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审计发挥的作用和面临的挑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反洗钱论文,作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洗钱”,最初的意思是把赃钱洗干净。据说在上世纪初,美国旧金山一家名叫圣·弗朗西斯的饭店老板,看到店里日常流通的一些硬币沾满了油污,他怕弄脏了顾客漂亮的白手套,于是用碱液把这些硬币清洗一遍,被清洗完的硬币像新币一样干干净净,这就是洗钱的最初含义。
就世界范围而言,难以遏制的洗钱活动最早出现在20世纪20年代,当时美国芝加哥黑手党的一名成员购置了自动洗衣设备,开了一家洗衣店作为伪装。他将犯罪组织通过勒索、卖淫、赌博、走私等获得的非法收益与洗衣店做营业利润混合,随后用其扩大了的收入申报纳税,而各种黑钱就变成了合法的阳光收入。从此就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洗钱”一词。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份报告显示,世界各国国民生产总值的2%-5%来源于非法资金。另据统计,全世界每年非法洗钱的金额高达1万亿至3万亿美元,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每年被合法化的黑钱为10亿至20亿,而在一些世界金融中心,每年有3000亿至5000亿美元的黑钱被洗白。
目前,国际洗钱形成三大趋势:一是专业化、专门化。以前洗钱只是属于盗窃抢劫等下游犯罪集团,现在上游(贪、赌、毒、私)和下游连成一气,实施有组织的集团犯罪;二是参与洗钱的人智能化。包括会计、律师等专业人员帮助犯罪分子做假账、提供“合法化”程序等;三是随着新兴市场国家开放其经济及金融领域,它们成为洗钱活动越来越看好的场所;加之发达国家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措施比较完善,使洗钱活动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一、我国洗钱的主要方式和特点
(一)洗钱的主要方式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估计,我国每年洗钱数量高达人民币2000亿至3000亿元,而且我国的洗钱行为在毒品、黑社会、恐怖活动和走私之外,还表现为另两个显著的特点——贪污和金融机构监守自盗后的洗钱。根据商务部的调查报告,我国外逃者达数千人,转移的资金达数百亿美元,这些钱绝大部分被“清洗”。在我国,洗钱的主要方式有:一是化整为零。把犯罪所得分成若干块,存入银行或通过银行进行交易,或者汇往异地,或者购买其他金融证券;二是在金融机构寻求“内线”买通银行和金融机构内部的职员,使他们在犯罪分子存入银行大批现金时不填写或不如实填写“现金交易报告”,以避开有关部门的检查;三是“鱼目混珠”。洗钱者把非法资金与一个企业的合法资金混在一起,作为企业的合法收益;四是利用“掩体”参与或假装参与合法经营的公司,进行洗钱活动;五是用非法现金购买资产或有价金融证券;六是利用赌场、酒吧、饭店、宾馆、超级市场、夜总会等服务行业和日常大量使用现金的行业,把非法收入混入合法收入来洗钱。洗钱运作形式隐蔽,手段繁多,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上述洗钱手段仅仅是近年来在国内发现的比较典型的手段而已,和众多的洗钱手段相比也只是冰山一角。
(二)洗钱的主要特点
目前,我国洗钱行为呈现出新的特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涉案人员从一般社会犯罪分子向国家公职人员蔓延,公职人员利用各种方式洗钱的现象相当严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屡见不鲜;二是洗钱向专业化、专门化和智能化发展。许多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进入了洗钱环节,例如会计、律师等专业人员帮助犯罪分子做假账、提供“合法化”程序等,洗钱的方式和手段更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和多样性,洗钱活动的隐蔽性更强;三是通过银行的支付结算体系进行洗钱呈现发展趋势。
二、反洗钱的主要方式
(一)了解你的客户原则
企业在与客户进行交易时,应当作合理地努力以识别客户的真实身份,并了解客户的商业行为。“了解你的客户”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客户身份的核实和商业行为的了解,有效地发现和报告可疑行为。对于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拒绝匿名或假名账户,实行实名账户,为个人客户和单位客户办理、开户、存款、结算等业务时应当有规定的客户身份核实程序。金融机构要定期地对客户的风险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时需要关注客户是否位于被国际公认为防止清洗黑钱措施不足,监督管理不力或存在较大犯罪、贪污或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区域;关注客户的法定组织形式,所有机构的透明度,以及管理层的所在地和经验;关注客户是否由政治人物管理或者参与(政治人物包括目前或曾经具有公信地位的人士,如政府官员公众公司高层行政人员、政客、政府要员等等,并包括其家人和密切伙伴);关注客户从事的业务种类和服务的市场类型。除此之外,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前或建立业务关系后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应该派代表到客户的办公地点访查,以确定客户的真实交易,并了解其他有关事项。对于评估为高风险的客户金融机构要仔细核查其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证明资料,并加强对其日常交易的监督和管理。
(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对于可疑交易,企业应当及时向本国的反洗钱情报部门报告,反洗钱情报部门会根据企业所报告的事项,结合其所掌握的情报对可疑交易进行调查,从而发现洗钱犯罪行为。
(三)大额交易报告制度
大额交易报告制度是指对超过规定数额的交易都要向本国的反洗钱情报部门报告。它弥补了单纯的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中企业辨别可疑交易较困难的缺陷,有助于发现从局部看来不可疑而从整体看来可疑的交易。
(四)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很多的国家通过国家立法要求企业特别是金融机构保存客户身份和交易记录作为反洗钱调查的证据,当需要进行调查时,要求这些企业对其客户及其交易等提供证据。
(五)设立专门的反洗钱机构
在反洗钱的机构设置上,通常的做法是,国家要设立专门的反洗钱情报机构和反洗钱行动部门。企业将与洗钱有关情报报告给反洗钱情报部门,情报部门经核实后移交反洗钱行动部门,采取具体反洗钱行动。
(六)积极参与反洗钱的国际合作
虽然洗钱的上游犯罪一般发生在各国国内,但洗钱行为本身具有国际化倾向——洗钱活动往往在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洗钱犯罪者也常分布在不同的国家,形成国际性的洗钱组织,他们善于利用国际金融市场,利用犯罪收益在两个以上国家之间的流动,逃避有管辖权的国家的制裁。因此,只有通过国际合作并成立国际组织,才能对跨境洗钱进行有效的打击。
(七)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
加强对反洗钱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是保证反洗钱工作有效开展的关键之一。反洗钱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崭新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不但要求反洗钱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还必须很好地掌握有关反洗钱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别是对可疑交易的发现和识别,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反洗钱意识、熟练的反洗钱业务技能和较强的责任心。
(八)相关法律的支持
美国是将洗钱行为视为犯罪和开展反洗钱立法最早的国家,其被称之为《银行保密法》的反洗钱法律是于1970年由美国国会批准通过。这一法律的出台为美国反洗钱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反洗钱对注册会计师的影响
(一)增大事务所的运营成本
从国际上看,注册会计师在法定年报审计之外,还有大量的为客户理财、信托、投资及其他各种咨询和顾问业务。许多国家的反洗钱立法往往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做好对客户的全面了解,关注可能导致洗钱行为的危险信号,报告所发现的大额和可疑交易,保存交易记录等,这些法律要求并没有给事务所带来任何额外收益的情况下却加大了事务所的执业成本。比如,注册会计师在《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违反法规行为》下,有义务注意可能发生的间接影响财务报表的非法行为。另外,如果特定信息显示可能的违法行为将对会计报表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比如参与洗钱导致的潜在负债),注册会计师必须运用特定的审计程序以确认这一行为是否发生。当注册会计师对可能涉及违法的行为获得信息后,“审计具体准则18号”要求审计师从管理层——高于那些可能涉及违法的员工的级别——处获得关于行为性质的信息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可能影响。如果管理层不能提供违法行为没有发生的证据,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咨询客户的律师或其他法律专业人士关于相关法律的运用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为了更好地理解相关法规的运用,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执行额外的审计测试,包括诸如比较发票、撤销的支票和其他会计辅助资料。所有这些活动都将增大事务所的运营成本。此外,如果注册会计师在从事此类业务过程中,不能做到上述法律或是审计准则要求的,还有可能面临漫长的法律诉讼并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法律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直接要求使得注册会计师对反洗钱关注日益增加。
(二)增大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
如果注册会计师的客户涉及到了洗钱犯罪,往往会颠覆客户的持续经营假设,使得注册会计师可能陷入到法律诉讼当中。所以,注册会计师如果接受在洗钱方面属于高风险领域的客户(比如,银行和保险业)委托时,应当更加的慎重,在正式接受委托之前,对客户的了解工作应当更加的充分和深入。
(三)为注册会计师拓展业务领域提供了可能性
作为反洗钱模式国际标准的《金融行动工作组40条建议》,企业特别是金融企业要建立反洗钱遵循方案,以便从制度上为发现洗钱犯罪提供保障。企业建立的反洗钱遵循方案是否有效,需要有一个独立机构做出鉴证,这将有利于保证企业反洗钱遵循方案建立的质量和高效率。而注册会计师的外部独立性和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使得其担任这项工作有着天然的优势。
四、注册会计师在反洗钱中发挥的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
注册会计师加入到反洗钱活动之前其主要职责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加入到反洗钱活动中之后,除了承担上述职责之外,还应该从反洗钱的角度,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推行力度,努力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的监控
目前在我国反洗钱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有关单位的内部控制不健全和内部审计弱化是一大重点。因此,健全的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是反洗钱审计的又一重要环节。注册会计师在反洗钱审计过程中要重点关注有关单位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这不仅可以提高外部审计的效率和效果,也有助于有关单位经营业务的正常进行。
(三)对企业的反洗钱遵循方案作出鉴证,并开展反洗钱管理咨询
国外许多反洗钱法都要求企业建立反洗钱遵循方案,并且要对控制环境和方案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独立测试,而由注册会计师担当鉴证角色最恰当不过了。此外,反洗钱的专业化和复杂化决定了,单独依靠企业自身的力量难以设计出有效的反洗钱遵循方案,而注册会计师由于具有专业化的知识在帮助企业管理当局设计和评估反洗钱遵循方案执行情况、与监管部门沟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注册会计师在反洗钱审计工作中面临的挑战
(一)审计队伍所面临的挑战
反洗钱审计是通过了解客户,对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检查来对洗钱行为进行识别、调查、记录和报告的。因此,对从事反洗钱审查工作的审计人员来说要求很高,要求他们必须在金融、证券、投资以及计算机等方面接受过专门的培训或训练。然而,从目前的审计队伍来看,主要是懂会计、审计或者法律的专业人员,缺乏洞察黑钱的敏锐力,监察分析能力弱。要开展反洗钱审计,就必须适时增加反洗钱知识的培训,掌握反洗钱的相关技能,尽快培养出一支有较高反洗钱水平的具有综合素质的人员队伍。
(二)审计执法所面临的挑战
目前,我国审计执法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在反洗钱方面的立法还不健全,为此,要加快反洗钱法制建设步伐。首先,建议修订《刑法》中关于洗钱犯罪的条款,扩大洗钱犯罪的外延,将目前大量存在的贪污、受贿、逃税、侵吞国有资产等犯罪行为列入其内;其次,要出台专门的《反洗钱法》,并明确与审计机关协同作战的内容,这方面今年我国将有突破性进展;第三,加快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立法,并有条款明确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反洗钱内容;第四,制订反洗钱审计的特别准则来指导注册会计师应对反洗钱中面临的挑战和冲击。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虽没有制定反洗钱的特别准则,但是在国外许多行业协会纷纷发布了反洗钱指南,指导注册会计师应对反洗钱。比如,英国的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先后于2003年和2004年发布了两稿《会计师反洗钱指南》;南非公共会计师和审计师协会也于2003年发布了《洗钱控制:面向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的指南》。
(三)审计技术所面临的挑战
随着科学技术、网络银行、电子货币和电子交易的发展,使精通电子技术的洗钱者的踪迹变得更加飘忽不定。这些无疑给刚刚起步的反洗钱审计,增加了许多审计技术的难度。为此,一方面,有条件的单位特别是集中核算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建立反洗钱信息情报的计算机采集、分析和报告系统,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效率,为反洗钱审计提供电子化平台;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和注册会计师本人应加强关于反洗钱知识的培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反洗钱专业素质,积累反洗钱经验,以过硬的专业素质迎接新的挑战。
(四)审计职业道德所面临的挑战
审计职业道德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如果注册会计师接受洗钱分子的贿赂,或者与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势必会影响审计效果甚至会导致审计失败,这不但使自己的名誉受损,也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因此,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也是反洗钱工作中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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