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的思考论文

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的思考

李春生1,祝 鹏2

(1.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00;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北京 100000)

[摘要] 主要从科技创新型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出发,通过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和生命周期的总结,结合案例,阐述企业可借助多种知识产权保护形式的延长技术创新产品的保护周期,从而确保企业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格局,给企业带来持续的市场竞争地位。

[关键词] 科技创新企业;知识产权;生命周期

1 我国科技创新企业知识产权现状

当前,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技术创新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如何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技术创新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知识产权保护被视为促进技术创新的重要举措。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者提供了一定期限的技术垄断权,通过保护创新者的经济利益,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激励技术创新。在我国,中小企业是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主体,是国家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目前,我国65%的发明专利、超过80%的新产品均来自中小企业[1]

05 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在中国维持一个可持续的高增长。中国市场还有很大发展潜力,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同中国的商业联系,巩固我们在中国的领先地位。

创新是企业创造新的长期经济价值的唯一办法。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新的商业创新模式和技术创新,迅速传遍全世界,企业创新主体管理技术和它对市场的运作能力,是经济成功的关键。今天,越来越多的科技创新公司已经意识到企业轻资产的重要意义,公司的整体价值越来越取决于它所拥有的以技术、设计和品牌形式组成的无形资产。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机械使用量的增加,建设农村加油站,满足广大农户对油料的使用需求,已成为当下一项比较重要的民生问题。农村加油站经营品类单一、加油时间不固定、人员维护成本增高等实际问题,阻碍了加油站的规模性发展。我们选择加油站、充电桩、自助洗车与新零售无人售卖结合,形成新农村枢纽生态圈,提出建立新农村综合自助服务区的理念,建议用大数据合理规划站点、节省人工运营成本、建立智能化一站式服务,以满足农村新形势发展的需求。

然而,我国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实践中仍然属于最基本的初级阶段,基本仅仅采用单一专利或商业秘密保护其技术产品。众所周知,专利保护是存在期限的,商业秘密也同样,商业秘密保护一旦被竞争者反向工程,或企业自身原因泄密,则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将荡然无存。本文借助两个案例详细阐述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式、生命周期以及如何构建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确保企业获得持久的竞争力,为企业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一点借鉴。

2 研究内容

2.1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式和保护期限

案例2:紫色药丸

表1 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的形式和保护周期

2.2 案例部分

阿司匹林是Felix Hoffman在1897年开发的,他是在德国拜耳公司工作的一名研究化学的专家。阿司匹林作为一种新的医药药物产品,在1899年由拜耳公司获得一种阿司匹林物质及生产方法的专利。

案例1:阿司匹林

企业的创新主要包括对来自科学技术的发明获得的新产品、定制化的产品与服务组合方案、用户体验创新等。其中,企业可借助原始表达的广告创意等借助版权法调整范围来营销自己的产品,扩大市场份额,或者借助商标、服务标志或商业外观为创新成功地营造企业品牌,上述两种方式有时可以带来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转移或保护生命周期的延续”。下面通过两个小案例介绍不同知识产权保护形式的恰到好处给企业带来的市场竞争优势。

阿斯利康对抗仿制药生产商不可回避的进入和基于价格的竞争的第二个手段,是开发第二代质子泵抑制剂化合物,商标名为Nexium®,该化合物专利将于2012年到期。该药的效果略有改善,2001年初投放市场并被称为“今天的紫色药丸”。通过仔细的有针对性的广告细分和分销控制,阿斯利康把很大比例的Prilosec品牌的忠诚客户引向Nexium化合物。转移的媒介是两种药丸都相同的紫色。在多代质子泵抑制剂产品上,都施行了这一周密的价值转移或知识产权保护周期的延续,这为阿斯利康公司在质子泵抑制剂产品种类上,从2006年保持每年60亿美元的收入[3]

王老师:所以,在我看来,英语教学不能淡化语法,而是应该强化。但是,我们需要改变以往“先教语法、再练会话”的做法,可以先培养学生的语感,再进行语法教学。如果一味地轻视语法、淡化语法教学,最后很可能事与愿违。我希望您能把我们一线教师的这些想法与课改专家好好沟通、交流一下。好的改革应该是自下而上的,应该多听听一线教师的意见;如果都不太了解一线教师的教学实际情况、不关注一线教师已经积累的经验,那么改革对一线教师来说就会成为一个障碍,对学生也未必有好处。

知识产权的组成要素主要有科学技术类、原创表达、地理标志和商标品牌。其中,科学技术借助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原创表达借助版权法保护,地理标志和商标分别以相应的法律加以保护。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的形式和保护周期如表1所示。

监测系统主要是采集光伏组件输出电压、电流信号.但是,阵列中的电压、电流值较高且电池板间具有电位联系,导致目前实现直接测量比较困难.研究前期,提出一些测量方法:共模、差模、V/F转换无触点采样等方法来测量电压[3],但都存在精度低,线性度差,电压测量范围小,响应速度慢,不能适用于任何波形等缺点;采用直放式LEM传感器、罗氏线圈、电磁式电流互感器、TMR电流传感器、分流器或直接检测等方法来测量电流,但是存在零点漂移、破坏原有系统完整性、影响被测电流波形、绝缘难度大等问题[4].

知识产权制度通过使其他人难以复制创新的无形的方面,来奖励原始创新者,从而保持原始创新者的市场优势。然而,企业要想在生命周期短的产品保持持久的市场竞争优势,其所要采取的保护方式就不应该仅仅是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技术秘密,所有的制度都要被恰当地、有序地利用。在决策制定过程中,其要考虑两个方面要素:知识产权保护组成要素结构;知识产权保护生命周期的连续性,即考虑保护周期,尽可能延续保护时间。

知道专利的保护期有限和积极对抗仿制药生产商的进入市场,拜耳公司着手为它新产品推广一个商标。当阿司匹林专利到期后,该公司通过它建立的Aspirin®商标,继续从阿司匹林的销售中获利,即在一项专利到期后,继续利用一个商标来保护市场份额,从而延续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地位,延续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周期[2]

3 案例思考

阿斯利康(AstraZeneca)和用于治疗慢性胃食管反流病的质子泵抑制剂(ppi)Prilosec®。该化合物专利2001年到期,距该化合物专利到期前的很长时间,阿斯利康的专业人员分析了所有他们能用的知识产权工具,来保护他们在独创的奥美拉唑分子药上的投资。其中一个选择包括将Prilosec称为“紫色药丸”的广告创意,并使用相应的商业外观将它投放到市场。通过巧妙的、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广告,阿斯利康能够在胃食管反流病的治疗方案与“紫色药丸”之间建立对等关系。

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司、森林消防局和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省森林消防总队、哈尔滨市政府、大庆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成功的创新,可能是科学技术类,或是其它种类。在将商业利益延展至专利生命周期之外的过程中,商标也是有用的。用于将提供商品的核心功能的独特性,与目标顾客心中对其的认识之间建立一个对应关系是决定知识产权保护生命周期能否连续的关键因素。其中,可以延续科学技术类功能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周期的载体可以为商标、服务标志或商业外观等知识产权要素形式。商标、服务标志或商业外观可以构建品牌的独特性,如果通过产品核心功能独特性(专利或商业秘密)与品牌(商标、服务标志或商业外观)之间建立对应关系,那么通过品牌上产生的信誉,原始创新的来源标识优势的存在,上述知识产权组成要素的构建可能持续超出专利或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保护形式的有限生命,正如案例1所示。

当产品功能是独特的情形下,专利或商业秘密保护可以防止其他竞争者复制、侵占市场份额的合理保护手段。但广告创意是一种原始的表达,起可以告诉顾客所出售商品功能的独特性,向目标市场群体发送恰当的信息,版权法可以保护表达原创的方面,防止竞争对手未授权的复制。因此,通过用于将提供产品功能的独特性,与目标顾客心中对其的认识之间建立一个对应关系。这一组合就是版权带给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保护延续生命的重要手段之一,即通过传统或非传统方式的广告在功能独特性(专利或商业秘密)之间建立对应关系,那么借助广告创意带给原始创新的来源标识优势,可以延续单一专利或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保护生命周期,正如案例2所示。

当既有技术、又有市场的情形下,企业的品牌(商标、服务标志或商业外观)或广告创意就可以延续保护企业的技术产品,防止其他竞争者混淆市场,抢占市场份额。因此,作为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者应将科学技术类产品、广告创意作品、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相关的权利结合,建立对等关系,构建知识产权保护要素的组合,构建知识产权价值转移的时间资源分配,延续知识产权保护生命周期,从而可以建立和保持持久的市场竞争优势。

4 结语

希望科技创新型企业相关知识产权管理者阅读本文能够对技术(专利和商业秘密)、原创表达(版权)和品牌(商标、服务标志或商业外观)有新的认识,体会到一种新的前瞻性、创造性、价值导向的保护理念,从而更好地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实施强的知识产权保护组合,持续保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地位,为企业带来利益。

【参考文献】

[1] http://www.jintianchem.com/plus/view-7167-1.html.

[2] This case study has been compiled by IP Australia.

[3] J. Conley et al., “AstraZeneca, Prilosec, and Nexium: Strategic Challenges in the Launch of a Second-Generation Drug” Kellogg School of Management Teaching Case Study Series, distributed through HBS Publishing case #5-404-752, 2005.

[中图分类号] D923.4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2096-1995(2019)29-0210-02

标签:;  ;  ;  ;  ;  

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的思考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