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海梅[1]2002年在《特殊防卫的理论与实践》文中提出新刑法增设了第20条第3款。该款一出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刑法学界普遍认为这一款是对“防卫过当”的否定,是关于“无限防卫权”的立法。因此对这一款的利弊和存废之争就成为了学者们争论的热点。笔者认为这一款其实是对第一款正当防卫的补充性规定,是对某些特殊犯罪的正当防卫的特别规定。应称之“特殊防卫”。在此基础上,笔者系统而详细地阐述了特殊防卫的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全文共分叁部分: 第一、二部分通过对刑法第20条第3款的各种命名进行分析,提出应称之“特殊防卫”,既而详细论述了特殊防卫防卫权的嬗变、防卫权的价值探析、特殊防卫的性质、特殊防卫的构成等理论问题。 第叁部分就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特殊防卫的举证责任、对无责任人的特殊防卫和对转化犯的特殊防卫等问题展开论述,以期进一步推动对这一立法的深入理解和探讨。
龙在飞, 张勇[2]2012年在《无限防卫的理论与实践思考》文中研究表明《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了无限防卫制度。无限防卫是防卫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就立法者而言,无限防卫制度是平衡秩序、自由和正义价值及被侵害人、侵害人和社会整体利益而作出的理性规定。我国无限防卫制度构成上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必要对其予以完善。
孙国祥[3]2002年在《WTO语境下的刑法观念重构——兼论重刑主义下的“严打”》文中研究说明2001年底,我国正式加入了WTO。加入WTO并不仅是单纯的市场开放和贸易的问题,它必将在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等方面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刑事法律也不例外。在WTO语境下,新旧刑法观念的碰撞、冲突已经凸现。近年来,刑法理论界
刘代华[4]2014年在《法律思维训练探寻——以刑法适用为视角》文中提出法律适用就是一个法律思维的过程:确定法律事实,在理解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适用法律规范。在确定法律事实过程中,通过事实推定可以认定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对行为客体的认识和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在理解法律规定时,应该注意法律规定在不同的法律系统中有多维性,在同一部法律中其含义则是统一的。适用具体法律规范时,应该遵守"一般规则——例外——例外之例外"的判断方法,力求适用法律规范的严谨性。
康均心[5]2019年在《2018年中国刑法实施报告》文中研究表明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的嘉年华。40年来,在我国刑事法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中国刑法学在始终坚持对基础理论的总结、创新与完善的基础上,更加主动地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彰显出鲜明的时代特色,凸显刑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角色,弘扬新时代我国刑法学鲜明的问题意识与自主意识。相较于传统犯罪,2018年度刑事犯罪在某些领域呈高发态势,具有常见性、复杂性、疑难性等特点,涉众型、风险型犯罪活动突出,呈现出涉案金额巨大、危害面广、手法多样且不断翻新等特点。2018年刑法实施报告主要围绕以下八个板块重点研究:正当防卫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工智能领域的刑法规制、互联网金融犯罪、刑事缺席审判与反腐败制度、监察法与刑法刑诉衔接、恐怖主义犯罪、民营企业产权的刑法保护问题等。
参考文献:
[1]. 特殊防卫的理论与实践[D]. 崔海梅. 浙江师范大学. 2002
[2]. 无限防卫的理论与实践思考[J]. 龙在飞, 张勇. 法制与社会. 2012
[3]. WTO语境下的刑法观念重构——兼论重刑主义下的“严打”[C]. 孙国祥. “严打”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2002
[4]. 法律思维训练探寻——以刑法适用为视角[J]. 刘代华. 公民与法(法学版). 2014
[5]. 2018年中国刑法实施报告[J]. 康均心.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