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书”183;“晋书”的生产时代及其史料价值_史记论文

“上书”183;“晋书”的生产时代及其史料价值_史记论文

《尚书#183;金縢》的制作时代及其史料价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尚书论文,史料论文,价值论文,时代论文,金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般地说,《尚书》中,以《周书》为“真文献”。但《周书》中的《金縢》是一篇疑窦颇多,分歧较大的文字,同时,它也是一篇历来被人们所重视的文献。正是这种错综复杂的矛盾现象,使我们有必要对它的成书时代和史料价值再作深入探讨。

一、关于《金縢》的制作时代

对于《金縢》的制作时代,至少有三种不同说法。一是《书序》所说的:“武王有疾,周公作《金縢》。”即是说,《金縢》为周公自作,此后,不少人沿用此说;一是《金縢》作于周公殁后,其说见王充《论衡·感类》;一是《金縢》为后世史官所记周初的故事,其说详见孙星衍的《尚书今古注疏》。

以上诸说纷纭,莫衷一是,应予辨析:

《金縢》篇共分三大段。第一段,自“既克商二年”至“王翼日乃瘳”。第二段起“武王既丧”至于“王亦未敢诮公”。第三段起于“秋大熟”,止“岁则大熟”。其中,第一段是说武王克殷二年,身患重病,周公旦向先王太王、王季、文王祷告,表示自己以身自许,要代武王去死,以侍奉其先王。祷告后,周公把祷告的祝册,放在金质封缄的柜子中,第二天,武王的病情就有了好转。第二段是说,过了一段时间,武王死去,管叔、蔡叔散布流言,说是周公有不利于成王的行为。周公发动东征,平定了管、蔡和武庚之乱。第三段所说,则是又过了数年之后,在某年的一个秋收时节,老天降下了雷电暴风雨,庄稼倒伏、大树拔起,周成王赶快打开金质封缄的柜子,见到了从前周公放在里面的以身代武王去死的祝册,感到十分内疚,立即以国王之葬礼改葬了周公,于是,天气恢复了正常,于是获得了当年的大丰收。

从以上所说的《金縢》的三段内容而言,若说周公自作《金縢》,那显然是讲不通的,一个人生前不可能去写自己死后的事。是《书序》之说不可信。

王充的《论衡》与《书序》之说法不同,认为《金縢》作于周公殁后,“当此之时,周公死,儒者说之,以为成王狐疑于周公,欲以天子礼葬公。”(《感类》)早于《论衡》的《尚书大传》,虽以《金縢》作于周公死后,但并不象《论衡》说得如此明确。以《金縢》所写的主要内容来看,《尚书大传》与《论衡》之所言为是。不过,两者都没有具体说明《金縢》作于周公死后的什么时间。

古代的一些文献,尤其是《诗》、《书》之各篇,并不象铜器铭文那样能够“自报家门”,即是说,各篇文献往往本身并不写明自己的制作时间,更加以断篇残简之所致,因而要确定一篇古老文献的问世时间,就必须进行多方考证,方可见其端倪。准此,我们在仔细研读了《金縢》之后,认为它的制作完成的最后时间,当为战国之时。其主要根据如下:

1.《尚书大传》中就有《金縢传》,即是说,伏生本原来就有《金縢》篇,可见《金縢》之作早于汉代,其说详见程延祚《晚书订疑》。

2.《史记·鲁周公世家》使用汉时通行的书面语言,录用了《金縢》的内容。从“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集,武王有疾”以下,一直到“明日,武王有瘳”。这显然是《金縢》的第一段文字。之后,《鲁世家》又在“东土以集”(按即东征之胜利)以下,录用了“周公归报成王,乃为诗贻王,命之曰《鸱鸮》,王亦未敢训周公”。此显系《金縢》的第二段。最后,《鲁世家》又在“周公卒后,秋未获”以下,录用了一大段文字,直到“二公命国人,凡大木所偃,尽起而筑之,岁则大孰”。无疑,这是《金縢》的第三段文字。

按《史记》的作者司马迁,上距战国末年不过百年时间,其所录用《金縢》之三段文字,必有所据,倘战国时《金縢》未问世,司马迁决不会大量录用,以他写史的慎重,是决不会抄用秦汉间人所造之文字的。

3.与《史记·鲁世家》相类,两汉的一些著作中,还有言及《金縢》篇之大意者。如《汉书·梅福传》:“昔成王以诸侯礼葬周公,而皇天动威,雷雨著灾。”《后汉书·张奂传》:“昔周公葬不如礼,天乃动威。”(注曰:“《尚书大传》:周公薨,成王欲葬之于成周,天乃雷雨以风,禾即尽偃,大木斯拔,国人大恐,王葬周公于毕,示不敢臣也。”)至《论衡》则直言:“《金縢》曰:秋大熟未获,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与《今文尚书》相同,此足证两汉时人必已见秦汉之前的《金縢》篇。

4.遍查先秦文献,未见载有《金縢》之名,也不见有上用《金縢》文字之处。仅《墨子·耕柱》中有这样一段话:“古者周公旦非关叔,东处于商盖,人皆谓之狂;后世称其德,扬其名,至今不息。”后来有人认为,这段话与《金縢》有关。究其实,它与《金縢》并无一致之处,而且,《墨子》成书较晚,不足以说明先秦时事之原委。以此看出,倘若《金縢》成书于战国之前,其在战国诸子中必有引用处,是知,《金縢》之问世,又必在春秋以后。

由上述四点所说,《金縢》的制作情况大体上与《尧典》、《禹贡》相同:皆是原本有一些历史素材,又杂厕了一些传闻资料,流传至于战国,则逐步形成了一篇文字,所以皮锡瑞在《经学通论》中曾说:“《汉书》谓迁从孔安国问故,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多古文说,其言亦无确证。”皮氏在此是为司马迁及《史记》辨解,认为司马迁原非古文说。关于司马迁是尊从古文,还是今文?此不在本文探讨范围之内,姑且不论,但皮氏把《金縢》与《尧典》、《禹贡》等篇放在一起,可见他已看出《金縢》之制作与《尧典》、《禹贡》有相似之处。

这里,我们还须说明,《金縢》虽写成于战国时代,但现今见到的《金縢》篇,亦并非战国的本子,即非秦火前之底本。这是由于秦火后至汉代重出《尚书》时,又经过了汉代人的再度整理,观《史记·鲁周公世家》对《金縢》的录用,并不相连贯,即是说,三段文字并没有连在一起,而且也未点出《金縢》之篇名。以此看出,在司马迁时期,《金縢》篇尚有散乱痕迹,至汉中叶后,才有人复将散乱处加以整理。无疑,这时整理的《金縢》本子,与战国底本,必会大同而有异。

二、关于《金縢》的史料价值

《金縢》的制作虽然较晚,而且有汉人再度整理的痕迹,但决不能以此全盘否定它的史料价值。后人写前人的历史,或据前人留下的片片断断的文字去整理成反映前人活动的文献,这是经常见到的历史现象,关键在于其所录用的历史素材是否有根据。譬如说,战国时人写西周历史,他们并未见到过和使用过西周的珍贵资料——甲骨文,那么我们据周原出土的甲骨文去整理和研究西周的某些史实,怎能说就一定没有战国时人说得可靠呢?可见分析一篇古代文献的史料价值,决不能仅凭它的问世早晚为依据,而应该看它本身所包含的历史素材是否可信。以此而论,我们认为《金縢》的史料价值是应该肯定的。

欲明《金縢》的史料价值,须先辨明《金縢》中的几个主要问题。由于该篇问题较多,今将影响确定其史料价值的几个关键问题考辨如下:

(一)释“我之弗辟”。《金縢》的第三段曾言:“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周,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这是说,在管、蔡联合武庚作乱前夕,由管、蔡先放流言,以离间成王、召公与周公。周公听到流言并得知他们叛乱时,当即回答以“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何谓“弗辟”?歧说不一。归纳起来,大体有縢种不同的解释。《史记·鲁周公世家》曰:“周公乃告太公望、召公縢曰:‘我之所以弗辟而摄行政者,恐天下畔周,无以告我先王太王、王季、文王。三王之忧劳天下久矣,于今而后成。武王蚤终,成王少,将以成周,我所以为之若此。”是《史记》之言“弗辟”,有不回避或不避嫌之义。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周公表示:我决不能回避摄行政之责,否则,天下将叛周,那样我就对不起我们的先王,对不起周的王业。

古文家马融释“我之弗辟”为“避居东都”①;郑玄则释为“我今不避孺子而去,我先王以谦让为德,我反有欲位之谤,无以告我先王。”②其意是说,周公听到流言后,立即表示:我一定要避居东都(按指洛邑),以释揽权之嫌。看来,《史记》与马、郑之说,皆以辟为避,有避嫌、避去之意,但两者又有很大的不同:《史记》是用了肯定语气,即我之所以不避摄行政之责,就在于不使先王寒心。而马、郑之说,则是假设语气,即说:如果我不避居东都,那就对不起我们的先王。两者有同有异,而且是小同大异。

伪《孔传》持另一说法。它以辟为法,“辟,法也。告召公、太公言我不以法法三叔,则我无以成周道告我先王。”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也说:“辟者,《说文》作弊,云法也……今本《说文》法作治。《释文》引治作法。许氏言我之不法谓我不以法治管、蔡,则天下畔周,无以告我先王。”依伪《孔传》与孙星衍的这一说法,当是周公听到流言后,果断地表示:我必须依法惩办管、蔡等人,如果任其流言而不顾,坐视其叛乱而不理,那就会对不起先王。

以上歧说,校之于史实,当以伪《孔传》的说法为长。《逸周书·作雒》曾载:“(周公立相天子)二年,又作师旅,临卫政殷,殷大震溃,降辟三叔:王子禄父北奔,管叔经而卒,乃囚蔡叔于郭凌。”以此言之,“降辟三叔”乃与“我之弗辟”同义。又《尚书·大诰》载:“尔庶邦尹越庶士、御事,罔不反曰:‘艰大,民亦不静,亦惟在王宫、邦君室,越予小子考翼,不可征。王害不违卜?”“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宁王惟卜用,克绥受兹命,今天其相民,矧亦惟卜用。呜呼!天明畏,弼我丕丕基。”这是周公在东征前夕对大小官员的讲话,其大意是说,你们这些大小官员们,现在你们反对出征,并且说出征的困难大,内部的人民又不安静,而且乱子就出在王室里面,甚至连我们家族中的许多父兄辈也牵连在内。实在是征不得的。你们现在要我违背占卜而不去东征,那怎么行呢?你们应该顺从占卜、顺从天意,帮我去完成这个伟大的基业③。《大诰》在《周书》中是一篇问世早、史料又较可靠的文字。这里所说的“越予小子考翼”,显然是指管、蔡等人。以《大诰》的记载来校《金縢》的“我之弗辟”,又显然是指坚决惩办放流言的管、蔡等人而言。

(二)释“居东二年”与“罪人斯得”。在《金縢》中,紧接“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以下,便是“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此先释“居东二年”。对此,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史记·鲁周公世家》中,以“居东”为“兴师东伐”,“二年”则是指“宁淮夷东土,二年而毕定。”《史记》的这一说法,与《逸周书·作雒》所说,大体合拍,而且与欧阳、夏侯本相似,皆以“居东”为“东征”,不为“避居东都”(详见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引)。按《作雒》、《史记》之说原本不误,然而刘歆、郑玄等人却释“居东”为“避东”,如郑玄曰:“居东者,出处东国待罪,以须君之察已。”(《诗·七月·正义》引)此说不实,皮锡瑞在《经学通论》中则力排是说,他说:“《异义》引古《尚书》说云:武王崩时,成王年十三。后一年管、蔡作乱,周公东辟之,王与大夫尽弁,以开《金縢》之书。此说当出于刘歆,卫、贾诸人。始以‘我之弗辟’为‘东辟’,不为东征;开《金縢》为周公生前不在薨后……王肃以为横造,此乱三代之事实六也。”皮锡瑞把以“居东”释作“东辟”,做为扰乱三代(虞夏、商、周)之事实,其说可信。再释“罪人斯得”。郑玄释此曰:“罪人,周公之属党与知居摄者。周公出,皆奔,二年尽为成王所得。”(《诗·豳谱·正义》引)“谓之罪人,史书成王意也。”(《诗·鸱縢·正义》引)按,郑说不可信。

观《周书》的《大诰》、《洛诰》等篇所载,成王对周公是很尊重的,观《金縢》所言,虽然成王曾对周公有所戒心,但根本不可能有成王意指周公之属党为罪人之事。此可见郑说之失实。所以《经学通论》也指出此说亦属乱三代之事实者。

那么,“罪人斯得”到底指什么?《尚书大传》曰:“武王杀纣,继公子禄父及管、蔡流言,奄君薄姑谓禄父曰:‘武王已死,成王幼,周公见疑矣,此百世之时也,请举事。’然后禄父及三监叛。”又曰:“遂践奄,践之者籍之也,籍谓之杀其身,执其家,潴其宫。”(皆见《诗·破斧·正义》引)以此可见,《尚书大传》所说之“罪人”,显然是指发动叛乱的管、蔡以及武庚、奄君等人。这一说法与《逸周书·作雒》和《史记·鲁世家》所记,皆相合拍④,所以伪《孔传》则解释说:“成王信流言而疑周公,故周公既诛三监,而作诗解所以宜诛之意以遗王。”《孔疏》也说:“三叔……但启商共叛,为罪重耳。”研究和整理《尚书》,切记要打破今古文家的藩篱,择善而从。即以伪《孔传》而论,其中的某些可取之处,不应一概摈弃。这里伪《孔传》的解释,就有可取之处,它把“罪人”说成是三叔等人,其说是可信的。

(三)释“新逆”与“我国家礼亦宜之。”《金縢》的第三段,在言及成王因天气骤变,而开金縢之柜,见到周公原来的祝册时,有这样一段话,“王执书以泣,曰:‘其勿穆卜。昔公勤劳王家,惟予冲人弗及知。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新逆,我国家礼亦宜之。’”(此处之“新”,马本作“亲”,详见《释文》。)郑玄解释曰:“新迎,改先时之心,更自新以迎周公于东,与之归,尊任之。”(《诗·东山·正义》引)《越绝书》也说:“周公乃辞位,出巡狩于边。一年,天暴风雨。”又说:“王乃夜迎周公,流涕而行,周公反国。”以上说解大致相同,皆以为“新逆”当是在周公之生前。按,此说有误,仅以《金縢》本文而论,即可看出此说之失实。《金縢》第三段,成王明言:“昔公勤劳王家,惟予冲人弗及知。”又明言:“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成王直接称“周公”,又说“昔公勤劳王家”,足见此段所写必在周公死后。所以《史记·鲁世家》中,明确地把这件事系于“周公卒后,秋未获。”以后。

《史记·鲁世家》说“新逆”为“其迎”,但未做更多的解释。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认为《史记》之“其迎”,其意当为“惟朕小子其迎,言有逆礼致天变也。”又《白虎通·丧服》曰:“周公以王礼葬何?以为周公践祚理政,与天同志,展兴周道……子爱周公与文武无异,故以王礼葬,使得郊祭。”是知,《史记》与《白虎通》皆主周公改葬说,而以“新逆”有迎其改葬之意。周公改葬的具体情况,于史无考。但从种种迹象看出,周公之改葬是完全可能的。仅以周公之葬地言,有的说是在洛邑,有的说是在毕,人们一般则从毕说。即使依毕说,其地在何处,也有歧说。一种说法认为毕在今咸阳附近;一种说法认为毕在丰、镐以南,即在今之长安县境。之所以出现如此分歧的说法,一方面是商、周之墓并无封土,致后世难以辨认;同时,这很可能是由于周公之改葬所致。《尚书大传》说:“周公死,成王欲葬之于成周,天乃雷雨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国大恐。王乃葬周公于毕,示不敢臣也。”(《汉书·儒林传》注引)看来,《大传》也是主张周公改葬说的。不过,它说的改葬是在欲葬周公而未葬之时,又改变了墓地。

从上述考辨中可以得知,“新逆”就是“亲迎”,即成王欲亲自主持周公改葬时的“迎神”之礼。《礼记·问丧》曰:“送形而往,迎精而反。”是古人葬与改葬皆有迎“神”之举。“新逆”之义既得释,“我国家礼亦宜之。”自当了然。由于周公生前,于周王朝出力不少,功绩卓著,并且曾一度摄政称王(其说详顾颉刚《〈尚书·大诰〉今译(摘要)》一文),周人很怀念他。尤其是,周成王在天大暴雨之时,开金縢之柜,见到周公自代武王去死的祝册,更加内疚,于是,为“彰周公之德”,成王便亲自迎其“神”,而以王礼改葬周公。成王认为这一做法,无不合于国家的大礼。这就是“我国家礼亦宜之”的真实含义。后来,《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卜郊何以非礼?鲁郊非礼也。”何休注曰:“以鲁郊非礼,故卜尔。昔武王既没,成王幼小,周公居摄,行天子事,制礼作乐,致太平,有王功。周公薨,成王以王礼葬之,命鲁使郊,以彰周公之德,非正故卜。”何休的这一说法,实际上可以做为“我国家礼亦宜之”的注脚。

以上《金縢》的几个关键问题得释后,使我们大体上可以看出,《金縢》所反映的周初的某些史实是可信的。尤其是《金縢》的第一段文字,应是有更为原始的素材为据的⑤。第二段文字,虽然在文字上比第一段较为平易,但那是杂厕了某些传闻资料整理而成,并非由后人杜撰和伪造。至于第三段文字,有人疑其非《金縢》文字,如孙星衍《尚书今古注疏》曰:“其秋大熟已下,考之《书序》有成王告周公作《薄姑》,则是其逸文。后人见其词,有以启《金縢》之书,乃以属地《金縢》耳。其言是说,《金縢》的第三段,原非《金縢》文字,乃是后人将《薄姑》之文窜入《金縢》。按,此说不可靠。观《金縢》文字中第三段末尾,与《论衡·感类》所引《金縢》之文字,基本相同(详见上文)。王充在东汉时期肯定能见到西汉中叶以后的《金縢》本子,如第三段系由《薄姑》所窜入,王充不会明言那是《金縢》文字。

周公是周初的一个重要的政治家和思想家,终周之世,周公的影响始终存在着,因而即使到春秋战国之世,有关周公事迹的一些记载和传闻资料,仍然很多,尽管有些记载和传闻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相互矛盾的现象,人们可以根据其中的某些资料,从不同的角度,整理出一些关于周公言行的专题文献。《金縢》篇,则是以周公求代武王而死的故事为中心环节(这一中心环节,大体属实),并把与此有关的某些记载和传闻串连起来,整理加工成的一篇文字。本篇字数虽不多,但写得时间范围较长,也就是说,它写的是发生在数年之间的事情。在这一点上,它与《周书》的《大诰》、《洛诰》、《顾命》等篇有别。如《大诰》只写东征前瞬夕间之事,只写了诰命的内容,并不涉及东征的过程;《洛诰》只写兴建洛邑之事,时间范围仅及一年左右。而《金縢》却与《尧典》、《禹贡》有相仿处,皆记数年以上的事情,三段文字记了数年间的事态发展,但三段又相互连属,并不割裂,可见其是有一定的史料价值的。决不可因为它与《周书》的记事方法之不同,简单地持以否定的态度。当然,由于它的晚出,所以在使用时,有必要慎重地鉴别其来源和所据。

准上,我们认为,《金縢》篇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周初社会生活的某种状况。

(一)周人迷信之风盛行。殷人迷信,每事必卜。或求助于“帝”,或祈于祖先,这是尽知的。从《金縢》篇看出,周人亦然。请看。《金縢》的第一段记载说,周武王染疾后,周公在一个空场上筑起了三个台子,另外在南面又筑了一个台子。周公站在南面的台子上,手里捧着縢,面前放着璧,朝北向着他的三个先王太王、王季、文王祷告,他表示他可以代替武王去死,代替武王去侍奉先王。接着他又占了三只龟,也都获得了好兆头。以后,他把祝册放在金质缄封的大柜中,果然在第二天,武王的病就有了好转。又第三段也记载了一段迷信“故事”,说是在某年的一个秋收尚未收获之时(按,“秋大熟,未获。”不当为“秋,大熟,未获。”)天气突变,暴雨狂风,使得庄稼倒伏,大树连根拔起,人心慌慌。此时,成王与大臣们打开了原来的周公藏祝册的大柜子,看见了周公以身代武王死的祝册,成王判断说,这次大灾是由于“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而引起,因此武王赶快亲迎其“神”,以王礼葬周公。果然,不久风停了、雨住了,倒伏的庄稼起来了,终于获得了一个大丰收。无疑,上述这两则“故事”,显系迷信之说,对这种迷信的手段,后人早已有所揭露。如王充在《论衡》中对《金縢》所记的第三段中的“故事”,揭露得很深刻,“且订葬疑之说:秋夏之际,阳气尚盛,未尝无雷雨也。顾其拔木偃禾颇为状耳。当雷雨时,成王愈惧,开《金縢》之书,见周公之功,执书泣过,自责之深,自责适已,天偶反风,《书》家则谓天为周公怒也。千秋万夏不绝雷雨,苟谓雷雨为天怒乎?是则皇天岁岁怒也。”又说:“执书泣过,天乃反风,偃禾复起,何不为疾反风以立大木,必须国人起筑之乎?”王充之言甚是,他认为金縢之书与天气变化是一个偶然的巧合,天气变化,本是正常规律,以此去附会人事,则是谬误的。

又有人说,《金縢》中这种弄神弄鬼的描绘,只能是后世民间的巫婆之所为,与周人无关,他们以此来否定《金縢》的史料价值。其实不然,古人对“灵魂”的迷信。早已有之,其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甚或更早一些时候。既至进入阶级社会,奴隶主更是竭力宣传和散播,并把它当成了维护其统治的一种手段。殷墟卜辞中,常有求“帝”和先王“縢”(縢)今王、“保”今王的记载,此详见陈梦家的《殷墟卜辞综述》之《宗教》部分,这里不再一一列举。即使周人也不例外,在最近陕西周原所出土的西周卜辞中,有一片这样的文字,“不ナ于受又又。”还有一片是,“亡ナ的文字,“不ナ于受又又。”还有一片是,“亡……王受又又。”李学勤、……王受又又。”李学勤、王宇信先生在解释这两片卜辞时提出:“按,‘ナ’即‘ナ左’字。古代以得助为‘又(右、ナ)’,不得助为‘ナ(左)’……襄公十年《疏》:‘右便而左不便,故以所助者为右,不助者为左。’殷墟卜辞‘亡左自上下于(与)得示,余受又(有)又(ナ)’与这同义。”⑥李、王之说可从。是知,商、周间求助于“帝”,求助于祖先之风盛行。《金縢》所写,恰正反映了这一习俗。

(二)《金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周初的复杂的政局。周代初年,虽经牧野之战,打败了殷人,但横阻在周政权面前的重重困难,可以说是新旧交加、问题很多。旧的矛盾并未完全排除,如殷政权已倒台,但殷人并未因此而停止其对周王朝的反抗,正如《大诰》中所说的“殷小腆,诞敢纪其叙。”⑦时刻想卷土重来,时刻想颠覆周政权。而新的问题又纷沓而至,首先是周贵族内部的矛盾日益暴露出来,也正如《大诰》中所说的“西土人亦不静”。同时,战争的创伤,遭受破坏的社会经济,一时间难以完全恢复。此外,随着胜利而来的,原来使殷人失国的骄奢、酗酒之风,在周人中传染开来,甚至构成了对周政权存在和巩固的一种威胁⑧。这些困难和问题,在《周书》的《大诰》、《酒诰》、《无逸》和《君縢》等篇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记载,而《金縢》篇对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所反映,并且几乎是以历史发展的进程来叙述的。

文中先言克殷后二年,正当周人基业初创之时,武王突然得了大病,这必然要引起周王朝辅弼重臣们的惊恐。周公之“乃自以为功,为三坛同縢。”装神弄鬼,祈求先王保佑,其原因正在于此。《金縢》虽记载说,由于周公虔诚的祷告,武王的病第二天便有所好转,但那只是短暂的人世弥留,不久,武王就死了。《金縢》说,“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这是说武王刚刚死去,周人内部的矛盾便公开爆发了。不仅是管、蔡作乱,从《金縢》的“及其群弟”一语中看出,除管、蔡之外,还有一些周族的大贵族也参与其事,他们联合起来,攻击和中伤周公。接着,《金縢》记载说,“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可见这次的大叛乱,乃是由殷人的残余势力同管、蔡等人联合挑起的,但他们的这种暂时的联合,终于被周公的东征大军击败了。接下去,《金縢》说,“于后,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縢》,王亦未敢诮公。”于此又可看出,当时连成王也是对周公有怀疑、有戒心的。据《金縢》所载,直到周公死后,在某年的秋收季节,天大雷雨,邦人大恐,而成王发金縢之书,表示要“彰周公之德。”只有到此时,周初的政局才算逐步稳定下来,由此看来,周初政权的稳定是来之不易的,不是瞬息间所能办到的。而《金縢》的记载,与史实基本合拍,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几乎是总结周初政治历史发展的一个小提纲。

(三)《金縢》中所反映的周公在复杂的政局中的历史作用。周王朝取代了殷王朝的统治,这是一个历史的进步。所以这样说,不是出于一代比一代必然要好的逻辑的推理,而是以事实为据的。殷末,社会的阶级矛盾非常尖锐,尤其是殷纣王的倒行逆施,社会残破,民不聊生,正如《尚书·微子》所说:“小民方兴,相为敌仇。”周人趁此东进,武王伐纣,推翻了以殷王纣为代表的残暴的殷政权。而周王朝接着采取了许多与殷政权不同的措施,如在提倡“敬天”的同时又大力提倡“敬德”和“保民”,提倡无逸和奋勉为政,反对骄奢淫佚、反对酗酒成风等等。这些主张和措施,虽然有些是“官样文章”,而且决不施惠于奴隶大众,但与殷王纣为首的残暴、腐败的殷政权相比,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再以如何对待战争俘虏而论,殷人是把俘虏大量地做为人牲和人殉,而周人却是把大量的俘虏做为奴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也是一个历史的进步。

在殷、周交替的这一历史进程中,作为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周公,其作用是不可忽视的⑨。这在《周书》及其他有关文献中是确有记载的。仅以《金縢》篇而论,从中也可以看出,周公对周政权的存在和发展,确实是举足轻重的。试看,《金縢》开头就说,由于武王染疾,周公便筑坛祷告,祈求以己代武王去死,这一方面说明周公从维护周王朝的利益出发,惟恐武王死去;另一方面说明,周公为维护其新造政权而费尽了心机,他使用这种迷信的手段,既要避武王死后由他篡权之谤,又要弥合周人内部已经出现的矛盾,旨在向贵族们表示:要巩固周人新创的基业,贵族之间必须要齐心协力。实在说,这一做法起了安定众心的作用。再从《金縢》的第二段来看,武王死后,果然内部矛盾爆发了,管、蔡等人放流言、惑乱人心,而周公临机果断,坚决予以驳斥,并表示“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他毅然率军东征,整整打了两年多,终于平定了叛乱,使“罪人斯得”。同时从《金縢》的第二段还看出,就在这个时间,“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縢》,王亦未敢诮公。”他对成王的动摇和怀疑,采取了说服和规劝的办法,并没有激化这一矛盾,从而巩固了周王朝的统治。《金縢》的第三段,在记载天灾变化、邦人大恐之后,接着说:“王与大夫尽弁,以启金縢之书,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并记载成王执书而泣,追念周公说:“昔公勤劳王家惟予冲人弗及知,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这一记载充分反映出,在周公死后,朝野上下都在追念他的功绩,以此可见周公在周初的历史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如前所述,周之代殷,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在这一历程中,周公确实有其重要作用。当然,这一进步带有时代的烙印和局限性,以待另文讨论。

注释:

①马说见《诗·豳谱·正义》引。

②郑说见《诗·七月·正义》引。

③⑦详顾颉刚师:《〈尚书·大诰〉今译(摘要)》,《历史研究》一九六二年四期。

④《汉书·王莽传》:“昔周公诛四国之后,大化乃成。”注:“四国,谓三监及淮夷耳。”此说与《作雒》、《鲁世家》大致相同。

⑤参见刘起:《〈金縢〉故事的真实性》,《古史续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八月版。

⑥李学勤、王宇信:《周原卜辞选释》,《古文字研究》第四辑,中华书局一九八○年十二月版。

⑧李民:《〈尚书·无逸〉的主题思想》,《古代史论丛》,福建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年版。

⑨参见顾颉刚师遗著:《周公执政称王——周公东征史事考证》,《文史》第二十三辑,中华书局一九八四年十一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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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183;“晋书”的生产时代及其史料价值_史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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