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政领导干部论文,经济责任审计论文,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才刚刚起步,就目前来说,主要围绕与经济工作相关的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权等“三权”展开审计,从任职期间本级财政收支情况、财政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遵守财经法纪情况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审计评价。
二 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这项工作综合性强、审计对象层次高、影响大,在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诸多方面也不同于以往的财务审计,审计作出评价的难度大,在实践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和难点。
(一)审计的范围和重点较难把握。
从理论上讲,对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应该涵盖其权力覆盖的每一个层面。他们既要对本区域经济工作负全责,同时还分管一些政府工作职能部门,工作内容很多,范围很广,权力无所不在。不能只审其直接管理和参与的经济活动,对不直接管理的重要经济活动也应进行审计。但审计机关要在有限的时间、靠有限的人力,对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审计是不现实的。而各地区的具体情况不同,管理方式也复杂多样,在实际中如何确定审计的范围和重点,是比较难把握的问题。
(二)缺乏具体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
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的权力是多方面的,如何客观、准确、具体的对其任期内经济事项进行评价,是一大难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方面进行定性评价,但是目前缺乏具体明确的审计评价标准,没有量化界定,审计人员难以操作;二是从财政收入增长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投入增长率等几个指标进行定量评价,基本上能够反映一个地区财政综合实力,但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范围很广,仅凭财政财务收支有限的几个经济指标来反映、评价他们的业绩,太单薄,不符合评价要求,而且容易受到地区间差异的影响。
(三)经济责任的界定标准不够清楚。
在界定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时,有两个难点:一是如何界定清楚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虽然修订后的审计法,对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有明确的定义,但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除规定的直接责任外,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者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该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二是如何界定清楚党委和政府两个“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对一个地区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决策有的是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有的是两个“一把手”共同决定,有的是其中一人提议另一人同意,如何界定清楚他们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较困难。
(四)绩效审计有待逐步深化。
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不断发展,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逐步纳入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这就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必然朝着绩效审计的模式发展。但是目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仍没有能够突破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框架,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
(五)审计成果的转化需不断加强。
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处理和应用。当前各个地区都在逐渐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中的重要作用,但由于体制、机制、时间等因素,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先离任,后审计”的居多,这样容易产生组织部门的用人与审计脱节,削弱了审计监督职能,而且在政府换届时大批量交办的离任审计任务,使审计机关疲于奔命,穷于应付,审计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审计风险很大。
三 完善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以“三权”为核心,以财政资金流向为主线,合理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地区党政领导干部与经济工作相关的权力主要有“三权”,即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权。对他们的经济责任审计,也主要围绕这“三权”展开。(1)经济决策权主要通过对党委、政府会议纪要、发布文件以及经济开发区等审计,审查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对外投资、土地出让、产权制度改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决策的程序是否规范、民主。(2)经济管理权主要通过对财政、税务、国土、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进行审计,审查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组织财政收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3)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权主要通过对城建、交通、教育、劳动等掌握资金较大的部门进行延伸审计,审查这些部门执行预算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另外,还要审查党委办或政府办的财务收支,用以评价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在审计过程中,以财政资金流向为主线,对“三权”所涉及的重点资金、重点部门、重点项目进行审计,分析财政收入增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投入增长、社会保障征收和发放等指标,对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
(二)不断完善评价体系,建立统一的定性和定量评价指标。
一是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方面的评价的标准进行量化。如去年底,青岛市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对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评价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三个等次,标准为审计对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进行调整的幅度以及数额大小。二是扩大指标体系覆盖的范围,纳入一些体现推进地区经济发展、推进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地区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重要方面的指标,也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对同一水平的地区进行横向比较,不同水平之间根据事先拟订的标准进行调整后比较,从而增强审计评价结果的可比性。
(三)分清职责、权限,科学界定经济责任。
1、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定。对授意指使下属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直接决策或审批的行为、在大多数班子成员反对的情况下由党政领导干部最后拍板决定的行为、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等,领导干部承担直接责任;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且大多数班子成员一致同意的行为、所属部门出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并不知情的问题等,领导干部承担主管责任。
2、两个“一把手”责任界定。未经集体研究的事情,谁决策谁负直接责任;共同决定或共同签字的,均负直接责任;谁分管的工作谁负责。
(四)大力推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审计。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绩效审计,它最能揭示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的显性政绩和隐性政绩,最能分清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现实责任和历史责任。对其审计应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1)预算编制科学性和预算支出结构合理性。主要是预算编制能否顺利实施到位并能产生预期效果,能否杜绝部门、单位在预算编制方面的造假和不真实性;预算支出是否向转移支付、科技文化卫生、资源环保等方面倾斜,体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科学发展观。(2)重点建设、重点投资体现效益性。一个地方的发展不能只顾短期利益、仅发展短、平、快的产业,而是要兼顾公共设施建设和基础工业(如交通、能源、水利)投入,将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结合起来,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3)兼顾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包括解决失业问题及提供就业机会、保护环境与治理污染,提高全民文化素质等。
(五)加大与组织、纪检、监察、人事的合作力度,强化审计成果转化。
组织部门要结合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需要,提出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对象和重点内容,从离任经济责任逐步转向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列入领导干部的档案;纪检监察机关每年要按照廉政建设的要求,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及时向审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审计机关要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改进方法,确保审计质量,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有明确的处理意见或建议,并抓好落实,提高审计成果转化工作的时效性。
标签:经济责任审计论文; 党政领导干部论文; 经济论文; 审计质量论文; 审计计划论文; 会计与审计论文; 审计方法论文; 时政论文; 经济学论文; 离任审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