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化的动力机制分析_农村人口论文

中国城市化的动力机制分析_农村人口论文

中国城市化动力机制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机制论文,动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506(2003)03-0004-05

一、概述

城市化作为一种世界性的社会经济现象和趋势,它是乡村分散的人口、劳动力和非农业经济活动不断进行空间上的聚集而逐渐转化为城市经济要素、城市成长为经济发展主要动力的过程。城市化的内涵极为丰富,它包括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农业活动转化为非农业活动、农村地域转化为城市地域、农村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转化为城市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综合转换。

就中国建国以来的城市化进程而言,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影响下的不同的政治经济特点,可划分为起步阶段(1949~1957)、动荡阶段(1958~1965)、萧条阶段(1966~1976)和发展阶段(1977~至今)4个时期。粗略考察,1980年代初中期是中国城市化研究的高潮期,而80年代末期以来则侧重于回顾和总结,此期间关于城市化动力机制的研究也是比较多的。所谓城市化的动力机制是指推动城市化过程所必需的动力的产生机理,以及维持和改善这种作用机理的各种经济关系、组织制度等所构成的综合系统。研究城市化动力机制的目的是合理构筑和不断优化这种综合系统,从而更进一步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关于中国城市化动力机制的研究,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如从宏观方面讲,与西方国家一样,中国城市化动力包括产业结构转换力、科技进步推动力、地区或国家的经济作用力、制度与政策调控力。1983年,相关课题把促进中国城市化的动力概括为国家有计划投资、大城市自身发展与扩散、乡村工业化、外资引进刺激和地方经济的发展等五个方面;还有学者用对比分析的方法强调了工业化和国家政策对中国城市化的重要意义。进入1990年代以来,周一星指出中国城市化动力是由国家有计划投资建设新城或扩建旧城而吸引的人口集聚,以及以乡村集体或个人为投资主体,通过发展乡镇企业所吸引的人口集中,这又可理解为二元城市化动力机制;薛凤旋和杨春则以珠江三角洲为例多次撰文分析了外资投入对中国城市化的重要意义[1][2];宁越敏强调进入1990年代以来,政府、企业、个人三元主体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共同作用[3];许学强从政策制度的角度分析了中国乡村——城市转型的关键[4];崔功豪、马润潮则阐释了中国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发展过程及其机制[5]。结合中国城市化的历史进程、城市化的丰富内涵及前已述及的相关研究,笔者把中国城市化的动力概括为经济因素、人口因素、制度因素及其他因素等几个方面。当然,各因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共同作用推进了中国城市化进程。

二、中国城市化动力机制分析

1.经济因素

长期的经济发展是城市化进程得以持续的动力机制。经济学家保罗—贝洛克从经济总量增长与城市化的相关关系,钱纳里从人均GNP与城市化水平之间的关系,库兹涅茨从产业结构高级化与城市化之间的数量关系等各方面分析了经济因素是推动城市化的主要动力。概括地说,我们又可以把从经济角度对城市化动力机制的探讨分解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业化的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之间存在着显而易见的密切关系。狭义的工业化强调的是要素的聚集,而资金、人力、资源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有限空间上的高度组合必然推动城市(镇)的形成和发展,且这一过程是以农业剩余(产品剩余、资本剩余和要素剩余)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地区的流动与聚集作为前提的。广义的工业化又可理解为“发展”或“现代化”,它除了产业(尤其是工业)的空间聚集,还涉及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演进、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等等,这一切又都改变着城市的形态和规模,进而影响城市化的发展过程。我国“一五”时期和改革开放以后的快速城市化过程,强有力地说明工业化仍然是城市化的基本动力。而对于目前仍处于工业化初期的广大中西部地区来说,工业对于城市化的主导地位尤为突出。同时,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特殊性,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的发展及向小城镇的集中、工业小区和市场的建设,这些过程都大大调整了区域产业结构,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强了区域经济实力,从而促进了小城市(镇)职能的改变、数量的增加、规模的扩大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总之,中国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对其城市化进程产生了强大的推动作用。

二是第三产业的发展。日本地理学家国松久弥认为,现代城市化的过程就是第二和第三产业聚集行为所进行的过程。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工业的现代化促成了城市发达的第三产业。在现代条件下,随着整个社会生产流通容量的加大,市场交换频率的加快必然促使企业对城市的生产性服务业提出新的要求。同时,城市居民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消费性服务业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此外,随着世界经济体制的国际化,跨国公司资本向发展中国家的输出,以及由制造业的国际扩散所带来的服务业的国际扩散,全球金融网络的出现,都刺激着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而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又赋予城市新的活力,使城市化进入更高层次。近些年来,在中国特大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中,随着工业化后期特征的显现,第三产业开始成为城市化的后续动力。

三是比较利益的驱动。一方面,就产业间的比较利益而言,农业相对于二、三产业是一种比较利益较低的弱质产业。在非农业部门外在拉力和农业部门内在推力的双重作用下,农业内部的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必然流向非农业部门。著名的配第—克拉克法则描述了随着经济发展,在比较利益驱动之下,劳动力在三次产业之间的转移。在实践过程中,伴随着各种生产要素由分散到集中、由农村向城市(镇)的转移,产业结构也表现为由农业向非农业、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换,这一过程与城市化的推进过程紧密相联。同时,随着城市第三产业的大力发展,城市化必将进一步在比较利益的驱动之下表现出加速趋势。另一方面,就城乡之间的比较利益而言,城市在二、三产业大力发展所带来的规模经济效益和聚集经济效益作用之下,必将表现出巨大的利益吸引拉力;而农村相对贫困的加剧和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所形成的巨大推力,这种城乡之间的相互作用必然导致各种要素聚向城市,它是城市化发展的基本动力。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城市化过程,已强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四是资本的基础作用。经济学人士认为,城市化的原动力是资本的积累和循环,整个城市化过程就是资本扩大再生产过程在城市地域上的体现。如刘易斯的人口流动模型中所阐述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就是以资本家的利润再投资作为工业规模扩大、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前提的。1970年代末以英国经济学家哈维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城市化和工业化同为社会现象,并采用马克思关于资本积累的理论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城市化过程。哈维进一步提出资本“三次循环”的概念,并因此探讨了资本以不同形式流通所产生的城市化后果。此分析进一步拓宽了城市化的研究领域。基于此,有学者从城市化资本来源的角度分析了中国城市化的动力,并强调了政府、企业、个人三元投资主体在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3]。除此之外,有学者特别指出外资的利用所导致的“外向型城市化”是明显的和具有主导性的[2]。事实确实如此,外资投入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的城市化进程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外资的进入既促进了包括乡镇企业在内的各产业的发展,增加了城市(镇)的就业机会,也加速了城市(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当然,整个城市化进程中国内资本投入和国内市场开发的基础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资本是城市化推进的主要动力源泉。

2.人口因素

在城市化的丰富内涵中,劳动力职业的“非农化”、人口的城市化及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都涉及到人口因素,换言之,人口是城市化过程中最为能动的因素,而且它往往跟经济、制度、政策等因素交互作用推动城市化进程。如前已述及的配第—克拉克法则和刘易斯的人口流动模型就分别反映了劳动力在不同产业之间的转移和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工业部门的流动,这一过程即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若考察城市化赖以实现的人口增长的来源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城市内部的人口自然增长、农村—城市人口净迁移而产生的人口机械增长和城市行政地域的扩大或其划分标准的变更。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在起步阶段由于经济的发展及相应政策影响国家对农村向城市(镇)的人口迁移未加限制,所以1949年~1952年城市人口的年增长率为7.5%,之后由于工业的大力发展,城市和城市人口的增加非常迅速。动荡阶段的城市化过程伴随着人口的大增和大减表现出“大起”和“大落”的特征。如1957年~1960年城市人口的平均增长率高达9.5%,而在1961年~1965年却由于工业结构调整、城市人口精简、充实农业第一线、提高设镇标准等原因使城市化率由1960年的24.7%下降到1965年的18.0%。萧条阶段的逆城市化过程是以知识青年的上山下乡和干部下放为特征的。这一时期的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达21.8%,但同期人口迁出大于人口迁入,城市化水平由18.0%下降到17.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进入到发展阶段,此时,乡村人口推力—城市人口拉力机制作用下的乡村人口迁移成为实现人口城市化的基本途径。在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出现和城乡关系的变化使农民向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集中,这种“离土又离乡”的迁移使其成为滞留在城市中心区或城乡结合部的流动人口群体。而且,虽然这部分人无城市户口,但他们流入城市后从事着非农产业,因而导致了城市化实际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除了这种推拉力作用之下人口向大中城市的流动之外,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还表现出“离土不离乡”的模式,即通过在农村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而就地解决和吸纳大量的农业剩余人口,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市(镇)化,从而使中国的城市化表现出新的特点。迄今为止,中国已有1.2亿多农业人口顺利转向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但有学者认为,这种就地转移只是一种过渡转移,农业人口的职业转换最终导致空间迁移,分散的非农化应导致集中的城市化[6]。

此外,人口的文化素质、思想意识和劳动技能等方面也会对城市化过程产生推动,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把握这种作用:一方面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和价值观念的不断变化,其居住区表现出向郊区迁移的趋势,从而对城市化过程产生重要影响;另一方面,劳动力的素质、观念、技能等又会影响到区域经济的发展,进而影响其城市化过程。如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和小城镇最先是在苏南地区发展起来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很重要的一点是苏南农村劳动力有发展非农产业的传统。反之,在广大中西部小农意识浓厚的地区,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则发展缓慢,城市化发展相对滞后。

最后,还可以从投资主体的角度把握人口因素对城市化过程的动力作用。有学者指出,自1990年代以来,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发展使其成为推动中国沿海一些地区城市化的主要动力。另外,作为住宅投资者,个人在城市化过程中的角色一方面是通过县城和镇区的房地产开放吸引一部分农村人口,提高其城市化水平,另一方面是城市居民在郊区购买住宅而带动郊区城市化进程的加速[3]。当然,这一过程又渗透着经济、制度和政策等因素的作用。

总之,人口因素是城市化进程的又一显著动力。相关研究也表明城乡人口迁移骤升骤降的波动性使城市化水平也出现相似的走向和趋势。迄今1.5亿多迁入城镇的农村人口中大多数发生了居住地类型的变化和职业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人口的快速迁移也推动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

3.制度因素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现实的人是在由现实的制度所赋予的制度约束中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土地、劳动和资本等要素在有了制度时才得以发挥功能的。制度因素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有效率的制度安排能够促进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城市化作为伴随社会经济增长和结构变迁而出现的社会现象与制度因素密切相关,这一过程描述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及其生存社区在制度安排上由传统的制度安排(村庄)向新型的制度安排(城市)的转变。制度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不同时期劳动力、资本及其他各种经济要素在不同空间地域上的流动与重组。

在上述各种影响城市化进程的动力因素中,制度因素不仅直接反映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城市化发展政策上,而且还会通过产业结构转换制度安排和经济要素流动制度安排及其它制度安排促进或延缓甚至阻碍一地区的城市化进程。换言之,不同的制度框架或制度安排组合对城市化的作用各不相同。如果缺乏有效率的制度,或是提供不利于生产要素重新聚集的制度安排,即使发生了结构转换和要素流动亦并不必然导致城市化或城市的正常发展。制度因素在城市化进程中的核心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通过有效率的推进农业发展的制度安排,促进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产出水平的提高,使得农业部门在维持本部门再生产的同时产生农业剩余(产品剩余、资本剩余和要素剩余),为非农产业和城市化的健康发展提供推力;(2)通过有效率的推进工业、非农产业发展的制度安排,促进国民经济的工业化和非农化,从而为吸收农业剩余创造必要的拉力;(3)通过有效率的经济要素流动制度安排,使农业部门的要素流出推力(在开放经济中,还包括外地过剩要素进入的制度安排)和非农业部门的要素流入拉力形成结合与集聚的合力;(4)通过有效率的推进城市建设的制度安排,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房地产的开发,以满足城市非农产业和人口集聚的现实需要和不断增长的需要。

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分析,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制度安排,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是城市化及其基础——工业化的主体。一方面,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方式从农业中积累城市化、工业化初始阶段的建设资金,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各种强有力的措施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如我国政府用改变设市和设镇的标准、实行不同的工业化方式、精简城市居民、动员居民下乡充实农业第一线等行政措施来调节城市化,也通过户口、就业、商品粮、住房等管制政策限制城市人口的过度膨胀。这一时期,我国工业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城市化进程却极为缓慢,甚至出现了逆城市化现象,城市化水平相对于工业化水平明显滞后。1952年~1978年,中国工业生产增长了16.5倍,城市人口比重仅上升了5.5个百分点。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农业剩余产品大量流向非农产业。之后,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中国由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制度安排转变为国家宏观调控下的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制度安排,大大促进了城市化,尤其是农村城市(镇)化的进程。如这一时期所实行的“市管县”、设市及设镇标准的调整和大量的撤县设市导致城市数量,尤其是小城市(镇)数量急剧增加,城市总人口提高,城市化速度加快。与此同时,相应的制度变迁和创新如经济要素流动创新、农地制度创新、民营工商业制度创新、城市建设投资制度创新及其它涉及户籍制度、城市居民补贴政策、居住、择业、保险、子女就学等多方面的制度创新,都充分显示出制度因素对城市化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4.其他因素

在推动和影响城市化进程的其他因素中,技术因素是尤为突出和重要的。由于它对社会生产力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进而影响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城市化进程。如最初的产业革命和城市化发展就是由蒸汽机的发明而引发的;相应技术的出现,汽车工业的发展又导致了“城市郊区化”和“城市密集带”的出现;计算机的应用和普及则大大强化了城市的服务功能,推动着整个城市化过程。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也正是通过开辟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引进外资和新技术而实现的,这都反映了技术因素对城市化过程深厚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此外,由农村推力和城市拉力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城市地区对农村地区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在不同的地区或同一地区的不同时期都可能有较大差异,这种差异必然导致不同程度和水平的城市化过程。究其原因,除了制度创新的重要作用之外,技术创新因素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目前,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技术因素将渗透到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从而对城市化的推动作用将尤显突出。

最后,城市化的进程还受一些特殊因素的推动和影响。如出于国防安全考虑在若干战略要地建立中心城镇;出于边境贸易的对等要求,加速边贸城镇的建设,以提高其综合辐射力;为加速旅游区的开发而建立旅游城镇,等等。

总之,城市化是一个具有深刻内涵的概念,而自1990年代以来,中国的城市化动力也逐渐开始以多元替代以往单一的或以二元为主的城市化动力,表现出新的特征。但是,作为区域城市化的动力源,中国极不平衡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也导致了城市化水平在空间分布上的巨大差异。这必然要求在今后的城市化过程中,不同区域以不同的城市化动力为主导,结合其它动力因素,以推动整个国家城市化的健康、稳定、高级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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