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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23.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928(2000)06-0021-03
一、农村消费总量的分析
要把握好河南省农村消费总量的现状,我们必须站在两个角度上来分析这一问题,一是从质上,二是从量上来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在消费品市场方面全省农村地区的地位大体上经历了两个完全不同的变化阶段:80年代中期以前,也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第一阶段,改革主要是在农村地区进行,家庭承包制的推行极大地激励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伴随着农产品产量的大幅度提高,农民的收入和消费迅速得到提高,农村地区在全省消费市场中的地位和份额显著上升。1978-1985年,乡村地区所占社会商品零售额比重均在70%以上;8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的改革进入第二阶段,改革开始转向城市地区和国营企业,农村地区虽然在乡镇企业和流通等领域进一步改革,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农民的收入和增长都比前一阶段有所放慢,农村地区在社会商品零售额中所占比重开始下降,从1986年的71.5%下降到1998年的51.3%,减少了20.2个百分点。
从总量上分析,1998年全省县及县以下社会消费零售总额达767.93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0.0%。
在生产资料方面,农村对化肥、农机等各类生产资料的需求有所增加。全省农业生产总值(原值)达226.76亿元,较上年增长10.87%。在总值构成中,农户所有的达219.08亿,占总值的96.61%。这说明农民仍是农机市场的主力军;农机动力水平1998年底全省农业机构化总动力已达4764.44万千瓦,比上年增加426.57万千瓦,增长9.83%;各种农用拖拉机全面增长,农用拖拉机拥有总量达208万台,比上年增长0.09%,其中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比上年增长3.66%,小型拖拉机拥有量与上年持平;1998年全省化肥施用为382.80万吨,比上年增长7.7%;化学农药消费总量达9.10万吨,比上年增长7.1%;农膜使用量为7.49万吨,比上年增长7.8%。
在消费资料方面,农民对吃、穿、住、教育、医疗等的需求逐渐增加,许多商品从无到有,逐步进入农民家庭。下图为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生活费用支出情况:
单位:元
年份
1980年
1985年
1990年1995年
1997年
1998年
消费支出
总支出135.51
260.19
437.73929.39
1270.52
1240.30
食 品 78.49 145.83
240.93544.26
693.09
700.78
衣 着
18.48
28.38
43.22 77.07
101.6985.03
居 住
21.41
51.68
80.68
131.94
204.64
177.59
医疗保健
4.308.25
18.02
34.43
48.9950.06
交通通讯2.304.2
5.55
17.37
25.9229.72
文化教育3.807.14
22.30
63.53
103.28
113.79
及娱乐用品
注:数据来源根据《河南统计年鉴1999》、《河南农村统计年鉴1999》有关数据计算所得,以下同。
从表中可以看出,农民用于食品支出略有上升,但用于农、住的消费有较大下降;但用于发展型、享乐型如医疗保健、交通通讯和文化教育方面的支出都有所上升。
另外,以彩电、冰箱、摩托车、洗衣机等为代表的新型耐用品在农村的拥有率正不断上升,如下表所示:
农民家庭平均每百户主要耐用消费品年末拥有量
年份
单位
1980年
1985年
1990年1995年
1997年1998年
彩电
台- 0.382.81 12.0722.9828.55
洗衣机 台- 0.214.02 11.3616.9819.31
电冰箱 台-
- 0.24 2.17
4.88 5.31
摩托车 辆- 0.240.52
1.43
5.19 7.36
农村市场建设方面,1998年农村集市达4278个,虽然数量减少了144个,但贸易成交额却比上年提高了9.73亿元。
二、消费水平低
与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相比,农村居民消费的第一个特点是消费水平较低。1998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240.30元,仅相当于城市居民的36.3%,考虑到城市居民生活中存在着许多政府补贴的消费项目,如住房、水、电、交通、医疗等,因此居民实际消费水平城乡差距还会更大一些。
农民消费水平低还反映在消费的结构和质量上。1998年农村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为56.5%,比城市居民的恩格尔系数42.6%高出13.9个百分点。除了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消费外,农民用于发展和享受的生活消费支出比城市居民低很多。在食品消费方面,农民人均消费粮食比城市居民高很多。用于副食方面的支出比例也远远低于城市居民。从人均消费的肉、蛋、奶等产品来看,1998年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肉类11.88kg,而城市居民为14.4kg;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奶及奶制品0.08kg,而城市居民为4.27kg,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蛋类及蛋制品6.83kg,而城市居民为13.88kg;农民平均年消费水产品0.62kg,而城市居民为3.86kg。农村居民的食品质量和营养水平远不及城市居民;在衣着消费方面,农民人均消费支出为85.03元,而城市居民为442.34元;而且农民更多地消费低质、价廉的服装和布料,城市居民则更多地消费高档布料和成衣消费;居住方面,虽然农民人均住房面积优于城市居民,但城乡住房质量、内部装饰以及居住条件和环境的差别很大。如城市居民用于家庭设备及服务方面的人均支出为280.23元,而农村居民仅为55.07元;与1997年相比,虽然农民用于医疗保健、交通通讯以及文化娱乐及服务方面的支出均有所上升,但上升的幅度均低于城市居民。单纯从量上来说,1998年农民用于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文化教育及服务方面的支出分别为城市居民的29%、15.3%、35.5%;耐用消费品方面,农民每百户1998年末拥有彩电28.55台,洗衣机19.31台,摩托车7.36辆,电冰箱5.21台,而同期城市居民分别为98.14台、88.58台、12.82辆和68.33台,且城市居民耐用消费品的质量远远高于农村居民。如城市居民彩电消费正在向29、34寸等大屏幕,高清晰度过渡,而广大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多为18、21寸彩电。
三、消费增长慢
1998年全省农民人均生活费支出绝对额比上年减少了30.20元,是改革开放以来从未出现过的现象,结合前几年有关数字,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农村消费市场增长放慢这一特征。具体来讲,它反映在两个方面:
一是农村市场份额缩减。农村市场经历了第一阶段的快速发展后,农村市场份额从90年以来呈逐步下降的趋势。1998年,占全省人口82%的农村居民其社会商品零售额比重仅为全省的51.3%;而18%的城市居民比重高达48.7%。
河南省农村社会商品零售额比重
年 份
比 重
1978
76.3%*
1980
73.8%*
1985
71.25%*
1986
71.5%*
1990
55.2%
1995
51.1%
1997
50.8%
1998
51.3%
注:*为农村零售额占城乡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
农村地区在全省市场中的份额变化主要取决于人口城市化和城乡居民相对消费水平两个因素的变化情况。城市化对农村市场地位的影响作用是负面的,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它会持续降低农村地区的相对消费数量。人口城市化及由此所引起的乡村市场份额缩减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过程中的一种必然现象,当然也是合理的情形和趋势。
河南的城市化水平较低,且进展缓慢,1978年城市化水平为8.06%,1986年上涨到11.48%,至1998年城市化水平仅提高到17.65%(这远远低于30.40%的全国平均城市化水平)。而城乡居民相对消费水平差距的扩大,以及由此引起的乡村市场份额缩减却是农村市场份额缩减的主要因素,它也反映了一种社会分配不公现象的加剧。
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 单位:元/人
农民人均
相当于城市农村人均相当于城市
年份 纯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 生活费支出
居民消费支出
1978
104.71 35.98* 81.70
29.8
1980 160.78 47.1*
135.51
40.4
1985
328.78 58.61*
260.19 46.7
1990
526.95 45.7* 437.73 41.0
1995 1231.97 37.3
929.3934.82
1996 1579.19 42.1
1206.43
40.1
1997 1733.89 42.35
1270.52
37.6
1998 1864.05 44.2
1240.30
36.3
注:*农村人均收入与城市居民生活费收入之比
二是近年来随着农村居民消费增长比收入增长下降更快,其消费热情和消费倾向明显降低,以农民可支配收入中边际消费倾向指标衡量,1980-1985年为0.74,1985-1990年为0.89,1990-1995年为0.70,1996年为0.79,1997年为0.41,按现价计1998年可能是负值。从理论上讲,随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在满足基本生活消费之后,边际消费倾向有所下降,但目前农民消费倾向如此大幅度下滑且已超过了正常的变动范围,应视为1997年来的需求不振、消费趋冷现象的持续。
三是消费环境差。首先,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绝大多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在数量、布局、规模、档次和质量等方面与城市差距很大。其次,农村市场秩序混乱,使得广大农民对购买商品特别是农业生产资料以及耐用消费有所顾忌。其三,农村商品售后服务跟不上,使农民购买商品十分谨慎。此外,农村某些费用的收取过高也影响了工业品在农村的销售。
四、农民消费结构特点
1998年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生活消费分别为1864.05元和1240.30元。伴随着收入和消费水平的迅速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改善,消费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衡量居民生活质量和消费结构改善的最主要指标是恩格尔系数。1998年全省农民的恩格尔系数为56.5%,比上年上升了2个百分点,而全国农民平均恩格尔系数为53.4%。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这里面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1998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210元,生活性消费支出为1590元,其中用于食品支出为849.20元;而河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864元,生活消费人均支出为1240.30元,其中用于食品支出的为700.78元。生活消费支出少于上年30.20元,但用于食品支出却比上年多6.29元。另一个原因是我省农民64.1%处于温饱型,年收入在2000元以下,这部分农户的生活消费支出主要用于基本需求上,而全国平均57%的农村处在温饱水平上;三是与农民的消费心理有关,1998年物价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5%,人们“买涨不买落”的心理使农民相应地减少了用于衣着、住房等方面的支出,而用于食品方面的支出相应地略有上升。
虽然系数有所提高,但我们从食品支出结构来看,不足以说明恩格尔系数的提高就意味着农民生活质量的下降。1998年用于衣食支出比重比上年降低1.9个百分点,而用于副食支出比重却上升了4.5个百分点,用于食品的加工费支出比重也上升了0.4个百分点。从这个方面看,食品结构发生的变化使食品消费水平大幅度提高,从而形成恩格尔系数波动上升的态势。
虽然用于食品支出人均多支出6.29元,但用于衣着、居住方面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比去年下降16%和13.2%。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民生活消费中,用于发展型、享乐型消费的比重持续提升。1998年用于医疗保健的农民家庭人均支出提高了2.1%,用于文化教育的人均支出提高了10.2%,用于交通通讯的人均支出增长幅度最大,为14.7%。
农民消费结构变迁的另一方面表现在生活消费的商品化程度不断提高,改革开放之初,农民的货币性消费比例为56%,1998年农民生活消费中属于货币性消费的比例为61%。除了衣、食、住等消费之外,其他领域的消费基本上完全属于货币性支出;其实我省农民在衣、食、住这些传统的自给性消费中,与1980年相比,没有太大变化。这和全国农村相比是有差别的,1998年全国农民在基本生活消费方面,自给性消费比重均大幅度减少,这主要是不同地区农民由于收入差距较大以及基础设施水平有差异所导致的。
农民家庭平均人口生活消费支出构成 单位
项目 19801985
1990
1995
1997
1998
生活费支出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一食 品
57.9 56.0 55.0
58.6
54.5 56.5
二衣 着
13.6 10.9 9.9
8.3
8.0
6.9
三居 住
15.8 19.9 18.4
14.2
16.1 14.3
四家庭设备用 4.7
4.7
5.5
4.7
4.8
4.4
医疗保健
3.2
3.2
4.1
3.7
3.9
4.0
交通通讯
1.7
1.6
1.3
1.9
2.0
2.4
文化教育
2.8 2.7
5.1
6.8
8.1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