘我”。“忘我”,“我”还是存在的,只是没有感觉到存在而已,并且这种“忘我”的状态一般还是舒适、自在、快意的状态;而“丧我”,“我”的东西是被丢弃了、抛却了,至于“丧我”之后是否感到舒适、自在、快意,则不得而知,即“丧我”本身并不一定指向或陷入某种意境或情态。就其语义本身而言,“吾丧我”也可成为“吾忘我”。庄子可以说“吾丧我”,也可以说“吾忘我”,但他没有说成“吾忘我”而是说“吾丧我”,这表明他在这两者之间是有明确选择的。庄子坚定而准确地说:“吾丧我”。“我”是被丢弃了,而不是虽存而“忘”了。另外,从语气上来看,“吾丧我”的语气要远甚于“吾忘我”,而这种强烈的语气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庄子有意为之。
二、“吾丧我”之所丧者何?
“吾丧我”中,“吾”所丧之“我”是什么?单就此三字而言,并不能找寻出准确的答案,须将其放入具体的语境当中,才有可能觅得几份端倪。
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嘘,荅焉似丧其耦。颜成子游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齐物论》,下引该篇皆不注出处)
这是《齐物论》一开始的一段文字。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嘘,“荅焉似丧其耦”。在子游眼里,子綦今日与其往日很是不同,他形如槁木,心如死灰。子游想要证实自己的看法,所以向子綦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子綦针对子游的问题,指出:“今者吾丧我”。
从这段文字看来,“丧我”与“荅焉似丧其耦”,以及形如槁木、心如死灰有很大的关系。“耦”即偶,一个与之对待、对象性的存在。但“丧我”并不等于“丧耦”。“似丧其耦”是子游眼里的子綦,而子綦则明确言曰:“吾丧我”。“丧我”虽由子游之问引发,但“丧我”并非就是“丧耦”,否则,子綦针对子游之问只须回答一个“然”即可,不需要引出“吾丧我”,更不需要提示子游“汝知之乎”?而且,子綦知道子游至此肯定未解“吾丧我”之义,所以,为了帮助其理解其中关窍,指出:“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显然,子綦是想通过人籁、地籁、天籁的比喻使子游理解“吾丧我”之真意。①所以,“丧我”并非只与《齐物论》第一段文字相关。
不仅如此,由“三籁”又进一步引出其他问题,如成心的问题、言的问题,以及道枢、以明、两行、知至、葆光、死生无变于己、梦中之梦、和之以天倪乃至于庄周梦蝶之所谓“物化”等问题。这一切都是因“吾丧我”而发,不仅与“吾丧我”相关,而且就是为了说明“吾丧我”的个中之意。
为了讲明“吾丧我”,庄子由人籁而言及地籁。地籁即各种洞穴、树穴所发出的声音。而之所以会发出这些声音,是因为各种洞穴、树穴,似鼻、似口、似臼,形态各异:
山林之畏佳,大木百围之窍穴,似鼻,似口,似耳,似笄,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謞者、叱者、吸者、叫者、譹者、宎者,咬者,前者唱于而随者唱喁,泠风则小和,飘风则大和,厉风济则众窍为虚。
讲“吾丧我”,而忽言及地籁,言及“山林之畏佳,大木百围之窍穴”,我们不明白庄子为何要如此言之,更不明白这些与“吾丧我”有什么关联。而当下一段言及“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又言“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构,日以心斗”,至此,我们才有恍然之感,原来“山林之畏佳、大木百围之窍穴”是为了说明“与接为构,日以心斗”。冯友兰先生说:“这一段所谈的跟上一段所谈的,有分别而又有联系。上面讲大风一段,是用形象的语言描写自然界中的事物的千变万化;这一段是用形象化的语言描写心理现象的千变万化。”(冯友兰,第403页)两段文字有联系,并且前者正是为后者作铺垫。但用心却不是“描写心理现象的千变万化”,而是深入描述现实之中俗人心理的困窘与不安。人心有窍、有眼,如今所谓“心眼”、“开窍”之说法,就是如此。人心之有窍,即如“山林之畏佳,大木百围之窍穴”。前言地籁,言山林之畏佳、大木之窍穴,正是为了讲明人心亦有窍穴。讲地籁,正是为了讲人心。“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现实之中的俗人就是如此,时时刻刻遭受着各种各样的折磨与痛苦。有这种心理,谓之有“我”;有“我”,即有这种心理:“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这正是人生现实,现实中俗人的困顿就是如此这般。
进而,庄子指出:
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
俗人的悲、俗人的疲役、俗人的芒,这是庄子所关注的问题所在。在庄子看来,人生竟是如此,但必然就是如此吗?如此人生是实然还是必然?抑或是应然?庄子借子綦之口直言“吾丧我”,所要丧的其实即是如此的人生。“吾丧我”的我,其实不是“我”本身,而是现实之中俗人之“我”的种种心理困顿与人生的种种窘迫。
问题是:俗人之我,或曰俗我,竟然使人习以为常而不自知。因为不自知、不自觉,所以常常处于惯性心理、惯性思维之中,过着一种惯性的生活,这即是所谓的“成心”。“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又有多少人是例外呢?“成心”之“成”,有现成、因循、固守、不觉等诸种意涵。但正因为有此“成心”,人的生活因此而成为惯性的、不自觉的生活,由此,不仅真人不在、真我不在,大道亦因此而隐匿不显。“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人们或许对“言隐于荣华”有所知、有所觉,但对于“道隐于小成”却甚少知觉,于是有了林林总总的是是非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很多的是是非非其实只是“成心”所致。
更有甚者,不少人自以为聪明,自以为精细明达,他们“劳神明为一”。然而,“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就如猴儿不知“朝三而暮四”与“朝四而暮三”本无差别一样。“劳神明为一”者所费心尽力者不过就是如此。
要言之,“吾丧我”之所“丧”者,并非是“我”本身,而是为“成心”所拘,“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所归”,处于困窘与不安的悲苦的我、“疲役”的我、“芒”而不明的我,这样的“我”只是一个“俗我”。
三、“吾丧我”之如何丧?
“吾”如何“丧我”?如何才能摆脱人的“劳”、“芒”与“疲役”?庄子针对此负面情状指出了一条正面的光明之路。针对于俗人的“终身役役”、“茶然疲役”的“芒”,以及与此相关的“成心”,庄子提出“以明”与“道枢”的解脱法门。
“与物相刃相靡”、“终身役役”、“茶然疲役”的“芒”,是因为无“明”。人之所以“芒”,就是因为不明其中究竟,因为不明事理。王雱曰:“芒者,昧也。人之生也,受形于真宰,而岂曰无知。惟不能自悟,而愈迷愈惑,所以入于无知也。”(《南华真经新传》卷二,见《中华道藏》第13册,第572页)
与“芒”相对的是“明”,要除去“芒”,“莫若以明”。
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
何为“明”?庄子并没有作具体的解释。然老子于“明”有基本的解释:一曰“自知者明”(《老子》第三十三章);二曰“见小曰明”(同上,第五十二章);三曰“知常曰明”(同上,第十六章)。前二义是在具体层面讲的,第三义是在本体层面讲的。“知常”之常即“常道”之常,亦即事物的本末究竟。知事物的本末究竟,自然不昧,自然不“芒”,所以谓之“明”。对于庄子而言,知“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知儒墨之相互“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知其是之所以是,非之所以非,由此而“莫若以明”。
因为有“明”的觉察,所以知“方生方死,方死方生”,知“因是因非,因非因是”,知生死、是非,皆有其因,皆有其果,皆有其对,皆有其所。知其所以为是,所以为非,知其所对亦只是具体的、相对的“对”,如此就可以超越这种相对的“对”。
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超越了相对的“对立”,才可以达到“是亦彼也,彼亦是也”的思想境界,才可以知一切差别都只是相对的,进而达到“彼是莫得其偶”,亦即不把有限的对立绝对化。“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道枢”即道的枢要、道的根本。而道的根本不是别的,就是只把差异看作有限的相对的差异。而要得其“道枢”,“莫若以明”。
在庄子看来,事物的变化以及小大、美丑都只是相对的,不管事物的具体情态如何,其最终之根、其本质则是相同的:
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
“道通为一”,道本来是一而不是分与别。本质原来无有分别,分别只是外相甚至是假相,正如“朝三暮四”与“朝四暮三”本来无本质差别,而猴儿不明本相,于“朝四暮三”喜,于“朝三暮四”怒。“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者,与猴儿又有何分别?“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天钧”即天均,本然的均平,本然的无别无异。“两行”即顺其自然,不强执是非,无可无不可。以“道通为一”的态度,以均平、无别无异、无可无不可的态度看待一切、对待一切,亦即以“齐物”的胸襟来看待一切、对待一切,这自然丢弃了一切使人劳顿、疲役、困苦的妄念、妄想、妄为,这亦即是“丧我”,即丢弃一切使我劳顿、疲役的作为。“为是不用而寓诸庸,此之谓以明。”“庸”者,常也,不作分别而保持原有的真、正、平、常,这正是所谓的“明”。就事物之本然而言,是真、正、平、常;就人之本然之心而言,就是“明”。
如此之态度与作为,既是“明”,也是所谓的“葆光”:
故知止其所不知,至矣。孰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若有能知,此之谓天府。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而不知其所由来,此之谓葆光。
人之心灵本来是光而明的,但为外物所迷,心逐于物,由此而有“劳”、有“芒”,由此“而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此亦人之莫大之悲哀。要摆脱此种劳役,消解此种悲哀,则“莫若以明”;“以明”也就是“葆光”。“葆光”,即葆有自身所本有的灵光。“以明”才能“葆光”,“葆光”方可“以明”。
由此可知,在《齐物论》中,庄子所言的“丧我”是从负面言的,“道枢”、“以明”、“两行”、“知至”、“葆光”则是从正面言的。一正一负成为一个合体,这一合体就是“齐物”。所以,庄子的“齐物论”不是一种认识论,而是一种境界论,一种看待事物的眼光和胸怀。
《齐物论》之外,庄子对于如何“丧我”还有专门的论述,最重要的部分即是《大宗师》篇关于女偊的一段论述:
参日而后能外天下;已外天下矣,吾又守之,七日而后能外物;已外物矣,吾又守之,九日而后能外生。
女偊年长而色若孺子,所以如此,因其“闻道”矣。女偊如何闻道?在于他能够“外”。“外”作为一个动词,即是置于度外、置之不顾之意。“外”作为一个概念,在庄子哲学中处于“丧”与“忘”之间:“忘”是有而不觉其有;“丧”是有而丢弃;“外”是有而置之不顾。从语气上来讲,“丧”的语气最重,“外”次之,“忘”较前二者为轻。南郭子綦未讲其如何“丧我”,而女偊自述其闻道之经历曰:“参日而后能外天下”。“外天下”即将天下置之度外,亦即将天下事物之是非然否置之度外。这是第一层次,当然也是较为低级的层次。“七日而后能外物”,“外物”即将身外之物置之度外,认为一切外在之物不过是过眼烟云,转瞬即逝,由此而对于身外之物不作留意,相当于《齐物论》中所讲的“以为有物而未始有封”。“九日而后能外生”,“外生”即将个体生命置之度外。“外天下”、“外物”并不意味着能将个体自身的生命存在置之度外,它们之所能“外”者,是“我”,所以还有“我”在;而“外生”的“生”恰恰是“我”自己,“外生”是将“我”的生死存亡和“我”本身置之度外。
由“外天下”进而“外物”、“外生”;而达到了“外生”;使我疲役、劳顿、忧患的一切就全都被丢弃了。正如《齐物论》所言:“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所以,“外生”就是“丧我”,“外天下”、“外物”、“外生”的过程就是“丧我”的过程。“外”虽不如“丧”那么强烈,但“外”所经历的与“丧”所经历的,在过程与性质上是一致的。
四、“丧我”之后如何?
“吾丧我”之后如何?“丧我”之后真的是一无所有吗?如前所述,所“丧”之“我”是俗我,是使人困顿、疲役、“芒”而无“明”的我。丢弃、丧却如此之“我”,个体之我并非不存在了,个体之我仍然存在,但却不是以俗我的面目存在,而是以自由精神的面目存在。《齐物论》所讲的“死生无变于己”、“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大宗师》所讲的“朝彻”、“见独”、“无古今”、“不生不死”、“撄宁”,都是对于“丧我”之后情态的描述。
《大宗师》讲女偊“九日而后能外生”后,接着讲道:
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而后能入于不死不生。杀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其为物无不将也,无不迎也,无不毁也,无不成也。其名为撄宁。撄宁也者,撄而后成者也。
“外生”即是将个体自身的生命置之度外。我之所以为我,是因为我是一个生命体的存在,是因为我虽然可以丢弃一切,但是不能无视我的生命。如果连自身的生命都可以置之度外,那么,还有什么能够危害到我的精神呢?“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所以,“外生”之后,人的精神境界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达到了一个极高的程度。
“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之“朝”为朝阳之朝,“朝彻”之彻为清彻之彻。成玄英曰:“朝,旦也。彻,明也。死生一观,物我兼忘,惠照豁然,如朝阳初启,故谓之朝彻也。”(郭庆藩,第254页)“朝彻”是放下一切之后内心所达到的清亮明达的精神状态,它如朝阳初升一般明澈净洁,一尘不染。“丧我”之后所达到的精神境界就是如此。日常之中,为俗事俗务所困扰,人之心如蓬生草长一般,被挤压、壅塞得严严实实,《逍遥游》中庄子谓惠子“有蓬之心也夫”,所指即是如此。一朝放下一切,倏然间有茅塞顿开的感觉,方觉身体这般轻松,心灵如此清明,这即是庄子所谓的“朝彻”。所以“朝彻”是“丧我”之后的第一感觉,是“丧我”之后心灵所焕发的清澈明净的精神状态。
“朝彻而后能见独”。“独”,亦即《老子》第二十五章中“独立而不改”之“独”,是唯一、无对、无以模仿、前所无而后不有的状态。吕惠卿曰:“见独者,彼是莫得其偶。”(吕惠卿,第132-133页)日常之我忙于俗务,不觉我为何物。摆脱俗务缠绕之后,一个人的真性情才呈露出来,觉得眼前的一切竟是这般新鲜、奇异,而平日里为烦恼所困、为事务所忙,这一切竟不曾见得。“纵横一川水,高下数家村”(王安石《即事》);“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韩愈《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当下的这个我在摆脱一切困扰以后所达到的心理状态,是一种独一无二、之前不曾有之后亦不会有的状态。这种状态就是“见独”。这一“见独”,也就是庄子《天下》篇所讲的“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傲倪于万物”的“独”。天地间只有一个“我”,这个“我”无以为对,无以明言。这个“我”不仅与他人不同,与之前的我也不同,其不可重复,就在当下。这就是“见独”,是“丧我”之后所具有的精神状态。
“见独而后能无古今”。“见独”的我,是当下的我,是心灵清净的我,也是精神丰富的我。这样的我,完全摆脱了时间、地点、身体的种种局限,而不知自己身在何处。此我感到自己的一只手也许在贵州,而一只脚却在福建。在其心里,过去、现在、将来,理想、愿望、当下,浑然成为一体而没有分别,所以称之为“无古今”。“无古今”就是将过去与现在、理想与现实全然融在一起。“丧我”以后的精神状态,正是这样一种状态。
因为“朝彻”、“见独”,因为“无古今”,所以能够做到“其为物无不将也,无不迎也,无不毁也,无不成也。其名为撄宁”。“丧我”之后所达到的精神状态不仅是清净的,也是自然无造作的,所以其对于一切外在之物,完全可以做到不送不迎、不毁不成。而这就是“撄宁”。成玄英曰:“撄,扰动也;宁,寂静也……虽撄而宁者也。”(郭庆藩,第255页)“丧我”之后的人,并非不食人间烟火,他还生活于现实之中,但却不受现实的干扰,完全摆脱了现实的困扰。虽然有“撄”,但却能够做到“撄而宁”。
有人以为,“丧我”之后即是“形如槁木,心如死灰”,如前文所引吕惠卿云:“人之所以有其形心者,以其有我而已。苟为无我,则如死灰、槁木,不足异也”。形如槁木、心如死灰,在《齐物论》中是颜成子游眼里的南郭子綦,而南郭子綦自己的说法是:“今者吾丧我”;“形体掘若槁木,似遗物离人而立于独也”,在《田子方》中是孔子眼里的老子,而老子明确指出:“吾游心于物之初”。显然,形如槁木、心如死灰,只是不解道家人物眼里所看到的表面现象,实际情况却是当事者正翱游于玄妙情境之中,并且只有“丧我”,即脱离使人疲役、困顿的俗我,才可以畅游于如此玄妙之境。“身若槁木之枝而心若死灰”,语出《庚桑楚》,其后之语曰:“若是者,祸亦不至,福亦不来。祸福无有,恶有人灾也!”此语只是表明在功名利禄面前不动于心。所以,以为“形如槁木,心如死灰”即是“吾丧我”之后的状态,是对庄子的严重误解。
《齐物论》最后,庄子讲了一个美妙的故事:
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庄子曾经赞叹“鯈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秋水》)也曾赞叹马之“龁草饮水,翘足而陆”。(《马蹄》)但庄子并没有梦见自己成为鱼和马,这其中当然是有原因的。主要原因是:鱼与马虽然在自然环境里可以自由自在,可以自得其乐,但是,鱼可能成为人的盘中餐,马可能成为人的工具。一旦如此,不仅无乐可言,而且是非常悲苦的。而蝴蝶就不同了。蝴蝶也许会被人捉住,但是被捉的蝴蝶却不能为人所用,被捉的蝴蝶在很短的时间内会死去。所以,一个人如果真的喜欢蝴蝶,就不能将蝴蝶捉住而据为己有,而应在花园里、草丛里欣赏它。另一方面,蝴蝶也不同于鱼与马以及其他动物,它吃得很少,对世界外物只有很少的需求,它甚至只喝露水就可以生存。庄子所追求的人生不仅是自然、自在的人生,也是力求摆脱对于外物依赖、宁静恬淡、自由逍遥的人生。在庄子看来,蝴蝶最能真切地体现他对于人生的理解,最能体现他的人生追求,所以,“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自己全然化为蝴蝶,不知有其身,不知有一个名为庄周的人的存在。庄子梦为蝴蝶,梦见自己成为蝴蝶,并不使人惊讶,使人感到惊讶以至于吊诡的是:庄子竟然“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庄子做梦,梦见自己成为蝴蝶。但也许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一个姓庄而名周的人,只有一个蝴蝶;这个蝴蝶做梦,梦见自己成为一个人,这个人姓庄而名周。这两者,到底哪个是真实的:庄子梦见自己成为蝴蝶是真实的?抑或蝴蝶梦见自己成为庄子是真实的?这两者之间的真实性也许是同等的,但在庄子当时,却分不清何者是自己,何者是蝴蝶,“此之谓物化”。“物化”是与外物完全融为一体,而不是不同物之间的转化。②梦为蝴蝶,我就是蝴蝶,蝴蝶就是我,在草丛里,在林荫里,翩翩飞舞;甚或我就是云,我就是风,我就是天上所下的雨,我的生命与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完全融为一体,这就是“物化”。
《齐物论》以南郭子綦“吾丧我”始,而以庄子化蝶为终。始与终不仅首尾照应,而且化蝶正是“吾丧我”的真实写照。“吾丧我”的状态不是我的不存在,而是俗我的抛却、丢弃。只有抛却俗我,才可以达到与物一体、与物合一的全然“物化”的状态。颜成子游看到南郭子綦形如槁木、心如死灰,其实这只是表面,南郭子綦真正的状态却是“以明”、“葆光”、“朝彻”、“见独”而与物为一。
总之,《齐物论》由“吾丧我”开始,进而言及丧什么、如何丧、丧我之后如何。可以看出:《齐物论》一文是有着严格的逻辑次序的,那种认为该篇文字、结构本无次序可言的观点(参见陈少明,第17页),只是对其义理文路的不明晓。
注释:
①子纂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子纂所肯定的只是子游提出了一个好问题,并非肯定子游对于子纂的看法。就如《论语·八佾》所记:“林放问礼之本”,孔子曰:“大哉问!”子游所提问题是一好问题,但子游并未理解子纂当时的真正状态。成玄英曰:“许其所问,故言不亦善乎。而子纂境智两忘,物我双绝,子游不悟,而以惊疑。”(郭庆藩,第45页)
②刘笑敢认为:“物化即万物之变化。庄子不止一次把梦醒问题与物化联系起来……物化是庄子的重要观念。一切事物都在变化之中,变化的后果是无法认识的。”(刘笑敢,第1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