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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府对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创新扶持的方式,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课题。澳大利亚、新西兰政府对中小企业管理和扶持的系统做法,特别是澳大利亚政府所资助的商业企业服务中心(简称BEC)模式,对于我国政府创新服务方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澳、新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20世纪80年代,澳大利亚经济不景气,平均失业率高达10%,年轻人失业率更是达到20%。为摆脱困境、促进就业,联邦政府将大力发展小企业作为解决就业的根本途径,为此大力发展商业企业服务机构和小企业孵化器,建立了大量的商业企业中心和企业咨询服务等机构。目前,在澳大利亚政府资助项目内大致有130多家商业企业服务中心(简称BEC)、80家小企业孵化器和7家商业联合会,仅有65万人口的新南威尔士州就有BEC50个。BEC属非营利机构,在政府和小企业之间发挥桥梁作用,促进小企业的设立,支持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具体有四个方面的功能:一是提供机制。各级政府可以通过该机制实施商业计划。二是提供咨询。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提供建议,为正在运作中的企业提供支持。三是通过资助私营企业的自主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加社区就业机会。四是广泛交流经验、技能。
在新西兰,小企业由联邦政府工业部归口管理。工业部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提供小企业项目扶持资金,激励各地区经济发展。其支持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设立“地区伙伴项目”,帮助地区制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并付诸实施。二是发展企业孵化器。联邦政府对孵化器的发展给予相关资金支持。管理形式与澳大利亚相似。孵化器管理单位应满足工业部的要求,即以满足资助要求为前提,建立服务网络,向小企业提供咨询建议和服务,指导入驻企业建立与发展,并应完成如下任务:管理孵化器使用政府资助的资金;促进现有孵化器网络和新建孵化器发展;促进孵化器网络成员之间资源共享;网站建设;促进企业孵化器良性运作;鼓励海外专家进入孵化器参与经营和管理;强化孵化器经理和入驻企业合理利用政府其他资助项目的权利。
二、“BEC”模式及其运作
澳大利亚的商业企业服务中心(BEC)一般设在社区,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该机构是由当地社区所有并提供支持,绝大多数隶属于国家商业企业中心网,从政府获取主要的资金支持,产权国有。除来自政府资金资助外,BEC还有会员费及赞助。
BEC为想创办企业而又缺乏经验的人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将那些不成熟的企业吸引到孵化器,予以扶持。除政策、税收支持外,各级政府对BEC还提供资金支持。即由政府出资购买BEC的服务,以支持小企业的建立和发展。政府支持BEC的资金由工业旅游资源部州和地区发展司负责管理。资助金额和方式因地区而异。各级政府除给予BEC资金支持外,还无偿提供办公用房。
政府职能管理部门与BEC签署合同,规定BEC每季度提交报表、每年提交年度报告,满足要求者可获得下一年度的资金支持。
1.BEC的目标定位、机构设置和运作方式
因社区情况不同,BEC的目标也不尽相同,从共性来讲大致有以下几点:促进社区内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促进社区内就业;加强社区能力建设;提高商业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能力;向社区提供参与国家经济及社会项目的机会;繁荣并活跃社区的商业。
BEC的服务方式灵活多样、实用有效,主要有一对一面谈、培训、电话咨询、互联网、座谈会、会展、联谊会、走访、信函、信息发布等。BEC一般都制作一套宣传手册,手册大致包括中心的目的及目标、中心的位置、电话、赞助商姓名等内容,用作联系卡片,发给来咨询的客户。
BEC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或一体化协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社区内的商人、社会知名人士及专家组成。成员包括一名会计师和一名律师,组成一个经验丰富的企业运营者网络,董事会为中心的法人实体,下设中心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中心经理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并与澳大利亚商业企业中心网保持工作联系。中心本身就是一个成功的小企业,能够向顾客展示其高效的运营模式。
BEC最初的活动之一是确定社区当前的工作范围并决定中心是否能协助当地社区完成这些工作。从当地获得的所有相关资料应予以妥善保存以备中心下一任管理人员使用。BEC对客户实行登记制度。因为中心管理人员无法事无巨细,样样都能兼顾,因此需建立一套联系网。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经理人员必须了解获得建议的渠道。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市场、生产、法律事务、财务、会计、财产、税务、联邦及政府部门,还包括当地政府、商会、负责经济开发的官员等。BEC的运作具体是通过专业团体(公司)来进行。专业团体人士包括:会计师、工程师、律师、调查人员、专利律师、市场顾问、融资顾问、建筑师、银行经理。与客户联络的每个专业团体都有当地人士参与。专业团体的介入和推荐程序的实施会提高中心在当地社区的商誉,而且会更好地参与社区商业企业的发展。在企业创办之初,企业无力缴纳相关的专业费,商业中心不是以竞争者的姿态出现,而是以协助者的身份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2.BEC的服务标准
(1)提供免费的符合社区需要的商业服务、建议和其他支持。客户的要求如果超出商业企业中心的能力,该中心应将客户介绍给其他有能力提供支持的机构。(2)应对客户的情况保密。由客户提供给BEC的经理及工作人员的绝密信息,在得到客户允许前,不得将信息向第三方透露。(3)将聘用有能力的商务顾问。商务顾问在BEC的工作应能充分发挥其专业技能,他们的工作表现随时受到监控。(4)应定期规定工作目标并监督、评估其工作表现,并将量化因素及客户的反馈意见作为主要的评估手段。(5)应有能力展示财务能力。(6)应根据政府部门与BEC的合同购买适当的保险,如职业险、为董事会成员及中心主管购买的保险、法律责任险、资产险、员工赔偿险、社会责任险和其他随时需要补充的保险。(7)应制定并执行关系到员工及客户利益的健康及安全标准。(8)应遵守所有的法律职责。(9)使用相同的图案、信头纸、标志、颜色及其他随时更新的可视、可读材料。(10)办公地点悬挂国家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小企业合作伙伴”标志。
3.政府对BEC的服务
政府对BEC的服务与管理的主要方式是合同契约。在合同中规定对小企业提供的服务范围,主要有以下14项:(1)提供免费的、实用的商业信息,为正在筹备中的企业和已成立的企业提供咨询和支持。(2)协助、指导客户如何准备商业方案,包括准备市场营销计划、预算和现金流的管理计划。(3)对小企业进行推广并向小企业提供商机。(4)向客户提供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获得的项目服务的信息。(5)向客户提供咨询。(6)将客户介绍给专业顾问(如会计师、律师、金融专家、市场规划专家)以解决所遇到的困难。(7)帮助小企业扩大发展,如为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提供进口替代市场和出口市场。(8)为小企业与当地从事商业、开发、可以增加就业机会的私营、国有企业和较大规模的企业牵线搭桥,相互合作。(9)与BEC的赞助商保持联络,包括工业、商业、专业协会、政府及社区单位等。(10)提供政府的政策法规和要求、金融信息、技术支持、产品开发、日常研究等方面的信息。(11)为客户提供商务和业务发展培训。(12)本地区社区为客户组织小企业网和联谊等活动。(13)BEC还负责执行其他政府项目,如新企业激励计划(NEIS)、就业网、商务计划、土著人企业发展、乡村咨询员等项目。(14)执行当地经济发展及创造就业机会的项目。其中,商务技能培训是指举办短期的研讨会,这些研讨会一般是由州和区域开发办公室举办,向正在筹备及已成立的企业提供一系列讨论商务管理问题的机会。研讨会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涉及的范围主要有:如何开办小企业、企业成功的基础、市场营销、企业财务报表及财务管理、运营企业的法律事务、在家里如何运营企业等。
三、启示与建议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或缺。我国的中小企业总量大致1000多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城镇就业人口中,75%的就业机会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改革的深化,社会就业矛盾日益尖锐,尤其是“40~50”(下岗职工)问题会更加突出,“20~30”(青年学生)的就业问题又浮出水面,在失业率继续攀升的过程中,就业形势将会越来越复杂。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对促进就业、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我国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借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经验,特别是借鉴澳大利亚的BEC模式,对于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重视创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借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经验,各级政府应从当地实际出发,创造条件建立类似澳大利亚商业企业中心和企业咨询机构,作为服务平台,承担相关服务职能。各级政府加强监督、审查制度和管理,派专门机构与该中介机构签订合同,并通过每季度报表、年度报告以及对本地区小企业服务和培训项目的效果的反馈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管理。商业企业中心由政府出少量资金,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其产权归政府所有,对它的运作实行委托方式即该机构受政府委托,对新办、已办企业进行管理、信息、技能等培训和指导。把那些想办企业而没有经营经验的人集中起来培训并给以帮助,以及对那些已办企业而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创立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和规范我国中小企业支持网络体系。
2.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近几年来,我国为扶持企业的发展,研究出台了一些政策性行政法规,特别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投入,民营企业的准入和金融支持在政策上已有较大突破,但对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尚未形成统一的、适用的政策体系。对此,应尽快研究并加以明确,应真正让中小企业感受到各级政府对它们的关心和爱护,特别是让中小企业这一市场竞争的“弱势群体”切身体会到政府的扶持和帮助。应根据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制订地方性行政法规,将《中小企业促进法》具体化、本土化,在中小企业的设立、信息、技术、金融以及服务载体的建设上予以全方位的政策扶持,切实把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3.运用市场机制发展商业企业服务机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联邦政府,他们既积极支持商业企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又出资予以支持,但并不大包大揽。而是与企业间建立一种合作关系,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其发展。政府出资,但不全包;企业依法规范运作;实行市场竞争机制,优胜劣汰;履行合同,严肃执法。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运用市场机制,建立和促进商业企业服务机构建设,必须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变原有的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管理为监督和服务。政府不是去取代中介的职能,而是规划、组织各方面的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经济、适用的服务,通过中介把政府的意愿以服务的方式让全社会受益。
4.提高支持发展中小企业的组织程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发展高度重视,推进的体系和模式明确、管用。我们也应借鉴这一做法,通过提高组织程度,把对中小企业发展创新服务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一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一课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要明确一个牵头的部门负责中小企业的发展扶持工作;三是要实行整体联动。近几年来,我国有些地区得益于行政主导,中小企业发展取得了很大进展。各级劳动保障、民政、财政、工商、税务、银行、妇联、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和组织在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践表明,有关部门和组织只有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开拓创新,才能将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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