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选择——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战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我们党领导和加快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战略部署。这一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战略,更加本质地展示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社会主义发展的全面性。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这篇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清晰勾画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壮美前景,为我们正确认识、全面把握和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这篇重要讲话,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在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上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对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所作出的新的贡献。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中国共产党人的神圣使命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从一定意义上说,一部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人类不断追求和谐社会理想的历史。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源远流长。按照中国文化的解释,“和”即和睦,含有和衷共济、政通人和、内和外顺等意蕴;“谐”即相合,强调顺畅、协调,力避抵触、冲突。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和谐具有广泛的意义,被运用到人际关系、家庭伦理、国家治理和认识自然等广泛领域。比如,人和:“和以处众”;家和:“家和万事兴”;国和:“协和万邦”;天地人和:“天人合一”,等等。《左传》写道:“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典型地反映了我国古代统治阶级和有识之士追求和谐社会的政治主张。从孔子的“和为贵”、“和而不同”,到墨子的“兼相爱”、“爱无差等”,再到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热爱和平、祈盼和顺、崇尚和美、追求和谐的价值取向。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社会理想,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从古至今已经延续了两千五百多年的“小康社会”和“大同社会”主张。据儒家经典记载,小康社会是指一种财产私有、生活宽裕、上下有序、家庭和睦、讲究礼仪的社会。而“大同社会”则是比“小康社会”更高级的公有共享、其乐融融的和谐社会。西汉时期的《礼记·礼运》篇对这一社会理想蓝图进行了形象的构画:“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赋而不作,故外户不闭,是谓大同”。这种“大同社会”理想蓝图,成为历代人们追求美好社会的重要价值来源。陶渊明的“世外桃源”、洪秀全的“太平天国”、康有为的《大同书》、孙中山的“天下为公”等等,无不受到这种理想社会价值观的深刻影响。
在西方社会的哲学与政治学视野中,和谐思想也极为丰富。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最早把“和谐”作为一个哲学范畴,他认为:“什么是最智慧的——数;什么是最美好的——和谐”。古希腊另一位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在肯定和谐价值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对立和谐观”。和谐不仅作为西方哲学思想的重要范畴,而且很早就被引入政治与社会领域。柏拉图提出“公正即和谐”的重要观点,强调统治者、军人和劳动者三个等级应各司其职、互不干扰、都有节制,这样才能实现和谐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则最早提出了社会和谐结构理论,他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权应该由中等阶层来掌握,这样就能很好地协调贫富两个阶层的利益,避免矛盾和冲突,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这一社会治理主张,可以说是现代“橄榄型”社会结构主张的最早思想来源,至今具有现实意义。
十九世纪初的欧洲空想主义关于和谐社会理想方案,是人类思想史的宝贵财富。空想社会主义者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导致的社会弊端进行尖锐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想方案。法国空想社会主义代表人物圣西门、傅立叶把他们设计的理想社会制度称之为“和谐制度”;傅立叶在1803年写了《全世界和谐》一书,指出,现存资本主义制度是不合理不公正的,将被新的“和谐制度”所代替。英国空想社会主义代表人物欧文在美洲进行名为“新和谐公社”的共产主义试验。德国空想社会主义者魏特林写出《和谐与自由的保证》的著作,把资本主义社会称为“病态社会”,预言社会主义是“和谐与自由”的社会。当然,欧洲空想社会主义者关于和谐社会的构想是不可能实现的,他们脱离了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方式变革,仅根据抽象的伦理道德和理性原则来进行空洞设计,因而只能陷入空想。但是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社会理想追求,它却具有重要的思想启迪意义,对于马克思恩格斯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形成具有直接的借鉴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未来社会和谐发展的主要观点是:(1)实现和谐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资本主义文明超过了以往一切社会,但是,资本主义是在种种不和谐的矛盾中产生和运行的,它仍然是片面的畸形发展的社会,社会不平等和两极分化、人的畸形发展及异化等,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的,并且是资本主义制度无法克服的弊端。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用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才能实现社会和谐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2)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3)未来和谐社会表现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设之间既相适应又相矛盾,其矛盾通过社会关系自身的调整来解决。主要表现为阶级对立消失,阶级消亡,社会关系和谐,人们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等等。(4)和谐社会的主体是人的全面发展,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样一种“自由人的联合体”,是和谐社会的最高境界。
综上所述,实现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一种理想的社会目标,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思想。今天,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实际展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深刻表明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崇高理想和博大胸怀。
当前,我国社会已进入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特殊的发展阶段,随着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政治民主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发展趋势的逐步形成,整个社会结构正在发生一系列新的变化,与此相联系,社会矛盾和问题也空前地增多。在这场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社会变革面前,协调多元力量之间的关系,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社会和谐和全面进步,就成为我们党面临的重大课题。能否回答和解决好这一重大课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能否长久巩固,而且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作风和品格,表明了我们党正视现实、面向未来的勇气和智慧,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指导思想注入了新的内涵,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全党全国人民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重要的是,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我们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总体战略更加丰富、更加完善。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由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发展为“三个文明+社会和谐”,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价值目标,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
在深入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战略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进一步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指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完全一致的: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必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和现实任务;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建设,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美好目标,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中去。
首先,加快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首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紧紧抓住发展这个主题,突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根本上取决于经济发展总体进程,需要强劲的经济基础来支持。只有经济充分发展,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保障。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观这一主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社会各方面的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其次,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和核心。社会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既是一切发展的出发点,又是一切发展的主体力量,更是一切发展的最终目的。只有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主体价值和主体作用的基础上,才能建设成真正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规定。而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谐相处,则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第三,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贯穿科学发展观的主线,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发展是全面的,只有坚持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并将人的发展贯穿其中,才有可能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所谓全面,是指各种社会结构都得到发展;所谓协调,是指各种社会因素彼此适应、相互促进;所谓可持续,是指时间的延续,强调发展的持久性、连续性和可再生性。这样一种内涵丰富的科学发展观,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必须坚持的基本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我国现阶段具有更加特殊的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关键发展时期,特殊发展时期。所谓“关键”,所谓“特殊”,集中而言就是我国社会正面临着两种发展前途,具有两种发展的可能性。一种前途和可能性是,通过26年的改革开放和加快发展,我国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发展条件,只要我们把握得好,今后10到15年,有可能出现一个“黄金发展时期”。另外一种前途和可能性就是,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突破1000美元,从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看,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之后,尤其是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过渡时期,增长与问题、发展与矛盾往往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社会结构高度变动,社会矛盾最易激化,这是一个高风险发展阶段。当前我国正处在这样一个高风险时期,或者叫“矛盾凸显时期”。如果对发展中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把握得不好,处理得不当,就有可能使问题增生,矛盾激化,甚至有可能导致社会动荡,政局不稳。毫无疑问,我们应努力实现和推进“黄金发展时期”,努力防止和避免“矛盾凸显时期”有可能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党中央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又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深入分析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面临的矛盾风险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选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我们党的一种治国理想,又是一种治国实践;既是改革发展的重要价值目标,又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机地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之中。
那么,在我国现阶段,面临着哪些特殊的社会矛盾与问题呢?
一是城乡差距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三农”问题依然是我国现代化发展亟待解决的最关键问题。我国是农业大国,至今仍有9亿多农民。“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社会能否和谐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上个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和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我国广大农村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但是90年代末以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城市化进程的明显加快,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遇到了一系列新的困难与障碍,突出表现为城乡差距拉大。1978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差别是2.57∶1,1984年转变为1.7∶1,大大缩小,因为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收入显著提高了。后来,分配差距持续拉大,到2003年,达到了3.24∶1。据有关专家测算,考虑到福利、生产成本的支出、实物的估价等因素,现在城乡分配逆差达到5-6倍。一些地区农民负担过重,收入增长缓慢。从1997年到2003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连续7年不超过5%,2002年最高增长4.8%,2000年只增长了2.1%。近两年中央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尤其注重增加农民收入,2004年增长突破6.8%。尽管如此,仍低于城镇居民收入,2004年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率为7.9%。我国城乡差距不仅体现在城乡居民收入方面,而且还突出地表现为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越发明显。农民在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化、福利、环保等公共事业方面,与城市居民差距拉大。多数农民无固定医疗保障、无固定最低收入保障,人均受教育年限比城市少6年;城市规模急剧扩张,房地产快速开发,使一些农民失去了土地,一些农村出现了地力衰竭、生态退化,劳动力素质下降,财富向城市集中,社会事业及其基础设施萎缩等现象,从而严重影响了农村的进步与发展。总之,城乡差距有所拉大,是影响我国社会和谐发展和全面进步的最关键问题。
二是地区差距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发展不平衡仍然是我国全面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我国地广人多,加之自然和历史的原因,发展极不平衡。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后,各地都在改革开放、加快发展,发展不平衡问题有所缓和。但90年代后期,地区差距呈逐年扩大的趋势。东部地区占全国经济总量的比重,从1980年的50%提高到了2003年的59%,而中、西部地区分别由30%和20%下降为24%和16.5%;东部地区人均GDP水平高出全国人均水平,由1980年的34%,到2002年的53%左右;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人均GDP的相对差距进一步扩大,分别由1980年的1.51和1.91扩大为2002年的2.1和2.61;人均GDP最高的省(不包括直辖市)和人均GDP最低的省之间的相对差距,由1980年的3.52倍扩大为2002年的5.43倍。近几年,中央进一步加大西部大开发的力度,采取许多措施拉动西部经济发展,然而中西部差距和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全解决的。
三是贫富差距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社会贫困问题愈发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大现实问题。贫富差距保持在什么状况上比较合理,对一个国家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贫富差距太大,必然导致两极分化,从而带来人心不稳、社会动荡,这是不少国家在发展中经历的严重教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认真贯彻邓小平“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越来越多的地区和人民走上共同富裕”的大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人民富裕,但是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也日益表现出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关于贫富差距,目前国际公认的标准是,基尼系数0.3以下为“好”,0.3-0.4之间为“正常”,超过0.4为“警戒”,一旦超过0.6,则表明该社会两极分化严重,已经处于可能发生动乱的“危险”状态。据有关方面专家测算,我国的基尼系数,1979年为0.31,1988年为0.38,1994年为0.434,1997年为0.455,2003年为0.53,已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3-0.4的警戒线。据世界银行测算,我国目前贫富差距已经高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普遍水平。贫富差距还表现在财富向少数人手中集中。据统计,目前我国最穷的五分之一人口的收入占全国总收入的4.27%,而最富的五分之一的人口收入则占全国总收入的50.13%,表明一半以上的财富掌握在不到五分之一的富人手中,这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对社会公平和正义造成直接冲击。
四是社会就业问题形势严峻,劳动力供求矛盾的压力日益加大。社会就业率是直接检验社会能否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我国人口众多,社会就业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目前,我国15-64岁的劳动力是9.09亿人,超过发达国家劳动力总数3亿以上。在城市,每年新增劳动力约10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1300万人,每年有2300万人需要就业。而每年可能提供的就业岗位远远不能适应这一需求,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局面在短时间内很难完全改变。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也面临很大困难。我国农村劳动力约4.9亿人。土地只能容纳1亿左右的劳动力,乡镇企业可以安排1.3亿左右的劳动力,到城市打工的劳动力约1亿人,还有1.6亿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此外,由于城市规模扩张和经济发展过热等因素的影响,全国约有3400多万农民失去土地,成为新的社会就业压力。总之,降低失业率,提高就业率,是我国现阶段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的紧迫社会问题。
五是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增长,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成为新形势下社会能否和谐发展的尖锐问题。通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已进入多元化状态。经济成分、社会阶层、利益群体以及利益结构的日趋多元化,一方面焕发了社会的生机与活力,一方面也产生了新的矛盾与问题。利益的碰撞与冲突以及思想观念的差异,往往酿成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主要表现为信访和上访大幅度上升,参与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主体趋于多元化,其行为方式也趋于激烈。据调查,近年来,随着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农村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群体性事件有所下降,而由于深化国企改革、老城区拆迁以及流动人口的增加等原因,城市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率高于农村,由此,群体性事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也在不断扩大。
六是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矛盾有所凸显,如何实现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仍然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为改善人民生活、加快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但是在经济大幅度增长的过程中,也产生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严重问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人与自然的矛盾仍然非常尖锐。主要表现在:环境污染十分严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自净能力,重要河流与湖泊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一些农村地区的群众仍在饮用不合格的水;城市空气污染严重威胁居民身体健康;工业危险废物、城市垃圾的数量在增加,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城市噪声扰民问题相当严重。生态破坏问题突出。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以及天然草原退化问题仍然严重存在,森林生态功能严重不足,全国沙漠和沙化面积达200万平方公里,而且每年以3000多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张;一些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超过了合理水平,其中黄河、淮河、辽河开发利用率超过60%,海河超过90%,大大高于生态警戒线(30%-40%),流域生态功能严重失调。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日益成为影响社会能否和谐发展的一大现实问题。
七是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建设相对滞后,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协调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是惠及全社会的公共事业,直接关系社会能否和谐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的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有了巨大发展,为广大社会成员提供了日益改善的公共服务,但是不可否认,政府在这方面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与日益增长的人民群众利益需求还存在着很大差距,某些方面的矛盾还很尖锐。比如,在教育方面,80年代中期以来,我们一直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乡为主”的九年义务教育体制,乡镇承担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在乡镇级财政薄弱的情况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基本上由农民自己承担。这样的教育资源配置制度,造成农村中小学失学、辍学现象比较严重。近几年高等教育发展比较迅速,但主要是规模性扩张,各高校竞相扩招、提高收费标准,教育经费主要转嫁到普通群众头上,成为人民群众一笔沉重的负担,不少贫困群众不堪重负,已经成了亟待解决的一大社会问题。加之劳动力供求矛盾,盲目发展高等教育所带来的后果已经日趋显见。文化和卫生事业近些年有长足发展,但是与经济发展速度相比也很不相适应,广大群众尤其是一部分贫困地区群众很难获得充分的文化享受,看病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
八是对公共权力的制约还存在着体制与制度上的缺陷,少数权力腐败问题严重依然是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坚定不移地反对和打击腐败,惩治了一批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的腐败分子,有力地维护了党的形象和改革开放的声誉。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加大了反腐败力度,特别是依法惩治了一批以权谋私的高层领导干部,深得民心。当前,腐败现象虽然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还没有得以从根本上消除。腐败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集团化、高层化倾向。腐败问题滋生与蔓延既有着深厚的经济与道德层面的原因,又有着深刻的体制与制度层面的原因,这就是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与制约还存在着某些薄弱环节甚至缺陷,使一些领导干部失去了严密的管理与监督而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最终走向腐败。腐败问题不仅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造成严重干扰和破坏,而且更重要的是严重冲击了社会公平、正义与诚信,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可低估。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进一步反腐败尤其是制度反腐败提到重要位置上来。
以上8个方面的社会问题,都属于发展中的问题、前进中的问题,是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之后,由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过渡所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出现问题不可怕,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正确地认识和应对这些社会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我们党及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积极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充分表明了我们党是一个勇于解决问题的先进政党,是一个不断与时俱进的先进政党。只要我们实事求是地对待前进中的各类社会问题,积极稳妥地解决前进中的各种社会矛盾,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就一定会步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轨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就一定会顺利实现。
以人为本的发展本质,相互联系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基本要求。这一本质和要求决定,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于历史上一切关于实现和谐社会的构想,是真正以人为本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是:人的主体价值得到充分尊重,人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人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
人的主体价值得到充分尊重,是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人的社会。社会主义以人为本中的“人”,从根本意义上说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唯物史观认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社会主义社会,广大人民群众代表了社会关系变革与发展的总方向,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是社会关系变革与发展的总价值。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地位和主体价值,既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基础,也是我们党领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基础。
人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是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共同创造的社会。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是人民群众自己创造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崇高理想也只有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才能,既是我们党执政的力量源泉,也是我们党领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
人人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是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有利于社会成员积极性的调动而又惠及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社会。首先是社会成员各尽其能,人的智慧得到充分尊重,人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人人在不同的岗位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在此基础上社会成员各得其所,人们的劳动付出得到应有回报,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不断提升,物质、文化需求得到不断满足。只有人人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大家才能日益和谐相处,这个社会也才能是日趋和谐的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决定,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具备六个方面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个方面特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高度民主法治的社会
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在社会主体层面的集中体现。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当然也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局面的形成。只有切实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并不断提升政治民主和社会民主的程度,实现社会和谐才有坚实的制度保证。而民主必须法律化、制度化,这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提高法治化水平,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和最可靠保证。民主法治不仅是国家政治管理的重要手段,而且是社会自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民主法治首先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就是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独立人格和民主权利,充分尊重并维护公众的社会知情权、社会参与权、意志表达权和民主监督权,在民主得到充分发扬的基础上,使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同时,民主要与法治相结合,使整个社会的运转服从于法制的权威,真正做到法律高于人情、法律高于权力,从而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时间还不长,社会基础还比较薄弱,建立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任务相当艰巨,需要作出长期的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通过完善法律体系,推进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完善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切实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通过民主的力量和法治的力量,切实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人民群众在利益方面的矛盾。总之,无论是国家政治事务、社会公共事务还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处理,都离不开民主法治。只有将民主法治的指导原则和运作机制引入社会公共治理的过程之中,使社会各种行为主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充分表达自己的民主意愿,形成民主的合力,才能使整个社会在民主法治轨道上正常运转,从而提高社会结构的协调性和社会发展的合理性,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持和保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坚持公平正义的社会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在社会价值层面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公平正义。实现公平正义,贯穿社会主义发展的全过程。在我国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于处理好公平正义与追求效率的关系。社会主义必须追求经济效率,通过市场运作机制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和效率最大化;同时社会主义又必须坚持以公平正义作为价值目标和运行原则,在实际过程中把公平正义与追求效率有机地统一起来。今天我们讲公平正义,就是要妥善处理和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应该强调,对“社会公正”不能作狭隘的理解,它不仅仅表现为收入分配的公平,而且表现为人们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地位的公平、机会的公平以及整个社会规则和机制的公平,是一个公平发展的体系。同时也应看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是相对的公平,不能离开现实生产力水平把社会公平绝对化。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最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倡行诚信友爱的社会
诚信友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在社会道德层面的集中体现。诚信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在现实社会条件下具有更加特殊的意义。我国正在深入推进经济市场化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又具有社会主义的制度属性。现代信用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厦的重要支柱。只有在市场化改革中着力建设诚信政府、诚信单位、诚信公民,做到人人诚实守信,市场化改革才能确保正确的方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局面才能真正形成。友爱是我国人民的传统美德,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是战胜一切艰难风险、夺取事业胜利的重要保证。只有不断巩固和发展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新型人际关系,努力形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社会风尚,大力提高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局面才能真正形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
充满活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在社会制度层面的集中体现。和谐社会不是一潭死水、波澜不起,而是活力迸放、波涛起伏。充满活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显著标志。一个社会如果缺乏前进的动力和每个社会成员的创造活力,就会停滞不前,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活力包括三个层面:一是社会主体的活力,表现为人的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二是作为社会生产和生活直接构成要素和资源的活力,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的改善,新的知识、思想、文化的形成与创造等;三是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和机制所具有的活力,能够实现社会系统的自我延续、自我调控、自我更新并发挥其功能。这三个层面相互联系、互为前提,归根到底是社会制度及其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充满活力。社会主义社会的活力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人的发展等各个方面。经济发展的活力主要表现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观念和体制上的弊端,激发广大人民的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政治发展的活力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展,公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整个社会呈现出又有民主又有集中、又有自由又有纪律、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局面。文化发展的活力主要表现为,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对人的引导、教育功能,营造健康、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氛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活力,集中体现在社会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和切实保障上。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方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在全社会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
安定有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在社会状态方面的集中体现。社会和谐首先意味着安定有序。安定有序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状态。一个混乱无序、动荡不安的社会,绝不可能是和谐社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实现社会安定状态和有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充分利用一切社会资源,建立健全积极的社会稳定与协调机制,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妥善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防止和消除利益冲突;同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创造安全有序和公正高效的治安环境,使社会矛盾和冲突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要寻求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最佳结合点。这对我们这样一个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国家来说尤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是生产力的要素之一,也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情况下,保护自然就是保护生产力。当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时,自然会为人类提供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生存和发展环境的良性循环又将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必须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保护自然界的关系,在改造自然中倍加珍爱自然,在加快发展中切实保护环境,真正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以上六个方面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内涵的具体体现和具体展开。这些基本特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是一种逐步实践的过程,需要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进程中全面把握和实现。
统筹兼顾各方因素,扎实推进和谐社会
我们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和加快发展的过程中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在这样一种特殊的历史进程中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必须注重社会公平,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1、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邓小平理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一切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系统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系统地指明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发展本质、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发展战略、领导力量、依靠力量、政治保证以及外部条件等重大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搞清楚这些基本问题,坚持中国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科学概括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着眼于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着眼于当代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在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进一步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指南。也深刻指明了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解决的最基本问题。党领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切实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实现这几个根本代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有可能。离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离开先进文化的创建,离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无从谈起。总之,必须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实践之中,确保和谐社会建设的正确方向和正确路径。
2、必须坚持统筹兼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是一种统筹兼顾各方面发展因素的过程。统筹兼顾,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统筹兼顾,就是总揽全局、科学运筹、协调发展、兼顾各方。在我国现阶段,重点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在各方面协同并进中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统筹兼顾,就是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发挥群众创造历史的主体作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需求,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依靠各方面力量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兼顾,就是要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反映和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在利益协调中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
3、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以人为本,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价值取向。人既是社会发展的实践主体,又是社会发展的价值主体。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同时也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多方面的利益需求,同时不断促进人自身的素质增长与全面发展;就是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发挥人民群众创造才能,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共同构建美好家园。一切依靠人民群众,一切为了人民群众,是我们党一贯的工作路线,也是党领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方针。
4、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归根到底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在我国现阶段,人民群众具有广泛的含义。不仅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这些主体阶级阶层,也包括在改革开放实践中产生的新的社会阶层,这些新的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尤其是利益结构的调整,保护、调动、发挥各社会阶级、阶层的积极性。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和主体作用,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实现具有决定性作用。
5、必须注重社会公平
社会公平与正义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在我国社会利益结构和利益关系产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注重社会公平尤其具有特殊的意义。必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促进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当然,注重社会公平,并不意味着完全取消利益差别,更不意味着可以回到平均主义的旧体制中去。事实上这也是不可能的。坚持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必然产生利益分化和不平等现象,这是必然规律和必然趋势。在实现社会和谐发展过程中,还必须坚定不移地实行鼓励和支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大政策。与此同时,通过实行各种调控手段,尽量减少和防止利益分化尤其是两极分化,防止和消除由于利益悬殊而产生的社会矛盾。注重社会公平和推进经济发展,应该而且可以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有机地统一起来。
6、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改革、发展和稳定,是关系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重大问题。在这三者之间,发展是目标,是第一要务;改革是动力,是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稳定是保证,没有稳定的社会局面,改革发展无从谈起。正确处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协调统一起来,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我们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的一条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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