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晚唐土工产品的地方流动--以地方官礼为中心_白居易论文

论晚唐土工产品的地方流动--以地方官礼为中心_白居易论文

试论唐后期土贡物产的地方流动——以地方官员的礼物馈赠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地方论文,试论论文,后期论文,官员论文,礼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来偶读唐人诗作,发现其中记录有大量的地方官员礼物馈赠行为。在对唐后期(安史之乱后)的礼物进行分类整理时,笔者发现了一个现象,即一些礼物就是被朝廷列为土贡的当地特产。以往研究土贡,主要是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着眼探讨相关问题,即在一般治史者的眼中,土贡的流动方向仅仅是从地方流向中央①。然而,笔者所发现的礼物与土贡发生的这一关联,展现在人们面前的却是另一幅图景,即唐后期,一个区域被列为土贡的物产除了进贡中央之外,还有一部分作为礼物在地方间流动。这一现象的发现,使得我们必须对学界所认同的土贡的“地方—中央”单线流动模式进行重新思考。那么,土贡物产地方流动的实态如何?这些流动于地方的土贡物产又具有何种意义?其背后又反映了唐后期何种历史趋势?本文将对这一系列问题试作探研,以求教于方家。

       一、土贡物产的同州、同道流动

       懿宗后期,皮日休、陆龟蒙二人在苏州的交往与唱和,历来被人们所称道。在二人交往的过程中,礼物便成为重要的沟通纽带。翻检二人的唱和诗,可知皮日休送给陆龟蒙的礼物有鱼、海蟹、橘、酒、纱巾、绿罽、紫石砚、鱼笺等,而陆龟蒙送给皮日休的礼物则有野菜、竹夹膝等,可见二人之间的礼物赠送十分频繁且种类繁多。二人互赠的礼物涉及海产品、水果、饮料、生活用品、文房用具等,几乎包括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些礼物中,便有被列为土贡的橘。

       橘作为南方的特色水果,是唐代许多州郡的土贡之一。据《通典》、《新唐书·地理志》载,唐代贡橘的州郡主要有苏、杭、越、温、澧、夔、江陵等州府,其中尤以江南地区的贡橘最为有名。刘晏任江淮转运使期间,“江淮茶、橘,晏与本道观察使各岁贡之,皆欲其先至。有土之官,或封山断道,禁前发者,晏厚以财力致之,常先他司,由是甚不为藩镇所便”②。这里特别点出了土贡中的茶与橘。德宗初即位,即在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下诏:“山南枇杷、江南柑橘,岁一贡以供宗庙,余贡皆停。”③可见,德宗虽有罢贡之举,但江南贡橘却在保留之列。鉴于江南贡橘在土贡中的重要地位,唐代中央曾经对苏州贡橘实施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元和十二年(817年),薛戎“遽刺越州,仍以御史中丞观察团练浙东西。所部郡……旧制,包橘之贡取于人,未三贡,鬻者,罪且死。公命市贡之,鬻者无所禁,旬月之内,越俗无余弊,朝廷宜之”④。这条史料反映了浙西、浙东诸州贡橘管理制度的变化。在薛戎未临浙东、西以前,诸州地方官对贡橘的管理十分严格。贡橘的来源是“取于人”,即从“贡橘户”的手中收购。同时还有附加规定,即必须经过三次收购以作进贡后,余下的橘子才能在市场上流通。如果违令,还要祸及身死。碑文称这项规定为“旧制”,可见其实施的时间之长。虽然薛戎在元和十二年至长庆元年(817~821年)短短四年的时间里实施了上述改革⑤,放开诸州的橘子流通,贡橘亦取自市场,但在薛戎离任后,该项改革举措是否依然被后任贯彻实施,便不得而知了。

       在江南的贡橘中,苏州的贡橘尤为著名。苏州的贡橘产自境内洞庭山,经霜后味道更佳。白居易在苏州刺史任上曾作《拣贡橘书情》一诗云:“洞庭贡橘拣宜精,太守勤王请自行。珠颗形容随日长,琼浆气味得霜成。”⑥这两句诗既指明了苏州贡橘的产地,又道出了苏州贡橘作为土贡的重要性,同时还描绘了橘的外形和气味。宋人范成大在所撰《吴郡志》中详细说明了苏州贡橘的分类与品质:“绿橘,出洞庭东西山。比常橘特大,未霜深绿色,脐间一点先黄,味已全可啖,故名绿橘。又有平橘,比绿橘差小,纯黄方可啖,故品稍下。”⑦可见,直至宋代,产自洞庭山的苏州贡橘依然为当地名产。

       皮、陆赠橘之事主要记录在二人的唱和诗中。皮日休《早春以橘子寄鲁望》诗云:“个个和枝叶捧鲜,彩凝犹带洞庭烟。不为韩嫣金丸重,直是周王玉果圆。剖似日魂初破后,弄如星髓未销前。知君多病仍中圣,尽送寒苞向枕边。”⑧陆龟蒙的和诗为《袭美以春橘见惠因次韵酬谢》:“到春犹作九秋鲜,应是亲封白帝烟。良玉有浆须让味,明珠无类亦羞圆。堪居汉苑霜梨上,合在仙家火枣前。珍重更过三十子,不堪分付野人边。”⑨皮日休字袭美,陆龟蒙字鲁望,二人此时同在苏州。从皮诗“彩凝犹带洞庭烟”一句来看,皮日休送给陆龟蒙的橘子产自洞庭山,当为被列入土贡的橘种。实际上,代宗贞元初,苏州刺史韦应物亦有馈赠贡橘之举,见其《答郑骑曹重九日求橘》一诗:“怜君卧病思新橘,试摘犹酸亦未黄。书后欲题三百颗,洞庭须待满林霜。”⑩该诗描写了郑骑曹当时卧病在苏州,向身为苏州刺史的韦应物求橘的情形。其中,“洞庭须待满林霜”一句亦指出了韦应物所赠之橘亦为土贡之橘。可见,苏州贡橘作为礼物在苏州境内实现了同州的地方流动。

       在讨论了同州内土贡物产的地方流动实态之后,我们再将研究视域从江南移至四川,看一看晚唐才女薛涛与友人一段馈赠礼物的史实,从中展现的是土贡物产同道内流动的情形。薛涛《酬郭简州寄柑子》诗云:“霜规不让黄金色,圆质仍含御史香。何处同声情最异,临川太守谢家郎。”(11)据《新唐书》卷四二《地理志六》载,简州的长庆贡中有“柑”(12)。简州属剑南西川节度使,而当时的薛涛在成都,成都府正是剑南西川节度使的治所所在。因此,郭姓简州刺史将当地被列为土贡的柑子作为礼物赠送给成都的薛涛,反映出的不是一州内土贡物产的流动,而是土贡物产在同一藩镇(道)内两地之间的流动情况。这里所举出的土贡物产柑子在两地之间的流动,虽然还限制在一个藩镇(道)内,但这一流动模式具有重要意义。从流动的地缘角度讲,这种同道间的土贡物产流动使得土贡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地方间的流动。

       二、土贡物产的跨州连郡流动

       土贡物产的跨州连郡流动情况较复杂,根据其产地、送礼方与受礼方所处地域的不同,可以将流动方向分成两种模式:两地流动模式与三地流动模式。所谓两地流动模式,是指送礼方所处地域与土贡物产出产地域一致,土贡物产以单线的形式流动到受礼方所处地域,即两点一线式的流动方式。根据现有史料,该模式主要有“北方两地流动”及“南北两地流动”两种形式。而三地流动模式,指的是送礼方所处地域与土贡出产地域不一致,土贡物产流动的方式是“土贡产地—送礼方—受礼方”的三点两线式。根据现有史料,此模式在当时以“南方三地流动”为主要形式。

       1.北方两地流动

       刘禹锡《和令狐相公谢太原李侍中寄蒲桃》诗云:“珍果出西域,移根到北方。昔年随汉使,今日寄梁王。上相芳缄至,行台绮席张。鱼鳞含宿润,马乳带残霜。染指铅粉腻,满喉甘露香。酝成十日酒,味敌五云浆。咀嚼停金盏,称嗟响画堂。惭非末至客,不得一枝尝。”(13)诗题中的“蒲桃”即“葡萄”。《元和郡县图志》卷一三《河东道二》载太原府的开元贡中有“葡萄”,《通典》载该府的天宝贡中有“葡萄粉屑”,《新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三》载太原府的长庆贡中有“葡萄酒”。可见,太原的葡萄是当地土贡中的常贡之物(14)。诗题中的“令狐相公”是时任宣武军节度使(治所汴州)的令狐楚,“太原李侍中”是时任河东节度使(治所太原府)的李光颜。该诗描写的是宝历初年,李光颜从太原将当地被列为土贡的葡萄送给了汴州的令狐楚,作为令狐楚好友的刘禹锡通过诗文记录下了这一事件。从太原至汴州,无疑属于跨州连郡的流动,是土贡物产葡萄在山西与河南之间的流动。

       2.南北两地流动

       南北两地流动主要是以长安、洛阳二都为中心的受礼方接受从江南送来的土贡物产(15)。

       张籍《酬浙东元尚书见寄绫素》诗云:“越地缯纱纹样新,远封来寄学曹人。便令裁制为时服,顿觉光荣上病身。应念此官同弃置,独能相贺更殷勤。三千里外无由见,海上东风又一春。”(16)《唐六典》载越州开元二十五年(737年)贡中有“白编”、“交梭”、“吴绫”。《通典》载会稽郡(越州)天宝年间的土贡中有“白编绫十匹、交梭十匹”。《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六《江南道二》载越州的开元贡中有“交梭白绫”,又曰:“自贞元之后,凡贡之外,别进异文吴绫,及花鼓歇单丝吴绫、吴朱纱等纤丽之物,凡数十品。”《新唐书》卷四一《地理志五》载越州的长庆贡中有“宝花、花纹等罗,白编、交梭、十样花纹等绫,轻容、生縠、花纱,吴绢”。可见,唐代中后期,越州的土贡丝织品种类繁多,是当时重要的丝织品生产基地。张籍的诗作描绘了这样一个史实,即太和二年(828年)三月,张籍在长安由主客郎中迁为国子司业,这时浙东观察使(治所越州)元稹从江南送来了问候,并将越州的土贡特产绫素一并奉上。

       太和八年(834年),在洛阳任太子宾客分司的白居易陆续收到了江南好友寄赠的土贡物产,分别是苏州刺史刘禹锡赠送的酿酒糯米、浙东观察使李绅赠送的杨柳枝舞衫以及常州刺史杨虞卿赠送的紫笋茶,反映了苏州、越州、常州的土贡物产分别送至洛阳的史实。

       白居易《刘苏州寄酿酒糯米李浙东寄杨柳枝舞衫偶因尝酒试衫辄成长句寄谢之》言:“柳枝慢踏试双袖,桑落初香尝一杯。金屑醅浓吴米酿,银泥衫稳越娃裁。舞时已觉愁眉展,醉后仍教笑口开。惭愧故人怜寂寞,三千里外寄欢来。”(17)关于此事,刘禹锡有《酬乐天衫酒见寄》诗以和之:“酒法众传吴米好,舞衣偏尚越罗轻。动摇浮蚁香浓甚,装束轻鸿意态生。阅曲定知能自适,举杯应叹不同倾。终朝相忆终年别,对景临风无限情。”(18)江南的糯米是当地名产,不仅是主食佳品,而且最宜酿酒。《新唐书》卷四一《地理志五》载湖州的长庆贡中有“糯米”。天宝初年,韦坚任水陆转运使主持漕运,《旧唐书》描绘了当时漕运的盛况,其中“船中皆有米,吴郡即三破糯米、方文绫”(19)。可见苏州(吴郡)的糯米也是江南的土贡之一。“杨柳枝舞衫”中的“杨柳枝”,是指《杨柳枝》曲,属于唐代踏歌之一种;“杨柳枝舞衫”便是“踏歌”时所穿的一种服装。这种舞衫的材料自然为越州当地所产。关于越州丝织品的土贡情况,上文已述。实际上,在唐代江南地区的土贡中,几乎每一州都有丝织品,而且到唐后期,江南地区的丝织品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均已超越北方,这一现象当与唐后期江南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有关(20)。李绅送给白居易杨柳枝舞衫的时间正是唐代江南丝织品飞速发展的时期,因此这件产自越州当地的杨柳枝舞衫的质量当属上乘。

       在唐代,饮茶已是一时风尚,士人间也常常以茶相赠,如杨嗣复《谢寄新茶》、李群玉《答友人寄新茗》等诗便反映了这一风尚实况。白居易《晚春闲居杨工部寄诗、杨常州寄茶同到因以长句答之》言:“宿酲寂寞眠初起,春意阑珊日又斜。劝我加餐因早笋,恨人休醉是残花。闲吟工部新来句,渴饮毗陵远到茶。兄弟东西官职冷,门前车马向谁家?”(21)诗题中的“杨常州”,是指时任常州刺史的杨虞卿。关于常州的贡茶,《新唐书》卷四一《地理志五》载常州的长庆贡中有“紫笋茶”。前引刘晏任江淮转运使主江淮茶、橘之贡事,反映出江南贡茶在土贡中的重要地位,其中常州与湖州的紫笋茶均被朝廷定为进贡佳品。卢仝《走笔谢孟谏议寄新茶》一诗以“七碗茶”吟闻名后世,诗题中的“孟谏议”,即孟简,时任常州刺史,其寄给卢仝的“新茶”即为常州紫笋茶(22)。

       3.南方三地流动

       关于土贡物产的南方三地流动,我们可举两例。

       一是蕲州土贡物产蕲州簟经江州至通州。白居易《寄蕲州簟与元九因题六韵》中言:“笛竹出蕲春,霜刀劈翠筠。织成双入簟,寄与独眠人。卷作筒中信,舒为席上珍。滑如铺薤叶,冷似卧龙鳞。清润宜乘露,鲜华不受尘。通州炎瘴地,此物最关身。”(23)此诗作于元和十一年(816年),白居易时任江州司马。当时其好友通州司马元稹鳏居,白居易为了慰问便寄去蕲州土贡特产蕲州簟,以解其潮热。为此,元稹有《酬乐天寄蕲州簟》诗以和之:“蕲簟未经春,君先拭翠筠。知为热时物,预与瘴中人。碾玉连心润,编牙小片珍。霜凝青汗简,冰透碧游鳞。水魄轻涵黛,琉璃薄带尘。梦成伤冷滑,惊卧老龙身。”(24)韩愈有诗云:“蕲州笛竹天下知。”(25)而蕲竹之色莹者最适宜做簟。白居易又作有《寄李蕲州》一诗:“笛愁春尽梅花里,簟冷秋生薤叶中。”自注云:“蕲州出好笛并薤叶簟。”(26)《新唐书》卷四一《地理志五》载蕲州的长庆贡中便有“簟”,故蕲州簟为当地土贡名产。蕲州簟的主要功能是去暑除湿,韩愈尤喜此物,宋人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二七引孔戣《私纪》云:“退之丰肥喜睡,每来吴家,必命枕簟。”(27)因此,韩愈在《郑群赠簟》一诗中对蕲州簟大为称赞:“青蝇侧翅蚤虱避,肃肃疑有清飙吹。倒身甘寝百疾愈,却愿天日恒炎曦。”(28)足见蕲州簟的独特功能。蕲州位于江州的西北,二州相邻,身在江州的白居易很容易得到产自蕲州的土贡物产蕲州簟,继而又将其送至通州的好友,由此,蕲州土贡物产在蕲州、江州、通州之间实现了区域间的复线流动。

       第二个事例是壁州土贡物产壁州鞭经通州至连州。元稹《刘二十八以文石枕见赠仍题绝句以将厚意因持壁州鞭酬谢兼广为四韵》中有:“枕截文琼珠缀篇,野人酬赠壁州鞭。用长时节君须策,泥醉风云我要眠。歌眄彩霞临药灶,执陪仙仗引炉烟。张骞却上知何日?随会归期在此年。”(29)该诗作于元和十三年(818年),元稹时任通州司马(30)。“刘二十八”指刘禹锡,时任连州刺史。身处贬谪中的元、刘二人虽然远隔千里,依然相互赠送礼物,以表情意。刘禹锡赠送给元稹的是当地或邻州所产的文石枕,元稹回赠给刘禹锡的则是壁州的土贡物产壁州鞭。为此,刘禹锡有《酬元九侍御赠壁州鞭长句》诗以和之:“碧玉孤根生在林,美人相赠比双金。初开郢客缄封后,想见巴山冰雪深。多节本怀端直性,露青犹有岁寒心。何时策马同归去,关树扶疏敲镫吟。”(31)《新唐书》卷四○《地理志四》载壁州的长庆贡中有“马策”,即“壁州鞭”。《太平寰宇记》卷一四○引段氏《蜀记》云:“壁州进贡鞭,诸道不及。”(32)可见,壁州鞭乃当时的土贡佳品。壁州与元稹所在的通州相邻,同属山南西道,元稹的壁州鞭当自邻州得来,而刘禹锡时在连州,壁州土贡物产在壁州、通州、连州三地之间实现了地区间的复线流动。

       三、土贡物产地方流动的意义

       关于进贡中央的土贡所具有的意义,学界看法不一。日本学者日比野丈夫强调土贡的礼仪意义,认为贡物仅仅是礼仪性地陈列在朝堂上,并不具备实用目的。大津透进一步指出,元日朝会陈列各州贡物的意义在于皇帝对自身可支配及可视领域的确认,是对以皇帝为中心的天下世界的确认,这实际上是基于土贡的礼仪意义而推衍出的象征意义。黄正建则认为,贡物除具有象征或礼仪意义外,同时也应具有一定的实用性(33)。那么,作为流动于地方的土贡物产是否也具有上述意义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土贡物产的地方流动具有较强的实用目的。元稹送给张籍的绫素、李绅送给白居易的杨柳枝舞衫均为实用衣着。皮日休、韦应物以苏州贡橘馈赠知己,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了让病中好友食用。李光颜从千里迢迢送来的葡萄,亦是为了让远方的好友尝鲜。简州刺史送给薛涛的柑子、刘禹锡送给白居易的酿酒糯米、杨虞卿送给白居易的紫笋茶同为饮食之用。而作为日常用品的蕲州簟是当时的消暑佳品,仅有壁州鞭在当时的南方似乎实用性较低,士人在这件土贡物产上寄托得更多的是文化象征意义(34)。可见,唐后期地方官员在土贡物产礼物的选择上,十分注重物品的实用性原则。同时,相较于上贡中央的土贡,土贡物产的地方流动所具有的实用意义更为凸显。

       其次是土贡物产地方流动的象征意义。关于这一问题,上述日本学者的研究结论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思路。既然承认上贡中央的土贡具有对皇帝统治区域确认的重要意义,这实际上体现出一种中央与地方的二元整合结构,而这一地缘结构表明土贡物产兼具中央与地方的双重特性。土贡物产本身即为地方特产,具有鲜明的地方性。唐代中央之所以一再重申土贡“当土所出”的重要性,亦是为了保证一地土贡所具有的地方特色(35)。然而,进贡给中央的土贡的地方性在本质上却是为中央整合地方而服务的,因此这些物产一旦列入土贡的名单中并被送往中央,其最终的归宿实际上是地方性的削弱与中央性的加强。中央通过土贡确认统治区的意图,即是在土贡地方性的基础上赋予其中央性。此外,土贡物产的中央性除了体现在统治区确认的象征意义上,我们还可以从中央对土贡物产的资源独占的侧面加以理解。例如纺织类的土贡物产一般是由当地官府统一组织生产并进行收购的,元稹的《织妇词》便反映了当时确有世袭其业的“贡绫户”存在(36)。因此,这类土贡物产虽然名为地方特产,却并非当地人可轻易得到之物。这种封闭性的生产方式抹杀了该类物产本身所具有的地域特色,完全是为进贡中央而服务。又如唐后期,茶作为地方的土贡物产由官府实行专管,李郢《茶山贡焙歌》一诗有云:“春风三月贡茶时,尽逐红旌到山里。焙中清晓朱门开,筐箱渐见新芽来。陵烟触露不停探,官家赤印连帖催。朝饥暮匐谁兴哀,喧阗竞纳不盈掬。一时一饷还成堆,蒸之馥之香胜梅。研膏架动轰如雷,茶成拜表贡天子。”(37)可见,当时有专门负责种植采集贡茶的“贡茶户”存在。又据宋嘉泰《吴兴志》载:“顾渚与宜兴接,唐代宗以其岁造数多,遂命长兴均贡。自大历五年始分山析造,岁有客额,鬻有禁令,诸乡茶芽,置焙于顾渚,以刺史主之,观察使总之。”(38)也就是说湖州的紫笋贡茶是专门进贡给朝廷的,禁止流通,普通人在市场上是买不到的。这一做法割断了土贡物产与特定地域之间的联系,使得湖州紫笋茶仅成为朝廷的贡物。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土贡的某地特产,已不再是某个地域的特产,而是专属中央的某地特产。对于朝廷而言,土贡的中央性远远大于其地方性。

       然而,正如本文前揭史实所示,唐后期土贡物产出现了地方流动的新趋向,从而使得土贡的地方性再次脱离中央性而展现出来。从方向而言,土贡物产不再仅仅是以贡物的形式流向中央,而是同时经由地方官员之手以礼物馈赠的形式在地方间频繁流动。从模式而言,这一新的流动方向打破了原先土贡物产的“地方—中央”单线流动模式,同时出现了“地方—地方”的新型流动模式,土贡物产由此呈现出多分支流动态势。在这一新型流动模式下,土贡物产不再作为中央的独占资源而存在,其中的一部分再次回归地方。土贡物产的地方性回归应该是解读土贡物产地方流动意义的关键所在。

       唐代各区域间的交流形式多样,其中经济、文化交流便是十分重要的一种区域交流形式。唐代商品经济十分活跃,特别是长途贩运贸易的发展,不仅加强了各地区间的联系,而且促进了地区间的经济文化交流(39)。然而,在唐代长途贩运贸易的商品中,却极少有土贡物产的踪迹,我们在各地的市场上也很难见到经过长途贩运的土贡物产。《旧唐书》卷六一《陈叔达传》载:“(陈叔达)尝赐食于御前,得蒲萄,执而不食。高祖问其故,对曰:‘臣母患口干,求之不能致,欲归以遗母。’高祖喟然流涕曰:‘卿有母可遗乎!’因赐物百段。”陈叔达得到的葡萄,一定是某地的土贡。当他得到赏赐的葡萄后,却要带回家去孝敬母亲,其原因是“求之不能致”,也就是说他在长安买不到葡萄。又据《剧谈录》载:“吴中初进洞庭橘,恩赐宰臣外,京辇未有此物。”(40)可知江南的贡橘,在长安的初期市场上亦难觅踪迹。此外,韩愈在《郑群赠簟》一诗中写道:“自从五月困暑湿,如坐深甑遭烝炊。手磨袖拂心语口,慢肤多汗真相宜。日暮归来独惆怅,有卖直欲倾家资。”(41)此诗作于元和元年(806年)夏,韩愈时任江陵府法曹参军。韩愈本来就“丰肥喜睡”,又值南方酷暑,非常想得到一件蕲州簟以解暑热。韩愈虽身为官员,亦发出了“日暮归来独惆怅,有卖直欲倾家资”的慨叹。后来还是其好友郑群送给他一件蕲州簟,方解其燃眉之急。韩愈的行为也证明在江陵府的市场上是没有蕲州簟销售的。可见,土贡物产似乎并没有加入到长途贩运贸易的行列,区域间大规模的流动趋势亦不显著。然而,地方官员间的礼物馈赠行为,却使得土贡物产实现了地方流动。在区域间的流动过程中,土贡物产的地方性得以展现,这一流动对于推进区域间经济交流与文化传播无疑具有一定的补充作用。

       在土贡物产的地方流动中,地方官员是主导力量。一方面,他们能够利用职权轻松得到品质极佳的土贡物产。在本文中举证的各级地方官中,藩帅有河东节度使李光颜、浙东观察使元稹、浙东观察使李绅,州刺史有苏州刺史韦应物、苏州刺史刘禹锡、常州刺史杨虞卿、连州刺史刘禹锡、简州刺史郭某,州级僚属有江州司马白居易、通州司马元稹、苏州刺史从事皮日休。我们发现,从藩帅到州刺史,再到州级僚佐,各级地方官均是土贡物产地方流动的主角。《通典》卷六《食货六·赋税下》载:“天下诸郡每年常贡。”按照规定,唐代的地方州郡是土贡收集的基层单位,刺史是土贡事务的主导,每年由地方向中央输送贡物的是由刺史或上佐充任的朝集使(42)。刺史主持土贡事务,在当时称为“修贡”。如《岭表录异》载:“廉州边海中有洲岛,岛上有大池,每年太守修贡,自监珠户入池。”(43)这便是刺史修贡的实录。白居易作有《拣贡橘书情》一诗:“洞庭贡橘拣宜精,太守勤王请自行……登山敢惜驽骀力,望阙难伸蝼蚁情。”(44)该诗反映了唐后期苏州刺史亲自挑选贡橘的史实。杨夔亦作有《送杜郎中入茶山修贡》一诗:“一道澄澜彻底清,仙郎轻棹出重城。采苹虚得当时称,述职那同此日荣。剑戟步经高障黑,绮罗光动百花明。谢公携妓东山去,何似乘春奉诏行。”(45)该诗描写了唐末湖州刺史杜孺休入茶山修贡之事。可见,直至唐末,修贡始终是基层地方官员主持的事务之一。因此,无论是在唐前期州直属中央的背景下,还是唐后期藩镇与属州的博弈状态中,各级地方官始终是土贡物产的直接受益者。另一方面,地方官员还可以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将其送给远在数千里之外的好友,通过地域性极强的土贡物产相互传达各自的区域特性。唐代的交通虽较前代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对于跨州连郡的长途运输,运输者仍然要付出较大代价。对于那些距京师较近的州郡,能够将土贡准时保质地运送至京师,已非易事,更何况大部分的南方州郡,既要翻山越岭,又要渡江跨河,运送土贡往往要经数千里之遥,其艰辛程度可想而知。元稹任浙东观察使期间,针对明州土贡耗费人力的问题,曾上《浙东论罢进海味状》云:“浙江东道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当管明州每年进淡菜一石五斗,海蚶一石五斗……臣昨之任,行至泗州,已见排比递夫。及到镇询问,至十一月二十日方合起进。每十里置递夫二十四人。明州去京四千余里,约计排夫九千六百余人。假如州县只先期十日追集,犹计用夫九万六千余功,方得前件海味到京。”(46)孔戣任华州刺史期间,也了解到“明州岁贡海虫淡菜、蛤、蚶可食之属,自海抵京师,道路水陆递夫,积功岁为四十三万六千人”(47)。可见东南沿海的海货运至长安要耗费的人力数字是多么的惊人。杨贵妃吃荔枝的事例则是南方诸州进贡艰难的最形象描绘。《新唐书》卷七六《后妃上·杨贵妃传》记:“妃嗜荔支,必欲生致之,乃置骑传送,走数千里,味未变已至京师。”张谓有《杜侍御送贡物戏赠》诗云:“铜柱朱崖道路难,伏波横海旧登坛。越人自贡珊瑚树,汉使何劳獬豸冠。疲马山中愁日晚,孤舟江上畏春寒。由来此货称难得,多恐君王不忍看。”(48)李郢《茶山贡焙歌》一诗亦云:“万人争啖春山摧,驿骑鞭声砉流电。半夜驱夫谁复见,十日王程路四千。到时须及清明宴,吾君可谓纳谏君。”(49)以上两诗亦描绘了运送土贡的艰辛。

       本文所讨论的土贡物产的地方流动虽然与进贡给中央的土贡运送有别,但就运送距离的长度与运送的艰辛程度而言,其与后者相比亦毫不逊色。张籍在《酬浙东元尚书见寄绫素》中有“三千里外无由见,海上东风又一春”一句,其中的“三千里”是指越州与长安之间的大约距离。《旧唐书》卷四○《地理志三》载,越州“在京师东南三千七百二十里”,可见越州的绫素要经过将近四千里的行程方能到达长安。无独有偶,白居易在感谢刘、杨二位江南礼物的诗作中亦用到了“三千里”,即“惭愧故人怜寂寞,三千里外寄欢来”,这个“三千里”是从江南的苏、越到达洛阳的距离约数。《旧唐书》卷四○《地理志三》载,苏州“至东都二千五百里”,越州“至东都二千八百七十里”,即使是杨虞卿所在的常州“至东京一千九百八十三里”,距离均有千里之遥。可见,两个“三千里”的运用,也反映出作为受礼一方的张籍、白居易对礼物运送的路途之遥深表惊叹。这惊叹的背后实际上反映了地方官员所拥有的攫取并运送土贡物产的能力,正因为如此,太原的葡萄才能送到汴州而依然保持着“鱼鳞含宿润,马乳带残霜”的新鲜状态以及“染指铅粉腻,满喉甘露香”的口感,而身在洛阳的白居易也能够随时享受“渴饮毗陵远到茶”的体验。

       因此,这种由地方官员主导的土贡物产的地方流动,不仅使土贡物产的实用性得到充分发挥,更重要的是建构起一种新型的地方文化交流网络。这一文化网络是这些官场中人以往中央交际圈或中央与地方交际圈的延续或再建,因此,它具有良好的沟通基础、稳固的交往范围以及共同的利益诉求。土贡物产的馈赠虽然在表面上体现着地方官员的某种思想观念、生活心态及文化理念的交流与传递,实际上却象征着区域文化的传播与交流。我们必须承认,仅仅依靠数个地方官员间的土贡物产馈赠而建立起的这种地方文化交流网络,不可能对区域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产生重大的总体影响,本文也仅仅强调了其对于前者的补充作用。然而,这种由作为社会精英的地方官员主导的区域文化传播行为,其对当时社会所具有的文化导向意义却不容忽视。

       四、结语

       相较于唐前期史,唐后期的历史尤其得到历代史家的青睐,关键就在一个“变”字。然而,在大一统帝国诸种变化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力量维系了唐后期的历史发展进程?

       唐后期,在制度层面上,中央的三省六部制虽已瓦解,但使职差遣更加灵活地在各个部门支撑着帝国的行政运转;在地方,虽然州、县的正常行政职权往往被藩镇使府所侵夺,但使府的另一套班子却在继续履行使命,以维持地方行政的正常运转。其他诸如土地、赋税、兵制,均以新的面目示人。此外,地方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亦是维持庞大帝国整体性的重要因素。唐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从前期的北方中心到后期的“扬一益二”,均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长途贩运贸易的日益频繁,贸易商品种类的不断丰富,使得各地区间的经济交流得到加强,加速了帝国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在经济交流的同时,各地的文化交流亦不示弱,唐后期的藩镇林立、士人入幕、南方贬谪等因素,均为区域文化的交流与传播提供了条件。

       中国幅员广大,区域文化个性鲜明,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权林立,这一特征便表露无遗。隋唐虽然一统,但在立国之初,即有“山东士人”与“关陇集团”之矛盾,其他如北人的南方观念等问题亦依然存在,各区域间的矛盾和冲突严重影响着帝国的一体化进程,从而使区域文化整合的道路充满着艰辛与曲折(50)。在中国古代,文化的承载者与传播者是所谓的社会精英阶层,唐代亦不例外。唐后期,经历了安史之乱,帝国的实力已失去往日的辉煌,但是作为文化主体的精英阶层绝不希望他们赖以生存的帝国就此衰亡下去,为此,他们中的不少人为帝国的发展积极献言献策,很多制度创新的背后均有他们的身影。在思想文化上,韩愈的道统学说等亦是为了维系帝国的继续发展而作出的努力。如果说社会精英这种文化重建的努力属于有意为之的话,那么,与此同时,还存在着一种文化传播与交流的“无意”方式。这就是分布于各地的士人们通过频繁的交往唱和,在无意间建构着另一种形式的文化交流网络。

       鉴于此,本文所提出的土贡物产地方流动及其建构的新型地方文化交流网络,不仅在于对以往学界所认同的土贡“地方—中央”单线流动模式有所修正,更重要的是从地方社会精英的层面,为唐后期的地方文化发展问题研究提供一个崭新的视角。作为社会精英的地方官员之间的土贡物产馈赠行为,从区域文化交往的行事动机上看,当属无意之行为,但实际上却造成了有意之结局,即在一定程度上对区域间经济、文化的交流与传播起到了补充作用,其对于区域文化整合趋势的推进亦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精英示范意义。

       收稿日期 2013—12—18

       注释:

       ①学界关于唐代土贡的早期研究主要是从制度史、经济史等角度进行探研,同时在土贡资料系年、土贡意义等问题上亦有创见,日比野丈夫、大津透、王永兴、张泽咸、张仁玺、杨际平、郑学檬、黄正建等学者均有相关专论问世。近年来,关于唐代土贡的研究逐渐细化,一些学者对唐代的酒、茶、水果、海产品、纺织品、药材等土贡产品进行了专题探讨,亦有学者以道为单位对土贡进行了具体研究。关于唐代土贡的研究概述,参见袁本海:《唐代关内道与江南道土贡对比研究——兼论唐中后期经济的发展》(硕士学位论文),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2005年,第2~3页;郑玉萍:《唐代西南、江南地区土特产比较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08年,第1~3页;袁丽丽:《唐代河北道土贡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0年,第1~4页;王馨英:《唐代河南道土贡探析》(硕士学位论文),安徽大学历史系2013年,第1~4页。另,本文初稿曾在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唐代江南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唐史学会第十一届年会第二次会议(2013.9.13~15)上提交讨论,得到了汤勤福、王永平、张学锋、张进诸位先生的批评指正,在综合各家意见的基础上,本文又进行了若干修订。我的研究生王丹宇同学亦提供了一定的分类概念建议,在此一并致谢。

       ②刘昫等:《旧唐书》卷一二三《刘晏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515页。

       ③刘昫等:《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上》,第320页。

       ④元稹著,周相录校注:《元稹集校注》卷五三《唐故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浙江东道观察等使赠左散骑常侍河东薛公神道碑文铭》,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310~1311页。相关史实亦见于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一六四《薛戎传》:“累迁浙东观察使,所部州触酒禁者罪当死,橘未贡先鬻者死,戎弛其禁。”(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047页)

       ⑤据考证,薛戎任浙东观察使的时间在元和十二年至长庆元年(817~821年)[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卷一四二《越州(会稽郡)》,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009页]。

       ⑥谢思炜:《白居易诗集校注》卷二三,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894页。

       ⑦范成大撰,陆振岳校点:《吴郡志》卷三○《土物》,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438页。

       ⑧皮日休著,萧涤非、郑庆笃整理:《皮子文薮》附录一《皮日休诗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84页。

       ⑨陆龟蒙著,宋景昌、王立群点校:《甫里先生文集》卷八,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04页。

       ⑩孙望编著:《韦应物诗集系年校笺》卷九,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459页。

       (11)张篷舟笺,张正则等续笺:《薛涛诗笺》(修订版),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6页。

       (12)本文关于《唐六典》、《通典》、《元和郡县图志》、《新唐书》等史籍所载的土贡时间,主要参考了王永兴《唐代土贡资料系年——唐代土贡研究之一》(《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4期),下文不具注。

       (13)刘禹锡著,瞿蜕园笺证:《刘禹锡集笺证》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164页。

       (14)关于唐代山西地区的葡萄土贡研究,参见陈习刚《唐代葡萄种植分布》[《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及《中国古代葡萄、葡萄酒及葡萄文化经西域的传播(一)——两宋以前葡萄和葡萄酒产地》[《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15)读者或许会有这样的疑问:所谓南北两地流动的土贡物产的流动终点均在长安、洛阳二都,这岂不与用于上贡的土贡的中央流动方向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土贡的地方流动性又如何体现?实际上,如果我们从土贡的接收方而不是从土贡流动的目的地的角度对这个问题加以思考,答案便非常明了。上述土贡物产的流动终点虽然是长安、洛阳,与传统土贡的中央流动方向一致,然而两者的接收方却存在差异。传统土贡的中央流动的接收方是朝廷,而上述土贡物产的接收方却是个人。朝廷所在的长安、洛阳代表中央,而个人所在的长安、洛阳则代表生活的地域。

       (16)张籍撰,徐礼节等校注:《张籍集系年校注》卷八,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936页。

       (17)谢思炜:《白居易诗集校注》卷三二,第2478页。

       (18)刘禹锡著,瞿蜕园笺证:《刘禹锡集笺证》卷四,第1219页。

       (19)刘昫等:《旧唐书》卷一○五《韦坚传》,第3223页。

       (20)参见孔祥星:《唐代江南和四川地区丝织业的发展——兼论新疆吐鲁番出土的丝织品》,中国唐史研究会编:《唐史研究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王永兴:《唐代土贡资料系年——唐代土贡研究之一》,《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4期;《试论唐代丝纺织业的地区分布》,《魏晋隋唐史论集》第2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

       (21)谢思炜:《白居易诗集校注》卷三一,第2408页。

       (22)彭定求等:《全唐诗》卷三八八,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4379页。

       (23)谢思炜:《白居易诗集校注》卷一六,第1286页。

       (24)元稹著,周相录校注:《元稹集校注》卷一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496页。

       (25)(28)方世举著,郝润华整理:《韩昌黎诗集编年笺注》卷四,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198页。

       (26)谢思炜:《土居易诗集校注》卷三四,第2597页。

       (27)邵博撰,刘德权、李剑雄点校:《邵氏闻见后录》卷二七,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15页。

       (29)元稹著,周相录校注:《元稹集校注》卷一七,第555页。

       (30)孙思旺:《刘禹锡元稹枕鞭唱和诗系年纪事辨正》,《文学遗产》2012年第5期。

       (31)刘禹锡著,瞿蜕园笺证:《刘禹锡集笺证》卷五,第1286页。

       (32)乐史撰,王文楚等点校:《太平寰宇记》卷一四○,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722页。

       (33)参见日比野丈夫:《新唐书地理志の土贡につい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京都:同朋舍1977年版;大津透:《课役制と差科制——课·不课·课户にふれて》,池田温编:《中国礼法と日本律令制》,京都:东方书店1992年版;黄正建:《试论唐代前期皇帝消费的某些侧面——以〈通典〉卷六所记常贡为中心》,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6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4)孙思旺认为,“附加在鞭上的礼意”和几个因素有关:“其一,在古代,马是重要的交通工具,鞭镫鞍鞯之属自然也就成了常用的配套物品。其二,马鞭的制作材料主要是竹,而竹因疏朗修润有节,通常被引为道德君子的象征。其三,鞭的用途主要是策马前行,引申开来,遂有激励进取之义。”元稹的赠鞭主要是取第三义,刘禹锡的谢鞭兼取第二义、第三义,“多节端直、岁寒露青是赞美元稹的德行,策马同归、关树扶疏则是对二人前途的乐观预料”(孙思旺:《刘禹锡元稹枕鞭唱和诗系年纪事辨正》,《文学遗产》2012年第5期)。

       (35)吴兢撰、谢保成集校的《贞观政要集校》卷八《论贡献》记载,贞观二年太宗谓朝集使曰:“任土作贡,布在前典,当州所产,则充庭实。比闻都督、刺史邀射声名,厥土所赋,或嫌其不善,逾境外求,更相仿效,遂以成俗。极为劳扰,宜改此弊,不得更然。”(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457页)李林甫等撰《唐六典》卷三《户部郎中员外郎》记:“旧额贡献,多非土物。或本处不产,而外处市供;或当土所宜,缘无额遂止。开元二十五年,敕令中书门下对朝集使随便条革,以为定准,故备存焉。”(陈仲夫点校,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64页)杜佑《通典》卷六《食货六·赋税下》中言:“按令文,诸郡贡献皆尽当土所出,准绢为价,不得过五十匹,并以官物充市。”(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22页)

       (36)参见王永兴《唐代土贡资料系年——唐代土贡研究之一》(《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4期)第60页。

       (37)彭定求等:《全唐诗》卷五九○,第6846~6847页。

       (38)谈钥纂修:《嘉泰吴兴志》卷一八《食用故事》,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4841页。

       (39)参见阎守诚:《从唐代看中国传统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1期;张雁南:《唐代商品经济与消费结构关系探析》,《思想战线》2007年第4期。

       (40)李昉等:《太平广记》卷一九六《豪侠四·潘将军》引《剧谈录》,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470页。

       (41)方世举著,郝润华整理:《韩昌黎诗集编年笺注》卷四,第198页。

       (42)李林甫等撰《唐六典》卷三《户部郎中员外郎》记曰:“凡天下朝集使皆令都督、刺史及上佐更为之;若边要州都督、刺史及诸州水旱成分,则佗官代焉。皆以十月二十五日至于京都,十一月一日户部引见讫,于尚书省与群官礼见,然后集于考堂,应考绩之事。元日,陈其贡篚于殿庭。”(第79页)

       (43)商壁等:《岭表录异校补》卷上,广西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第30页。

       (44)谢思炜:《白居易诗集校注》卷二三,第1894~1895页。

       (45)彭定求等:《全唐诗》卷七六三,第8662页。

       (46)元稹著,周相录校注:《元稹集校注》卷三九,第1004页。

       (47)韩愈著,刘真伦、岳珍校注:《韩愈文集汇校笺注》卷二三《唐故正议大夫尚书左丞孔公(戣)墓志铭》,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2517页。

       (48)彭定求等:《全唐诗》卷一九七,第2020页。

       (49)彭定求等:《全唐诗》卷五九○,第6847页。

       (50)张伟然通过文化地理学的研究方法,探讨了唐代南北文化之间存在的地域差异(《唐人心目中的文化区域及地理意向》,李孝聪主编:《唐代地域结构与运作空间》,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307~412页)。李浩则从地域文学史的角度,探讨唐代地域文学的差异,认为唐代文学的空间差异始终存在(《大唐之音和而不同——以唐代三大地域文学风貌为重心的考察》,《文学遗产》200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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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晚唐土工产品的地方流动--以地方官礼为中心_白居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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