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文化竞争力_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文化竞争力_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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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004(2008)03-0017-03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每个民族历代先辈奋斗和创造的历史实录。作为一种以口传心授的方式被不断地创造和传承下来的、具有广泛群众性的、民间的活态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承载的是整个民族的文化记忆与文化精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各民族获取文化认同,维护文化主权,有利于民族国家抵制外域文化霸权的渗透,并在国际文化竞争中提升本国的文化竞争力。

提升文化竞争力,是国际国内复杂形势的要求。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文化已经成为推动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我们正进入一个文化比任何时候更重要的时期”。[1]一个国家与民族强大与否,既取决于经济实力,也取决于文化实力。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所指出的,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潮的相互激荡,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成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

就目前的国际形势而言,政治多极化趋势继续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包括文化竞争力在内的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文化竞争力的大小主要表现在文化交流中文化产品的输出能力。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和现代化传播手段的普遍运用,国家间文化交流的广度、深度和速度都获得了巨大的突破,所谓的“地球村”已经成为现实。然而,这种文化交流和信息沟通是极不对称的。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其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资金和传播等方面的优势,不遗余力地向其他国家输出文化产品,传播他们的政治主张和价值观念,造成其他国家在文化交流中严重的文化“逆差”。文化“逆差”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在与其它国家进行文化交流中引进文化要素的数量大于输出文化要素的数量,外来文化对本国的影响大于本国文化对外国的影响的现象。经济上处于劣势的国家和民族,在文化交流中同样处于不利的境地。当今,美国不仅是世界上最大的商品输出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文化产品输出国。近年来席卷世界的好莱坞电影《泰坦尼克号》在全球创下了十几亿美元的票房价值。美国《读者文摘》已发展为年收入25亿美元的国际性大企业。图书报刊是文化知识的载体,图书报刊的进出口贸易可以看做是文化交流的最主要的实体形式。而统计数据表明,在1998年我国图书报刊进出口贸易中,进口为3925.4万美元,出口仅为1212.65万美元;电子出版物出口仅2种,进口却高达170种,出口仅为进口的1.176%。在我国儿童电视节目中,“迪斯尼”系列卡通片占50%,日本和其他国家卡通片占16.7%,国产儿童电视节目仅占30%左右。[2]由此可见,文化生产力的发展已成为21世纪的核心话题之一。文化产业已成为世界新的经济增长点。只有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增强文化竞争力,必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文化与经济、政治的相互融合,使得文化的含量已经成为衡量综合经济水平的重要指标。在各国产业格局中,文化产业作为增长最快的优质产业,近年来在经济增长中的份额逐年增加。据统计,日本文化娱乐消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美国文化产业的产值已占GDP总量的18%~25%。而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26%。美国的视听产品已经成为仅次于航空航天的主要换汇产业,占美国总出口额的13%。1996年至2001年,美国经济增长率为3.6%,而媒体娱乐业的增长率却达到了6.5%。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局的调查报告显示,世界文化产品贸易额从1980年的478亿美元增加到1998年的2137亿美元[3]。美国经济学家约翰·霍金斯在《创意经济》一书中指出,在1999年全球的创意经济产值为2.2万亿美元,而且以每年5%的速度增长。1999年全球国民生产毛额为30.2万亿美元,创意经济占其中的7.3%。[4]又有数据显示,在经合组织国家中,创意经济的年均增长速度是制造业的4倍。[5]从2001年的世界市场规模来看,动画、游戏、电影、音乐等文化内容产业的世界市场规模都远远高于造船、半导体、家电等传统制造业。以韩国为例,在韩国亚洲经济危机后的恢复过程中,文化产业的发展功不可没。1997年,受亚洲经济危机的影响,韩国的外汇储备降到历史最低,众多大财团解体,1/3的银行倒闭,失业率大幅增加,然而,不到5年时间,韩国经济再次崛起,1999年经济增长曾经反弹至10%左右。现在,韩国是公认的文化出口大国。数字游戏被确定为韩国的国家战略产业,自1998年以来产值翻了一番,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天堂”游戏,不仅风靡亚洲,而且与微软和索尼等巨头游戏产品在国际上形成掎角之势。[6]2004年,影视剧、网络游戏等韩国文化产品所带动的“韩流”几乎席卷整个亚洲。韩国贸易会在一份关于“韩流”经济影响的报告中称,对中国内地、日本、泰国、中国香港和台湾与“韩流”相关的商品出口,使韩国获得了9.18亿美元的收入,占上述5个经济体商品出口总额的7.2%。

世界文化产业的强劲发展态势,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首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有的文化产品生产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而且,外国文化产品的大量涌入也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发展本国文化产业的紧迫性。其次,近年来我国科学技术、尤其是IT业的高速发展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再加上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以及加入WTO为我国参与世界文化产业竞争创造了条件,也迫使我国的文化产业不得不加入国际竞争。同时,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迫切需要、也必须借助文化产业的发展重建“中国形象”和中国的产业形象[7]。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的文化产业还有很多不足。首先是市场建设相对滞后,产品的科技含量不高。文化产业的兴起,把科技、市场和文化结合在一起,赋予文化以新的发展形态。文化上的优势已在很大程度上转化为文化与科技、市场相结合的优势。文化产业化经营要求必须进行市场化运作,而我国目前的文化市场建设还相对滞后,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缺乏应有的活力,文化经济政策还不健全,这些都是亟须解决的问题。文化产业只有注入科技的力量,才能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其次,就是人才的严重短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人才是关键,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以人才资源建设为主题,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努力造就一批管理人才,这种人才应该具有开拓精神和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行情和国际规范,并富有责任心和创造力。我们要勇于面对全球化时代带给我们的机遇与挑战,在文化竞争中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但我们现在的开发程度、商品转化率、经营管理水平以及文化产品的精神蕴涵和艺术品位等都还有待提高。如果本国的文化产品缺乏竞争力,就会导致文化资源的外流,文化资源的外流又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文化产品竞争力的提高。花木兰是中国历史上的巾帼英雄,而迪斯尼公司则用这个素材拍摄了动画大片《花木兰》,又将这张“中国牌”打向世界市场,仅在上海的票房就达230多万元。《三国演义》演绎的是中国历史,在中国家喻户晓,而开发出风靡世界网络市场的《三国演义》游戏软件的却是日本厂商。由此可见,对我国传统文化资源的研究保护、开发利用,增强文化产品的精神底蕴、艺术品位、科技含量对于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竞争力至关重要。

发展文化产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充分发掘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本土传统文化资源的现代价值,有效吸收外来文化的优秀成果,在创造性的融合中,形成先进的文化价值体系和文化培植机制。在我国五千年文明发展史中,厚重的文化积淀形成了难以估价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产业赖以发展的雄厚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代先民创造的极其丰富和珍贵的文化财富,是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民族情感、个性特征以及凝聚力与亲和力的重要载体。他所包含的口传作品、民族语言、民间表演艺术、风俗礼仪节庆、美术音乐及乐器和传统手工艺技能等等无不凝聚着人类文化记忆的点点滴滴。这些文化记忆由于年代的久远、时事的变迁以及其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与其最初的形态已经相去甚远,我们今天所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趋于符号化了。换言之,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化“活的记忆”,所呈现出的是各种文化符号的活态聚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丰富的文化符号可以成为发展文化产业的文化资源,为文化产品的符号价值的生产提供原材料,利用各类传统节日可以发展旅游业;各种民间戏曲可以进入演出市场,实行产业化运作;各种民间服饰中的民族元素可以进入纺织业,提升我国纺织产品的竞争力……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运作成为可能。但并非所有的文化符号都可以转化为符号价值,只有那些具有独特性、具有文化示差作用的文化符号才能成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文化资本。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在人类历史中的不可复制性而呈现的独一无二性使其成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的文化资本。

有人说,文化产业本身就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悖,正是文化产业的全球发展导致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破坏而非保护。但事实并非如此,文化产业作为现代工业的一部分,其本身所蕴涵的抑制差异性的标准化特征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对以独特性为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一定程度的冲击,但这绝不至于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相反,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所蕴涵的丰富的符号价值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代表的文化的差异性也是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的重要的文化资本。从理论上讲,不同区域的文化产品都有其不可取代的价值,都有面向全球市场的权利和条件,全球文化互动的内在动力正在于不同文化在形势与意义上的互补,换句话说,文化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文化的差异性,而各民族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恰恰是文化差异性的集中体现,在此意义上,文化产业的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致的,甚至可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某种内驱力。但就目前文化产业的发展形式来看,全球文化产业发展的极不平衡导致文化商品流通与交换中的严重失衡,从而使这种“全球意义”的以差异性为基础的文化产业失去了各民族文化平等对话的能力,“文化产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经济技术发达的西方国家通过一些支配程序而展开的全球作业的代名词。在西方强势文化全球化的压力下,一些发展中国家或文化弱势国家的文化市场被并不能反映他们生活的符号和形象所占领,使其难以讲述自己的故事和经验,从而导致其民族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进而威胁世界文化的多样性。这一点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文化多样性宣言》中也有所体现,《宣言》明确指出世界上文化物品的流通和交换存在着失衡现象,是对文化多样性的一种威胁。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消亡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文化产业的标准化生产,而在于文化产业全球发展的极不平衡性。不可否认,由于历史的、经济的、政治的等多方面的原因,在文化产业的发展方面我们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依然很大,但是,这恰恰说明我们发展文化产业的迫切性与重要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重要的文化资源和文化资本正是发展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产业的坚强后盾。我们应当看到,文化产业的生产模式,如果运用得当,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生命力。这在世界许多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都得到了很好的证明。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的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在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严格遵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文化产业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如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中破坏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生态性、传承性、变异性等特征,偏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应遵循的真实、生态、人本、发展等原则,就会在不同程度上造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损害,违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使文化产业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灾难,使提升文化竞争力成为一纸空文。

[收稿日期]200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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