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学体制问题_文学论文

当代文学体制问题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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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中国现当代文学,尤其是当代文学的文学制度的研究,近十多年来取得很大进展,成为一个热点。我在一个时期也曾关注过这个问题,主要是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其成果在我编写的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概说》《中国当代文学史》)中有所体现。不过,回想起来,当时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处于不很自觉的状态,也缺乏必要的理论、方法上的准备。因此,这些年读到许多学者这方面的论著——如王本朝、张均、邵燕君、邢小群、李洁非、吴俊、黄发有、孙晓忠等的论文和专书,以及近年来出版的文学史著作,如吴福辉的《中国现代文学发展史》,钱理群担任总主编,钱理群、吴福辉、陈子善担任分卷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编年史》——学到很多东西,加深了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80年代中后期我注意文学制度问题,带有一定程度的偶然成分,并没有从文学社会学的层面来研究当代文学的自觉意识。当时其实最关心的是作为“知识分子”的当代作家的“精神独立性”问题。和许多人一样,我对“文革”后“新时期文学”充满期待,这种期待是以50—70年代的文学作为背景的,认为50—70年代文学是衰退、低潮时期,还计划写一本书来描述这个状况。虽然书八字还没有一撇,却已经取了“文学的贫困”的名字。造成这一境况的原因,主要归结为“当代”作家普遍性的思想、艺术衰退,而这又是作家缺乏独立精神态度、个性精神,以及在现实政治环境下失去独立的“文学传统”所导致。也就是说,在寻找这一根源的时候,主要是从个体的文化性格和整体的文学传统这一立足于精神性的方面去想问题。为此,一方面重点搜集“跨时代”作家,如巴金、曹禺、何其芳、老舍、艾青等在当代创作、思想的资料;另一方面也尽可能去了解有相似问题的外国作家的情况,作为思考的参照。后者指的是20世纪苏联和西方有左翼倾向的作家,如高尔基、马雅可夫斯基、罗曼·罗兰、卢卡奇、阿拉贡、马尔罗、聂鲁达等。我想比较他们与中国作家在遭遇革命与艺术、集体行动与个人主体性坚持这样的矛盾下,他们应对、选择上有什么样的异同。

      但是这个写作计划很快就放弃了,现在看来放弃是对的。原因有这样几点。一个是,对当代前30年的文学的认识有了一些改变,严格说来是观察、处理的方式有了调整,觉得把寻找“衰退”原因这种批判性设定为前提,无助于深入了解、把握对象的内部结构和问题的复杂性。另外一个是,在80年代,我看到许多作家都在突出自己在当代的受难经历,构建他们“受难者”和“幸存者”的“身份”角色,把构成这一时期文学的“制度网络”,简化为施压和受压的二元关系,撇清自身所应承担的责任,便觉得单一地从精神、心理的方面来考察这个问题,其合理和有效实在值得检讨。

      这些疑惑,这些调整,在我这里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一个较长时间的积累,由阅读和一些事件所引发。下面举几个至今印象仍深的事例。

      80年代初,在中国社科院文学所办的内部刊物《文学研究参考》上,我读到尹慧珉女士的《旧事重提》①。《旧事重提》,介绍的是《中国季刊》(The China Quarterly,1960年在伦敦由英国国际关系研究所创办,1967年移交伦敦大学东方与非洲研究学院)1963年的一个专刊,这个专刊登载1962年在伦敦召开的讨论《讲话》指导下的“中共文学”会议的论文12篇,和夏志清在会后写的《延安会后20年》。尹慧珉说到,那次会议的总体论述,是对《讲话》之后、由《讲话》为指导的文学持质疑、否定的态度,而谈得最多的是文学的“控制”。她引了论文中这样的说法:“如果和事实上的控制相比,我们倒不必在毛泽东的文学理论上多所争论”,“从我们的观点看,对中共文学的任何评论,都离不开控制问题”;而这种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又转化为作家写作的自我审查,导致“没有给作家留下在创作上犯错误的余地”。对80年代中国大陆的当代文学研究者来说,“控制”自然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但自我控制、自我流放(或苏珊·桑塔格在谈及卢卡奇时说的“内部流放”)的说法,当时却富启发性。特别是,当我们主要关注50—70年代接连不断的政治—文学运动(当时称为“文艺思想斗争”)在控制上的作用时,《旧事重提》提到的论文,也提醒注意“日常生活”里习焉不察的制度因素,而且,控制也不只是体现为惩戒,还有更复杂的方式。

      例子之二。80年代初,大陆作家开始出访西方。在一则有关中美作家圆桌会议的报道中,涉及了作家经济来源、生活保障的问题。当得知大陆作家都隶属某一单位,即使长时间不写作、不发表作品生活也基本无忧的时候,有美国作家开玩笑地说,我们很想到中国去当作家。面对这样的反应,当时大陆作家想必错愕,进而也会有另一番美国作家所不能了解的苦涩。这种反应引起我注意的是,两种制度下作家经济收入所构成的生存条件,和对写作产生的影响,超出我原先的单一想象。后来读埃斯卡皮的《文学社会学》,他谈到文学结构与社会经济结构关系,和作家的社会经济地位时,比较了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不同,说在西方国家,即使发达的国家,也只有少数人能从专业文学活动中获得同技工相等的,或高于技工的收入,而在社会主义国家,作家和所有劳动者那样有着经济的保障。但是,他接着说,这种保障又导致“文学过程”(写作、发表、传播、评价)与管理、控制文学的机构之间的矛盾、对抗更为明显,也“更令人难堪”②。是的,正如50年代初刚成名的青年作家刘绍棠,既有通过写作实现“为三万元人民币而奋斗”的可能(当年的三万元对普通人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但也可以因触犯政治—文学戒律而成为政治、经济上的“贱民”的这种反差极端的状况出现。

      例子之三。在阅读有关知识分子问题的材料时,1957年“鸣放”期间民盟负责人叶笃义先生的一番话引起我的注意。叶笃义(1912-2004)时任民盟中央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反右运动被划为右派分子,撤销全部职务,由行政8级降为13级。他在5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帮助共产党整风的座谈会上,谈到当代的“政治社会化”和“社会泛政治化”的现象。他说,目前的制度,“造成政治地位超过一切,并且代替社会地位。过去是行行出状元,现在是行行出代表(人民大会代表),行行出委员(政协委员)……因之,造成了人们都是从政治地位来衡量一个人在各行各业地位的高低”③。这番话让我了解到,“政治”获得至高无上的位置,甚至以“政治地位”来取代专业成就,在当代并不只靠观念的传播渗透,更主要是一整套的制度设计。民国时期,政治地位虽然也是政府的控制手段之一,但是它的重要性和覆盖面,远不及当代。在这样的情境下,政治立场、表现,和由政治标准决定的文学成规,理所当然地成为作家的关注中心。

      就是在读到叶笃义发言的前后,正好《绿化树》发表。作品中那个有些猥琐,但也执着、忠诚的主人公,经历了“在清水里泡三次,在血水里浴三次,在碱水里煮三次”的磨难,最终“踏上通往这座大会堂的一条红地毯”。小说写到,章永璘踏上红地毯的时间是1983年6月,而他的创造者张贤亮也正是在这一年成为全国政协委员。《绿化树》80年代在翻译英、日等文字的时候,译者(如杨宪益先生)提出将结尾踏上红地毯的一段删去。但作家不同意。二十多年之后,张贤亮解释当年拒绝的理由,说从50年代开始,全国就编织一套“身份识别系统”和“身份识别制度”,人被分成三六九等,他作为一个“不可接触的贱民”在这样的制度中生活了二十多年;“文革”后为右派等平反,是“身份识别系统”和“身份识别制度”被取消的标志,这“超过人类历史上任何一次奴隶解放”。张贤亮接着说,我们“从各自的灰头土脸的世俗生活中走出来,第一次步入壮丽的人民大会堂‘参政议政’,怎能不感慨万千?”④我十分认同他对删去最后情节的拒绝,但理由不尽相同。作为读者我想到的是另一些问题。这个中篇当时好评如潮是有道理的,它的叙事结构虽不脱中国传统小说、戏曲的“公子落难—女子相助—金榜题名”的模式⑤,但作品中呈现的特定时、地、人真实、丰富的生活、心理、制度情境,远超过当时的同类作品;这也包括这个争议颇多的结尾。由此我明白,80年代的“归来”一词,不仅是指不实的罪名得到澄清、洗刷,而且必须有制度层面上的保证。被抛出轨道的“天庭的流浪儿”回到原先的“轨道”,意味着重新被这一体制重新接纳,而且因带过荆棘的冠冕而增添荣耀。毫无疑问,“文革”后为当代的诸多冤假错案平反,具有重大历史意义,但如张贤亮说的“身份识别系统”和“身份识别制度”全面取消、崩溃,这种幻觉的产生,应该和踏上红地毯的迷狂不无关系。

      例子之四。“文革”后我就参加当代文学史的编写,具体来说,就是张钟先生组织的《中国当代文学概观》⑥。《概观》编写有五人参加,初版于1979年。1986年修订版出来时,我对自己在编写中的文学史观念、运用的方法就有了一些怀疑。1987年在安徽黄山开中央电大当代文学教学讨论会期间,我和张钟讨论过这个问题。针对当代文学史普遍的叙述方式——1949年第一次文代会召开和“共和国”建立,历史宣告翻开新的一页,进入当代文学的阶段,我说,这些历史事件固然是重要标志,但是,“新的一页”是怎样的具体内容,它是如何掀开的,谁掀开、谁宣告,没有做出必要的解释。我知道,“新的历史”的立法者和讲述者,常会将历史过程描述为一种水到渠成的自然状态,一种合乎规律的必然进程,而有意无意模糊、掩盖它在建构、“转折”中的具体情境,包括成规转换、制度确立中发生的冲突。那时我正翻阅周扬等主编的《中国人民文艺丛书》(新华书店版)和茅盾主编的《新文学选集》丛书(开明书店版)。我的兴趣不是收入其中各别作品的具体内容,而是两套丛书的不同的编辑方式、出版方式,和它们的等级关系所体现的文学观念和出版机制的特征。我与张钟商议,我们也不要泛泛议论,或许可以选择某一个案入手,来讨论当代文学的转折与建构这个被忽略的问题,作为下一阶段研究的拓展。张钟同意我的想法,也提出他的设想。但不久,他就赴澳门大学工作(他赴任时澳门大学还名为东亚大学)。我虽然顶替他做了教研室主任,却因没有什么威信,也没有丝毫的组织能力,这个集体研究计划只好落空。

      这些零星的体会、经验,80年代后期因读到法国罗贝尔·埃斯卡皮的《文学社会学——罗·埃斯卡皮文论选》得到串联、提升。有意思的是,埃斯卡皮的著作,在大陆和台湾的几种中文译本,都集中出版于1987年至1990年间,包括浙江人民版、安徽文艺版、上海译文版和台北远流版。我读的是1987年浙江人民出版社的版本,于沛等选译自埃斯卡皮的《文学社会学》(1958)、《文学性和社会性》(1970)两书。可以推测到,在大陆和台湾,以社会学方法来研究文学问题,在当时都还是一个新的尚待开发的研究领域。

      这种理论、方法的可能性,建立在强调文学与社会生活密切关联这一理解的基础上;也就是说,社会事实外在于个人,对个人的行为跟认知(文学创作也是其中一项)有深刻影响、制约。理解这一点对我来说倒不是难事。大学一年级(1956)上“文艺学引论”的入门课(当时使用的教材是苏联毕达科夫的讲稿),首先传授的便是马克思关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理论。大学毕业后一两年间,认真读过的三本理论书,也都和这个主题相关。虽说恩格斯的《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张仲实译,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普列哈诺夫的《没有地址的信艺术与社会生活》(曹葆华、丰陈宝、杨民望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与丹纳的《艺术哲学》(傅雷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不属同一思想体系,但在强调文学与社会境况的密切关系上持有相同的态度,就如普列汉诺夫在为丹纳的书辩护时所说的,“任何一个民族的艺术都是由它的心理所决定的,它的心理是由它的境况所造成的,而它的境况归根到底是由它的生产力状况和生产关系所制约着的”⑦。——从这些书,当年我坚定了对“唯物主义”文学观的信仰,坚信文学艺术的状况是由人的社会生活“境况”(在丹纳那里,“境况”指的是种族、环境和时代,在马克思主义者那里,则是体现生产力生产关系的阶级状况)决定。现在看来,这种“信仰”对我来说是利弊参半。这既让我后来的研究与“本质主义”观念保持距离,接受“历史化”方法也不必那么费力,但也让我本来不多的想象力更加欠缺,对世界、人的生命应持的神秘感,也更为稀薄。

      虽然在文学观上这么“唯物”,但80年代理解埃斯卡皮的“文学社会学”,还是需要克服观念、情感、方法上的一些障碍。这里涉及如何看待“文学”,和如何讨论文学的方法。说起来很矛盾,五六十年代接受的文学教育,既十分强调文学的社会性,但又继承着18、19世纪浪漫派的那种文学想象。我想,当代文学的建构者其实有他们的难处:在拆解文学神秘性的时候,如何不让它沦为“俗物”,损害其意识形态功能的神圣感?因此,在将文学写作看作灵感、想象的施展,和将它看作“一种经济体制范围的职业”,将文学书籍看作“一种工业品”,“受到供求关系的支配”,以及是否可以使用实证、社会调查和统计的方法来处理文学事实之间,确有不少障碍需要跨越;这也包括在文学分析中使用投资、消费、供求关系等经济学语词。

      埃斯卡皮的论述对我的启发,主要还不是细节和方法上的,最大的启发是书开头的“文学同时属于个人智慧、抽象形式及集体结构这三个世界”⑧那些话。在他那里,“文学”展开了我以前没有意识到的空间;“文学事实”既是一个“过程”(由作者、书籍、读者组成),也指使这一过程得以实现的,包括文学生产、市场、消费等组成的链条中的“机构”。

      这样,我在80年代末,便开始将当代文学制度问题纳入当代文学课的内容之中。这个问题比较全面展开,则是1991-1992年在东京大学教养学部的当代文学专题课上⑨;讲稿后来经过整理,以《中国当代文学概说》名字由香港青文书屋出版⑩。《概说》的第二、第三章,集中谈的就是当代文学的制度问题。它们涉及作家组织和文学团体、文学批评和文学运动、读者反应和书报检查、作家收入和社会地位这四方面。第二章开头的两段话,是我在当时对当代文学制度问题的基本理解:

      基于政治上的原因,或基于道德、宗教、社会秩序等的考虑,国家政权和社会组织往往通过各种方式,对文学的写作、出版、流通、阅读加以调节、控制。这种调节、控制,不同社会性质的国家会采用不完全相同的办法。

      对于中国当代文学来说,这种调节、控制有其特殊性。这首先表现为,从50年代初开始,逐步建立了严密而有效的文学管理干预体制。在这一体制下,作家的文学活动,包括作家的存在方式、写作方式,作品的出版、流通、评价等被高度组织化。这种“外部力量”所施行的调节、控制,在实施过程中,又逐渐转化为大多数文学从业者(作家、文学活动的组织者、编辑和出版人)和读者的心理意识,而转化为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

      后来在北大上课,又有进一步的补充、发挥,这体现在《问题与方法——中国当代文学讲稿》(11)一书之中。可以看出,由于当代前三十文学写作、传播、消费的市场因素的制约还不是十分明显,或与政治权力的控制相比几乎可以忽略,所以当时完全没有注意到市场这方面的问题。

      我在这方面的研究上也留下不少问题(这些问题纯属于我个人,在其他研究者那里可能并不存在,或已解决),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制度与思想、精神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开始接触这个问题的时候,基于50—70年代中国文学的境况,“制度”在我的心目中有负面的价值预设,认为它与“创作自由”相对立,需要加以批判性解构。后来检讨了这种绝对的“创作自由”想象,当然理解了“文学制度”并非是某一特定时空的现象,也不会笼统、一律地将之置于批判的位置。在制度研究上,我觉得罗岗说得好。他在引述了陈寅恪的话(12)之后说,思想和制度之间有着错综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思想的落实必定需要依赖制度性的保护;而制度的沿革变化,若不从思想上加以说明,则往往流于史实的铺陈,无法呈现内在的理路”,紧要的是要了解“这种依存关系下两者的尖锐矛盾:一方面思想在制度化的过程中逐渐被体制收编;另一方面思想又在反抗体制的过程中显示出自身的活力”(13)。普列哈诺夫在《艺术与社会生活》中说到,社会境况是通过人(作家、批评家、读者、文学决策者等)的“心理状况”作为“中介”而影响、制约艺术的。因此,某一时空的文学制度的展现与对作家等心理状况的细察之间,如何取得在研究方法上的有效关联,这是个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这个探索,旨在我们描述一种总体趋向的同时,不致抹去历史的多层构成和偶然性。我最近写的“材料与注释”的系列文字,也是试图在总体制度情境的描述之下,来看看人的活动,他所采取的不同应对方式有着怎样的空间。这样,就不至于将一个时期的文学状况单一从思想层面加以解释,但也防止将一切都归结于制度因素。而“外部制度”和“内部制度”(如果可以这样区分的话),或者说,外部的“物质”制度与文学作品文本的内在制度、文学成规之间的另一层关联,也因此得以有开展探索的可能。

      说起来,文学制度研究对我来说,最大的困惑可能是,在理解一个时期的文学和理解个别作家创作的时候,它的可能和有效性究竟有多大?物质制度的研究,不论是否抱有这样的明确的目标,最终是达到破坏作家、文学写作、阅读感受上的神秘性,将“文学过程”解释为一种可视的,或许也可量化、如实验室般的可分解的物质生产过程。这是对文学的“祛魅”。这当然是研究空间的开拓,也是研究的深化。我们因此得以了解过去被遮蔽的现象,也让写作者和阅读者(批评者)处理与社会制度的关系上增加自觉性。但是,回过头也要约束这一“世俗化”过程的速度和程度,在它的限度上有所警觉。我们无需将文学过程浪漫化,但同样无需让自己成为“制度拜物教”的信徒。要是这种解析导致文学精神性的削弱,导致其应有的神圣性的坍塌,那么,我们也许要重复一位诗人说过的那句话:文学就是不祛魅!(14)

      2014年8月,台湾新竹清华大学

      ①“文革”后的一段时间,有两份可以个人订阅的“内部刊物”,在我的学习中起到重要作用,一是外文出版局的《编译参考》,另一就是文学所的《文学研究参考》。这里要感谢已经离世的尹慧珉女士。怀着感激之情从网页上搜索有关她的资讯,却只有简略的片言只语:1924年出生于湖南邵阳,2010年去世。40年代初就学于重庆的中央大学外文系,参加过学生运动,1947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外文系。随后于五六十年代,在江苏、武汉当过中学教师,任职于武汉的《长江日报》和北京的《工人日报》,后到了文学研究所工作。翻译有李欧梵的《铁屋子的呐喊:鲁迅研究》等论著。80年代的《文学研究参考》,译介了不少外国重要文学论著,以及外国学者(竹内好、普实克、夏志清、浦安迪、韩南、叶维廉、佛克马等)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的著作;其中不少出自尹慧珉女士之手。80年代初我知道夏志清与普实克就《中国现代小说史》的争论,了解佛克马出版于1965年的《中国文学与苏联影响(1956-1960)》一书的大致内容,都是借助于她认真、翔实的译介。

      ②⑧[法]罗贝尔·埃斯卡皮:《文学社会学》,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57、1~2页。

      ③发言刊登于1957年5月17日的《人民日报》。

      ④张贤亮:《一个启蒙小说家的八十年代》,收入《我与八十年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99~101页。

      ⑤有所不同的是缺少“洞房花烛”。那是因为救助他的女子,在张贤亮认为“身份识别制度”已经取消的情况下,其下层身份没有任何改变。对《绿化树》等的叙事模式,黄子平当年做过分析,参见《同是天涯沦落人——一个“叙事模式”的抽样分析》,收入《沉思的老树的精灵》一书。

      ⑥张钟,1932年生,吉林大安人。1958年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后留校任教。1977年,和谢冕在北大组建当代文学教研室,任教研室主任,在当代文学教材编写和教学开展上功不可没。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参与筹建澳门大学中文系,担任第一任系主任。出版的专著除《中国当代文学概观》外,有《老舍研究》《中国大陆八十年代文学潮流》等,1994年病逝。

      ⑦[俄]普列汉诺夫:《没有地址的信艺术与社会生活》,曹葆华、丰陈宝、杨民望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53页。

      ⑨那个时候,日本中国文学研究界还不认可“当代文学”的说法,我的课在课表上被标为“近世中国文学”。

      ⑩书稿1994年就整理完毕,因多种原因迟至1997年才得以出版。青文书屋位于香港湾仔一个楼房的二层,经营者为罗志华先生(1953-2008)。他1988年接手青文书屋,书屋成为香港作家和文艺青年的聚集地。罗志华既是书屋老板,也是书店唯一的店员、杂工;是独立出版人,也是唯一的排版员、苦力。书屋出售文学社科著作,他也以一己之力出版了刊物《诗潮》《青文评论》和“文化视野系列”丛书。从联系作者,到编辑、出版、发行等都一人承担。2008年2月,罗志华在仓库搬运书籍时,被埋于20箱书之下,14天后才被人发现。有纪念文章将他的死与捷克作家赫拉巴尔的作品联系,在《过于喧嚣的孤独》中,一位视书如命的工人,最后抱着心爱的书在压纸机里让机器里的书籍压死自己,“而在现实生活中的香港,一位文化符号般的卖书人在整理书籍时意外身亡于书丛之中”。

      (11)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初版,2014年修订版。

      (12)陈寅恪在研究隋唐制度时,批评简单以“思想史”、“观念史”来驾驭“制度史”的做法,说“执一贯不变之观念,以说此前后大异之制度也,故于此中古史最要关键不独迄无发明,复更多所误会”。

      (13)罗岗:《危机时刻的文化想象》,江西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页。

      (14)臧棣访谈,《诗歌就是不祛魅》,诗歌民刊《新诗》2006年第一期(蒋浩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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