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研究的新成果——’96中外档案比较研讨会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研讨会论文,中外论文,成果论文,档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档案对外交流工作的发展,中外档案工作比较研究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为总结、交流近年来这方面的研究成果,1996年12月4日,国家档案局外事办公室在武汉召开了中外档案比较研讨会。会议交流论文18篇,12人做大会发言,分别就中外档案工作体制、中外档案法规、中外文件和档案生命周期、档案鉴定、档案开放与利用、城建档案、诉讼档案等专门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研讨。用国家档案局副局长刘国能的话说,这样的专题学术研讨会,是多年来首次举行,对于总结我国档案对外交流成果、深化对中外档案工作的研究,真正弄清我国在档案工作方面的长处和短处,明确今后我国档案工作对外交流和引进工作的重点,健康发展我国的档案事业,将会起到促进作用。
一、研讨的主要问题及基本观点
1、关于中外档案管理体制问题
“国家档案管理体制是指国家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陈兆祦先生就此提出论文,上海市档案局局长张乾等就此发言讨论。陈先生从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同国家档案馆的关系以及集中制与分散制等三个方面对中外档案管理体制进行了研究。
陈先生认为,“在世界各国中,建立有档案行政管理系统的国家并不多”,但“在政府中设立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或由国家档案馆肩负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家,在逐渐增多,是呈发展的势头”。与国外相比,我国在这方面有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党政档案工作统一管理,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既是党的机构,又是政府机构;从中央到县均设有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形成全国的档案行政管理体系;档案行政管理的范围、侧重点及工作方式、方法不同,我国的侧重点是机关、单位档案工作,方式方法是以业务指导为主,而国外的侧重点则是档案馆,方式方法是以监督为主。
关于档案行政管理机构与国家档案馆的关系问题,陈先生认为,“从与世界各国比较来看,目前我国的做法是最好的。虽为一个机构,但有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馆的双重职能,既没有削弱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又提高了档案馆的地位”。
在谈到档案工作管理体制问题时,陈先生明确指出,集中制虽好,但各个国家档案管理是否能实行集中制,不取决于它的优越性,而是取决于国家结构和政治制度。在实行集中制管理档案的国家中,普遍存在着分散管理国家(公共)档案的现象,在实行分散制管理档案的国家中,普遍存在集中统一管理国家档案的现象。
2、关于档案形成、运动规律与文件生命周期问题
韩玉梅教授通过对中外进馆前的文件、档案管理进行比较研究,在档案形成与运动规律和文件生命周期之间的比较问题上得出了自己的观点。
韩教授认为,我国档案学者提出的档案形成和运动规律的论点,从基本内涵上说,等同于国外普遍研究的文件生命周期理论。对于文件生命周期与档案形成和运动规律,中外都共同经历了一个由发现、认识到自觉的过程。对文件生命具有与文件保存场所相对应的阶段性问题,中外总体认识一致,但对阶段划分同中有异。差别源于中外各国的文件、档案管理传统与体制等非本质性或实质性方面。
在对档案室和文件中心进行比较后,韩教授得出结论:两者性质基本相同——都是中间性或过渡性机构,都具有“中转站”性质;在隶属关系和地位问题上,档案室是机关内部组织机构,文件中心则独立于机关之外,属于档案系统;在收藏范围、服务对象与方式上,二者同中存异;在立卷、归档和移交方面各有特色;在鉴定问题上,同大于异,中外都认为鉴定是档案工作中最难执行的一个环节,实践难度甚大。
通过比较,韩教授认为,中外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的含义并不相同。因此,尽管外国文件中心有诸多优越性,也不宜过份或不适度地强调文件中心在我国的可行性,要因地制宜,从国情出发,合理汲取文件中心的长处。根据我国现行的进馆前的文件、档案管理体制以及对文件生命周期中文件阶段和档案阶段的划分,在我国更容易实现机关文件、档案一体化管理。
在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的指导下,西方一些国家的文件管理分为现行机关保存和文件中心保存两个阶段。在文件中心阶段,文件的所有权与鉴定权分离。由文件中心对各机关文件进行保管,由于规模效应而降低文件保管的成本。邱小敏向会议提交的论文,通过对中国和加拿大机关档案工作的实际比较而对此进行了论证。
3、关于中外档案利用与开放问题
档案利用与开放问题是近年来中外档案比较研究的一个热点,取得的成果也比较多。此次研讨有两篇文章涉及这一问题。王岚在对中美档案利用工作的历史和传统进行了比较,并就新形势下中美两国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与扩展服务方面所进行的新探索进行了比较后得出如下基本结论:尽管中美两国档案工作的历史和传统不同,但在新的历史时期殊途同归地把工作中心转向档案利用工作上来,分别把开发信息资源和扩展服务作为档案工作的发展战略,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信息的多样性和易得性,使档案工作面临挑战:美国档案工作者由于注重在技术上与图书信息技术的协调一致,已开始进入信息高速公路;中国档案界由于独立于图书信息技术,又不具备网络技术条件,现主要注重档案人员为主的信息开发和参与四化建设。
傅华从档案资料的利用开放范围、档案利用者范围、档案利用与开放的服务等三个方面对中外档案利用与开放问题做了比较研究。在档案资料的利用开放范围问题上,作者认为,最近几十年来,各个国家档案馆中可以提供利用的档案文件的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为保障公民利用档案的权利,许多国家都将档案利用纳入了法规化。与此同时,出于保护国家安全利益和个人隐私的需要,各国在扩大利用范围的同时,都对档案利用做了相应的限制。其中时间因素成为限制因素之一。在此问题上各国表现不一,归纳起来有三种情况:档案利用不受时间上的限制;档案只有进馆后才能利用;封闭期满才可开放。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在这一问题上的表现要复杂一些,行政信息能否利用,主动权掌握在各个机关;档案馆中档案能否利用,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此外,出于档案安全和长久利用的考虑,各国一般均规定,物理状况不佳的档案不提供利用。
在档案利用者问题上,各国有不同的规定,不但有国外的区别,也有国内的区别。关于国内利用者的规定又分三种情形:国家档案馆的档案任何人都可利用:只有具有一定条件的人才能利用;达到一定年龄的才能利用。对待国外利用者,各国间的差异概括起来主要有:内外有别,区别对待;不分内外,一视同仁;对等原则;某类档案对外国研究者限制。档案公布问题与利用问题直接相关,对公布权的规定也存在着差异,有的国家规定利用者拥有档案公布权,有的国家则规定公布权由国家拥有,我国属于后一种类型。
在利用与开放的服务方面,各国以各自的形式做许多先期准备性工作,在具体服务工作中,档案工作者涉入的程度也有加深的趋势,我国在这方面则走得更远。利用手续的简化已成趋势,但出于特殊考虑,利用档案时一般应办理相应手续。利用收费问题上存在四种情况:免费服务;利用某类档案收费;某种目的的利用收费(中国属这种);在一定时间内收费。
4、关于档案鉴定问题
于力通过对中外档案鉴定理论与实践的历史考察与比较得出如下结论:
中外对档案鉴定的概念、地位认识差异很大。欧美国家经过一个世纪的探索,鉴定标准已呈多元化,而我国目前仅停留在保管期限表上,差距很大。欧美发达国家已初步建立了程序化、科学化、系统化的档案鉴定体系,而我国档案鉴定工作仍滞后不前。作者认为,目前我国档案改革的关键环节是档案鉴定,开展档案鉴定理论研究势在必行。
5、对其他一些问题的研究
孙武提交论文对档案的职能特性进行了研究。他认为,来源特性和职能特性是档案的两大基本特征。档案的职能性特征是客观存在的,是档案本质属性特征的表现形式。中外档案管理若干理论(如鉴定、分类)都体现了对档案职能性特征的遵循,也是对档案的职能性特征的揭示。
姜之茂通过访问法国、瑞士,对其“整旧如旧”的档案保护观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认为信息共享应成为现代档案工作者必须具备的观念。
郭嗣平、郭文平和邹伟农也向会议提交论文,对中法美芬等国的档案立法、档案法定含义进行了比较,李向京对中美诉讼档案管理,杜春昊对中外城建档案管理进行了比较。
二、几点感受
尽管此次研讨会交流的论文不算很多,但论文的质量却很高。从取得的进展看,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问题的研究明显深入。对国外理论与实践已不再只做简单的介绍,已开始从深层意义上分析、研究中外档案工作的共性、特性,比较双方的优劣,并注意结合国情、档情进行研究,这是比较研究深入发展的明显体现与标志。
2、比较研究开始由特殊向一般过渡。单独比较中国与某一国档案理论与实践异同的现象在早期比较研究中比较多见,尽管这种研究同样有意义,但由于比较面窄,说明问题的力度相对较弱。理想的比较是把中国与多国同时比较,这样就可从中得出更有价值的结论。可喜的是,这次有几篇论文已开始这样做了,成果之普遍性一目了然。
3、研究问题趋向全面、细致。这一点在档案开放与利用的比较研究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这对于全面掌握中外档案工作的异同大有裨益。
4、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启发人们从更广的角度思考问题。如“整旧如旧”、“信息共享”等问题的提出,相信一定会引起广大档案工作者的关注。
从会议的参加者和交流的论文来看,我国档案比较研究还存在一些有待深入的方面:
1、档案工作社会背景的研究有待深入。只有背景研究清晰了,档案工作现象之间才有直接可比性。
2、研究范围有待扩展。此次研讨涉及的领域有限,与我国档案工作改革实践要求还有差距。
3、研究队伍有待扩大。这次研究无论从代表面,还是人数上看,都明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