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制度改革的十种操作方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十种论文,产权制度论文,操作论文,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产权制度改革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点和难点,寻求切合实际的产权制度改革方式,是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十分重要的一环。实践表明,以下几种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值得借鉴:
1.法人持股,分体改制。这种做法就是保留原企业法人资格,成立总公司或集团公司,以能独立进入市场的分厂或车间为单位进行改制,车间或分厂的资产评估后入股,股份由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持有,为国有法人股,形成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持股控股的多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委托法人、各自面向市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总公司以股权为纽带参与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子公司独立承担一切经济责任,自主经营。总公司按股参与年终分红,分得的股红可以再次向子公司投入,也可以投向其他新项目。这种做法的主要特点是,回避了国家直接持股,企业既向国家纳税又为国家分红,实际负担过重的问题。国有大中型企业内部的车间、分厂较多,体系较全,比较适合采取这种方式。
2.灵活租赁形式,优化资本结构。其主要形式有三种:一是流动资金入股,部分固定资产租赁。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资产占用比例较大,股本以国有资产为主,分红率偏低,从而影响股东的投入积极性,影响改制的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拿出原企业的部分固定资产组建新企业,流动资金投入参股。这种形式的好处是便于在新旧体制衔接过程中,拿出直接参与生产经营的有效部分,减少不必要的资本占用,提高分红水平,提高企业的效益。二是租赁全部固定资产,改制组建新的企业。对资金比较困难的,一时难以购置大量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改制企业,可以搞没有固定资产的有限责任公司,新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全部租赁,以避免固定资产直接参股而增大股本的矛盾,缓解资金困难,使企业迅速转机建制。三是固定资产租赁,租金入股。即对通过租赁经营资金仍然紧张的企业,母体公司可以将租金的部分或全部作为股本投入企业,增强发展后劲。
3.划股出售,扩大增量。这是搞活国有资产的一条重要途径。把改制企业资产清理、评估后,划成等额股份,部分或全部向企业内部职工和社会法人出售。职工购买股份的资金可以一次交清,也可以先交部分购股款,以后逐年以股份所得红利交清。这种办法可使国家抽回大量资金,变一为二,变少为多,进行新的投入。对那些既管不了又管不好的中小型企业,采取这种办法进行改造比较有效。
4.辅体分离,主辅两活。在企业的改制过程中,把非生产性的医院、学校、食堂等辅助部分通过多种形式,从企业中分离出来,组成多个法人实体或委托法人实体,进入市场。把企业的社会职能通过改革的方式转向社会,轻装前进。通过“三步走”的方式,让辅体逐步强大起来。一是把辅体剥离出来,理顺关系,包死费用,独立核算;二是注入一定的资金,费用部分自理,逐步增植其市场适应能力;三是彻底推向市场,形成母公司持股的子公司或孙公司,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5.量化资产,折股联利。对中小企业,特别是集体企业多年积累形成的资产,可以量化成等额股份,按一定条件和比例,转记到职工个人名下,所有权仍然是集体的,职工只有受益权,不能继承和转让,让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经营者,还是资产受益者。职工不仅获得劳动报酬,而且参与利润分配,使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有物质上的感受,从根本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6.一厂多制,分枝嫁接。对资产规模大、产品门类多、经营范围广的大中型企业,把生产经营的不同环节、车间(分厂)、经营单位,分成适应多种改革方式的资产经营形式,或改为股份制、或租赁经营、或嫁接引资,形成多枝对接、合围改造,发挥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的综合优势。让各个部门都有竞争意识,人人都有风险感,从体制上调动企业、个人两个积极性。
7.析产求活,裂变重组。对整体优势递减,部分优势尚存的企业,把有活力的生产要素提炼出来,进行分化组合,让大厂生小厂,劣势厂生优势厂,从裂变中求生存。可以将企业全部资产评估折股,按组成的若干个经济实体分解划股,使债权债务随资产股份分解。新生企业的资产占用或投资回报方式是将收益的一部分返回母体企业。新生企业的资本除了来自母体企业的折股参股,还可以吸收社会资金,形成新型的母子公司体制,使整个企业分而治之,分而活之。
8.转债为股,转机建制。对债务过于沉重的企业,可以有两种方式转债权为股权:对国家财政“拨改贷”所形成的企业贷款、余额债务,区别不同情况,核定比例和数量,改贷款为投资,变成股份,增加国有资本金;对企业间的债务,在充分协商和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改为股权,通过企业资产改组重组企业资本金,由单一的国家出资改为国家和法人出资的股份制企业。
9.弃旧图新,转产改营。对地处市区而效益不好、亏损严重的企业,实行弃旧图新,迁址转变,“退二产进三产”,发挥原有厂房及土地占有的优势,改营其他行业,组建新企业。
10.兼并联合,参股经营。即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可以是全额收购;也可以是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权债务,冲抵企业资产,或者将劣势企业的剩余资产并入优势企业;还可以是注资改造,从而取代被兼并企业的产权,将被兼并企业改组成优势企业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参股经营,把兼并企业改成股份制企业,以全新的机制参与市场经营、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